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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19章

小说: 重生之枭后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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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后,宋汐能扔掉拐杖行走了,就不想在院子多呆,无法走远,就让让淳儿扶着去附近走走。

    宋翎那张面瘫脸和惜字如金的本性,当左右手可以,聊天解闷什么的,完全不行。还是和淳儿在一起舒心呐,他除了单蠢了点儿,完全可以胜任贴心小棉袄,偶尔几句话说的,还分外能讨她欢心。

    他们去田野里看鹭鸶,去芦苇荡里看夕阳,牵着手并肩走在乡间的小道,因为身边有这么个大美人在,走哪儿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收获的惊艳目光一摞一摞的。

    路上的人都与他们打招呼,宋汐喜欢这种淳朴的乡风,这是在权利漩涡之中体会不到的,躁动不安的心,也仿佛能渐渐沉淀。

    她想,等她做完该做的事,她会和伴侣找一个类似这样的地方,安静地生活。

    她是很难再相信爱情,但她是个害怕寂寞的人,所以必须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她或许不爱他,但一定是喜欢他的,而他,却必须对她爱的毫无保留,并且绝对忠诚。

    好吧,她宋汐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人,尤其是吃过一次亏,她绝不会允许自己再在同一个坑里掉两次。

    红日西沉,斜射的阳光比太阳在天的任何时候都厚重,映射在在人的眼里,便是“日落西山红霞飞”的瑰丽景色,天空呈现着一种苍茫无垠的蔚蓝。

    一切祥和,安宁,美好。

    她抬起头,恍然发觉,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淳儿,竟比她还高出一个头。

    他搀扶着她,目光专注着脚下的路,脸上有一种梦幻般的宁静,额上的疤经过半月的调养已经淡的快看不出来了,莹白的肌肤在彩霞的映衬下,犹如被抹上了胭脂,惊人的美丽。

    宋汐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挠动,禁不住反握住他的手,嗓音淡而柔和,“愿意陪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

    淳儿抬头疑惑地看着她,他无法分辨她眼中的复杂情绪,却顺应本心,坚定地开口,“哥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宋汐勾起嘴角,似是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不想要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吗?”

    淳儿这次用他简单的脑回路认真地思考了,而后庄重地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是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只知道,哥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

    这或许不是她听过的最漂亮的话,却是她所听过的最动人的,因为真心。

    宋汐笑了,眼里有一种淡淡的满足,伸手抚摸他漂亮得过分的脸,细细描摹他的五官。

    他任由她摆布,清透的眼珠映照着她带着笑意的脸。

    他就像是一张白纸,她期待在上面都刻上自己的影子。像她这么复杂的人,还是适合找个简单的人在一起过日子。

    他的心也很小,小的只能容下一个自己。

    不像风曜,他的心太大,大的渐渐容不下自己。

    “淳儿,我在这里答应你,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不会放弃你。”

    ……

    回去的时候,路过河边,宋汐竟意外地发现了一株野水仙,黑褐色的鳞茎有如褪去的蛇皮,往上抽出七八条细长翠绿的茎叶,两个浅白色的花苞掩映其中,一种含蓄清纯的美丽。

    宋汐小心地挖出来,回家后,将它放进院子里用来蓄水的石盆子里。

    淳儿凑在身边,好奇地看着她小心地剥去那蛇皮般的鳞茎表皮,露出里面如婴儿小腿一般的晶白肉色,这颜色,浸在水里,纯洁剔透得惊人。

    淳儿惊呼,“真好看。”

    宋汐抬起手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笑得温和又宠溺,“像你的皮肤。”

    似乎,将这个人纳为自己的所有物之后,便不自觉地想要去发现他的美好,更多了一份宽容宠溺。

    淳儿略有些惭愧地低下头,“我没这么好看的。”

    她笑,“你有的。”

    他微微睁大眼,呆呆的样子,有些可爱。

    “你是不是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等花开了,你看看它,依然像你。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凌波仙子。”

    她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似乎在田埂间他回答了她那些奇怪的问题,她的态度便发生了改变,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像是打开了一扇名为幸福的门窗。

    ------题外话------

    这章过度,淳儿和白团告一段落了,大家对他们的属性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接下来就开始引出风宸了!

    你们以后要是发现淳儿把皇宫种满了水仙花,也不用惊奇,因为她这样夸过他,从某种程度上,他是个偏执狂。

    淳美人,你本来是可以很幸福的,女主虽然还没有爱上你,但她多喜欢你,多宠你,但你后来偏要背道而驰,自以为能掌控一切。不过,若是一直柔若无辜,那就不是你了呀,爱一个人,也希望她爱自己的全部,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白团都要哭了好么!(凭啥我就是小白菜,地里黄的命!)

    风宸出现后,剧情才算得上是神展开,珂珂会适当加快进度,么么哒~

    感谢【annnlok】的10颗钻石,【风蚀竹】的一朵鲜花,上我的粉丝榜了啊,o(n_n)o~

第26章 宸王像() 
十日后,宋汐觉得好全了,便向陈虎家借了牛车,带淳儿赶集去了。

    宋汐一进城,便急着去看告示。

    时隔一月,总算有了想要的消息。

    黄纸黑字,共两张。

    她首先看风宸的,上面写道,皇帝已下旨放宸王回封地,镇守青州。

    昭告天下的圣旨,她却一个字也不信。

    风曜会放风宸回青州?他连对他掏心挖肺的自己都对付了,何况是与他争过皇位的风宸?

    他始终是要杀他的,纵然自己燃烧了生命,也不过是为风宸争取一线生机。

    他放风宸,是对自己的承诺,他杀风宸,是遵循他自己的本心。

    这么一想,又想到了那一把烈火,真如一把业火,焚尽一切错爱,回归淡漠本心。

    那一把火,烧的很多人都莫名其妙,不知道的,真以为公主死于意外,知道的,却不敢相信,不可一世的风青岚居然会选择**这种逃避窝囊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其实,她这样贪生的人,哪怕有一丁点儿活路,都不会求死,但那场无法扑灭的大火,确实是自己精心制造的死局,是因为,不得不死啊!

    因为从未对他防备,将大把的资源与他分享,自己一手扶植的势力认的也是两个主人,这就导致在她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他连根拔起,甚至反将一军。

    他以唇为媒介,亲自喂她吃下软筋散,而后着人废掉了她辛苦修习了十七年的武功。

    当时,她无法动弹,他就那样隔着一层珠帘,眼睁睁地看着她变成了一个废人,无动于衷。

    直到武功废尽,她哑然失笑,无声,却笑出了眼泪。

    风曜,你果真能,如此狠心。

    十年的感情,在你的眼中,一文不值吧!

    可笑的是我,居然当真以为,你爱上了我。

    驯养的野兽,终究野性难除,隐忍朝夕,只为反咬主人一口。

    真是,好深的心思,好大的耐心。

    那时候,她心里恨,还想着忍辱负重,反将一军。

    直到有一天,她开始呕血,身体渐虚,食不下咽。

    才恍然察觉,复仇无望。

    慢性毒药,足以在半年内要了她的性命。

    风青岚的手段是如此厉害,无人能承受她的报复,风曜也不能,只要自己活着一天,他即便坐着龙椅,睡着龙床,也不得安生。

    他自己就是“卧薪尝胆,一朝吞吴”,又怎由得自己,步她的后尘。定然要,斩草除根。

    既然迟早都是要死的,不若在他对自己留恋的时候,一次性释放自己的价值,加重筹码。

    自从自己被废去了武功,他隔三差五都会来她这里过夜。

    没有言语,只有**的发泄。

    那时候,她甚至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想法,难不成,他废掉自己武功,就是为了让他和自己欢爱的时候,无后顾之忧?

    当时她的感觉,应该是恶心吧!

    事实上,她真的吐了,当着他的面,吐得一塌糊涂。

    当时他的表情,她没有细看,应当是很难看吧!

    她从未这样地恶心他,但他还是做了,无情地掠夺自己的身体。

    那时候她想,她都不嫌脏么?吐得满身都是秽物的自己。

    帝王的品味,还真是奇特!

    再后来,最后的眼线冒死给她传来了消息,她的宸宸,险些被他毒杀,重病欲死。

    风曜负她,她能忍,风曜辱她,她能忍,唯独风曜要杀宸宸,她不能再忍。

    之所以下了慢性毒药,是舍不得她吧,也许是舍不得她的身体。

    于是,那一夜,她第一次开了口。

    “放风宸回青州,这是你欠我的。”

    凄厉又尖锐的嗓音,似乎要刺到灵魂深处。

    那一夜,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心虚吗?你也会?

    也是在那一夜,她笑着用秘藏的石油,将整个青鸾宫化为了一片火海……

    另一张告示,写的是新帝册封户部尚书的女儿戚瑶为贤妃。那个女子的家世在朝中并不算突出,似乎,有人说过她的容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她只觉得讽刺。

    风曜,我都已经死了,你做戏给谁看呢?

    这世上,除了爱情,没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从你背叛我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伤害我的利器,再次见面,你又能拿什么对付我呢……

    忽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一下子拉回了她思绪。

    他竟抱住了她,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哥,不要难过,淳儿会陪着你的。”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看着她的样子,他心里好难过。

    宋汐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嗯……”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春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春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春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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