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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创业立志书籍-第3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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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虽然是一个小的种族,但他们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秘密之一就
是他们在经济上的独立精神。犹太人在饭后唱的祈祷文中有这样的话:“上帝啊,制止我们从
别人那里借钱和领受礼物吧!让我们借助你那宽大神圣的双手吧!无论在哪里我们的行为都
不会使您受辱。”
犹太人把寻求别人的帮助视为耻辱,这和我们日本人是一样的。不论多么贫困,不论怎
样在低谷里挣扎,仍然保持这个意识,以鲜明的独立精神继续生活,这就是犹太人的面貌。
否定对他人的依赖和顺从,独立地生存就是犹太人灵魂的根源。犹太人明白,要想取得独立
和自由,必需学会忍受贫穷。所以,有很多犹太人拒绝政府的生活保障,过着十分贫苦的生
活。即使这样,他们也决不向贫穷妥协,而是不断地尝试怎样重新站起来。这就是犹太人和
其它小种族,例如美国的黑人和欧洲的吉普赛人的区别。
我在洛杉矶的犹太大学教书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叫亚伯拉罕?拉姆。他五十多岁,是一个
实业家。他在孩提时代就从俄罗斯移民到美国。和其他刚刚来美的犹太人一样,他的父母当
时也是身无分文。但是他勤勉刻苦,最后拥有的财产可以让他一生衣食无忧。他在好莱坞有
一所漂亮的公寓,在那里,他和妻子二人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我曾经去拜访过他一次。
“亚伯拉罕拉姆,你是怎样赚到这么多钱的?”
“没怎么样啊!不浪费就可以做到了。”
一般人认为犹太人十分小气,但是我和他相交十多年,并没有感到他像人们想的那样。
至少我还没有碰到任何事情可以证明犹太人是吝啬的。他们在应该花钱的地方从来不吝啬,
比如在教育和慈善事业或是具有互助性质的公用事业上,他们出手往往十分大方。要做这些
事,他们平时当然要节省一点了。吝啬鬼是对金钱吝啬,而犹太人是对奢侈的东西吝啬。我
看犹太人应该被称作“节俭家”。
有一天,亚伯拉罕?拉姆带给我一本日语书。
“这本书看起来像要解释犹太人经商的秘诀,我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
我拿来一看,原来是本《犹太人的经商策略》,里面煞有介事地写着很多犹太人的名字。
亚伯拉罕?拉姆听我把内容译成英语的时候,开始愤怒了。
“这算什么?!这本书全是恶意的中伤!这不是借犹太人之名宣扬最卑鄙的经商之道吗!
我们犹太人做生意决不会用那些肮脏的手段!”
实际上,那本书中介绍的都是大阪商人所谓的“基本谋略”,罗列了是普通的经商者都能
体会的商业手段。不顾犹太人的感受,将自己的吝啬哲学以犹太人之名发表,这本书的作者
比起莎士比亚有过之而不及。

犹太人经商的秘诀

那犹太人经商成功的真正秘诀到底在哪里呢?很庆幸,我手头上有《圣经》可以作为参
考。翻阅一下这本书,就能将犹太人的经济观追溯到三千年以前。摩西的“十戒”的最后一
条就是严格禁止向邻居榨取财富,即“不可贪邻家之财,不可贪邻家之妻﹑仆人﹑婢女﹑牛
﹑马及其它任何邻家之物”。
犹太教的基本精神是不麻烦他人,不加害他人。作为犹太教法最著名的拉比,希勒尔(公
元前40年左右的人物)曾有一段逸事广为流传。
有一天,有一个外国人造访夏摩尔拉比,出了如下难题:“先生,你如果能在我单脚站立
的过程中向我讲明所有的犹太教思想,我就皈依犹太教。”夏摩尔听后勃然大怒,立刻将这个
外国人赶了出去。接着,这个外国人又来到希勒尔这里,出了同样的难题。“很简单”,希勒
尔说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犹太教的奥秘所在。其它的都是对它的应用和解释或者
是注解和细分。好了,我们一起来学习犹太教吧!”
“十戒”是犹太教的基石,并具体地指导犹太人的生活和信仰的方式。现在,让我们摘
录几条和经济生活有关的戒律看看吧。
*不要剥削你的邻居;不要抢夺他人的财产;不要把应付的报酬拖到第二天早上。
*不要在你们判断的天平倾斜;使用公正的天平﹑秤砣和米斗。
*邻居借你东西时,去取的时候不要进入对方家里,要站在门外,让邻居给你拿出来。
*不要占用别人的石磨和盘石,因为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向同族兄弟借钱不要收取利息;钱币的利息﹑食物的利息和一切所借之物的利息都不要
收取;你可以向外国人收取利息,但绝不能向自己的同胞收取利息。
“十戒”所揭示的思想,既立足于光明正大公平地做生意这个原则,也要求人们做人道
主义的考虑。遗憾的是,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塑造了夏洛克这个专门放高利贷的角
色。除此,我没有见过谁能像莎士比亚这样巧妙地歪曲犹太人的形象了。
事实情况是,犹太人的律法允许他们向外国人收取高利息。对于收取不正当的暴利,西
塞尔?罗斯在他的著作《犹太人的历史》中有如下记载:
“犹太人在金融界的顶盛期是在十二世纪的中叶。那时,犹太人商业上就开始受到排挤,
而且对于高利贷业的取缔也越来越严厉。一个世纪后,从事高利贷业的基督教徒(暂不论法
律和教法的律条)虽然受到强烈的批评,还是生意兴隆。被称为隆巴多人的意大利人在欧洲
不正当地经营高利贷产业,名声很坏。基督教徒有强大的后援和他们巨大的财力支持,而作
为竞争对手的犹太人势单力薄,很快就陷入了困境。(中略)基督教徒没有商业道德,他们强
取豪夺的经营手段,很快就把作为竞争对手的犹太人排挤了出去。此种情形也常引起人们的
扼腕叹息。”

现实中的耶稣和观念上的法王

在中世纪,欧洲的犹太人因为被从农业和手工业排挤了出去,不得不进入商业和金融业。
在1179年罗马的亚历山大三世颁布命令,禁止犹太教徒从事金融业。这种禁令是对《圣经》
上“不能有目的地借给人东西”这句话做了扩大化的解释。
罗马教皇颁布这样极端而非显现实的法令,是因为他被《圣经》中的一句话所羁绊,而
没有整体理解耶稣全部教义的精神。耶稣向他的弟子们是这样训诫的:”借人以物,为求以后
得以借他人之物,能为善事?坏人借以朋友之物,尚要求归还等值之物。所以,我的弟子们,
借人以物,不要心存期待。”
耶稣并没有否定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手段。他教人在借给他人东西的时候,要有
自己会受到损失的思想准备。但在实际的借与还的过程中,很快演变成贷款者逼迫借款者归
还钱财的现象,结局是由最初的善行转变为恶行。这也是人世中的常情。耶稣的思想具有现
实性的特点,与之相比,罗马教皇的做法更注重观念上的东西。
一般来说,犹太人的行事方法是建立在由众多事实得出的经验之上。欧洲人的做事方式
是理论和观念优先于实际,只专注于某一狭隘的道理而漠视事实。要用片面的理论来压制事
实,需要有强大的力量,而欧洲人正是用其力量型的体魄和行事方式实现了世界霸权。没有
这种力量的犹太人必须要先客观地观察事实,在这个基础上考虑最符合事实的方法,然后处
理问题。这是一种柔性的力量,它也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犹太人无论是在科学还是在
商业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难道不是他们立足于事实的结果吗?

《塔木德经》的公正买卖法

公正的经商之道在犹太人之中表现得十分彻底。我们如果看一个《塔木德经》在买卖上
的判例就能明白了。
比如,A和B之间要进行四斗小麦和一万日元现金的买卖。如果卖主A向买主B要求,
如果不能现在支付一万日元而是延迟到几个月后小麦成熟的时候,就要支付一万两千日元。
这种情况下,《塔木德经》会判定A的要求无效。为什么呢?先不管这四斗小麦是不是在现在
进行买卖,对同一商品设定双重的价格不但是破坏了买卖商品的价格公正原则,事实上还在
延期付款的情况下收取了B的利息。
如果是在收取租金的场合就不一样了。也就是说,借用土地一年,总共费用是十万日元,
如果每月还一万不算是违法。在最初契约建立的时候,如果“按月付款”和合同的条款有冲
突,借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支付能力任意选择付款的方式。
反过来说,以四斗小麦在收获期返还为条件,那就禁止在现在就把小麦借出去。为什么
呢?四斗小麦现在是一万日元,到了收获期,如果是丰产,那价格可能暴跌到八千日元,如
果是减产,那可能暴涨到一万两千日元。所以,如果只是“在收获期归还等量的小麦”,很有
可能给贷者带来不当损失或是额外的利益。鉴于此,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四斗小麦的时
价,在这个基础上,等小麦收获的时候用等量的金钱或是小麦来归还。
物价的稳定对于流通经济十分必要。不正当地抬高物价自不必说,相反地,压低物价也
是不可取的。特别是,如果谁先进入市场,将商品以低价出售,那这种商品的价格会在整个
市场上暴跌。这种行为是《塔木德经》最为禁止的。“商品的市价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贱卖商
品”。这并不是禁止投机,而是禁止个人控制市场的行为。
如果价格适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满意。但是,如果有人在别人的小麦还没有收获的
时候就低价出售自己的小麦,那带来的影响会波及到其余的全体农民。低价当然受一般的消
费者欢迎,但结局是:由低价造成的损失会转嫁到别的商品上,这样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
有好处。

流放搀假者的“库舍规定”

和适中的价格同样重要的是没有搀假的商品。小麦和大麦一眼就能看出有没有搀假,所
以遵守这个规定不是很难。但是,没有搀假也意味着不能把去年的陈麦混入新的小麦当中。
日本政府对陈米混新米的事情只会采取得过且过的态度。这种欺瞒在犹太人当中绝对没有。
犹太教关于食物的戒律严格规定:任何东西都不能搀假。犹太人的食品加工业就受此严
格地制约。美国的火腿香肠十分好吃,因为里面没有混入猪肉和马肉。一旦记住这种味道,
就会觉得日本做的火腿香肠难以下咽,根本不能吃。日本做的香肠里面加了鱼肉和鸡肉,而
且为了增加分量,还加了很多淀粉。这样做成的肉团子就没有了纯正的肉的味道。
库舍规定还适用于酒类。拉比们会通过监督并且亲自品尝来确定原料的纯正。无论是加
工食品还是酒类,如果符合库舍规定,都会由拉比在标牌的一角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塔木德经》规定严格禁止将酒兑水买卖。允许兑水的场合只限于酒吧,并且是在客人
知道已经兑水的情况下。但是,如果是对于酒吧和中间商,即使酒吧知道并同意中间商的葡
萄酒兑水也不能买卖。因为如果这个酒吧买了这些兑水的葡萄酒,就有可能将其伪装成没有
兑水的酒,在顾客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卖出去。另外,这种兑水的酒有可能已经混入细菌,并
在酒中腐败﹑发酵,不能够长期保存。不管怎么样,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商业信用。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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