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婚索爱:霸占娇妻-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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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背着她,前面又挂着相机包,他也走得有些艰难,再也腾不出手来将她的发丝撩开。
可是,虽然痒,有些小难受,他却是着实迷恋她的味道,她的发间总有淡淡的香味,似是茉莉,又似是玫瑰的清香,这样的味道萦绕在他四周,让他觉得异常满足。
每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他总是喜欢用修长的手,在她顺滑的发间穿梭,有时温柔,有时,却弄疼她。
沈夜天背着她,缓慢地行走着,并非是走不动,只是,这一路上的风景太好,他料想她应该会喜欢慢慢欣赏。
还有就是,背她在背上的感觉,让他觉得异常满足。虽然背上她像是没有任何感觉一般,但是,她好歹也有些重要,压在他背上,能够让他感觉到她的存在感,感觉到,她一直都存在。
“奚园园。”他突然叫了她的名字。
听到他突然这么正色地叫自己,转头看风景想转移注意力的奚园园被吓了一跳,却又听到他继续问:“还记得在挪威的时候吗?”
奚园园一愣,不知他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她没有说话,但是,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当时看到的极光的画面,那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最神圣的东西。
她也响起,在茫茫雪原上,她同样是扭伤了脚,他也是这样背着自己。。。。。。
很奇怪的是,很多时候,有些场景,竟然像是在生活里重演一般,这一刻,奚园园竟然奇迹般地摒弃了恨意,也忘了自己是在沈夜天旁边,她陷入了沉思里。。。。。。
没有得到她的回应,沈夜天无声地露出了一丝笑意,执拗地又问了一遍:“你还记得么?”
奚园园只得点了点头,她当然记得,也不会忘。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集很奇怪,她明明那么恨他,那么想要离开他,但是,有很多终生难忘的风景竟然都是跟他一起看的,想到这里,奚园园愣了一下,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她恨不得,把关于他的夹杂在那些美景中的记忆,全都从脑海里剔除。
她点头的动作带动了散落在他颈项间的发丝,沈夜天的身体不可遏制地颤抖了一样,这样的痒意,真的让人难以忍受。
“把你的头发拨到后面去。”沈夜天深吸了一口气,沉声命令。
奚园园听了话,伸手,将自己的发丝拨到了肩后,露出他蜜色的脖颈,抛开个人的偏见来说,沈夜天,一直都是个对女性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男人,先不说那张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的脸和堪比顶级模特的身材,就只是看到脖颈间这一片蜜色的肌肤,就让人有种想入非非的错觉。
但是,奚园园不是他的迷妹,她自然而然地准备移开眼,继续看风景,但是,无意间一瞥,却看到他有些凌乱的衬衫领子处,被拉下去了一些,露出肩膀与脖颈相衔接的地方,蜜色的肌肤上赫然刻着几个字母:“xyy”。
字母刻得很小,不这样静距离地看肯定看不出来,也没有太多样式,三个字母整齐紧凑地排列着,一直被衬衣的领口隐藏住,若不是今天的意外,恐怕,她永远不会发现,这里有三个字母。
一时间,奚园园彻底愣住了,她脑海中一片空白,她无法说服自己,这三个字母不是代表她名字的意思。
这么长时间以来,她也渐渐感觉到,沈夜天对她,似乎与从前不同,但是,那绝对不会是爱,因为,她坚信,爱一个人的方式,绝对不会是永无止境的伤害和野蛮的占有。
第213章()
他对她,最多就是占有欲,毕竟沈夜天这么骄傲的男人,说是睥睨众生也不为过,多少人对他卑躬屈膝,更有多少女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唯独奚园园痛恨他、抗拒他的靠近,正是因为如此,才激发了他的征服欲吧。
奚园园笑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些讽刺,他想占有她,竟然将这样的占有欲刻在了自己身上,融进了自己血肉里,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信念。
“你怎么了?脚又疼了?”感觉到她的异样,沈夜天停了下来,沉声问道。
奚园园这才回过神来:“没有,继续走吧。”
一路再无话,到了酒店,奚园园洗去了一身的风尘仆仆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还是沈夜天身体上刻的那三个字母。
他执念越深,就越说明,她获得自由的路程越艰难。
虽然要倒时差,很累,但这一整个晚上,奚园园都睡得很清醒,听到枕头底下传来轻微的震动的时候,她便醒了过来。
关了手机设置的震动闹钟,起身,突然发现,旁边睡着一个人!
奚园园吓了一大跳,他昨晚。。。。。。不是睡在沙发么?
沈夜天睡得很沉,眼睑下面竟然是一片黛青色,他睡着的样子,丝毫不似平时的冷峻,竟然像个小孩子一般,微微嘟着唇,长长的睫羽盖住了平时犀利的眸子,让他看起来,更家显得无害。
但是,他就这样睡着,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应该都会有致命的吸引力,他倒是无害,但是,不敢保证,别人看到他的睡相,会不会无害。
但是,奚园园醒来,看到他在自己床上,除了惊吓,还是惊吓。
想起以前,每一次出来旅行,他从来没有订过两个房间,她当然不会认为是为了省钱,但是,每一次出来,他也从来没有强迫过她做不愿意的事情,即使在一个房间,他也会主动地睡沙发。
那么,之前所有的夜晚。。。。。。他们,也是这样同眠的么?
想到这里,奚园园甩了甩头,将这个念头从脑海里剔除,外面晨光熹微,她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起了床,小心翼翼地到浴室洗了脸,随意穿了件t恤便打算出门了。
看了眼床上的沈夜天,奚园园想了一会儿,才拿了床头的笔,给他留下了一个便签:我想自己出门去看一看。
给沈夜天留一句话,是因为她担心,沈夜天醒来之后,发现她不见了,又会闹得满城风雨。
看了几秒钟,她又拿起了笔,加上一句话:你放心,天黑之前我会回来。
奚园园将便签放好,用笔压住,转身的那一瞬间,身子却忽然定住:这未尝不是一个逃跑的好机会,在m市,沈夜天只手遮天,能够将她牢牢控制住,说封锁交通就封锁交通,她完全没有逃脱的可能。但是,若是在这异国,她就不信,他能有这通天的本事,把一个消失的人找出来。
回头看了一眼床上仍在沉睡的沈夜天,若是时间再早一点,她在午夜的时候悄悄离开,就能有更多时间逃走。西欧都是些小国家,一整个晚上的时间,足够她离开很远了。
想到这里,她的心竟然不由自主地剧烈跳动起来,似乎自由就近在眼前。
但是,片刻之后,她便平静下来,现在,她还不能一走了之,至少,球球还在她手里,她不会忘记,他当初是怎样利用球球,逼她回去的。
想到这里,奚园园攥紧了手掌,尖锐的指甲几乎刺痛了手心的肉,她下定了决心,送走了球球之后,她便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就算是死,她也要离开沈夜天。
门口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奚园园穿着运动短外套的娇小身影消失在门后,而床上的人,蓦地睁开了眼睛,眼底一片清明,丝毫不似刚睡醒的样子。
他向来浅眠,在她手机震动的那一秒,他便醒来了,随后便感觉到她起身,视线还在自己身上停留了许久。
而后,便是她起床洗漱的轻微响动,还有她在旁边留便签时笔尖划在纸上的声音,甚至连她的呼吸,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忍不住想睁开眼睛看一看,她设一个这么早的闹钟起床,而后又偷偷摸摸在他旁边,不知是在做什么。
但他还是忍住了,听到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才睁开了眼睛。
起身一转眼就看到她留下的便签,跟她的娇小不同,她的字迹确实龙飞凤舞的大字,看得出来是经过专业的书法练习的。
我想自己出去走走,你放心,晚上会回来。
呆呆地看着这纸条,他嘴角勾起了一丝笑意,虽然觉得她这样的举动十分怪异,但是,这个便签让他心情大好,她的护照和其他证件都在他那里,他也相信,她一定会回来。
奚园园出了门,便径直打了一辆车,往奥古斯都家族的地址行进,目的地离这里还是有一些距离,等她到达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这是一间朴实得不能再朴实的民居,当然,也带着拉文纳姆小镇的古典特色,她刚凑近他们的房子,便听到一个低沉爽朗的男声,用英语扬声说:“孩子们,快起来!时间不早了,咱们得出去运动了!”
这大约就是心理医生所说的奥古斯都,但是,她丝毫不能相信,这个男人惊人这么年轻,她还以为,年迈的心理医生带出来的学生,现在也是四五十岁的大叔了呢,但是,现在看来,全然不是,他大约三十来岁,张着一张俊朗深邃的西方面孔,蓝色的眼睛,竟然异常帅气,又有种成熟男人的韵味。
而后,便有两个孩子从屋内走了出来,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一高一矮,各自较高女孩大约七八岁左右,跟球球差不多年纪,个子较矮的那个女孩约莫只有两岁左右,圆滚滚的小身子,小短腿,显得异常可爱。
两个女孩似乎还没睡醒,都极不情愿地揉着眼睛,一头褐色的头发凌乱着,连身上的衣衫都没穿整齐。
第214章()
“爱丽丝,你的鞋子穿反了。”奥古斯都指着小女孩的孩子,提醒她,“你又忘记了么?”
小女孩低下头一下,睁大了眼睛,发现自己果然穿反了,惊讶的样子显得十分呆萌。
她艰难地抬起了腿,想把鞋子换过来,圆滚滚的小身子更加摇摇晃晃,几乎要摔倒,奚园园都不禁想上去扶她一把,但是,她旁边的父亲和姐姐却无动于衷。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鞋子给换好,整个人也清醒了不少。
“开始跑吧!谁先跑到终点再跑回来,就能率先迟到妈妈做的早餐。”奥古斯都发了命令。
听到“早餐”两个字,小女孩顿时两眼放光,立刻抬起小短腿便开始跑了出去,稍大一点的女孩也来了兴致,她有腿长的优势,三两步便追了上去,把小女孩甩在了后面。
爱丽丝落后也也不哭不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追赶着姐姐,小小的身子想个圆球一样缓缓滚动着,异常可爱。
过了许久,直到前面看不见她们的身影了,奥古斯都才开始追着他们开始跑,过了一会儿,他的背影便消失在了奚园园的视线中。
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奚园园竟然久久转不过头来,这样的画面,实在太过美好。
美好家庭的氛围,只需一眼就看得出来,她能够感觉到在,这的确是一个充满爱的家庭,而且,心理学专家的父亲,能够把孩子教育得很好,把球球放在这里。。。。。。她能够省去很多担心。
想到这里,她心底又是一痛,就算再好,那也是别人的家庭,他们自己曾经幸福的家已经支离破碎了,父母天人永隔,就连失而复得的球球,她也要亲手送走他。。。。。。
想到这里,她的眼泪竟然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直到感觉到冰凉的液体划过脸颊,她才回过神来,擦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