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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西方哲学的故事-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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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因为,说“神是… … 的实体”就像说“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一样,意味着还有许多动物不能制造工具,因而谈不上是人呢。但事实上斯宾诺莎在这里只是进一步地说明了一下神的一些属性,并不表明神与实体是有区分的,像前面已经开宗明义地说过的一样:除了神之外,不能有任何别的实体。
这我们从前面斯宾诺莎对实体的属性进行的分析就知道了,那些自因啊、不可分啊、永恒啊什么的,哪个不是神才有的特性?所以他在对实体进行定义时,就把它当做了神呢。读了这些之后,大家也许还有些稀里糊涂,确实,老斯这些分析都是些典型的“形而上学”,也是典型的“哲学”,所以自然有让人头痛的“特点”,要不就不是哲学,更不是形而上学了。斯宾诺莎是不是专爱玩儿深沉,深沉够了便撒手不管,让大345 
家在神、实体这些玄之又玄的概念里转得头昏脑涨呢?不,斯宾诺莎还会把他的实体学说归结到一个我们熟悉的东西― 自然,也就是说:神即自然。
这便是他有名的泛神论学说,我们前面已经提过了,现在来详细地聊一聊。
斯宾诺莎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对上帝和自然的看法与后来的基督徒们通常的观点完全不同,因为我认为上帝是一切事物内在而不是外部的原因。虽然方式不同,我也像保罗或者甚至像一切古代哲学家一样,主张一切事物都存在于神内,并且在神内运动。
这段话的中心是两点:一是开门见山地声明他斯宾诺莎的上帝观与自然观同其他基督徒有根本性的差别;二是他对上帝的主要看法是认为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且与上帝同在,而这也就是他所说的根本性差别。
对于这个中心,第一个当然不用讲,但第二个就有点间题了。什么是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这个万物我们不难猜到就是自然万物,那么自然或自然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从字面上而言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自然存在于上帝之中,就是上帝像一个巨大无匹的包裹一样,将万物包裹在里面。同时,这包裹也是万物之一。
这也许听起来有点儿怪,但实际上老斯恰恰是这个意思。老斯关于万物与上帝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如此,他认为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反过来说亦就是上帝存在于万物之中。这种观念的346 
根本特征是不将上帝与自然分开,认为上帝与自然是一体的,神即自然。这就是他的泛神论。
那么这个神即自然又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属于自然中的东西,例如日月星辰、我们这些人,乃至花草树木、蛇蝎虫穿等都是神的组成部分呢?倘若如此,那么在斯宾诺莎看来,神不就是宇宙的同义词了么?
也许有人认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指的就是这个,但对这个说法,斯宾诺莎的答案是绝对否定的,他曾特别指出:
可是,如果有人认为《 神学政治论》 就立足在这一点上,即神和自然― 他们把自然理解为某种质或有形物质― 是同一个东西,那他们就完全错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地看出来,斯宾诺莎的上帝虽然可以说就指自然,然而他这个自然却根本不是那些我们所看到的自然万物,如日月星辰、人、花草树木、蛇蝎虫君之类,而是指的另一种东西。
那么这个与自然相关的却又并非具体的自然万物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 神学政治论》 第三章斯宾诺莎自己的话:
万物依自然的一般法则而存在,并且为之所决定。此自然的一般法则不过是另外一个名称,以名上帝永存的天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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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万物遵循自然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
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是一回事。
… … 因为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
在同一本书中,斯宾诺莎又说:“我所说的上帝的帮助指的是固定不变的自然秩序,或自然事件的因果链。”从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结论呢?我们可以得到的第一个结论是:自然的力量,或称自然的法则,或称自然的秩序,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规律,乃是一种“天命”,即上帝之命令。
所以这句话也就是说:自然规律是上帝所规定的,是上帝的意志。
但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进一步推出上帝即自然呢?
在回答这个间题以前,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笑话。新婚第一夜,幸福的妻子对丈夫说:“亲爱的,我们既然已经结了婚,以后夫妻一体,不要再说‘我的’、‘你的’了,而要说‘我们的’。”第二天早上,丈夫便在盟洗间里喊道:“亲爱的,请把剃须刀拿来,现在要刮‘我们的’胡子了!〃 
为什么夫妻俩会闹这个笑话呢?原因就在于没能理解“夫妻一体”的真实意义。当说钱、家具、衣服等“身外之物”时,“你的”就是“我的”没错,“你的家”与“我的家”是同一个家,“你的钱”与“我的钱”是同一些钱。然而说到胡子就不行了,因为“夫妻一体”指的只是情感或意志的一致性,而并非指真的合成一体。这里“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就像前面夫妻的“你的钱”与“我的钱”是同一些钱、“你的家”与“我的家”是同一个家一样,并不能因此说明上帝与自然真的是一体,就像并不能348 
说夫妻是同一个人。
现在我们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自然规律为上帝所规定,二是上帝与自然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到底自然与上帝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斯宾诺莎在《 伦理学》 中还说过这样一段话:“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理解任何东西。”
上面这个“一切存在的东西”无疑应当包括自然万物,“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就是说自然万物都存在于神之内,是神的一部分。
这句话再联系上面的“自然规律是上帝所规定的,是上帝的意志”,总结成一句就是:自然存在于上帝之内,自然规律就是上帝的意志。
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看成是对自然与上帝关系的最终判断。这是一个简单的结论,如果不想跟我做进一步繁琐的哲学思维的人可以到此止步。
然而如果哪位想脑子发涨,就请跟我来吧,我将尝试一下对斯宾诺莎那似乎相当简明然而又极深奥的理论进行一番相对完整的解析。
如果大家稍做进
一步思考,会感觉上面那段话有一个缺憾,就是没有能对自然与上帝的关系做一个完整的解释,它还留有一扇后门,就是“自然存在于上帝之内”这话实际上标明了上帝与自然之间还存在着两种可能的关系,我们可以对它进行更深入的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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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间里我们借用一下数学里的集合论。我们知道,两个相关集合之间有三种关系:子集、并集与交集。子集就是一个集合的全部是另一个集合的一部分,交集是两个集合互不是子集但有一部分内容是共同的,并集则是指两个集合的内容完全一样。
从前面的说法,我们可以明确排除神与自然之间是交集的关系,因为自然存在于神之中。现在神与自然之间可能是并集,即完全一样,或者是子集,即自然是神的一部分,然而神又有什么不在自然之内。
那么,神与自然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一个大难题,为了回答它,我们必须先联系斯宾诺莎其它两个理论:一个是属性与样式的理论;另一个是有关个体事物,即具体的自然万物的理论。
我们先来谈第一个口何谓属性?斯宾诺莎在《 伦理学》 中说:“我认为所谓属性就是在理智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属性是实体的本质。但这里的间题是:究竟什么是实体的属性呢?
在斯宾诺莎那里,属性主要是两个:思维与广延。对于这两个概念,我们在前面笛卡尔那里就已经见过了,他在《 哲学原理》 中曾说过:“我只承认两类事物,即:一类是思维的东西,另一类是与广延相联系的东西。”我们还说了,在笛卡尔那里,这两者实际上就是指精神与物质,笛卡尔的心物平行论指的就是它们两者的互相平行,甚至互不相干。
在斯宾诺莎这里,思维与广延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呢?它们的关系又如何呢?
对第一个间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斯宾诺莎这里的思维与350 
广延,的确就是指我们常说的意识与物质,然而对于这两者关系的看法斯宾诺莎可与笛卡尔不一样了。斯宾诺莎对于实体,思维与广延三者的关系的看法乃是他最具特色的思想之一。这个新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三者是同一的。
斯宾诺莎认为,在实体及其两个本质― 思维与广延― 之间,本质并不高于实体,实体同样并不高于本质,并且在我们的理智看来,本质乃是实体的本质,同时实体也只是其本质。也就是说,实体就是其本质,二者是同一的。
同时,对于实体,我们还可以用两种方式去看,既可以将它看做是思维,也可以将它看做是广延,这二者当中,每一个都是实体的整个内容,只是从不同的方式去看同一个对象― 实体― 而已。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了: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既同思维是同一的,又同广延是同一的。那么,剩下的一个间题是:在思维与广延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当然,我们从一个简单的逻辑公式A 一B ,且A 一C ,所以B 一C ,就可以推出来,思维与广延也是同一的。
这正是斯宾诺莎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所谓思维与广延的同一性,换言之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可以说是精神与物质的同一隆。
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哲学基本间题,每个出色的哲学家都会对这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也可以说其出色的回答就是构成其出色的原因之一。那么斯宾诺莎是如何出色地回答的呢?我这里在《 哲学史讲演录》 上引用一段,这是最好的说明,而且也并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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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他是这样说的:这是同一个内容,一次采取着思维的形式,又一次采取着存在的形式。每一个都表现着同一个内容… … 也就是说,同一个实体,从思维属性去看,就是灵明世界,从广延属性去看,则是自然。… … 这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自然事物的秩序或体系是与思想的秩序相同的”― 它们并不互相决定,都是有限的:形体并不决定思想,思想也不决定形体。,思维实体和广延实体只是同一个实体,有时在这个宾词下被理解,有时在那个宾词下被理解;这是同一个体系。… … 因此,我们不管在广延的属性下,还是在思维的属性下,还是在某个别的属性下去认识自然,都会发现同样的因果联系,即同样的事物系列。… … “所以,(在把事物看成思想的样式的时候)我们必须仅仅从我们思想属性去说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或因果联系;如果把事物看成广延的样式,就必须仅仅从广延属性去说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了。”… … 这是实体的惟一绝对的发展,一次表现为自然,然后又以思维的形式表现。
从这话中可以明白地看出,在斯宾诺莎那里,思维与广延,即精神与物质或者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乃是‘种同一的关系,只是从不同角度去看同一个东西而已。我们可以打个钱币的比喻,同一枚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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