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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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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翎都懒得搭理他。

    尉迟狂歌从碟子里捏起一粒花生米,指腹一摩挲,薄薄的花生膜就被揉碎了,他也不吃,只是捏在手里把玩,眼中神色莫测,“我对你一见如故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你长的很像那个人,我无缘再见他,却希望他能够活着……”

    故而才对你另眼相待,他尉迟狂歌可不是对每一个陌生人都这么热情好心吶!

    想当初,在胶州王府,对那个可怜的少年,他也没有伸出援手,当然了,他当时有事在身,也不宜节外生枝。不过,如今想想,若那人换成宋翎,他会拦下这个麻烦也说不定。谁会忍心一个和你的偶像长的如此相似的人流落到那种境界,当然了,真正的孤承碧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吧!高手的尊严,不容践踏。

    “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年长得阳光正直,充满正能量,便笑着问风宸道:“这是谁啊?”

    她言语亲切自然,风宸也笑的如沐春风,可见两人关系紧密,让尉迟狂歌啧啧称奇。

    自风青岚与风宸离心之后,风宸除却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已经许久不曾看见风宸这么亲近人了。而且,此次见风宸,明显感觉出他的不一样,身上的忧郁不再,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让他很不解,风青岚,才去世没多久不是吗?这人,应当对风青岚感情很深才是。如今这样,又是为那般?不过,这些都属于私事,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

    风宸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尉迟狂歌,我在青州时认识的好朋友,也是青州刺史尉迟龚的次子。”

    尉迟狂歌出现在宋汐不曾插足的青州三年,宋汐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叹惋,她人生中唯一错过风宸的空白段啊!在这期间,他又交了多少她不认识的朋友,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风宸继续给尉迟狂歌作介绍,“狂歌,这是我的,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宋汐!”

    说到中间,他顿了一下,似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亲人,可是风宸的身世如此高贵敏感,有什么亲人是众人不知道的。想说情人,爱人,又怕宋汐生气。她一直对两人发展成那种的关系有些抵触,尽管极力隐藏,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来?

    尉迟狂歌直觉这里面有猫腻,朋友就朋友,怎么还加个“很重要”,这到底是有多重要啊,作的介绍竟与自己不同。

    看这面生的,以往也没听风宸提过,像是不久前才认识的。风宸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这欲言又止的,带着一种隐晦的压抑。宋翎和风宸都如此在意的人,他真是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

    两人相视而笑,算是就此认识了。……

    与风宸打过招呼之后,宋汐便和宋翎出了大厅,走在花园里,也有个空间叙旧。

    宋翎不喜欢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跟自己在一起,他还会说几句话,若是旁人在场,他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两人走进一座亭子,在石桌旁坐了下来,四周清净无人,倒也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宋汐问道:“宋翎,你怎这时候才来?”

    从两人分开到现在,也将近两个月了。以宋翎的本事,赶路半个月足够了。何况,青州宸王府再好找不过。

    “受了点伤,养了一段日子。”宋翎低下头,淡淡地说道。

    那日,黄沙道旁,他一人斩杀了几十名杀手。

    这都是些身手不凡的人,而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血战完毕,拼着最后的力气,离了现场,是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落入善后的敌人手中。不想让孤承碧还活着的事实,为人知晓。

    如今,活在这世上的,唯有宋翎,生也好,死也好,只为了那一个给与他新生的女子。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他苟延残喘,只为了赎却罪孽,等死而已。

    偏偏她却买回了他,她的日子这样平静休闲,让他做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情,偏生他就得了趣。

    她在家务上如此依赖他,好似,没了他就不行一样,让他觉得,自己很被需要。心里有一种满足,比当初被父亲夸赞,成为家族的骄傲,成为整个漠北仰望的存在,还要来的真实踏实。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新的意义。

    平静,安定,简单,低调的生活,远离刀光剑影,尘世浮华。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人也不简单呢!她看似散漫无为,实则是活的太通透,那是一种,千帆过尽,洗尽铅华的大彻大悟。

    她穿的最普通的衣裳,过着最粗糙的生活,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平庸,反而有一种有经历堆积出来的超脱无畏。

    让靠近她的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不一定会发酵成爱情,但就是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不管她平凡也好,富贵也罢,只是单纯地想跟在这人身边。

    他说得简单,宋汐却听得直皱眉,盯着他上看下看,颇有些紧张急切道:“伤哪儿了,严重吗?”

    当初扔下那么一个烂摊子,想必宋翎吃了不少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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