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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重生之鬼手千金-第176章

小说: 重生之鬼手千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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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现在,为了保证一切的万无一失,从选曲开始,林素便十分认真的进行,找来了一向对曲子敏感的杨柳帮忙,而叶青不过是跟着过来凑热闹而已。

    “确实,毕竟这一次来了这么多有名望的评委,这场比赛的关注度从一开始就足以和那些国内著名的比赛相媲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我们学校请来了杜熙郎那样的人物,这场看似学校级的普通比赛,实际上不普通的很啊!”

    对于叶青的话,杨柳也似乎十分赞同的模样,她一边翻动着手中的曲册,一边开口说道。

    “所以这次咱们素素才会这么认真!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中规中矩的选曲呢,前两次你都是剑走偏锋,出其不意,这次怎么想着让我帮忙选曲了呢?”

    似是疑问,杨柳微微凝了眉眼,抬眸朝着对面椅子上跷腿而坐的人看去。

    阳光明媚,穿过休息室干净的玻璃,静静洒下。

    一片璀璨之中,林素精致的侧脸上也似乎拢上了一层绝世芳华,此时,她的手中正拿着另一本杨柳带来的曲谱,一页一页的翻看着,无比认真的模样,带着一片虔诚。

    似乎对与音乐有关的东西,林素总会忍不住无比认真。

    听到杨柳的话,她的唇角不由得勾起一抹无比绚烂的笑意,眸中狡黠一片,抬眸朝着杨柳看去,声音中透着无限的真诚,

    “因为在选曲方面没有人可以跟你相比,所以我相信你的眼光。”

    “虽然你这话有拍马屁的嫌疑,不过本小姐十分的受用。”亦是勾唇一笑,杨柳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却只是一瞬,杨柳又恢复了原有的一本正经,接着开口,

    “那你打算接下来几场的钢琴比赛怎么着手?选曲是准备走奇特诡谲的风格,还是中规中矩的名曲风格呢?”

    曲风格呢?”

    “你们觉得呢?”微微凝眉,林素似乎也十分纠结的模样,抬眸朝着杨柳和叶青扫去。

    接受到林素投来的目光,杨柳和叶青也不由皱眉,微微低首,似乎陷入了思考。

    一阵沉默过后,一向大大咧咧的叶青忙先开了口,

    “我建议素素你继续奇特诡谲的风格吧,毕竟现在钢琴大赛之中大多数的选手都会选择弹奏名曲,听得多了,估计那些评委都腻了,或许奇特诡谲的风格正好给他们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出其不意,不是一直是你的特色吗?”

    “恩恩,确实如此,钢琴比赛中估计大多数的人会选择演奏名曲,因为很多人都不敢太过张扬,演奏名曲就好像是打出了一张保险牌,虽然老套,但是却不恶俗。”

    叶青的话似乎又一定的道理,林素不由微微点了点头,似是沉思了片刻她转首朝着一旁沉默不语,同样陷入思考的杨柳看去,

    “杨柳,你认为呢?”

    “嗯,演奏名曲确实太过于没有新意,青儿说的很有道理,只不过。”

    稍稍停顿,杨柳缓缓的将手中的曲谱合起来,微微凝眉,一本正经的对上林素的眼睛,轻声开口,

    “只不过,素素你有没有听过事不过三这个道理?”

    “什么意思?”林素不由凝眉,开口询问。

    “意思就是说,出其不意纵然能够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一下子在人们的面前呈现三次,纵使再出其不意,到时候估计也会给人带来一种疲劳的感觉,有可能会弄巧成拙,

    就好像最近你的钢琴展示和团体比赛,都采用了奇特诡谲的曲子,一首不知名的民间小调以及一首改编自音乐剧的魔笛,确实都给那些评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接下来的个人比赛包含了各种晋级赛、复赛、以及最后的决赛,难道你想要一直采用这种风格吗?”

    “我想到时候,很有可能会给那些评委带来一种耳朵上的疲劳,也会对你个人的印象固定在一种只会演奏野曲的音乐生,他们或许会认为你是因为不会演奏名曲,才会选择别的曲子来进行比赛。”

    杨柳的声音还是透着她独有的淡然,眉宇轻皱间,却是一片满满的关切。

    忠言逆耳,但是为了自己好姐妹的比赛能够顺利的进行,杨柳终忍不住将自己所有的担忧说了出来。

    阳光绚烂一片,无尽璀璨之中,杨柳精致的容颜虽说依旧一副不苟言笑的御姐模样,但是林素却只觉一片温暖柔和。

    似乎醍醐灌顶一般,对于杨柳的话,林素似乎也十分的赞同,不觉得,她的唇角微微上扬,一抹带着感激的绚烂笑意在她的脸上化开。

    果然,在选曲方面找杨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选择。

    但是,叶青的话也十分的有道理,虽说奇特诡谲的风格不能一条路走到黑,但是若是将这种风格和中规中矩的名曲演奏风格相互结合,或许会有惊人的效果。

    不过,现在选曲演奏方面都很容易解决。

    眼看着钢琴大赛已经走到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林素不希望在现在出现一些不应该出现的情况。

    而且周围的竞争选手越来越多,难免某些人会借用现在的机会,暗地里进行一些不好的勾当。

    本来林素并没有那么的多心,但是现在她收到了来自魅影的提醒,忍不住,林素的心中一片防备,而现在无欢不在自己的身边,有些事情,或许需要别人帮忙了。

    似是打定了主意一般,林素将手中的曲谱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站起身朝着杨柳和叶青走去,伸手一把揽住了两个人的肩膀,唇角上扬,缓缓开口,

    “姐妹们,接下来的比赛将会是我单枪匹马走天下的状态了,作为最有希望夺冠的选手,估计周围有很多看我不爽,想要暗地中使绊子的‘坏人’,所以,我需要你们帮我一个忙,因为现在周围的人都是竞争者,只有你俩能够帮我了。”

    “什么忙?”

    异口同声,没有思考和迟疑,杨柳和叶青皆是开口朝着林素问道。

    因为无论是什么忙,她们都会帮。

    “我跟你们说”

    勾唇一笑,林素只觉心中一片温暖,勾手将她们两个的脑袋靠近自己,低首,咬耳轻声的在她们的耳边,将自己心中算计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说话间,林素的眸中满满的狡黠,一片精光闪过之间,带着无限古灵精怪的诡谲。

    “素素,你不去当坏人真是太可惜了!”

    发自肺腑的感慨,听完林素的计划,叶青不由感慨般的说道,第一次,她见到这样损的林素。

    原本她一直以为,素素天生丽质,气度华贵。

    却没有想到,这妮子,却是他们几个人中最损的一个。

    另一边,杨柳似乎也是一片赞同叶青的话的模样,一脸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似乎思考了片刻,她才缓缓开口,一声感慨,

    “素素,算你狠!”

    “别废话,你们就说帮不帮吧?”林素嗔怪一声,脸上却是极其得意的笑。

    “当然帮了!”

    再次没有犹豫,叶青和杨柳相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开口。

    此时,她们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兴味。

    挑战权威神马的最有趣了。

    不是吗?

    ------题外话------

    存稿君祝大家2016年,平安喜乐

76。繁华京城,隐秘府邸() 
京城

    繁华锦绣,纸醉金迷。

    这似乎是最能够用来形容这个城市的词汇了,纵使夜色,这个城市的繁华也未曾消减半分,相反,似乎在这夜色沉迷之中,伴随着一片片缤纷闪烁的霓灯亮起,整个京城都笼罩着一种辉煌。

    绚烂的灯光下,市中心的娱乐场所,以及繁华的京城外滩上,各种豪车来往,每个从车上走下来的人都是生活在这京城顶端的人,他们西装革履、锦瑟华服,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彬彬有礼、淑女优雅。

    今夜,是京城某一位上流社会的有钱人的生日,整个京城的外滩都被这位富豪承包,用来举办生日宴。

    而富豪也请来了国内许多知名的明星来为他的生日宴会进行表演。

    其中,目前最当红的小鲜肉闫宇,更是受到了众人的追捧。

    这一晚的宴会似乎注定了繁华。

    只不过,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晚的繁华,闫宇终将错过。

    伴随着外滩上点燃的烟花,无限璀璨在天际绽放,灯火璀璨,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为这京城夜色的辉煌献上鲜美的祭品。

    而往往辉煌到炫目的灯火下是黑暗到污浊的暗流,纵使现在,每个人都面带微笑,每个人都风度翩翩。

    不知道睡了多久,闫宇才缓缓的睁开眼睛,神志未清的状态下,他的脑子一片茫然,似乎一片嘈杂的感觉,嗡嗡作响。

    环顾四周。

    周围不再是应有的灯火辉煌的模样,而是一间仅有简单黑白装潢的小房间,空气中弥散着一片潮湿的气息。

    房间内没有过多的装饰和家具,只有简单的一张沙发和一个茶桌似的东西,一片狭小,没有窗户,整个房间内都是昏沉沉的一片,无尽潮湿之中,带着一种莫名的诡异。

    很显然,这里似乎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屋内的光线昏暗,朦胧而潮热,与装修不太协调的是——视线的正前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副色彩浓郁的油画,黑与红的对比十分强烈,两个相互交缠的少年面容,一个清秀温润,一个邪佞狰狞。

    十分的诡异,这是什么地方?

    动了动僵硬的脖子,闫宇只感觉自己的身体传来一种异样的感觉,猛然惊醒。

    手动不了,脚动不了,大惊之下,他不由瞪大了双眼,视线缓缓的向下移动。

    这一刻,闫宇的瞳孔忍不住猛地一阵收缩,妈的!他的手脚上,此时竟被一条粗壮的武装带捆绑的结结实实,而他原本在宴会舞台上穿的礼服也不知道被剥到哪里去了,身上仅仅穿着一件白色的男士衬衫,因为房间内潮湿闷热的缘故,透着一股子腥腻的汗味儿。

    更令他眩晕的是,他身上所有的尖锐物品都已经被剥去,就连系裤子用的皮带也被抽离。

    绑架,变态?

    足足愣了两分钟,闫宇才满脸诧异的回过神儿来,不觉得,他的唇角勾起一抹不可思议的苦笑。

    周围同样的潮湿,似乎让他想起了那个同样无比潮湿的夜晚,那个古香古色的房间内,那个同样古色儒雅的男人,一字一句的告诉他,以后他便是他的主上。

    那个叫公子曜的男人。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当时他在去宴会的路上被人打昏的时候,那个人的脸曾在自己的眼前呈现过。

    仔细一想,低头看了看现在的自己,闫宇的心口顿时一团怒火升腾,虽说他像个女人一样喜欢的是男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本人跟女人一样弱不禁风、任人宰割。

    原本,那天闫宇被公子曜反受为攻,弄断了手脚带回了那个古香古色的地方,并且还无比霸道的告诉闫宇,以后要听他的话,并且要称公子曜为主上。

    只不过,虽说闫宇喜欢同志,但是向来自负如他,他从来不喜欢被人威胁,于是,当他的身体恢复好之后,便趁着公子曜不在的时候,偷偷从那个古香古色的裁缝店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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