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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冯友兰 中国哲学简史-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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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又同样强调弃智。知识本身也是欲望的对象。它也使人能够对于欲望的对象知
道得多些,以此作为手段去取得这些对象。它既是欲望的主人,又是欲望的奴仆。随着
知识的增加,人们就不再安于知足、知止的地位了。所以《老子》中说:“慧智出,有
大伪。”(第十八章)

政治学说
    由以上学说老子演绎出他的政治学说。道家同意儒家的说法:理想的国家是有圣人
为元首的国家。只有圣人能够治国,应该治国。可是两家也有不同,照儒家说,圣人一
旦为王,他应当为人民做许多事情;而照道家说,圣王的职责是不做事,应当完全无为。
道家的理由是,天下大乱,不是因为有许多事情还没有做,而是因为已经做的事情太多
了。《老子》中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
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
    于是圣王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废除这一切。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
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
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
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
    圣王首先要消除乱天下的一切根源。然后,他就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老
子》中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第五十七章)“无为,而无不为”。这是道家的又一个貌似矛盾的说法。《老子》中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道是万物之所以生者。道本身不是一物,所以它
不能像万物那样“为”。可是万物都生出来了。所以道无为而无不为。道,让每物做它
自己能做的事。照道家说,国君自己应该效法道。他也应该无为,应该让人民自己做他
们能做的事。这里有“无为”的另一种含义,后来经过一定的修改,成为法家的重要学
说之一。
    孩子只有有限的知识和欲望。他们距离原有的“德”还不远。他们的淳朴和天真,
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保持的特性。老子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
又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第五十五章)由于孩子的生活接近于理想的生活,所
以圣王喜欢他的人民都像小孩子。老子说:“圣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他“非以明
民,将以愚之。”(第六十五章)“愚”在这里的意思是淳朴和天真。圣人不只希望他的
人民愚,而且希望他自己也愚。老子说:“我愚人之心也哉!”(第二十章)道家说的
“愚”不是一个缺点,而是一个大优点。
    但是,圣人的“愚”,果真同孩子的“愚”、普通人的“愚”完全一样吗?圣人的
愚是一个自觉的修养过程的结果。它比知识更高;比知识更多,而不是更少。中国有一
句成语:“大智若愚”。圣人的愚是大智,不是孩子和普通人的愚。后一类的愚是自然
的产物,而圣人的愚则是精神的创造。二者有极大的不同。但是道家似乎在有些地方混
淆了二者。在讨论庄子哲学时,这一点就看得更清楚。

 
第十章



道家第三阶段:庄子
    庄子(公元前约369一前约286年),姓庄,名周,可算是先秦的最大的道家。他的生
平,我们知之甚少。只知道他是很小的蒙国(位于今山东省、河南省交界)人,在那里过
着隐士生活,可是他的思想和著作当时就很出名。《史记》上说:“楚威王闻庄周贤,
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子函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
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老子韩非列传》)

庄子其人和《庄子》其书
    庄子与孟子同时,是惠施的朋友,但是今天流传的《庄子》,大概是公元三世纪郭
象重编的。郭象是《庄子》的大注释家。所以我们不能肯定《庄子》的哪几篇是庄子本
人写的。事实上。《庄子》是一部道家著作的汇编,有些代表道家的第一阶段,有些代
表第二阶段,有些代表第三阶段。只有第三阶段高峰的思想,才真正是庄子自己的哲学,
就连它们也不会全都是庄子自己写的。因为,虽然庄子的名字可以当作先秦道家最后阶
段的代表,但是他的思想体系,则可能是经过他的门人之手,才最后完成。例如,《庄
子》有几篇说到公孙龙,公孙龙肯定晚于庄子。

获得相对幸福的方法
    《庄子》第一篇题为《逍遥游》,这篇文章纯粹是一些解人颐的故事。这些故事所
含的思想是,获得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
对幸福;绝对幸福是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而得到的。
    这些必要条件的第一条是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为了实观这一条,必须充分自
由发挥我们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我们的“德”,“德”是直接从“道”来的。庄
子对于道、德的看法同老子的一样。例如他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
一而末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庄子·天地》)所以我们的“德”,就是使我们成为
我们者。我们的这个“德”,即自然能力,充分而自由地发挥了,也就是我们的自然本
性充分而自由地发展了,这个时候我们就是幸福的。
    联系着这种自由发展的观念,庄子作出了何为天、何为人的对比。他说:“天在内,
人在外。……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他认
为,顺乎天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天指自然,人指人
为。
    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自然能力也各不相同。可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在它们
充分而自由地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积是同等地幸福。《逍遥游》里讲了一个大
鸟和小乌的故事。两只鸟的能力完全不一样。大鸟能飞九万里,小鸟从这棵树飞不到那
棵树。可是只要它们都做到了它们能做的,爱做的,它们都同样地幸福。所以万物的自
然本性没有绝对的同,也不必有绝对的同。《庄子》的《骈拇》篇说;“凫胫虽短,续
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放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

政治、社会哲学
    可是,像这样断长、续短的事,恰恰是“人”尽力而为的事。一切法律、道德、制
度、政府的目的,都是立同禁异。那些尽力立同的人、动机也许是完全值得钦佩的。他
们发现有些东西对他们有好处,就迫不及待,要别人也有这些东西。可是他们的好心好
意,却只有把事情弄得更惨。《庄子》的《至乐》篇有个故事说:“昔者,海鸟止于鲁
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
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乌养养鸟也。……鱼处水而生,人处水
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故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鲁侯以他认为是最
尊荣的方式款待海鸟,的确是好心好意。可是结果与他所期望的恰恰相反。政府和社会
把法典强加于个人以同其事,也发生这样的情况。
    为什么庄子激烈反对通过正规的政府机器治天下,主张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原因
就在此。他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
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
在,宥,就是听其自然,不加干涉。
    如果不是“在宥”天下,而是以法律、制度“治天下”,那就像是络马首,穿牛鼻。
也像是把凫腿增长,把鹤腿截短。把自然自发的东西变成人为的东西,庄子称之为“以
人灭天”(《庄子·秋水》)。它的结果只能是痛苦和不幸。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不治之治,但是所持的理由不同。老子强调他的总原理“反者道
之动”。他的论证是,越是统治,越是得不到想得到的结果。庄子强调天与人的区别。
他的论证是,越是以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
    以上所说,仅只是庄子的求得相对幸福的方法。只需要顺乎人自身内在的自然本性,
就得到这样的相对幸福。这是每个人能够做到的。庄子的政治、社会哲学,目的正在于
为每个人求得这样的相对幸福。任何政治、社会哲学所希望做到的,充其量都不过如此
吧。

情和理
    相对幸福是相对的,因为它必须依靠某种东西。这当然是真的:人在能够充分而自
由地发挥自然能力的时候,就很幸福。但是这种发挥在许多情况下受到阻碍。例如死亡,
疾病,年老。所以佛家以老、病、死为四苦中的三苦。是不无道理的。照佛家说,还有
一—苦、就是“生”的本身。因此。依靠充分而自由地发挥自然能力的幸福,是一种有
限制的幸福,所以是相对幸福。
    人可能有许多大祸临头,最大的大祸是死亡,《庄子》中有很多关于死亡的讨论。
畏惧死亡。忧虑死亡的到来,都是人类不幸的主要来源。不过这种畏惧和忧虑,可以由
于对事物自然本性有真正理解而减少。《庄子》里有个故事,讲到老子之死。老子死子,
他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却批评别人的痛哭,说:“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
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古者谓是帝
之悬解。”(《养生主》)
    别人感到哀伤的范围,就是他们受苦的范围。他们受苦,是“遁天之刑”。感情造
成的精神痛苦,有时候正与肉刑一样地剧烈。但是,人利用理解的作用,可以削弱感情。
例如,天下雨了,不能出门,大人能理解,不会生气,小孩却往往生气。原因在于,大
人理解得多些,就比生气的小孩所感到的失望、恼怒要少得多。正如斯宾诺莎所说:
“心灵理解到万物的必然性。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的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控
制后果,而不为它们受苦”(《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VI)。这个意思。用道家的话
说,就是“以理化情”。
    庄子本人有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庄子妻死,惠施去吊丧,却看到庄子蹲
在地上,鼓盆而歌。惠施说,你不哭也就够了、又鼓盆而歌,不是太过分了吗!“庄子
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
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
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此字无:OC
R)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放止也。”(《庄子·至乐》)郭象注:“未明而概,
已达而止,斯所以诲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情可以以理和理解抵消。这是斯
宾诺莎的观点,也是道家的观点。
    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可是这并不是说他没
有情感。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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