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是个绒毛控-第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子:
许枫一脸兴奋:
锦鲤在缸里飞快地窜来窜去,滑不溜儿极其难抓,许枫后腿着地,前爪蓄势待发,看准时机一个猛子扎进鱼缸——
“哗——”水花溅出,锦鲤受惊似的挣扎逃跑。
许枫开心地一蹦三尺高——摸到了!锦鲤保佑慕临不再作死,早点懂事,最好能忘记女主,另寻真爱!
谢谢谢谢!
金子:
迷信活动圆满完成,许枫也不再为难锦鲤。他伸长脖子往扫视四周,在前厅搜寻哈士奇与白鹿的身影。
正在这时,一道声音说:
灵兽们飞得飞,跑得跑,除了水缸里气成河豚的金子,都聚到前院玩儿。灵犬追白鹿追腻了,开始骚扰蓝孔雀,蓝孔雀不堪其扰,展翅上飞,哈士奇跳起来扑它,却被啄了脑袋;树丛后,重名鸟矜持地立在原地,十分高贵冷艳,走蛟盘起身子,从草丛里探出头,缓缓朝重明鸟游去
许枫也加入闹哄哄的大军,左看右看,打算先完成一件事。
他跑到白鹿身侧,轻轻撞了白鹿一下。
白鹿道:
许枫:
白鹿道:
许枫摇摇脑袋,道:
不多时,许枫顺利完成今天的第一个任务。虽说不知道效果如何,但说了总比没说好。
指望慕临开口对慕一行道歉十分不现实,从灵兽下手却是一个好的突破点。白鹿性格温润不记仇,许枫只要表示一下对昨晚慕临态度不好惊吓到它的歉意,再找理由为慕临说说好话,慕临的形象好歹能挽回一点。
谁叫他穿成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狐狸?只好先拉拢能拉拢的,在同类中刷刷好感度。
接下来,许枫定了定神,决定进行下一步更重要的步骤。
他瞄了瞄那只疯跑的哈士奇,突然道:
哈士奇脚步一刹,一个急转弯儿朝他跑来:
许枫:
哈士奇道:
许枫嘴角越咧越大,为了以防万一,不再犯报错大腿的错误,他对哈士奇道:
哈士奇歪着头,狐疑地盯了许枫片刻,依言照做。
哈士奇猛地跳起来,一脚踹在许枫头上:
一顿暴击加狂舔狂踩之后,许枫浑身被弄得又脏又黏。他忍无可忍,一爪子拍在狗脸上:
方才,许枫用幻术呈现出他前世的模样,虽然他灵力不足,只能将维持十秒左右,但这也足够哈士奇认出他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他的直觉挺准,他家大狗也随着他穿书了。
曾经一狗一主人,此刻却都成了灵宠。许枫心情复杂,用前爪把哈士奇的脑袋摁在地上,一副哥俩儿好的架势:
哈士奇脸贴地,吐出舌头汪了几声。
许枫欣慰,
好一会儿,火势减缓,空气中只余浓烈的焦糊味。许枫呆呆地看着地上炭黑的灰烬,三魂七魄缓缓归体。
第一反应是解气——
叫你烧我!叫你烧我!!
死无全尸了吧,你这只挨千刀的秃毛鸡!!!
第二反应——不是伤口疼痛难忍,也不是劫后余生的欣喜。许枫嗓子发干,身体因吞血燥热到不行。魂魄却仿佛浸入冰水,转瞬被冻醒。
慕临怎么找来的?!
好不容易找到自己,见到的却是这样一幕,许枫不敢去想慕临的反应。
指尖濡湿的触感仿佛还停留在舌头上,许枫肯定,那是慕临的冷汗。心脏传来阵阵钝痛,似乎与什么产生了共鸣。
他不敢转身,怕见到慕临的脸,更不敢深想,因为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第一次,他真实地感受到,自己与一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就是结契么?
从此,成为一人的灵兽,听命于他,臣服于他,以他为倚仗,与他同悲同喜。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微信号:rdww444
第73章 羽毛()
狐狸说;买满v章60%及以上就能立即看到我哟* ̄3话音刚落;矮个子少年瞪大眼睛:“师兄,你哎,它怎么了?!”
少年低头;只见掌中狐狸红色的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根根直立起来,转眼炸成了一只绒球!
下一秒;狐狸发出嚎叫;叫声惨烈直冲云霄:
“嗷嗷嗷嗷嗷?!”(注:我他妈穿书了?!)
“”矮个子少年担忧道,“师兄;它怎么了?”
“我怎么知道。”自称霍岭的少年眼里没有一丝温度。他盯了狐狸一秒;拎起它的后颈,往矮个子少年身上一塞。
矮个子少年连忙接过:“师兄;可你为何”
“嗯?”霍岭抽出一条白布巾,慢条斯理地擦拭掌心,“怎么?”
“没没什么。”矮个子少年摇摇头,“我我是想说;师兄你太厉害了!一进无极渊就找到这么好的灵兽!”
“哼。”
不过一头三尾灵狐。
霍岭没说什么,两人各怀心思,继续往前走。矮个子少年把狐狸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它的脊背——可怜的小狐狸还在炸毛,一定是方才受惊了吧。
“”
许枫何止炸毛;他简直想炸掉这个世界!
想他一大好青年;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群可爱的学生;有一条好撸的狗,原本生活多么美好!
现在他穿书了,曾经的一切全毁了!
更让许枫无法接受的是,他穿书也罢,穿成一个人不行么?不求穿成主角一路金光闪闪,哪怕穿成一个路人甲,他都可以避开世俗争端,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他居然穿成成了一只动物?
一只没有手、只有四肢、不会说话、只会嗷嗷叫的狐狸?!
许枫:“嗷。”(注:草。)
“师兄,师兄,它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霍岭走在前面,头也不回:“不知道。”
矮个子少年没办法,只好安抚性地摸摸小狐狸的脑袋,挠挠小狐狸的肚皮。在他的努力下,小狐狸炸开的毛一点点收了起来,身体也不再颤抖。
矮个子少年垂头,见狐狸一直盯着前方师兄的身影,琥珀色的眼瞳里冒出光芒,心里忽然有点儿酸:“对,是师兄救了你。你要谢谢他啊。”
狐狸三条尾巴甩啊甩,软绵绵地叫了一声:“嗷嗷”
当然。
这大约是许枫唯一庆幸的事儿了。
虽然他倒霉地穿进无极仙师这本书,但不幸中的万幸,他第一个遇见的就是本书主角——虽然现在有点惨但之后一路飞黄腾达横扫三界的24k纯金大腿——霍岭!
不是炮灰,更不是反派!而是主角啊哈哈哈哈!
许枫想起导致他穿书的诅咒,心里一阵mmp。
那位邪教粉,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只要我许枫牢牢抱紧男主大腿,日后你慕临的结局还是那么惨。
话说回来,许枫是个乐天派,由于从小是孤儿,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他一直认为,对于无法改变的事实,不如冷静下来,思考对策。
既然他穿的是无极仙师这本书,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剧情走到了哪里?
他要怎么做才能抱上主角的大腿呢?
许枫半眯着眼睛,脑海里飞速运转,把无极仙师的剧情过了一遍。不得不承认,由于这本书连载时间长,前期很多细节他都忘了。
不过没关系,重点在后面。虽然他不知为何霍岭后来不肯抱他了,但这个年纪的少年们,多数都喜欢小动物——尤其他这种毛茸茸的。
许枫穿书前就很招动物喜欢,他自己平时也爱看一些萌宠视频,对小动物怎么撒娇卖萌很是了解。只要他端正态度,努力卖萌,霍岭喜欢他,把他养在身边,他一辈子不就衣食无忧了?
说不定走完整本书的剧情,他还能穿回去现实世界呢。
就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用到那些招数。
许枫伸出爪子捂住脸,莫名羞耻。
大丈夫能伸能屈,许枫打定主意,便窝在矮个子少年怀里,听他们对话推断自己的处境。
“师兄”矮个子少年似乎很喜欢狐狸,一直紧紧抱着它,“无极渊步虚谷闯入半魔,咱们要不要赶快回去禀报剑主?”
霍岭在前面道:“再走半个时辰,出了步虚谷,方可御剑。”
矮个子少年顿了顿:“哦,好。”
又过了几秒,许枫明显感到矮个子少年双手在收紧,扣在身上有点疼:“那,师兄你,你选好灵兽了么?”
“尚未。”霍岭道。
“嗷!”许枫忍不住轻声叫出来——他知道这里的剧情了!
若从头往后梳理一番,是这样的:主角霍岭从小无父,由寡母带大。母亲去世时,告诉霍岭父亲可能尚在人世,于是,霍岭带着母亲遗物去追寻多年前的真相,机缘巧合下入太央山拜师学艺。
无极剑宗便位于太央山。彼时正值首届试剑大会,无极剑宗将通过大会遴选出有资质的弟子,为四大剑派培养接任者。
四大剑派,指的是无极剑、无情剑、无穷剑、无尽剑所在的剑派。所谓“无极无情,无穷无尽”,其中无极剑为首,因此剑宗也以“无极”命名。
作者“一根辣条”大约是个取名废,四大名剑的主人名字随剑,十分好记——
无极剑剑主…霍无极…住青龙峰;
无情剑剑主…慕无情…住麒麟峰;
无穷剑剑主…贺无穷…住玄武峰;
无尽剑剑主…戚无尽…住朱雀峰。
其中,唯有戚无尽是女人,其他都是中年(帅)大叔。
许枫记得,在试剑大会的考核上,霍岭交到了好朋友,也得罪了小人。小人正是后期大反派——慕临!
慕临是无情剑剑主慕无情之子,有一青梅竹马,即无极仙师女主戚木月。慕临一直暗恋戚木月,戚木月却只把他当做师兄看待。
原本两人间隔着一层窗户纸,慕临不捅破,戚木月便装作不知道。恰在这时,男主到来了——
第一轮考核,霍岭锋芒过盛,出手摧毁了慕临的不少阵法(第一轮直系子弟为出题人)。第二轮考核中,极少赞美人的戚木月为霍岭喝彩了一句,引的慕临当场醋意大发。当晚,慕临迁怒于下人,恰巧被霍岭碰上。霍岭不知他身份,秉持正义与慕临杠上,彻底将慕临激怒。决赛中,慕临因此从中作梗,设下陷阱让霍岭差点被淘汰!
幸亏霍岭身为主角,自带高智商与金手指。他与朋友识破慕临的诡计,将事情捅到四大剑主面前。
四大剑主品行高洁,乃是响当当的正派人物。霍无极知霍岭遭受不公,又见霍岭天资过人,主动把他收归门下,与另外两人(霍财、霍元宝)一同成为霍无极的内门弟子。与此同时,慕临受到父亲严惩,被关禁闭,直到挑选灵兽之时才被放出。
许枫肯定,现在他插入的剧情就在这里——挑、选、灵、兽!
他不就是现成的灵兽?
话说回来,他穿的这具狐狸本就是无极渊的灵兽,对太央山脉十分熟悉。虽然许枫只披了原身的皮,但灵兽的敏锐、直觉以及对地形路线的记忆,他也一并继承了过来。
此时是巳时,天色已亮,没有了黑夜做掩护,他和天狼无论走在哪里都很显眼。为了避人耳目,许枫特意从麒麟峰的一处山洞进入,七拐八拐,下至无极渊。
这是许枫穿书后第二次来到无极渊。据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