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

第51章

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第51章

小说: 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极大贼王的比赛,夺得这个比赛的冠军就可以有终极大贼王的称号,好吧又是一个令人无语的取名。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针对新人小偷的新人王的比赛三个月内所有新加入的新人都必须参加,三个月举行一次,这个比赛就比较简单了,参赛者在一天的时间里偷取最多估值的钱财获胜,获胜者就是本季度的超级新人王,而今天,就是我代表蓝色骨头参加比赛的时候,毕竟蓝色骨头在半年里仅仅收了我一个新人。。。。。。

第三章:瘾,君子() 
作为一个小偷,我深谙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公交车到了下一站的时候我就从这拥挤的公交车挤了下来,走到不远处的一个垃圾箱打开钱包,果不其然,三千多块,在这个大多数有钱的都把钱放放卡里,没钱的都装个一两百的时代,这点钱对于小偷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大的收获。om

    我拿了钱吹着口哨顺手把钱包丢进垃圾桶,百分百空心投篮,钱包掉进了油绿色的垃圾桶,若不是今天我参加了比赛,平时一次偷这么多早就回去歇着了,我跟其他小偷不同的是,我会用脑子,所以我的下一个地点是,自动取款机旁边,我就蹲在一个自动取款机不远的地方守株待兔,原因很简单,来这里都是取钱的,都是给我取钱的。

    我在取款机周围等了半天,大多数都是零零碎碎的取几百块,没有过千我肯定是看不上眼的,莫不说这取款机的金额已经达到一万了,取个几百好意思吗?我要瞪得是肥兔。

    终于在傍晚,一个土气的中年女人,匆匆忙忙的从提款机出来,我看到她皮包袋的鼓起,笑了起来,一般晚上来取这么多钱的人,多半警惕性不高,而且夜色下手也比较轻松。

    我跟了上去,那个中年女人看样子是一个人,一直到了一个人迹相对较少的小巷,这是个作案的好地点,别误会,我只是一个小偷,是绝对不会出手上去抢的,抢钱是强盗的的活,说实话在我当时所在的东南街,强盗是深受小偷鄙视的,虽然有些走百步笑十步,我鄙视强盗的的原因有下面几个,其一天下无贼里面讲过,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其二是抢劫罪行重啊!又容易被抓住,而抓那么一次这辈子就搭进去了,要我说稍微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抢劫。

    如果是小偷,抓进去十几天就出来,这就是靠技术吃饭的优点啊!

    我已经看到了最好的作案时机了,我耳朵上插上耳机,戴上兜帽,在离那个中年30米的地方忽然加速,往前面跑去,在离那位中年妇女还有几米的时候。om

    中年妇女意识到了身后有人,猛地转过头来,就是现在,我装作一个夜里跑步的人猛然的撞过去,直接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倒在地上的同时,我的右手抓住中年妇女的提包,赶忙转到中年妇女的身后,她还有一瞬间的懵比,我左手的手肘拖住中年妇女的脖子把她扶起来,在扶她起来的这一瞬间就是最重要的时候,我右手把中年妇女的提包拿到左手处,左手拉开拉链,右手迅速把里面的不算很厚的钱掏了出来,插进我后腰带。再迅速拉上拉链,整个动作一气哼成,当我把中年妇女扶起来的时候,钱已经被我调走了。

    我把钱包从身后递给中年妇女,连连说道。

    “您的钱包,对不起对不起,夜里视野不好,没看见您,多多包含”我道歉的礼貌极了。

    “年轻人跑得那么快干嘛!行了行了,你走吧”中年大妈好像有什么事情似的,不耐烦的说道。

    其实我觉得小偷就跟魔术师差不多,当你觉得周围没有什么异常的时候,你的钱就已经到了我的手里,我当时并不想做小偷,但做了一次案之后,那随时怕被发现的刺激,每次偷盗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冒险,都让我欲罢不能。

    既然钱都到手了,下一步肯定就是赶紧消失在这个地方。

    “谢谢阿姨”我戴上兜帽,一路小跑的准备离开这个小巷,没想到才跑了二十多米,黑暗中一个惨白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我都看到了”他的声音有些发虚。

    我先是吓了一跳,但当我看到人的时候马上就放松了下来,原来是王五,他的脸色惨白,不停的流着透明的鼻涕,身体十分消瘦,头发杂乱的像杂草。

    他连咽了几口气,贪婪的说道,“南哥又有收获了,咱们去爽爽,爽爽”

    “滚蛋!”对于这种二流子我打心眼里愤恨,毫不客气的说道,可他却不依不饶的拉着我,力气也变得奇大,断断续续的说道。

    “你不带我去爽!我他妈就把你偷钱的事情喊出来!”

    “想一想!********的感觉!!你知道的吧!”

    “南哥!我不行了南哥”

    王五的手用力的抓进我的衣服,像是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我知道他不敢喊,在东南街敢暴露小偷的消息,无异于自己作死,即使是没有东南街的制裁,他也不敢喊,因为他本身是个瘾君子。

    我看着他的样子,心里百感交集,我也是个瘾君子,,看着他的样子就像看到毒瘾上来的自己。

    “我的救命钱啊!!?怎么就丢了啊!?还没不能活了?!”这时候身后的中年大妈也发现了钱丢了的事实,但是显然没有想到是我偷得。

    那中年大妈在地上不停的嗷嚎大哭,老实说这种哭不会太让人同情,更让人同情的哭声应该是脸上梨花带雨,但是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那种哭才让人心碎,原理就好像是猪被杀的时候嗷嚎只会让屠夫想尽快下刀,而狗儿被杀的时候,却会低声发出忧伤的哀嚎,无论谁看了都会不忍心。

    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小偷,我是不会同情我偷过的人,绝对不会。

    但是王五死命的抓住了我的衣服,我知道他的毒瘾犯了,毒瘾犯了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我知道他的感觉,因为我也是是个瘾君子。

    我以前确实是一个瘾君子,虽然不是自愿的,但是我确实染上了毒瘾,那时候我跟一个混的发小出来工作,那个死党叫刘龙,面相就带着一脸凶相,工作的不顺利,使得刘龙生了歪念,他想去混黑道,于是拉着我洗脑,说黑道怎么怎么好,怎么赚钱,又怎么有女人,那时候自主意识不强的我被他说动了,经过一个混子头的介绍,刘龙和我去跟着一个夜总会的老大,因为是新人,夜总会老大为了让我们忠心的跟着他。。。。。。

    他给我们灌了毒,我亲眼看着那针管中的液体一点一点的打入我的血管,我怕了,我发疯似的从里面跑了出来,没有拦着我,后来我在一个水沟里面抽搐了一夜,我也不太清楚刘龙现在怎么样,虽然我不恨他,但是这辈子,我都不想再见这个人。

    我看着毒瘾发作的样子,就像看见自己,我恨我毒瘾发作的样子,我觉得就像条狗一样,一看到王五这死缠烂打的样子,我莫名的业火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

    “玛德!犯贱!!狗样子!!”我握紧了拳头,摁倒王五,一拳一拳的打在他的脸上,王五的身体蜷缩起来护着自己,不断的哀嚎,我不知道是恨他,还是恨自己,我只知道我的每一拳都很重。

    像是赌气般的,我打完人后折回去,把刚才偷到的钱扔给那个中年妇女。

    “你的钱掉了”

    我小声的说了一句后就离开了,这几乎不是个理由,所以我跑着离开了,别以为我是个好人,我把钱还回去绝对不是良知觉醒,只要我偷了一次东西,我就永远是小偷,我也不高尚,我比王五好不了多少,我知道他现在的样子就是我毒瘾发作的样子,我打他,是因为我讨厌犯了毒瘾的自己,我恶心那副狗样子!

    我又狠狠的踢了他两脚!

第四章:死不悔改() 
我不交朋友,自己的经历是主要的原因,打完王五之后我匆匆走开了,我知道这之后他依然会缠着我,瘾君子根本不是被脑子控制的人物,毒瘾上来了就算你杀了她妈他依然会求着你,甚至毒瘾上来她妈上来拦着她他都会打,这就是那些卖毒品的为什么会一开始会免费让人吸毒的原因。om

    因为毒是戒不掉的,你吸了,你就开始是一个移动的金库,一开始他们主动给你,之后就是你求着他们。

    毒会把你变成一个魔鬼,有时候我想,一个生命中只知道往身体中注射液体的人,还算是人么。

    我想吸毒的时候甚至会用石头砸自己的手指,刚见到一点起色,这就是我拼命要远离王五之流瘾君子的原因,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得了挑拨,我不是一个有意志力的人,一个连烟都戒不掉的人。

    我得承认我胆小怕事。

    我看了下手表,离12点还有四个小时新人王的比赛就结束了,但是我得拿到第一,别以为我们小偷只混迹公车,小吃街之类的地方,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那能偷几个钱,偷那点钱怎么够为国家捐献希望小学呢?!怎么能买车买房走上人生巅峰呢?!

    我们各个时间断有各个时间段的地点,除了我抖机灵在提款机外面等之外,早上高峰期公交车站点,中午混迹旅游景点,晚上混迹闹吧。

    只有合理安排每天的时间,才能够收益最大化,我们小偷这么努力,都只是为了心中的理想,别人放假我们上班,收益大,但风险也大,人身安全不能保障,又不能买保险,我强烈建议国家补贴这个行业,让小偷行业成为产业的中流砥柱!!

    好吧这也就只能想想了,其实虽然小偷这么多,但是大多数小偷都不过就会夹个包而已,要么就是两个人配合,还有一种就是在公交车上看准一个人,下车的时候拿着就跑,这种都很低级,能存在的原因不过是因为现在的人们防卫意识不强,甚至像我这种很能抖机灵的人,也不算是最高等级的小偷,像是我们那蓝色骨头的家长,东南街的贼王,他以前就是国际大盗,做过很多起案件,但是被盗的那些地方都是号称最保险的地方,为了防止自己的公信力流失,被盗了只能吃个哑巴亏,不敢公开粗来,所以没人知道而已。om

    还有的人专门出重金聘请他去窃取重要的东西,什么沙漠之星,海洋之星封锁严密的钻石。

    而且他还经常去澳门出老千,传言他被澳门所有赌场封杀,一气之下跑到电视台揭发骗术,只是那个电视台收视不行,所以没人看而已,老实说就算有人看,赌场该有生意还是会有生意,因为人的天性就是赌。

    赢了想要更多,赌,输了想要回本,赌。

    多少富豪在澳门一掷千金,血本无归。

    赌场的最大忌讳就是出老千,而嘲讽的是赌场本身就是个老千场,这样看来,打牌出千的人,才是在秩序之外的人。

    我做小偷的时候很能抖机灵,这也是我偷一次能养活自己一个月的原因。

    对了,我们小偷不只是偷钱的,我们偷一切口偷到的东西,像是手机等等之类可以换算成钱的,毕竟积少成多嘛,来者不拒。

    幸好这个比赛只算现金,而现在又是晚上了,我也到了最后的一个“工作”地点。

    欢天喜地七仙女酒吧。

    七仙女是我加的,其实是叫欢天喜地酒吧,别看起了这么个老土的名字,其实恰恰证明这个酒吧存在的时间长,这个酒吧算是东南街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