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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6章

杂谈-第9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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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判缔结一项旨在防止外空武器化和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新的国际法律文书。
杀伤人员地雷问题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杀伤人员地雷误伤平民的问题。自1998年批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以来,中国政府和军队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并已停止出口不符合议定书规定的杀伤人员地雷。1999年10月,中国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履行该议定书的国家报告。
在限制地雷的同时,中国政府及时清除雷患,在国内和国际扫雷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从1992年初到1999年8月,中国政府先后在中越边境中国一侧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扫雷行动,共排除各种地雷和爆炸物220多万枚,销毁废弃弹药700余吨,完成扫雷面积300多平方公里,打通边贸通道和口岸290多个,恢复弃耕地、弃荒牧场和山林6万公顷,消除了边境冲突遗留地雷对当地平民的威胁。此外,中国政府还根据议定书有关技术合作与援助的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向联合国扫雷自愿信托基金捐款和向雷患严重国家赠送扫雷器材等形式,进行国际扫雷援助。1998年,中国向联合国扫雷自愿信托基金捐款10万美元用于波黑扫雷。1999年10月和2000年5月,中国与联合国合作举办了两期国际扫雷培训班,对来自波黑、柬埔寨、纳米比亚、安哥拉、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卢旺达7个雷患严重国家的40名学员进行了扫雷技术、实施方法和组织作业程序等内容的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政府认为,解决地雷滥伤无辜平民问题,应采取限制地雷和扫雷并举的办法。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如能得到广泛的参加和有效的执行,地雷的滥用和控制问题就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就解决人道主义关切而言,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和最有实效的措施是扫除遍布全球的遗留地雷。
常规武器转让登记和小武器问题
中国从1992年到1997年参加了联合国常规武器转让登记。然而,自1996年起,个别国家无视联大有关决议的规定,开始在登记册中以所谓脚注形式登记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情况。向台湾出售武器显然不是主权国家间的武器转让,而是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有关国家的上述做法违反了登记册记录主权国家之间合法的武器转让的特性,导致登记册的政治化,严重损害了登记册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有鉴于此,中国被迫从1998年起暂停参加登记。中国希望有关方面立即采取切实措施,纠正上述错误做法,恢复和维护登记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中国积极支持国际社会为解决小武器问题所作的努力,赞成采取必要的措施,打击小武器领域非法活动,防止小武器的扩散及过量积累,以减缓有关国家的武装冲突和动荡,遏制恐怖主义和贩毒活动的进一步蔓延。同时,中国政府认为,小武器本身并不是造成有关问题的根源,对于大部分国家来说,小武器仍是其保卫国防和维护社会治安必不可少的手段。解决小武器问题,应切实尊重有关国家的主权,兼顾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应影响各国合法拥有小武器并进行正常贸易的权利。
中国参加了1998年联合国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的工作,支持于2001年召开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的国际会议。中国还参加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特委会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议定书的谈判工作,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非法制造、贩运枪支的有组织跨国犯罪。
中国在小武器的生产、转让等问题上采取负责任的态度,有严格的法律和行政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对枪支和弹药的生产、运输、销售、配备以及进出境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第215章98年中国国防白皮书
           前言  
人类历史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把一个和平、稳定、繁荣的世界带入新世纪,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愿望。 
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国正致力于现代化建设。中国需要并十分珍惜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特别是良好的周边环境。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开创人类美好的未来,作出不懈的努力。
基于和平与发展的愿望,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坚持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加强国际和地区安全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军备控制与裁军进程。事实证明,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一支坚定力量。
中国曾于1995年发表《中国的军备控制与裁军》白皮书,主要介绍了中国在军控与裁军领域的实际努力与进展。在这里,将就中国国防建设的有关情况,作进一步的介绍和阐述。
一、国际安全形势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冷战结束后,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关系经历着重大而深刻的调整,各种伙伴关系逐渐向机制化方向发展,各国独立自主、联合自强、协调发展的意识正在加强。发展中国家总体实力增强,正在成为国际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多极化趋势和经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使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制约进一步加深,也有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
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对世界全局的影响明显减弱。在过去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严重影响了世界的安全和稳定。冷战后的一个时期,地区冲突频仍;并呈上升趋势。但近几年来,一些持续多年的冲突和战乱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正走上政治解决的轨道或逐步降温。目前,因领土、资源争端及民族、宗教纷争而引起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其规模、强度和地域相对有限,并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国际社会的调解努力日益增加,能力不断增强。
军事因素在国家安全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在新的国际安全环境中,世界多数国家在注重运用政治、经济和外交等手段解决争端的同时,仍把军事手段以及加强军事力量作为维护自身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一场以发展高技术武器为先导的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这场变革发展迅猛,对军队的武器装备、体制编制、作战训练及军事理论等方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适应新的形势并争取自身优势,许多国家纷纷调整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普遍压缩军备规模,更加注重质量建军。 
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国际关系中,地缘政治、军事安全、意识形态因素仍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经济因素的作用更趋突出,国家间经济联系不断加强。以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进一步加剧,世界范围内围绕市场和资源等经济权益的斗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区域集团化的加深使一国的经济发展更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经济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亚洲金融危机使经济安全问题更为突出,提出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政府加强协调、共迎挑战的新课题。
亚太地区政治安全形势相对稳定。亚太地区多极化趋势加快发展,大国关系出现战略性调整并逐步趋向稳定。尽管出现了亚洲金融危机,亚太地区仍是世界上最具经济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发展经济是各国的首要任务。亚太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加深,以和平手段解决彼此的争端,注重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加强合作与协调正在成为本地区国家关系的主流。各种区域性和次区域性的多边合作不断发展,安全对话与合作正在多层次、多渠道展开。
在世界和地区范围内仍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冷战思维及其影响还有一定市场,扩大军事集团、强化军事同盟给国际安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有的国家依仗军事优势对他国进行军事威胁,甚至武装干涉;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仍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国与国之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恐怖活动、武器扩散、走私贩毒、环境污染、难民潮等跨国问题,也给国际安全造成了新的威胁。 
1998年5月,印度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悍然进行核试验,挑起南亚核军备竞赛。之后,巴基斯坦针对印度核试验做出反应,也进行了核试验。印、巴相继核试验是对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努力的沉重打击,给南亚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国际社会加强防扩散机制的任务也更加紧迫。 
历史证明,冷战时期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增加军备为手段的安全观念和体制不能营造和平。在新形势下,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更有悖时代潮流。安全不能依靠增加军备,也不能依靠军事同盟。安全应当依靠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共同利益的联系。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谋求安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解决争端,谋求共同发展。要争取持久和平,必须摒弃冷战思维,培育新型的安全观念,寻求维护和平的新方式。中国认为,这种观念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政治基础和前提。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更不应进行军事威胁或侵犯。 
--各国应在经济领域加强互利合作,相互开放,消除经贸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和歧视政策,逐步缩小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谋求共同繁荣。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经济基础。维护正常和良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秩序,不仅要有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健全的经济运行体系,而且要加强地区和世界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共同创造稳定、安全的外部经济环境。 
--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谋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这是确保和平与安全的现实途径。安全是相互的,安全对话和合作旨在促进信任,而非制造对抗,更不应针对第三国,不能损害别国的安全利益。 
中国作为亚太国家,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平与发展。中国的亚太安全战略有三个目标,即:中国自身的稳定与繁荣,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与亚太各国开展对话与合作。为此,中国致力于与各国平等相待,友好合作,重视同地区各国及各主要力量发展健康稳定的关系;积极参与地区经济合作,促进开放的地区主义;坚持以和平方式处理和解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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