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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第466章

小说: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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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或虽已签收,但对件数、包装等情况站、车双方有异议时,而在开车后 
#&内(如区间
列车运行超过 
#&不停车时,为前方停车站),又未拍发电报确认的,发生事故,责任列接收
站、段;

(’)列车到达终到站后,超过 
!&不签收或虽未超过 
!&而列车入库,行李、包裹未卸
完;发生事故时,列终到站责任;

(()车站对无法运送的无主行李、包裹,逾期积压不报或顶件运送,应承担事故责任;

())由于装卸责任造成事故时,责任列装卸部门,但装卸与客运同属一个单位的除外;

(*)事故赔偿后,又找到原来的行李、包裹,而旅客或收货人又不愿领取时(确有欺诈
行为除外)事故责任仍定原单位;
(!+)由于行车事故造成的行李、包裹事故,由行车安全监察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负
责。 


!! 
;造成行包事故责任列“其他”的原因

(!)由于列车紧急制动,造成行李、包裹损失时;

(〃)因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给第三者的行李、包裹造成损失时;

(#)其他无法判明责任单位的事故。 


!〃 
;造成行包损失属于旅客和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的原因

托运人误填托运单造成误运到站,长期无人领取,以致物品损坏、毁失,托运的货件应
加冰运输而未加冰,以致物品变质腐烂;短途运输的活动物(如家禽等)托运人要求不押
运,而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死亡、逃逸。上述等情况,都是由于旅客或托运人自己的原因造
成的,应由旅客或托运人自己负责。 


!# 
;包装不符合要求或无规定标志发生事故时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的情况

包装内部应充填衬垫而未充填衬垫的,怕震物品该用弹簧悬吊而未悬吊的;包装容器
材质不能承受物品本身压力和保护物品完整的;易碎、流质、家用电器等物品,除本按规定
包装外,并未按规定在包装明显处贴上“不准倒置”发生

“小心轻放”等相应的安全标志者,
破损而从外部不易观察和发现时应由旅客或托运人承担责任,铁路不负责赔偿。 


! 
;行包事故仲裁的规定

行包事故处理站在核定事故责任单位时,如发生站、车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将事故
记录连同附件,逐级上报,由上级机关仲裁核定。若站、车属一个分局管辖的,报分局;跨
分局的报铁路局;跨铁路局的,报铁道部仲裁核定。 


!% 
;行李、包裹发生事故要求赔偿时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应提出的证件

行李、包裹发生事故后,旅客和托运人、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赔偿
要求书(用货运的),并应附下列证件:
(!)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行李票或包裹票; 



— 
#〃!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
!!

(!)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 
行包事故处理站在受理赔偿要求时应遵循的规定
(〃)行李、包裹发生事故经过调查,证明是铁路责任的,不论其具体责任单位是否确
定,事故处理站均应先行办理赔偿。

车站受理赔偿要求时,须审核赔偿要求人的要求权利、有效期限、赔偿要求书以及有
关证明文件,接受赔偿要求后,应在赔偿要求书收据上加盖站名戳记和经办人规定名章,
交给赔偿要求人。

对需要查找下落的行包事故的赔偿,最迟不得超过自旅客或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书
之日起 
!%天;
(&)事故责任确定不属于铁路而不予赔偿时,处理单位应用正式文件,说明理由和依
据,连同全部赔偿材料(赔偿要求书除外),退给赔偿要求人,并抄知有关单位;

(!)赔偿要求人向法院提出的诉讼案,由处理单位出庭答辩。 
〃’ 
行包灭失、损坏的赔偿标准的规定
行李、包裹灭失、损坏的赔偿价格标准为:


(〃)保价运输的物品: 
!全部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价额; 
〃部分灭失、损坏时,按实际损失的比例赔偿; 
#分件保价的按所灭失的该件比照!办理;


(&)不保价运输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 
〃!元赔
偿限额。如由于铁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限制,按实际损失赔
偿;

(!)行李、包裹全部或部分灭失时,退还全部或部分运费;

(()行李、包裹损坏能够修理时,车站应负责修理,费用由运营进款垫付。 
〃) 
办完行包事故赔偿手续后又找到丢失的行包的处理
办完行包事故赔偿手续,丢失的行李、包裹又找到后,应迅速通知旅客或托运人、收货

人领取,撤消一切赔偿手续,收回全部赔偿。如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应按
无法交付的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明显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偿时,应请其单位协助追回,
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 
行李、包裹运输中造成损失由铁路负责赔偿的情况
行李、包裹在运输全过程中,从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

坏时铁路应负责赔偿。 
&% 
在行包运输中造成的损失铁路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
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铁路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保价物品除外);
(&)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又不能观察发现或无规定安全标志时;
(()在行李、包裹中夹带有危险品和限制运输的物品;
(+)托运人自己押运或带运的物品(保价物品除外);
(#)旅客和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 
行包发生事故后赔偿的有效期限的规定
铁路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限为 
〃)%天。
有效期限由下列日期起计算:

(〃)全部灭失为运到期限终了的次日; 



第十一章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与防治— 
#〃! 
— 


!!!!!!!!!!!!!!!!!!!!!!!!!!!!!!!!!!!!!!!!!!!!!!!!!!!
!!

(!)部分灭失或损坏为交付的次日;

(〃)给铁路造成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责任者自接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必须在 
〃天内办完赔偿手续。 


!! 
%暂存物品发生灭失、损坏时的处理

暂存物品发生灭失、损坏时,应参照行李、包裹事故赔偿的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款额
协商确定。 
!〃 
%行包事故赔偿审批权限的规定
(&)赔款(包括行李、包裹包装整修费)不超过 
!元(含 
!元)的,由处理站审核赔
偿;

(!)赔款 
!元以上至 
’千元(含 
’千元)的由决算站,段审核赔偿,报分局备案;

(〃)赔款 
’千元以上至 
&%’万元(含 
&%’万元)的由铁路分局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
案;
(#)赔款 
&%’万元以上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道部备案。 


!# 
%行包事故赔款的清算的规定

(&)赔款不超过 
!元(含 
!元)的互不清算,由处理站所属分局列销。

(!)赔款 
!元以上的,处理站与责任站在一个铁路局管内,由分局相互间清算,跨路
局的由路局相互间清算。

(〃)责任局自接到赔款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 
&日内办完付款手续,逾期付款每日增
加 
%’(的资金占用费。未按规定及时付款时,铁路局管内由铁路局,跨局由铁道部按季
强行划拨。

(#)列其他责任的事故赔款由处理局列支。
(’)行包事故赔款不论行包是否保价,均由保价周转金支付。 
!’ 
%行包事故的统计的规定
(&)事故件数以一批为一件,但在同一车站或同一列车内,同时同一原因发生的多批
事故视为一批,应按一件统计,其事故等级按损失款额的总和确定。

(!)一件事故由几个单位共同承担时,事故件数由主要责任单位统计;无主要责任单
位时,按发到站间的站序,由第一责任单位统计上报。列其他责任的,由处理单位统计上
报。

(〃)事故一律按结案日期统计,对报经上级仲裁的事故,按接到批复的当日统计。 


!) 
%行包在运输中发生下列情况不作事故统计

(&)被盗在 
’日内破案,并追回全部行李、包裹,没有损失时;

(!)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及时发现纠正,未影响交付时;

(〃)误交付及时发现,并取回,未造成损失,也未影响交付时;

(#)赔偿款额(包括包装整修费)每批不超过 
&元时。 


!* 
%行包事故的案卷材料应包括的内容及在保管案卷上的规定

行李、包裹事故应一案一卷,整理清楚,登记入册事故案卷材料应包括:

(&)行李票或包裹票;

(!)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赔偿要求书;

(#)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保价运输除外);

(’)查询电报(包括复电、答复电)和有关客运记录;

())其他有关附件。 



— 
#〃!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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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案卷由处理单位负责保管。

保管期限:赔偿案卷为 
!年;诉讼案卷为 
〃年。 


# 
%不随行包事故案卷保管的原始记录材料应保管的时间

(&)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保管 
#年;

(#)客运记录保管 
#年;

(!)无法交付物品的案卷保管 
&年;

(〃)行李包裹装卸交接证保管 
&年;

(’)查询电报、复电、答复书保管 
&年。

(()查询电报、复电、答复书保管 
&年。

第八节铁路火灾事故防治措施

一、列车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一)机车火灾事故预防
由于机车都载有一定的燃料,设备中有电路、油路,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是列车防
火安全的重要部位。 
&%提高检修质量。要经常检查烟箱中的防火装置;清除废汽管中的油烟积炭;定期
检查火星熄灭网;机车上各熔断器应符合规定值,烧损时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按标准更换。 
#%消除火种。蒸汽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清炉和向外扔热炉渣。定时在机械间巡视;发
生接地或电机放炮时,未判明情况,禁止加负荷。在电气化铁路上,禁止攀登列车顶上进
行任何作业;禁止使用胶质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以防接触网接地打火。 
!%严禁《运规》规定以外人员登乘机车,机车上禁止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
品。 
〃%清除引火媒介。 
’%合理操纵机车。内燃、电力机车装有电阻、液力、再生制动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合
理使用。 
(%经常保持差示压力计液面高度标准,触指作用良好,禁止采用垫起柴油机加油口
盖来调整柴油机真空度,柴油机各防爆阀作用必须良好。因差示压力计作用柴油机停机
后,未查明原因禁止强迫启动柴油机,也不要立即打开曲轴箱检查孔盖。 
)%增强灭火能力。要安装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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