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杂谈 >

第536章

杂谈-第536章

小说: 杂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南北洋经费分解后,“浙江、江西、湖北三省厘金及各海关四成税实解北洋者,每年匀计,不过30余万两,视原拨每年200万之数尚不及十成之二”9。因此李鸿章于六年提出,“与其拨多解少,何如实拨实解”。建议“将江西、湖北各原拨30万,浙江原拨40万,悉按八成数目实解南北洋分收,不得再有丝毫短少。其江苏原拨厘金40万,广东、福建原拨厘金各30万,现皆不能报解,计南北洋每处实少收银50万两,……拟请改拨他省有著的款”10。奕訢等人研究后上奏,“闽粤两省尚可藉词截留有案,至苏省别无事故,岂容将户部奏准奉拨之款,数年以来未解分毫,实属不成事体!……自奉到此次部文后,务将应解南北洋海防经费按年扫数解清。……该督臣所请改拨他省之处,应毋庸议。……浙江应解海防经费每年32万两,江西、湖北应解经费每年各24万两,务必年清年款”11。此后各地厘金皆按八成指标起解。即便如此,也未能足额。七年至十一年五年中,各地税厘解拨北洋仅420万两,平均每年80余万两,李鸿章为弥缝额缺,于九、十年间提用淮军协拨及长芦运库银116万两,十一年又动用直隶海防捐输112。8万两。
第三阶段,光绪十二年。海防经费由海军衙门收放。
光绪十一年九月,海军衙门成立。户部规定海防经费统由海署收放。其来源,除常年海防经费400万两,向来解不足额外,有粤省余存洋款42万余两,闽省造船余存60万两,部库所存神机营息借洋款108万两,各省海防捐输100余万两,总理衙门匀拨出使经费25万余两。这些存款息款,“日拨日清,其涸立待,嗣后无以为继”12。且东三省练饷每年100万两也要由海署筹拨。不到一年,海署便焦头烂额。十二年十月,奏请自次年起,南北洋额支款项和北洋七舰(后为八舰)经费,由海防常年经费和海署库存分别支付13。
第四阶段,光绪十三年至二十年。南北洋额支款项,由海防常年经费内开支,北洋铁甲舰、巡洋舰经费由海军衙门另款拔出。
这是北洋海军史上的重要时期。舰队在此期间基本编练成军。随着《北洋海军章程》的制订,海军额支除个别大工程外,基本稳定下来。各主要军港要塞旋亦相续完工。尽管这一阶段李鸿章依然不断指责各地拖沓协饷,但北洋海军的岁入经费平均保持在130万两上下,基本能够****支出的需要。这种局面,维持到甲午中日战争爆发。
概而言之,北洋海防经费从未解足份额(见表一),每年实际收入在100万两左右波动。二十年中,北洋海军领到的海防经费,共达2300万两,其中后八年共收1053万两,约占同期国库开支的1。6%左右15。在筹集经费的过程中,存在着清朝****政府和地方军阀集团之间,各地方洋务集团之的勾心斗角。清政府派定的海防款项,常被地方督抚以种种理由拖欠截留。
光绪元——二十年北洋海防收入细表14 (表略)
二、北洋海防经费的主要开支
北洋海防协饷二十年中时总支出大约为2130余万两(见表二)。统计数字表明,光绪十二年前,海防经费的使用率并不高。直至十三年后,每年用款与实际收入之比才超过92%以上,这与北洋主力军舰陆续购到,海军支出日益繁多和固定的状况是相符合的。
每年一百几十万两的海防协饷主要供应四方面开支。
北洋海防经费收支结余一览表16 (表略) 
甲、购置船炮军火
海防经费筹集后,李鸿章即用银165万两,先后向英国购买了“龙骧”等八艘炮船和“超勇”、“扬威”两艘碰快船。以后虽不直接再用大宗海防经费购买作战舰只,但仍陆续添置了一批运输船、练习舰、工程船。此外,还大量购入西洋枪炮、鱼雷、弹药和一批制造弹药的机器。由于进口军火缺乏统一规划,造成枪炮型号、口径的混乱。据光绪十二年统计,当时北洋各炮台军营(不含军舰)使用的火炮,竟达八十四种多17,这给国内兵工厂弹药生产带来极大不便,从而进一步造成对进口的依赖。按历年海防报销折粗率统计,二十年中购买船炮军火的总开支达800万两,占各项开支之首位。 
乙、例支薪粮公费
北洋海军例支薪粮公费包括三类:
1。舰队例支薪粮公费。
北洋舰队薪粮公费包括舰队官兵薪俸、行船公费、医药费、酬应公费等。按海军衙门规定,定、镇、济、致、靖、经、来七舰及后来服役的“平远”,薪粮公费及燃料、维修费用,由海署另行拨款(光绪十二年至二十年,这笔费用共达370万两)。此外各舰,仍在北洋海防经费内支款,大约每年需用二三十万两。
2。基地人员的薪俸及日常办公用费。
包括水师营务处、港坞、炮台、学堂、医院等等,大约每年支付15万两。
3。洋员薪俸川资。
北洋海军常年聘用外国教官、顾问,给予高薪水高待遇。随着舰队训练成军,所雇洋员日益减少。海署规定,致、靖、经、来四舰洋员经费,在八舰薪粮公费中统一拨款,其他洋员,一律由海防经费支薪。以光绪十五年为例,这年海防经费支付给洋员、翻译的薪俸及回国川资共4万余两。
丙、军港及防务设施建设
从光绪六年至十六年,先后在大沽、旅顺建造船坞及附属工厂,又在旅顺、威海修筑了当时中国两大最新式军港,四周遍布炮台,形成防御体系。这一系列工程,除旅顺坞、厂、码头承包给法国人德威尼,共耗资139万余两,由直隶海防展捐项下拨银62。1万余两,户部及郑工捐拨银53。9万余两,购买“致远”等四舰余款6。9万余两移用外,所缺部分及北洋其他各项基建工程,在海防经费内动支共约240余万两。
丁、腾挪款项
总署和户部确定年拨海防经费四百万两后,此款便成为众目睽睽的一大财源。每当清政府财政拮据,便从其中大量腾挪18。查北洋海防报销折,仅光绪元年至六年,就从中挪用“滇案恤款”20。3万余两,“借拨河南买米银”4万两,“山西河南两省赈款”20万两,“京师平粜不敷价银”7。4万余两,“河间等处井工”4万两,“惠陵工程”4万两等等19。光绪十二年,海署又借口经费不足,责请将南北洋经费、东三省饷项,自光绪十三年正月起统按二两平(即京平)核发20,每百两可扣除六两平余,用来划抵名义上由海军衙门专款拨发的“定远”等八舰薪粮公费。据光绪十三年至二十年“定远”等舰经费报销折片统计,八年中平余划抵薪粮的共二十余万两。以上所有各项,虽然在北洋海防报销折内是列入“登除”栏目,但毕竟都是从海防协饷中腾挪抽分的,且总数达170余万两,超过北洋海防经费总收入的7%,所以不能忽视。
此外,海防经费还有许多零星支出,二十年中,累计总额也有几十万两。因过于琐细,不作详列。
三、北洋海军主力军舰的购舰费用
除海防经费协拨外,李鸿章利用北洋海军拱卫京畿的有力地位,或向户部申请额外拨款(如旅顺基地建设费用),或从其他派系手中巧取豪夺,从而开辟了新的财源。这在“定远”等七大主力舰只的购买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光绪五年十月,当时被誉为精通西洋军舰的李鸿章在购买了八艘蚊炮船后,又上奏鼓动各省购买。奕訢感到北洋经费稍充,而南洋海防经费所拨不多,若不稍为衷益,恐难以集事。决定在出使经费项下“两年内陆续共拨银40万两接济南洋购船之用”21。购船之议霎时遍及全国。福建虽然省城两被水灾,库储如洗,但考虑密迩东洋,海防吃重,决定从地方经费中竭力筹措款项,购买蚊炮船、快船22。南洋也拟用出使经费购买快船。李鸿章抓住各地银票纷纷出手,托其代购的机会,演出了一幕偷梁换柱的活剧。
六年初,李鸿章忽然提出英国海军部愿将转购自土耳其的柏尔来、奥利恩号两艘铁甲舰出售,价银共200余万两,中国应立即购回,否则“机会一失,中国永无购铁甲之日,即永无自强之日”23。但是又称:“敝处积存海防经典虽有140万两,计开除已订兼碰快船价65万两,赫德续呈添带小雷艇价尚不在内,约估需备10万应用,是已去75万两,尚余65万两,……已约同德国兵部较订最精枪样连子药卷及造子机器共合30余万两……除此则仅余35万矣。目下筹备海防吃紧,动辄需款,津郡要地,岂可毫无存储?”24他建议将闽省添购蚊炮船、碰快船及南洋议购碰快船经费,移购铁甲船。柏尔来“即拨归闽,闽当独任其费,尚属有款可抵”;奥利恩“如有成议,应令南洋将拟购碰船之65万两作抵。……此外所短之数,连运费似需40余万两,届时即尊明示中外统筹,或仍由出使经费所余内尽数借拨,或酌借部库洋税若干”25。后来英国拒绝出售这两艘军舰,李鸿章指示驻德公使李凤苞改在德国订购了“定远”、“镇远”号铁甲舰。 
“定远”舰加价140。9万两,“镇远”舰舰价142。48万两,加上各项杂支、回国路费,共支银3399240两26。
挪用福建、南洋经费仅敷购买一舰。李鸿章提出拨用“淮南北盐商议捐报效银100万两”又称“各省拨借轮船招商局官款,拟于该局运漕水脚项下分年扣还,计每年应拨还银35万余两,在各省多属闲款,其缴还多少有无,无关紧要。应请酌提招商局三届还款100万两,抵作订造铁甲之需”27。所谓“盐商议捐报效银”,历来是明火执仗的勒索,至于挪用招商局归还各地官款,更是榨取地方财政。说到底,这些负担都转嫁到劳动人民头上,而李鸿章却不费吹灰之力,筹得购买铁甲舰364万两巨款28,并最终把这两舰纳入北洋囊中。
光绪九年,李鸿章在订购了定、镇两舰之后,又用购舰余款247274两,加上从淮军第八案报销款内挪用的438930两,共686204两29,购买了“济远”号巡洋舰。
十一年,清政府因福建船政局所属军舰在中法马江之战中全军覆没,决定照“济远”式样,在英、德“定购四只备台澎用”30这就是“致远”、“靖远”、“经远”、“来远”。致、靖平均舰价82。87万两,加上各项杂支,两舰共支银1697454两。经、来平均舰价为84。35万两,加杂支,两舰共支银1739761两。四舰共支银3437214两31。经费来源为户部提用神机营借英商怡和洋行洋款248万两,海军衙门转商户部指拨各省展限海防捐输银751117两及江海、闽海、浙海三关洋药税厘266187两,总计3497305两,扣去购舰费用,尚余约6万两,被李鸿章挪用于旅顺船坞工程32。这一次,北洋又分文未出,坐得原定拨给台澎的四舰。更妙的是,李鸿章还用神机营借款拨归购舰费用存银行的利息7。8万两,略加贴补,又从英国购得头等出海大鱼雷艇“左队一号”33。
合计以上购舰费用,耗银近800万两,皆从海防协饷之外攫取,李鸿章敛财手段可谓高明,但却进一
步加深了湘淮系集团之间的重重矛盾,影响南北洋不能“和衷”34。
四、海军经费和颐和园挪款
长期以来,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颐和园是挪用海军经费3000万两(还有几种说法,数字略有上下)修建的。这种说法的最初依据来自梁启超《瓜分危言》、王世和《造陶庐日录》、池仲祐《海军大事记》等私家记载。近年又有不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