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鬼手千金-第2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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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崇尚超级英雄的我,当时觉得自己那样的打扮娘气极了,可是周围的人都说漂亮,说我是标准的正太一枚,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理解所谓的正太究竟是什么。
不过,我知道那一定是夸奖的话,我一向乐意接受别人的夸奖,所以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决定勉为其难的穿着那套有些娘气的衣服,拉着同样被打扮的像是一个公主一般的妹妹,坐在礼堂门前的台阶上,等人。
等来接我们回家的人。
家,一直以来,我和杨柳都认为福利院就是我们的家,福利院的伙伴和修女是我们的亲人。
直到有一天,一直照顾我和妹妹的修女妈妈拉着我的手告诉我:“裴扬,你爷爷过几天就来接你和妹妹了,你做好准备,跟家人回家吧。”
爷爷,家人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词汇,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我和妹妹天生就是在福利院生活的,什么家人,亲情,似乎都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甚至,我都没有仔细的想过,为什么我叫裴扬,而妹妹却是杨柳。
直到后来,修女妈妈告诉我们,裴扬和杨柳是妈妈生前给我们起好的名字,裴是爸爸的姓,而杨却是妈妈的姓。
那个午后的阳光带着暖洋洋的味道,我和杨柳手拉手的等待着爷爷来接我们回家,孩子的世界无疑是最天真的,我们不知道裴家的概念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回到那个对于我们来说完全陌生的家,迎接我们的即将是什么。
我只记得,那个午后的阳光,很灿烂,妹妹的哭声很响亮,她不舍得福利院的修女,不舍得那些一起成长的小伙伴。
女孩的世界我不懂,相比于杨柳的情绪激动,我倒是平静的多,似乎离开对于我来说是早就注定的。
“裴扬从来不属于这里,他应该有更加广袤的天地。”
修女妈妈也这么说,只是当时的我,不懂。
“三少,小姐,依照老爷吩咐,我来接你们回家。”
那是我第一次见裴忠,他是爷爷身边最忠心的人,也是七夜的父亲,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不苟言笑,一副极其军中的模样,魁梧的身躯配上他那张严肃到冰点的脸,有些耍话愕暮⒆蛹擞Ω枚蓟岜幌趴蓿比唬盍捅幌趴蘖恕�
我这个任性高冷的妹妹从来不知道,小时候的她是有多么的糗,反倒是我却觉得裴忠十分的亲切,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天生的缘分,以至于在第一次见面我便很熟络的冲着裴忠轻松的打了个招呼:“哟,我是裴扬,第一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我从裴忠的眼神中明显的看到了他有一瞬间的诧异,只是下一秒,他的表情又恢复了原本的一丝不苟,只不过缓和了许多,因为杨柳不哭了。
就这样,裴忠抱着一脸嫌弃他的杨柳,拉着对未来一脸好奇的我,踏入了裴家的大门。
也开启了我人生的逆转之路。
裴家,s市的龙头之家,s市虽然不比京城天子脚下,却也有魔都之称,是华夏经济发展四大领头城市之一,而裴家是这片土地上的名门,通吃黑白两道,无论权势还是财力,都是很多豪门企业望其项背的存在。
而我,裴扬,正是裴家新一代继承人中的第三个儿子,也是最小的男孩,也是最不光彩的男孩,因为我的母亲不是正房的裴太太,而是父亲此生一直所爱却不能娶的女人所生的儿子,也就是传说中的私生子。
在我之上,裴家有两个光明正大的男孩,嫡长子裴清,嫡次子裴晟。
他们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二哥,一直养尊处优的真正少爷。
裴清长相温润,矜贵无比的容颜下,却有一颗极其懦弱的心,优柔寡断,似乎和他的长相一样,总是给人一种极其温吞的感觉,只不过,因为他是嫡长子,裴家最有优势的继承人,优柔中他似乎经常带着一股子蔑视众人的傲气。
只不过,裴清的傲气只限于他的身份和地位,财大气粗大概说的就是裴清这样的人,骨子里的亏空,是无法掩饰的,所以,爷爷不喜欢裴清。
这或许也是我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就好像一只纸糊的老虎,骨子里的懦弱,纵使外表再怎么伪装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所以这样的裴清,注定难成大器。
而裴晟似乎在头脑上要比他大哥聪明一下,只是一副油头粉面纨绔子弟模样的裴晟,注定是天生的少爷命,他的外表是我们三兄弟中最绚丽的,濯玉般的容颜注定了他的桃花运不断,而裴晟也是极懂享受的人,就好像是民国期间,游走在脂楼会馆的任性少爷,纨绔至极。
纵使再聪明,脂粉气闻得太多也会变
结婚纪念日()
某日,j国第一元道世家新当家杜熙郎先生和他的警花小娇妻的结婚纪念日。超快稳定更新;本文由首发
一大早,叶妙戈便开始忙碌起来,这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一个纪念日,也是意味着他们之间组成小家庭已经有一年整的时间,对于叶妙戈这个对任何节日都十分在意的姑娘来说,结婚纪念日更是十分的神圣。
“太太,这些百合是要摆在房间里面还是外面?”
“太太,这些是酒店的菜品单子,您要不要亲自过目一下?”
耳边不断的响起仆人的询问,叶妙戈虽然感觉自己的头大,但是却并没有一丝厌烦的意思,依旧兴致勃勃的准备着这次的结婚纪念日。
虽然之前杜熙郎说过,若是真的想要好好庆祝,可以腾出一个酒店,然后邀请亲朋好友开一场热闹的party,但是叶妙戈觉得,结婚纪念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她只想和杜熙郎两个人好好的享受,不想有别人的参与。
所以尽管忙碌,但是她依旧是乐在其中。
然而
将近黄昏,太阳的余晖为整个世界镀上了一层浅淡的金黄,院中的百合花也似是多了一丝暗淡的颜色。
“那个太太少爷他”
叶妙戈看着面前说话吞吞吐吐的阿城,顿时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阿城犹豫了几下,还是鼓起勇气将他想说的话说了出来:“少爷他今天还有一场商业酒会,估计会很晚回来,所以少爷让我回来转告您,不用等他了,结婚纪念日的礼物,他改天补给您。”
说完,杜城便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落荒而逃,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叶妙戈那失落的眼神。
大宅中似是一下子陷入了一片沉寂,叶妙戈忍了忍,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眼泪从眼角滑落。
似是忙碌了一天的疲劳感一下子席卷而来,她感觉自己整个人像是被抽光了力气一般,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枯燥无味。
拖着像是灌了铅的腿回到房间,叶妙戈便像是一只受伤的猫咪一般躲在被子里哭了起来。
杨柳她们说的果然没错,男人结了婚之后就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果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现在他们还是新婚,杜熙郎都这样对自己,叶妙戈不敢想象自己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而且她的老公也不是一般人,他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有钱,而且还长的那么的帅,万一被那个小姑娘看上,对他展开猛烈的追求,他一下子把持不住,抛弃糟糠该怎么办?
越想叶妙戈的脑子越乱,越乱她越忍不住胡思乱想。
倏然,一股巨大的悲怆从她的喉咙深处席卷而来,叶妙戈不由大声的哭了起来。
哭到眼睛红肿,她忍不住给在华夏的小姑子打了个电话,像是寻找安慰一般,妙戈的声音委屈到不行。
“素素,我感觉你哥可能会不要我了。”
话没有说完,妙戈又像是一个孩子一般哭了起来,接到电话的林素,只能一头雾水的安慰。
在小姑子的柔声安慰中,叶妙戈终于发泄完了心中的不快,身心疲累的她终究抵不住周公的呼唤,蜷缩在被子中浅浅的睡去了。
直到杜熙郎提前从酒会中回来,都没有惊扰到她的好梦。
看着床上像是猫咪般蜷缩着的小妻子,杜熙郎原本在外面应酬时的疲惫似是一下子消散,脸上的容色像是冰山突然化开,露出蜷不开的温柔。
轻手轻脚的走到床边,在女人身边的位置躺下,男人伸手像是如获至宝般将女人圈进自己的怀抱。
动作轻柔,带着无尽的爱意。
“抱歉。”杜熙郎轻轻咬了一下女人的耳垂,轻柔开口。
细小的动作,将叶妙戈吵醒,睁开惺忪红肿的双眼,她一脸无辜的看向男人,看到杜熙郎的脸,叶妙戈忍不住撒娇般啜泣了一下:“你回来了?人家好想你。”
撒娇的语气,一边嗔怪着,叶妙戈的身子一边不安分的朝着男人的怀中拱去。
像是一只极具挑逗意味的猫,杜熙郎的喉咙紧了紧,一双眸变得深沉。
“妙戈”
他的嗓音变得低沉:“我们要个孩子吧。”
男人的话刚出口,叶妙戈的脸瞬间通红,像是煮熟的虾一般,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冒着热气。
“你你说什么呢?”
有些羞涩的想要推开他,一双小手却被男人紧紧的抓住,还未等叶妙戈反应,杜熙郎便翻身为上,将面红耳赤的小警花一下子压在身下。
唇角邪魅:“我说,结婚纪念日,我想送一个特别的礼物给你。”
热吻落下,唇齿交缠中,嚼碎了今夜所有的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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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还会有番外,关于素素和无欢,相信他们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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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欢上学记()
“今天是无欢开学的日子,无欢在学校一定要乖哦。”
一大早林志刚便准备好了一堆好吃的喂养一脸纯粹可爱的少年,就好像是养了一个宠物一般,虽说少年之前的记忆似是变得空白,但是在林志刚的心中,无欢依旧是素素喜欢的人。
虽然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孩子,但是重新开始进行女婿养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今天是无欢上学的日子,他看起来似乎比平日里的心情要好一些。
尽管那张粉团似的小脸上依旧没有太多的表情,但是他的眼神却格外的明亮。
因为无欢知道他喜欢的素素姐姐,就在他将要去的学校教学。
对于这一天,无欢格外的期待。
“素素会在。”无欢依旧是惜字如金。
林志刚却了然他的意思:“嗯,素素就在那里,只要无欢去学校,你们就不仅能在家里在一起,学校里也能在一起了。”
林志刚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牵红线的月老,他的心情好极了。
“嗯。”
无欢看起来心情也是好极了,在林志刚的各种嘱托下,他用小小的身体背便正式踏上了他求学的道路。
看着那个小小的背影,粉团似的,带着呆萌可爱,林志刚不由弯起了眉眼,这样的小女婿若是慢慢养成,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然而…
这时候的林志刚并不知道,自己慢慢养成的是一个超级大醋缸。
“这是新来的同学无欢,希望同学们能够和新同学和睦相处。”
站在讲台上被班主任老师介绍着,看着底下坐着的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他面无表情的小脸愈加冷冽的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