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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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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哥哥,我错了!”严晓连忙求饶,这家伙就是讨饶快,虽然嘴很贱。

    林初揉着眉心,一阵脑袋疼,第一次他觉得谈恋爱是如此繁琐的一件事情。好在还有一个漫长的假期,先把大表姐的婚礼给度过了吧。可是长夜漫漫,该如何度过呢?林初可不想回去和他们玩大富翁,实在是有些考验他的耐心了。

    “初,走,我们打台球去。“林富贵忽然建议道。

    台球?

    林初有印象了,他们小时候常玩的,不过等他们到了大学就不怎么碰了。盖因为林富贵这人愈发的懒散了,整日就知道宅在家里,想把他喊出去简直比登天还要困难。如今的林富贵倒是对台球还有期望,林初记忆中村口还有那种小型的博彩机器。有一次林初一发狠压了六块六的老鹰,结果中了,翻了整整八倍,那是真的狠。

    严晓对于台球虽然一窍不通,但是随便捅几杆还是可以的。小时候林初和林富贵打台球,谁输了谁付钱,一块一盘的那种。基本上一天打下来,林初都不用付什么钱。对于这些娱乐的玩意儿,林富贵充分展现了他反应慢的特色。游戏这种东西在某种意义上真的很考验天赋,特别是林初和林富贵这种时间不多的,就更显示天分了。

第104章 哥哥和叔叔?() 
一般小店内摆着的台球桌都是八球制的桌球,而不是斯诺克。在林初的印象中,他的身边有一群桌球台球打的非常好的家伙,可以打出各种花式操作,可惜他不行。

    一是没有人教,二则是没有太多的时间给林初去捉摸怎么打好台球。林初和林富贵如今都处在初学者的阶段,不过林初还是强了一些,至少在准头上。

    不过如今倒是难说了,林初拿着细长木制的台球杆子,弓下腰,两点一线认真地瞄着,一杆子打出,结果竟然滑杆了。

    所谓的滑杆指的是桌球杆子的头部擦着白球边缘过去了,白球轻微滑动了一下,并没有被成功击中。

    十来年没有碰过这玩意儿了,林初不禁一阵挠头,怎么打他还是清楚的,可惜手感早已经流失。林富贵看得有些傻眼,他这个表弟,桌球可是打的相当好的,如今怎么会出现了滑杆?

    林初并没有再打一杆的意思,示意林富贵到他了。林富贵嘿嘿一笑,打进了一个很简单的球,本来那是林初的。

    一到七号为全色,九到十五号为半色,林富贵进的是十号,也就是半色。

    林初不着急,看着林富贵运气很好地又打进了一个球,他扭头看了眼严晓,这个家伙正在逛小店。显然台球对他来说,兴趣实在是不大。

    “初,到你了,可别在滑杆让我了哦!”林富贵嘴角带笑,真是难得看到他这个表弟出糗,可以调笑两句。

    “放心,不会再滑杆的,我保证!”林初神秘一笑,他早有绝招。

    俗话说的好:要想桌球打的好,必须要拿大头捅!

    台球杆子是分为大头和小头的,并不是两边一样粗细。小头端对于初学者来说有些难以掌握,那么怎么办呢?

    大头,捅他丫的!

    尽在咫尺的一颗白球,被林初对着全色的五号球直冲而去,大力一捅之下,竟然被林初捅进了两颗全色的球!分别是二号和六号球,倒是一开始那个五号球很可惜没有进去。

    “切,狗屎运。”林富贵明显不服。

    “呵呵,大力出奇迹嘛。”林初微微一笑,他也感到自己运气不错,可惜第二杆却没有捅进。

    林富贵的桌球技术实在是不怎样,林初用大头捅愣是生生赢了他,虽然只是险胜了一球。

    “不玩了,哪有这样子碰运气的?”林富贵表示很气愤,认为林初的运气太逆天,那不是他的实力。这跟他和林初下象棋的时候境遇完全一样。

    林初微微摇了摇头,看来还是未来的林富贵更为的成熟一些,好歹能够认识到是他自己的问题,技不如人。如今这个只会抱怨的林富贵倒是落了下乘。

    “那我们就休息一下,我看严晓泡了方便面,好像有多泡一份。”林初也放下了球杆,向着严晓那里走了过去。

    “哥,过来吃泡面了。”严晓从来都是直接喊林初哥,他称呼林富贵则和林初一样喊的富贵哥。

    “什么味道的?”林初答应了一声,“放火腿肠没?”

    “老坛酸菜,外加上两根火腿!”严晓知道林初的喜好,泡面泡的很是到位。

    “没我的?”林富贵一脸郁闷,旋即向着柜台走去,显然打算买一份泡面。

    “富贵哥,你刚吃了夜宵,又吃?不好吧?”林初有些汗颜,这家伙刚才吃了整整三碗冷饭,如今又吃?

    “确实不是很饿,可是看到你们吃,总感觉不吃一份,亏的慌。”林富贵典型的肚饱眼不饱,就是馋。

    “富贵哥,说真的,你还是少吃一些吧,都这身材了,你让人家安晓雪怎么喜欢你?”林初都快无语了。

    “是啊,死肥猪,都胖成什么样子了,心里真的没有点b数么?”严晓就直接多了,其实林初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毕竟如今的他成熟了很多,有些青涩的话却是说不出口了。

    “要你管!”林富贵一怒之下竟然买了两桶面,有些自暴自弃地道,“反正都这样了,再胖还能够胖到哪里去?我爸妈整天在我耳边嘀咕,让我少吃一点,我都听烦了!你们就不要再bb了!”

    把人家的好意当作是bb,林初有些心累,但是换位思考,他却很能够理解林富贵。毕竟一天到晚因为一个因素被人家念叨,确实是很心烦的一件事情。或许林富贵也曾经尝试过减肥,可惜胖子想要瘦下来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如今处在高中这个特殊的时段,既想要学好功课,又想要减肥,那是身心双重的折磨,着实有些困难。

    林初记忆中他一个高中女同学倒是做到了,每天只吃两个苹果,以及小半片的面包。把饿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终体重减了下来,成绩也有了大幅度的飞跃。

    可是却有后遗症,那个女生自那之后但凡碰到肉类食品就会下意识地想要反胃,吃不进去肉了。即便是蔬菜,她也吃的很少,身体建康大不如前了。

    两桶面林富贵并没有一桶一桶泡的打算,而是两桶一起泡一起吃。香气从桶面中传了出来,林富贵的喉头在滑动,显然是被香味彻底给勾出了馋虫。

    就在三人吃面的时候,小店里进来了一群初中生,林初眼尖,里面有一个他的小弟弟。

    小孩叫做葛吴,也是一个小胖墩,可是比起林富贵就痩太多太多了,而且相貌很可爱,一张小脸圆嘟嘟。

    小时候葛吴曾经在林初家住过一段时间,他是林初表叔的小孩,那时候小家伙才四五岁,林初自然是记得他。不过小家伙对林初的印象却没有了,毕竟那时候年岁是有点小。

    倒是小家伙的亲姐姐记得林初,说是姐姐,实际上也就比小家伙大了一岁。

    林初冲着他们两人打了一声招呼,小家伙有些发愣,显然是忘记了林初。而小家伙的姐姐却是很有礼貌地走过来叫了林初一声哥。看到林富贵的时候,女孩犹疑了片刻,最终问道“叔?”

    “噗!”

    严晓一大口泡面喷在了林富贵的脸上,林富贵拿着叉子的手生生僵硬在了空中。

    林初记忆起了这一幕,上一世发生过,这一世竟然又完美重现了。

    林富贵满脸的络腮胡,由于男生胡子越剃长的就越快,特别是第一次刮胡子之后。所以即便是满脸络腮胡了,林富贵也强行忍着不刮,打算等到大学的时候在剃。高中住校,刮胡子在林富贵看来实在不是一件方便的事情。其实完全是他想多了,刮胡子不是一件繁琐的事情。

    以至于长得太过于沧桑以及着急,人家女孩一声“叔”都喊了出来。你说,让人家安晓雪怎么看得上他?实际上林富贵就比林初大了一个月啊!

第105章 尿急!() 
林富贵很伤心,小女孩的话无疑给了他狠狠的一击,让他看穿了现实的真相。

    林初嘴角抽了抽,这才勉为其难地开口,介绍到这人是他哥,并不是长辈级别的。

    小女孩认识林初,但她并不认识林富贵,得知林富贵只比林初大了一个月之后,她脸上的表情很精彩,抽搐着嘴角,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富贵哥,这下知道你那位安晓雪为什么不回应你了吧?”这一下林初可以安然说出这番话了,不必顾忌林富贵会多想,因为现实已经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林富贵无语凝噎,凝望苍天,仿佛想要求得什么解释,可是天空一片深黑,他注定什么也求不到。

    半晌,林富贵猛地一拍大腿,腿上的肥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荡起一阵肉浪,他坚定地道:“初,我懂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减肥!”

    严晓却是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晚饭两大碗,外加上两桶泡面,骚年今天已经没戏了,明儿请早。”

    林初也冷冷地补了一句:“夜宵还得加上三碗冷饭!”

    林富贵呆滞了一下,这才讪讪地道:“明天,从明天开始,嘿嘿。”

    “只怕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呦。”严晓双手抱在脑后,向着超市外面走了出去。

    林初拍了拍林富贵的肩膀,叹息了一声,深切地道:“其实减肥不一定就能够拯救长相的,还是看开一些为好。”

    “”林富贵悲愤地看着两人,忽然怒吼了一声,“两个混蛋,给我滚!”

    深夜,林初躺在林富贵房间另一张床上,严晓和林富贵睡了一张床。讲道理应该是林初和严晓一张床,毕竟两人瘦些。

    但是很不巧,林初这一张床是坏的,床腿不稳,两个人睡的话没准会塌。于是就安排林初一个人睡了。

    林富贵的秘密给林初的感受还是很深的,看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古今不变的。影视剧中胖子一般都是可爱型的,他们没有喜欢的人,即便是真的有也是和他们体型差不多的。仿佛胖子天生就免疫美女一般,可是现实中全然不会是这样,胖子也有追求心爱女孩的权力!

    如果可能,那么林初还是希望他这个表哥能够幸福,虽然他的缺点是真心很多。

    困意来袭,林初揉了揉疲惫的眉心,转身想要睡了,计划还在雏形阶段,尚没有完整,还需要思索。

    忽然天动地摇般的呼噜声从旁边的床铺穿了过来,林富贵这个死胖子的鼾声惊天动地!林初从小睡眠就有些弱,旁边人动静大一点他就很难入眠。小时候都是通宵来着,倒是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如今,林初的作息很建康,明天又是大表姐的婚礼,需要早点入眠。这个死胖子,真的克啊!

    林初将薄被一股脑儿地裹到了头上,把两个耳朵给捂得实实的。可即便是这样依旧没有任何的效果,林初辗转腾挪了一阵,这才记忆起声音在物体中传播的效果似乎比在空气中还要好。

    换言之,只要林初躺在床上,透过地板的连接,声音便可以不经过空气,通过床铺传到他的耳朵里。

    奋力坐了起来,耳朵塞严实了,鼾声这才小了一些。林初望着窗外,他决定不管这个胖子的死活了,他的脑仁直疼。

    第二天果真是一个大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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