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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008中国古代的酷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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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渐高,但未能见效,申渐高脑浆迸裂而死。2   

    由于鸩毒害人非常残酷,所以古代有人早就反对使用鸩毒。战国时,楚国的使者驸马共前往巴国,途中看见一个人挑着一担下了鸩毒的酒,问他担这毒酒干什么,那人说是用来鸩杀人的。驸马共请求买下他的毒酒,那人同意出卖,驸马共带的钱不够,就把车和马都给了他,买到这些酒之后全部倒到江里。原来驸马共买它就是为了销毁这些毒品。3 这个故事,被作为古代宣扬仁慈的例子广为流传。晋代,朝廷曾下令禁止鸩毒,并且规定鸩鸟不许过江。石崇任南中郎将、荆州刺史时,曾捕获一只鸩鸟雏,交给后军将军王恺养护,司隶校尉傅诋告发了这件事,朝廷下诏宽宥了石崇,命令把那只鸩鸟雏在街市当众烧死。东晋升平二年(358年),佽飞督王饶向朝廷进献鸩鸟,晋穆帝司马聃大怒,下令把王饶鞭打二百,另派中御史某把那只鸩鸟烧死在京城里的十字路口。但是,需要说明一点,晋代禁绝用鸩毒,并不是禁绝一切毒死人的做法,那时常用的杀毒人的方法是饮金屑酒。晋惠帝皇后贾南风就是被赵王司马伦用金屑酒毒死的。   

    晋代以后,毒杀人的方法越来越多,更为常见的是使用信石(即砒霜)。由于鸩毒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的方法,所以即使使用其他毒品谋害人命,也习惯地称为鸩或鸩杀。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计啜西门庆,淫妇药鸩武大郎”,说是鸩杀,其实潘金莲使用的是西门庆生药铺里的砒霜。当然,鸩毒这传统的方法也没有丢弃,直到清代仍有人使用。如明末著名奸臣阮大铖的女儿阮丽珍本来嫁给了杨龙友的儿子杨作霖,入清后她流落到某亲王府中,这位亲王的福晋(太太)非常妒忌,就用鸩酒把他毒死了。   

    鸩毒杀人无疑是非常残酷的,但让人中毒而不让人死,故意观看人在中毒时痛苦的惨状,更是丧失人性的暴虐行为。明太祖朱元璋就干过这样的事情。洪武年间,锦衣卫有个名叫王宗的厨师,犯了罪害怕杀头,让家里人向医生王允坚买了一包毒药。朱元璋得知此事,下令逮捕王允坚,让他把自己卖出的这包毒药当场吞下。王允坚手拿毒药,大惊失色,态度犹豫,不敢吞服,武士在旁边催逼,王允坚不得已把毒药吃下去,这时,朱元璋细细问他这毒药是怎么配制的,吃下去之后多长时间会死,如果中毒而死还有什么留恋等问题,王允坚一一作了回答。然后朱元璋又问他这毒药有没有办法消解,王允坚说,用凉水、生豆汁、熟豆清掺合在一起让服毒者饮下,可以解毒,若用“粪清插凉水”解毒更快。于是,朱元璋叫人取来凉水半碗,粪清少许,在旁边等待。不一会,王允坚出现中毒症状,眼神四顾,烦躁不安,两手不住往身上搔来搔去,朱元璋又喋喋不休地问他中毒后的感觉以及多长时间内可解、过了多长时间就不可解等问题,直到看到王允坚痛苦难耐、生命垂危的时候,才叫人给他灌下解毒的粪清和凉水。王允坚受尽折磨,奄奄一息,侥幸没有死,但是到了第二天,朱元璋又下令把王允坚处以斩刑,并枭首示众。朱元璋这种凶残手段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二十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和德国法西斯用活人进行灭绝人性的毒品试验,受到世界舆论的一致谴责,这种违背人道主义的做法,朱元璋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实践过了。王允坚的毒药是怎么配制的,其中有没有鸩毒的成分,现在已难以考证清楚。   

    今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化学毒剂(如氰化物等)及其他毒品大量出现,鸩毒已成为历史的概念,鸩鸟这种动物如今似乎也见不到了。   

    1。关于鸩鸟的特征、习性的记述,见《山海经·中山经》注、《淮南子·缪称训》注、《广雅·释鸟》、《尔雅翼·鸩》等处。回文章   

    2。宋郑文宝《南唐近事》,又见陆游《南唐书·杂艺传》。而郑文宝《江表志》又云烈祖以鸩酒毒其弟知询,清吴任臣《十国春秋》所记同《资治通鉴》。诸说不一,待考。回文章   

    3。《尸子》卷下。清汪继培注《尸子》谓“驸马共”疑为“巫马共”。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时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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