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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诡神冢-第116章

小说: 诡神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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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豹爷说完,神秘的把脸侧在陈智的耳边,耳语很久,陈智一直在听着,而他的眼睛却越睁越大,全脸都是惊讶之色。

    两天之后,团队开始出发了,这次的行动规模浩大,先头部队已经到达泰山,而陈智几个人作为最后一批,乘坐豹爷的私人飞机前往山东。

    这次团队中的四个人,陈智;胖威;秦月阳;鬼刀,除了武器之外,不可以携带任何私人装备,任务中所需的一切装备,已经全部由疯子准备好了。陈智除了长短两把刀和手枪之外,经过允许,还随身带了一只定制的微型计算器,这只计算器只有火柴盒大小,非常便携,不仅有计算数据的功能,还带有探测功能,能探知所接触物质的元素类型,是美国地质局中,地质专家的装备。团队中,只有陈智有。

    临走之前,陈智的老爸送给陈智一个护身符,那是一个很小的荷包,里面放着保平安的法器,他老爸说,这是他特意去千华山的寺庙中求的,让陈智带着胸前,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疯子和事先说好的一样,没有跟着团队一起去,而是和三子一起,留在避世阁看家。临行时,疯子对陈智几个人,多次重述武器的用法,叮嘱他们要善待自己的武器,并告诉他们,一定要活着回来。

    当所有人都到达郊区私人机场的时候,老筋斗已经在那里等候大家多时了。

    老筋斗穿着一套赞新的冲锋装,上次的那身估计在日本时已经磨烂了。老筋斗此时正站在飞机梯边,面带笑容的向他们招着手,但眼中的神情,却比以往都要严肃。

    “金爷,还这次还真跟着我们去呀?”胖威打趣道,“这次可和上几次不一样,这回的买卖,我们几个可是凶多吉少,九死一生,你这把老骨头,不怕扔在神墓里呀?”

    “行啦,威子,你就别吓唬我了”,老筋斗一脸释然的说道,“我老头子活这么大岁数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我一个凡人,死在神墓里面,也是我赚了,我倒要看看,这九尾狐仙苏妲己的墓,到底是个什么样。”

    “行啊,也许那苏妲姬的墓里头,还能发现长生不老药,您老又重返青春了也没准儿啊。哈哈!”胖威拍着老筋斗的肩膀说道,“但是金爷,我之前可把话都跟你说明白了,你这会栽在神墓里头,可是你自愿的,在阎王爷面前可别告我的状。”

    “哈哈,你放心吧,脑袋掉了不就碗大个疤吗?你当我老头子年轻时是吃素的?”,老筋斗满不在乎的应道。

    几个人说笑着上了飞机,在一阵轰鸣声中,飞机向天空中飞去。

    豹爷的飞机舱中非常的豪华,胖威在飞机上,不停的让漂亮空姐给他拿洋酒喝,说要把豹爷的酒都喝光,不然死了就赔了。

    其他的人却都沉默不语,鬼刀抱着刀靠在窗户上,若有所思的看着窗外,秦月阳坐在他旁边,满腹心事,雪白的眼珠子垂下,一路上没有说一句话。陈智知道,对于这次行动,大家都做了最坏的准备。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到达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陈智一行人又坐了几个小时的汽车,最后终于到达了山东省泰安市。

    泰山位于山东省泰安市的中部,素有“五岳之首”的美称。传说泰山其实是盘古开天辟地之后,其头颅幻化而成,因此中国人自古崇拜泰山,有“泰山安,四海皆安”的说法。历代帝王君主多在泰山进行封禅和祭祀,各朝文人雅士亦喜好来此游历,并留下许多诗文佳作。

    泰山巍峨壮丽,风景如画,周围一带早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旅游产业链,泰山脚下的村民们靠山吃山,开宾馆,做民宿,大人小孩做导游,卖特产,借着名胜景点的光,都非常富裕,已经几代没有真正的农民了。

    这次行动,先前来到这里的大部队,就驻扎在泰山脚下一个叫郑家村的小村落里。

    这个郑家村里泰山非常近,是这一代最富裕的村子,村里的民宅基本都已改成了民宿,村内超市;网吧;饭店一应俱全。民宿大部分都被鲍家包了下来了,鲍家的伙计都被分配住在各户农家院中。陈智几个人,则被安排住在村中的一户两层高的小洋楼中,小洋楼的主人叫做老郑叔,他家是这一带有名的富户,是村中第一个盖起双层洋楼的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天狐神墓—泰山脚下() 
老郑叔前几年死了老伴,家里一共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去年嫁到了外村,小儿子在上大学,大儿子在家里帮忙。

    这老郑叔见人不笑不说话,黝黑的脸上堆满了深深的褶子,嘴上有一颗大金牙,说话时有些露风,脸上有一种旅游区村民常见的油滑和热情。

    老郑叔从小在泰山脚下长大,山上的路没有他不熟的,从他爷爷辈开始,几代人经营这山里的商队,到现在,这村里的超市车队都是他们家的。

    豹爷住在离他们很近的一处僻静的小房子里,平时很少出来,随行的几个蓝带武士也都住在那里。

    很快,整个村子中来来往往的都是鲍家的伙计,很多伙计的手中,牵着凶猛的猎狗,叫的整个村子都不消停,看那猎犬的样子,像是獒犬。这次任务准备充分,山中的很多地方,都搭着鲍家的帐篷,技术人员很早已经住进山里。

    陈智几个人到达郑家村的当天晚上,老筋斗就叫了几个伙计过来,介绍给陈智他们认识,一共是八个人,说是要跟着陈智他们一起进神墓的。

    这个八个伙计都是在社团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快枪手,全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大部分是当兵行伍出身,一个个身体强壮,反应敏捷,熟练使用各种枪械和冷兵器。

    这八个人在这次任务中,负责的是抗着冲锋枪站在陈智几个人的周围,碰到危险时机枪扫射,贴身保护团队的安全。

    晚上吃饭的时侯,这八个小伙子就留了下来,和陈智几个人一起开灶吃饭。

    八个人中,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非常扎眼,大名叫英世杰,今年才十九岁,黑龙江人,是鲍家新一代中有名的快枪手,头发上染的五颜六色的,像只七彩鸟一样,队伍里的人都管叫他鹦鹉。

    鹦鹉是个很高调的年轻人,非常爱说话,身上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见的骄傲和浮躁,他原是陆地特种兵的狙击手,当兵时因为不愿意给队长买烟,被队长踢了两脚,他一翻脸骑在队长身上打断了人家三根肋骨。被部队勒令开除了,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再加上家里也没什么路子,一直没找到工作,后来就投身鲍家做了伙计。

    听老筋斗说,鹦鹉虽然年轻,但在鲍家的新一代伙计中,表现的很出色,他办事心黑手狠豪不犹豫,远程射击非常厉害,做过几件漂亮的差事。讲义气靠得住,是这八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

    农家院里的桌面上,摆的基本都是当地的特色菜,小米煎饼和野菜,还有当地的特色烧烤。而白酒却是当地人自己酿的,泰山当地的山民,自古以来民风彪悍,男人惯于喝烈酒,这些自酿白酒最少的都有50多度,胖威喝了几口烈酒之后,就开始调侃鹦鹉。

    “你说你那头发上是怎么弄的,跟踩了尾巴的火鸡似的,五颜六色,难怪人家叫你鹦鹉。你说你干点什么不好,非要来这里混,对了,你知道我们要干什么去吗?”

    “知道啊,挖坟掘墓呗!”,鹦鹉放下筷子,对胖威梗梗着脖子说道。

    “挖坟掘墓,说的可挺轻巧啊!不怕遭报应吗?”,胖威好像挺喜欢鹦鹉,故意逗他道。

    “我可不怕”,鹦鹉拎起一只烤鸽子,上去就一口,大嚼着说道:“我们都听说了,胖威哥你以前可没少挖坟掘墓,我也没看见你遭什么报应啊!”

    “嘿!你小子在这儿等我呢是吧?”,胖威被顶了一句,用大巴掌拍了鹦鹉一下说道:“我听说你小子的枪可挺快呀,进去的时候可别掉链子了。对了,你知道我们要去挖谁的墓吗?”,胖威说完眼睛瞟了一下旁边的老筋斗。

    “知道”,鹦鹉不屑一顾的说道,“我们八个人一个月前就知道要做啥任务了,我们都在关二爷面前上过香,签了生死状,发誓守口如瓶了。不然能让我们过来跟你们一起吃饭吗”。

    鹦鹉环顾了周围的几个人一圈,大声笑着说道:“我鹦鹉可不管什么鬼啊神啊的,我认识她,我的枪可不认识她,谁要是挡我的道,王母娘娘来我也给她撂倒。”

    桌面上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胖威被鹦鹉这番话逗乐了,说道,“你年轻轻的,还真敢放话,看来你这初生的牛犊子可不怕死啊!”。

    “怕死”,鹦鹉咧着嘴笑起来,“傻子才不怕死呢,我又不是个傻子”。

    陈智一直在旁边听着鹦鹉的话,觉得挺有意思,笑着问道,“怕死你还去?我们这次去的地方可是非常危险,我就明告诉你,死的可能性,可比活的可能性大太多了”。

    鹦鹉的眼睛垂了一下,立刻抬起来,对陈智说道,“进了这一行,玩的就是命,怕也没用。

    豹爷说了,这次任务不管成败与否,只要保着你们几个活着出来了,我以后在鲍家就是顶柱子的人物,我鹦鹉性子急,不喜欢一年一年的排辈分。这次跟着几位大哥,去那个什么苏妲己的神墓里走一趟,出来我就能上位了。就算死在里面,也算个痛快,起码和神仙埋一起了。”

    陈智很喜欢这个锋芒毕露的小子,伸出胳膊挎住他的脖子,拿起旁边的白酒瓶子给鹦鹉满上酒,低声说道。

    “我问你,要是碰见五层楼高的大家伙,我让你打它的脑袋,你敢打吗?别到时候吓尿了裤子。”。

    “你小看我?”,鹦鹉像被侮辱了一般,桀骜不驯的大声回答道:“小智哥不是我喝多了酒说狂话,我们几个人平常在下面,虽然知道的消息少,但都听说过你们的事,我知道几位大哥现在干的买卖是鲍家最露脸的事。

    听说这次任务是跟着你们,我是主动加入的,我不是吹,我这把抢跟自己手差不多,我让它打哪儿它打哪儿,管他娘的是五层楼高还是八层楼高,玉皇大帝我都给他崩出三只眼,飞天的哪吒,我也给他从天上打下来”。

    鹦鹉说完之后,逞强的把一口杯的白酒整口灌下去,血立刻涌上他的眼睛,“小智哥,你要是信我,就让我给你打前锋。”(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天狐神墓—寻踪() 
“好,那就全靠你了”,陈智笑着拍了拍鹦鹉的肩膀说道。“就让你当前锋”。

    “小智哥,你别听他的,这小子枪法是不错,但脾气臭的要死。你看吧,他现在喝了酒,等会就得耍酒疯,你吩咐他的事他全都得忘了。”,坐在鹦鹉对面的位置,一个二十几岁带着眼睛的年轻人慢条斯理的说道。

    “靠,死四眼,你他娘的又拆我的台”,鹦鹉一下子从凳子上窜过去,伸手去抓眼镜,被眼镜一躲扑了个空,摔在地上。气的鹦鹉爬起来追着眼镜满院子的跑。

    这时,坐在旁边的老筋斗告诉陈智,那个带眼镜的年轻人叫做罗松,外号叫四眼,农村孩子,原来是个军校大学生,后来因为家里老娘得了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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