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庶女-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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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何时竟学会了做这些活计?”
“听大娘说你已有三日未尽米粒了,我思量着定是厨娘的手艺不及往日精巧了,便亲自去『摸』索了一番。”
温明言接过小白碗,轻轻搅弄里面的粥食,嘴角挂着一抹真切的笑意:“如此说来,你是特意为了我而学的咯?”
温明姝倒也不辩驳,取出那碟金灿灿的鸡翅,夹了一块放到盛粥的碗里,道:“这鸡翅先用盐焗好,蒸至熟彻后便在外层裹上一层极薄的蛋『液』,再放到油锅里过一遭,捞起时就金黄酥脆了,鸡肉的醇香被牢牢锁住,十分可口。不过你这几日都没吃东西,我怕你吃着太硬,故用粥泡一下,不易伤胃。”
听得她说得如此详细,温明言舀粥的手顿了顿,随即笑道:“明姝长大了,也懂事了。”
蓦地想到大哥对她的怀疑,温明姝的霎时笑意僵住。
真正的温家四姑娘已经死了,这件事她本有意瞒着,可大哥慧眼过人,没有瞒住,二姑娘又极为脆弱,若是叫她知道了,无疑又是一通麻烦生出。
咽下几口肉粥后,又埋头吃了两个个鸡翅,温明言适才放下碗筷,精神恢复了不少:“谢谢小妹。”话锋猛然一转,“南郊旧宅一案,皇上是如何判的?”
觉得自己是如何都躲不过这个问题,温明姝索『性』坦白道:“革其官职、没其家宅,秋后问斩。”
“哦。”温明言淡淡地应了一声,再无其他。
温明姝一时语塞,竟想不出安慰长姐的话来,只能握住她的手,随她一道沉默着。
她知道,无论自己如何相劝,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抹平长姐心上的那道口子。
不言不语,便是最好。
过了好半响,温明言方才重重地叹了口气:“我之所以钟情于他,便是因为他的才情极佳,以为他对我的好,就是他的倾世温柔,没想到这份温柔的面皮下,竟是荣华与权势。我对他确有不舍,可如此绝情绝义之人,到底不是我之归属,亦非大齐百姓之所愿。因为这桩闹剧般的喜事,温家必然要承受京中贵胄的嘲笑,我怕老太太心里难受,也担忧父亲的颜面不存。”
温明言知书达理,自小就随了兄长的乖巧和大义,无论是什么事,她都要先替温家考虑。正是如此,她才会承受着非人的折磨……
温明姝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乡野女子罢了,侥幸有一副世家女子的皮囊,可见识仍旧不如长姐,所承所想亦不如她的高尚。她只知道,人生在世,讲究的便是当下,若时时刻刻都在为他人而活,就算长几颗心都是不够承受的。
她好想如此劝解姐姐,可她也知道,这话若说了出来,长姐一定会怀疑她的。思索一会儿后,她起身来到温明言的身后,撩起一缕长发,对镜中人咧嘴一笑:“姐姐,莫要想那些不开心的了,我来帮你梳头吧!”
温明言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你呀,果真只有调皮的时候我才觉得你并未真正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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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姑娘总算是推开了福安楼的大门了,前往老太太屋里请安的时候,柳氏抱着她哭到晕厥。
京中虽有不少有关二姑娘亲事的传言,可是老太太并未将它们看得那么重,于她而言,只要孙女无事,其他蜚语流言都不足为惧。
午饭之际,温明姝借口肚子疼没有出席,换了身素衣,将头发塞进灰布帽子里后悄悄溜出了府邸。
温明朗正在衙门吃着大锅饭,见得小妹灰头土脸地赶来,咽下油水不是很旺的青菜苔,淡淡问道:“你来这干嘛?”
温明姝欲言又止地盯着他,最终他依依不舍地放下了碗筷,把小妹拉到院中的一处角落里,闷声问道:“又是偷偷跑出来的?”
温明姝没有底气地点了点头。
“吃饭了吗?”
“没有……”
“这儿的饭食虽不如家里,但也能果腹,来一碗?”
“不了……”
“那……”
“大哥,我想去看看他。”经他这样没玩没了地问下去,汤都要凉了。
温明朗皱起眉头,淡淡地打量了她一遭,少顷,他取下腰间的那块令牌递了过去,面无表情地叮嘱道:“莫要弄丢了。”
鉴于上次刑部大牢一事后,温明朗特意着人将那个“卿”字给重新渡了一层漆,现在,再无人不识它了。
温明姝握着那块刻有“大理寺卿”的令牌去了大牢,大步流星地来到了关押死囚的里牢。
牢卒拨动石墙上的按钮,沉重的石门应声而开,里面灯光极暗,只能依稀见得一个穿着大红喜袍的男子半躺在铺了薄棉絮的木床上。
因这里关押的是个背负四条人命的杀/人犯,牢卒不敢放温明姝一人进去。温明姝苦言相劝许久,牢卒适才妥协,石门不闭,他在不远处候着,若有危险,及时呼救。
谢过牢卒之后,温明姝便提着一盏油灯进了石牢。段天胤倚在墙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眼前这个一身男子装束的温家四姑娘,调侃道:“可是你姐派你前来的?我都这般了,叫她死心便是。”
温明姝不由哂笑:“长姐自有她的姻缘,只是那良人不是你。”
段天胤呵呵大笑,却是什么话都没说。
石牢被他的笑声填充着,牢卒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走过来探头往里瞧了瞧,这才回到原处。
缓缓往前走了两步,温明姝将手中灯盏凑到他的身前,灯光照耀下,那张俊朗的脸污秽不堪,两鬓高束之发微有散落,双目无神,何其狼狈。
她的心忽地一阵刺痛,昔日美好,渐渐浮现至眼前。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段天胤的笑声戛然而止,愣了愣,不仅冷笑道:“不过是《诗经》中耳熟能详之哄骗世人之言,同谁归?宜谁家人?”
第35章 曲终人散【下】()
烛火明明灭灭,段天胤的那张脸亦如这油灯似的,忽明忽暗。
他抬头望着这个神情复杂的丫头,双眼眯成一条缝:“何人所为?”
温明姝没有回答他的疑问,在他身旁找了个空处坐下后,并未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淡然地说了一个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个小姑娘总是被同村的小男孩们欺负,他们说她是个没有爹娘的野孩子,每日都往她的身上泼脏泥水、扔小石子和烂菜叶。小姑娘整天都脏兮兮的,身上也布满了淤青。她没有家人,只得『露』宿于猎人搭建在山林里用来休憩的小茅屋内。
“长到六七岁的时候,她几乎就没有穿过一次干净的衣服,村里有『妇』人可怜她,便做了几件花衣裳送给她,可小姑娘不敢穿啊,她也舍不得穿,因为她清楚,一旦穿在身上,很快就会被那群男孩子给弄脏。后来,大抵是个初夏的夜晚吧,小姑娘在村头不幸被一条黑褐『色』的蛇咬伤,她以为自己要死,伸着麻木的小腿坐在原地一动不敢动,拼命地用哭声掩盖死亡带来的恐惧。就在此时,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出现了,他从袖口处撕下一块破布扎在小姑娘的膝盖上方,顾不得脚上脏兮兮的污垢,趴下去替她将伤口处的淤血给吸干净。
“值得庆幸的是,那条蛇没有毒,小姑娘的『性』命保了下来,腿也保住了。男孩问她为何夜不归宿,姑娘说,她没有家可归。男孩想了想,说,真巧啊,他也无家可归。
“男孩和她一样,无父无母,因他苦于读书,有钱的乡绅便对他偶有些许救济维持着生计。男孩知道她每天都被村里的孩子们欺负,便带着她到了隔壁那个人烟稀少的村庄。那个村庄的人真的很少,除了几户孤寡老人之外,仅有一对农夫夫『妇』成了这个村庄唯一的鲜活气息。农夫的妻子肚子很大,约莫是要临盆了,见到两张陌生的小面孔,皆是欣喜相迎。”
段天胤静静地听她说着,双目里满是不可思议。
温明姝继续说道:“在得知两个小孩子的来历后,那个年轻的农夫当即就收留了他们。彼时正值耕种时节,农夫白日里忙劳作,傍晚吃过晚饭,就去山上砍些木材,为新来的客人搭建居所。很快,小男孩和小姑娘就有了家。为了挣钱给小男孩买书,小姑娘整日都跟着农夫的妻子学纺织和刺绣,待手艺成熟时,她也能做些姣好的物什变卖钱财,或替他买书,或给他买些肉食。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十年。”
再后来,男孩娶了小姑娘为妻,很快她就有了身孕,但与此同时,男孩也要上京赴考了,辞别妻子和那对夫『妇』后,他来到了繁华的京城,入眼的一切都和家乡的不一样,奢华璀璨的京城生活,令他徒生羡艳。
初到京城的时候,他听同行的考生说,这朝廷里若是没个靠山背景的,想要升迁堪比登天。反之,要是有半个依靠之类的,登科都要轻松不少。
那个时候他想,这群人不过是趋炎附势之徒罢了,若有真才实学,怎会得不到朝廷之重用呢?
可是事实并非他心中所想,这群考生才情远不及他,然则个个都是达官显贵之后裔,亦或有权贵亲友为盾,就算只能侥幸挤进前三十名,也能捞个一官半职混吃等死。
他不一样,孑然一身无亲无故,纵然一手字画被人称赞,到底不是个办法。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太傅家的嫡小姐居然对他颇有青睐,他便顺水推舟结识了这个世家女子。他知道如此做法对不起远在江南的妻子,可唯有这样,他才会有出头之日。
古来事无双全法,人若不慎跌入权势的漩涡,便会渐渐被它吸附进去,并且永世不得脱身。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愈发注重名利了,借着太傅长女对他的爱慕,他开始很享受这种和权势家族的人相交的感觉,也正因为那个千金小姐,从来不会被人提及的他,也开始成为了大家茶前饭后的谈论对象,渐渐的,他声名大噪了。
殿试之后,他不负众望地拿了榜首。
也有了足够的底气去太傅府求亲了。
大概是上天在提醒他吧,自己还有一位结发之妻。
后来……他敌不过权势之诱『惑』,做了件天怒人怨的事。
——不,不止一件。
回忆戛然而止,鼻尖酸涩不堪。微微合上眼眸,段天胤倚在冰冷的石墙上,苦涩地笑出了声:“命该如此,命该如此啊!”
半响后,他忽然问道:“这些事,你是如何得知的?”
温明姝没有想过要对他有所隐瞒,相反的,将所有事情都告诉他,反而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等了许久都不见她有所回答,段天胤定定地看着她,忽然想到初次在太傅府见到她的情形,冰天雪地的日子,她仅一件中衣裹身,昏倒在地的时候,嘴里不断地在说“为什么”。那个时候,太傅家的四姑娘让他有种无端的熟悉之感。
或许不止那一次吧,吃饭时以汤泡饭,同样给他一种相识已久的感觉。
而他最害怕的,就是这种熟悉的感觉。
沉默良久,温明姝才淡淡地笑了笑:“上天是最会捉弄人的,过去你嫌弃我不是世家女子,无法给你一个平坦的仕途,谁会想到啊,涅盘重生后,我竟变成了你口中所说的‘世家小姐’。”讷讷地转过头望向他,仿佛在说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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