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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7章

小说: 重生之枭后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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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十年的对手,他对这个哥哥很了解,想要心安,却又不肯退让,对岚岚,向来是阳奉阴违,这一点,直至她死后,依然没有改变。这才是,他最痛恨他之处。

    风曜,你既许她一生,不该负她至此。

    即敢负她,我便让你一无所有,即便倾其我的所有!

第10章 骨灰戒指() 
苏澈显然为此烦恼,半响不得其法,遂一脸期盼地看向风宸,“阿宸,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风宸沉吟道:“宸王府建府之时,父皇曾命工匠挖有密道,算是相对安全的逃生之道。”

    苏澈赞道:“先皇可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风宸苦笑,非是先皇有先见之明,而是他那疼爱他的父皇,在生前将他可能会会出现的危机都想过了,并且做出了相应的对策。府邸建成之后,令心腹将参与密道的工匠们活活杀死在里面,最后,在他十五岁生日时,将密道和宸王府一起交到了他的手里。

    宁璟道:“如何利用这条密道,阿宸想必也已有了打算吧!”

    风宸点头,沉声道:“届时,两对人马从前门出,两队人马从后门出,分别往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口出盛京城,以掩人耳目,而我,则从密道出。”

    苏澈得意道:“这招妙,料想风曜那厮绝对想不到阿宸从密道出。”

    “不!”风宸摇头,眼中有一种如海的深沉,“这只是缓兵之计,不到半日,他定然识破,我只需在他发现之前出帝都,便成功了一半。接下来,你们再找八队人马假扮我前往青州,每支队伍配我两名亲卫,扰乱他的视线,我将取道最远的一条路。”

    苏澈不赞同,“亲卫都用来掩人耳目了,那由谁来保护你?”

    “我一个亲卫也不用带,你给我随便挑两个仆从,不需要会武,但一定要忠诚可靠。”

    苏澈大惊,“那也太危险了吧?!”想了想又道;“不如我陪你去吧,还能照顾你。”

    宁璟白了他一眼,“你是嫌目标不够明显吗?反其道而行之,越是危险的方式,越是安全,至于你,乖乖留在盛京善后就是了,过后在青州汇合。”

    苏澈眉头一皱,见两人一派坚持,知道不可逆转,遂不甘不愿道:“好吧!等你到了青州,我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哦不,白白嫩嫩的,把你第一美男子的风采都给找回来。”

    风宸却摇头,“我一个男子,要这么漂亮做什么。”

    苏澈惊,“你以前可是很爱惜羽毛的。”

    风宸自嘲一笑,眼里有些神伤,“当初是因为岚岚喜欢这张脸,如今,却是没有必要了!”

    她喜欢摸他的脸,从眉梢眼角滑过,在脸颊上一捏,最后点在唇角,说宸宸你的皮肤要不要这么好,摸起来真舒服。他还记得,她说他的头发像黑色的锦缎一样光滑柔软,她最喜欢把玩他的头发,或是挑起一缕绕在指尖转着圈儿,或是用她修长的十指从他黑间穿过,从下往下一下一下疏着。

    却不知,在他心里,风宸是风青岚一手养大,一手造就的,他所有美好的一面都是源于她,只为她。

    犹记得,他们骑马过东市,路上的男男女女,都羡慕地看着他们。

    她在马上扬眉一笑,漂亮的凤眼睨过那些花痴的男男女女,回过头抬起他的脸,骄傲又霸气,“我的宸宸多漂亮,男的女的都在看你,带着你这个第一美男上街,真是倍有面子。”

    那姿态,轻佻邪气,张扬又漂亮。那一年,他从青州归来,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于精致漂亮之中,更多了一份男子的阳刚血气,越发地俊美逼人。

    他期盼与她相见,见到了,她只摸了一下便放开了,遗憾地开口,“宸宸,你皮肤变粗糙了,青州那边不养人的嘛!”

    他心下微苦,却还是笑着说道:“没关系,养养就好了。”

    在青州三年,和将士打成一片,赢得军心无数,收获万千民心,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两月后,他的皮肤像以前光滑漂亮,她却只拍拍他的肩,说:“宸宸,你长大了,姐姐不好再对你无礼,阿曜见了也不会高兴。”

    他才明白,就算他比风曜好看千万倍,也抵不过风曜的一句话,爱与不爱,竟是天差地别……

    苏澈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又在缅怀风青岚了,幽幽叹了口气。

    风宸回过神来,倏然开口,“阿澈,我有件事,要拜托你。”

    苏澈很干脆,“说罢,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风宸的目光落在怀中的骨灰盒,语气低沉而沉湎,“我想要打造一枚戒指,将岚岚的骨灰融入其中。”

    他偶尔听岚岚提起,若是她爱的人先去了,她会将对方的骨灰制成戒指,带在身边,如此,便能生死不相离,代表至死不渝的爱。

    不仅苏澈,连着宁璟都吃了一惊,苏澈目瞪口呆的样子更是可笑,“啊?骨灰还能作戒?闻所未闻啊,阿璟,你听说过没?”见宁璟摇摇头,苏澈又转向风宸,劝道:“阿宸,风青岚的骨灰不是在这里嘛,何必多此一举。”

    总觉得风宸自鬼门关走一遭后,变得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风宸摇头,眼中有一抹深沉的颜色,“骨灰太危险了,我怕什么时候不小心,就被洒落了!”

    苏澈就想起那天自己用风青岚的骨灰威胁他的事儿,有些尴尬道:“那啥,阿宸,我那天是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

    风宸莞尔,“无事,你只要将这件事办好就行。”

    这么坚持?苏澈纠结,供奉着骨灰盒也就算了,每天还带着骨灰戒指,触景伤情,他心情能好的起来么?“阿宸,你这样带着她东奔西跑,不太好吧,怕丢了,何不让她入土为安,死者为大嘛!”

    风宸抬起头,冷冷地瞥了苏澈一眼,“你是想让我把它吞进去吗?”

    吞骨灰?不说会不会中毒,光这行为也够惊悚的了,苏澈真的被吓到了,抬眼正对上风宸的视线。

    风宸眼中有一种诡异的暗光,一种病态的偏执,他没有开玩笑。

    苏澈第一次,如此清晰的发现,风宸,真的变了。

    原来的风宸,有着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定神时如一泓清水,顾盼时像星星流动,浑身带着一种飘飘欲仙的神气,光明高贵犹如神祗。

    如今,他的目光依旧敏锐细致,透着一股慑人的智慧之光,眼底却泛着一丝灰冷的光泽,因为生病,眼珠像秋雾一样,黑的有点发蓝,这是一种灰败的颜色,将原来光明的感觉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沉的阴郁。

    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他那两扇通向灵魂深处的明窗,已经紧紧地关闭了。

    苏澈终于在他的目光中落败,好半响,才结结巴巴地开口,“阿宸,你别冲动,我一定为你请全京城最好的工匠,亲自监督,作一枚最漂亮的戒指。”你不要去吞骨灰,呜呜……

    “嗯!”风宸脸上一松,愉悦地笑了,“待会儿我把制造的步骤写给你!”

    明明是他惯有的微笑模式,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这样的风宸依旧很美,脸颊上那两团病态的红晕,让他整个人有一种妖异的美,这种美,带着一种残酷毁灭的末世感。

    原来,一个人经历生死,真的能有这么大的改变。

    风青岚死了,将原来那个太阳般耀眼光明的风宸也带走了。

    苏澈惊讶道:“你连这个都有涉猎?”

    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治国打战,信手拈来,连这种小技艺都会?

    风宸眉眼一弯,那双深沉的眼睛便像充盈的湖水,盈盈动人,果然,他只有在提到那个人时,才变得有活气,“在青州的时候,研究过。那时候我想,我若是不幸战亡了,就让你将我的骨灰制成戒指,再将它交给岚岚,就说是我的遗物,这样一来,她定然会戴在身边,如此,也算实现了我与她朝夕相伴的心愿。”

    看他用如此温柔的目光,说出这么诡异的话,苏澈只觉得心里发毛,还有一种愤怒,“风宸,你真的是魔障了!”

    为了那个叫风青岚的女人,你到底要将自己逼到什么地步?敢不敢为自己活一次?

    “爱上自己的亲姐姐,我早就坠入地狱了!”风宸嘴角微勾,浓黑的睫毛遮住了他的眼睛,看起来就像要落雨了,明明在笑,却看的人很想哭,一种渗透到骨子里的悲伤绝望。

    苏澈被他的表情刺伤了,好吧,他又嘴贱地说错话了!

    这时,沉默已久的宁璟幽幽开口,“活着回来就好。”

    所以,不管变得怎么样都没关系,人,总是要成长的,尽管有所偏斜,总归是更适应生存法则了,不是么!

    风宸,我期待你绽放绝世的光彩,让我看看你能做到什么地步!

    ------题外话------

    养养之后,宸宸又会变得美美的了~

    女主的死对风宸打击很大,有所转变是很正常的,宸美人有点黑化了,但不坏,等到和女主相遇,又会多少变回原来的阳光感觉的。

    一个爱女主胜过爱自己生命的男人呐~首推,求收藏,后面很精彩,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第11章 进山打猎() 
三日后,宋汐随行村民进深山打猎。

    一大早,还没没亮,宋汐便起来整理东西。

    淳儿被吵醒了,睁着朦胧的睡眼坐在床上看她,嘴里含糊不清道:“哥,你在做什么?”

    宋汐将干粮,水囊,作陷阱用的绳子,夜里防寒的外套,生火用的火折子,小型铁锅和盐巴等,一样一样地找出来摆在桌子上,“我要进深山里去,晚上不回来了。”

    “砰”得一声,是重物落地的声音,伴随着淳儿的抽气声。

    宋汐光听动静,也知道这个笨家伙从床上掉下来了,听声音,摔得不轻啊!

    淳儿也顾不得疼了,三俩下蹦跶到她身边,嗫嚅地开口,“哥,我想跟你进山。”

    宋汐抬头,果真在他头上发现一额一个小包包,心下有些好笑,嘴里却言辞拒绝,“不行。”

    淳儿委屈地开口,“为什么不行?”

    宋汐神情严肃,一种说教的语气,“你以为进山这么简单,风餐露宿,山路崎岖,你能吃得那份苦?再说了,山里很危险,你就不怕遇见黑瞎子和大虫(黑熊和老虎),你跑不赢,被它们一口吞了。”

    说到最后,宋汐恶趣味地伸出双手,做张牙舞爪状!

    淳儿的小身子一缩,好看的眉头,纠结成两团麻花,说实话,还真有点害怕。

    宋汐看他一个人在那穷挣扎的样子,暗暗好笑,不得不说,逗弄小兔子,也是一种非常有趣的事情!

    眼见她将东西一样一样装进包袱或者背篓里,淳儿急了,“我不怕吃苦,也不怕黑瞎子和大虫,我会努力跑赢的。”意思是不拖你后腿。

    宋汐听这天真的答案,忍不住笑了,态度却非常明确,“不—行!”

    淳儿的眼眶顿时红了,宋汐觉得她再说点儿什么小兔子就要哭了,所幸东西也收拾好了,宋汐将包袱扔进背篓里,将藤条勒在肩膀上,转身就走。

    淳儿愣了愣,反应过来,拔腿都追了上去。

    宋汐关院门的时候,一只手从里头伸出来,将门堵住了,是淳儿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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