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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重生之原来我是女配-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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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杯红酒冷不丁地端在了我的面前,我眉头微蹙,抬眸就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坐在了我身边。

    这个男人我之前在这里兼职的时候见过几次,出手很大方,经常来这里看球,却从来不赌球。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从他的消费水平来看,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

    他将红酒推在了我的面前,朝着我笑了一下:“看你这么淡定,仿佛已经料定了比赛结果,你就不怕输了被赶出家门吗?”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之前是这里的服务生吧?”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笑容可掬,神态温和,说出的话却让我心头一跳。

    我勉强一笑,将红酒推了回去,故作淡然:“我只下了三百多块钱,没必要太慌张,谢谢你的酒,很遗憾,我酒精过敏。”

    他说的赌注当然不是那三百多块钱,很显然,他听到了我和汤蓉的对话。

    他似乎意识到了我对他的提防,轻轻地说了一声抱歉,就把酒拿了回去,一饮而尽。

    我坐的离他远了点,却见他突然用手弹了一下高脚杯,从包里拿出来四万块,“今天突然玩心大起,莫名被你的淡定气质感染,决定破个例,跟着你赌一把。”

    我惊了一下,还没说话,汤蓉就插话道:“喂,你不是说我思想肮脏吗?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老色鬼了,哟,这人眼瞎了吧,就你这种货色,值四万块?白给啊!”

    汤蓉逮住机会就讥讽我,可这一次还没等她话音落尽,一个响亮的巴掌就突然甩在了她的脸上。

    我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个温和的男人会突然抽汤蓉一个巴掌。

    男人打女人,在我的印象里十分的罕见,尤其是这样一个总被服务员称赞的男人。

    说实话,我当时就懵了,一直到汤蓉哭了,我才突然回过神来。

    “你!你敢打我,你个臭婊子,觉得自己要赌输了就靠卖骚找男人打我是不是?”

    汤蓉指着我,知道自己打不过男人就把脏水往我身上泼。

    我本来想看看她脸有没有事,听到她这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以后我们定是要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所以我尽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跟她之间的矛盾,谁知道她蹬鼻子上脸,直接上升到了人身攻击。

    现在一脚踢在了铁板上,闹得这么僵,以汤蓉的性格,肯定会告诉霍致远,这不是给我添麻烦吗?

    “小姑娘,说话前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叔叔这一巴掌是想告诉你,不是所有人都会容忍你的嘴贱的。”

    “这一千块钱是给你的医药费,你可以报警,也可以找人来找我,这是我的名片。”

    男人从名片夹里抽出来一张名片,塞进了汤蓉的口袋里,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扫了一眼,看到了他的名字——唐乐骋。

    酒吧里鱼目混杂,什么人都有,这个汤蓉,还真是个没脑子的。

    这个男人打了人都能这么淡定的给人递名片,很明显他有恃无恐。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他有钱,你没钱,所以他打了你也能这么狂。

    而你,只有受窝囊气的份儿。

    一股憋气感油然而生,我问熟人要了点冰块,包在了手帕里,递给了汤蓉。

    在我眼里,汤蓉就是个幼稚的小孩子,见她脸肿了,我就有点不忍心。

    谁知汤蓉根本不领情,直接将冰块打掉,恶狠狠道:“少在这里假惺惺的,我回去就告诉我哥,告诉他你就是个臭婊子,你的钱都是脏钱,根本不配住在我家。”

    “嘶看来你要无家可归了,比赛快结束了,主队的比分依旧领先。”

    唐乐骋有些遗憾的声音惊得我抖了一下,撤回视线,我赶紧看向了电视。

第7章 护花使者() 
电视里的赛事正进行到了最后阶段,主队比客队领先十分,结果几乎已经注定。

    酒吧里的球迷热烈的欢呼着,激情四射。

    心情瞬间跌入谷底,我攥紧拳头,面如死灰。

    我果然记错了日期了,我果然记错了。

    三百块钱虽然不多,可那意味着我跟汤蓉的赌博也输了。

    我不仅不可以再出现在霍致远面前,还会被元凯和陈语凤那对狗男女奚落,看不起,重蹈覆辙。

    种种糟糕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气的身体发僵,鼻头发酸。

    汤蓉红肿着半张脸,鄙夷而又得意的看着我,兴奋地手舞足蹈:“你输了,你输了,我就知道你会输!”

    “之前你不是很自信吗?我看你还怎么笑得出来!你就是个土包子,还妄想冒充城里人,哈哈!”

    汤蓉的声音不算高,甚至被人群的欢呼声掩盖了不少,可听在我的耳里,却那么的清晰讽刺。

    眼前瞬间蒙上了一层水雾,心中的不甘心冲击着我的泪腺,我想起前世受的种种羞辱,死死的攥紧了衣角。

    难道我苏青亦重活一次也逃脱不了被人踩在脚下的命运吗?

    突然,一阵酒瓶爆裂声骤然炸响,我惊了一下,就见那群原本欢呼着的球迷们一个个暴跳如雷,气愤的打砸着手里的酒瓶。

    而汤蓉脸上的笑意也突然消散了个干净,不可置信的盯着电视上的比分。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就见客队的比分在最后一刻竟是超过了主队两分!

    “啪啪啪!”

    一阵清脆的鼓掌声突兀的响起,唐乐骋满脸笑意,眼睛发亮的盯着我看。

    “四百倍,这场比赛的反转堪称奇迹,赌金翻了四百倍!”

    唐乐骋大笑了几声,高亢的话语激起了我心中的激动情绪,我咽了口唾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四百倍!居然翻了四百倍!

    仅仅三百块,瞬间就变成了十二万!

    而唐乐骋的四万块,瞬间变成了一千六百万!

    我激动的不知所措,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难怪有那么多人迷恋赌球这种游戏,难怪那些富翁都那么有钱了,还这么喜欢玩这种游戏!

    简直太刺激了!

    如果我当初和唐乐骋一样,下了四万块,那我瞬间就变成千万富翁了。

    那可是千万富翁啊!在这个年代,千万富翁可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只可惜,我太穷了,我搜遍全身就只搜出三百八十二块,只因为我穷,所以我只能错过这样一个翻身的绝好机会。

    “怎么会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汤蓉脸色苍白的看着电视里客队反败为胜的场面,颤声喃喃了几句,突然朝着我冲了过来。

    “我不会跟你道歉的,我就算死也不会给你这个婊子道歉的!我要告诉我哥!让他把你赶出去!”

    她用肩膀狠狠撞了我一下,捂着脸从吧台上扯走那一千块钱,快步就冲出了酒吧。

    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消失在了门外。

    叹了口气,赢钱的喜悦顿时被烦躁代替。

    自作孽不可活,嘴贱挨了巴掌,还不忘拿钱,打赌输了又抵赖,真不知道霍致远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妹妹。

    酒吧打砸情况愈演愈烈,我心里发慌,匆匆兑了钱,抱着钱往外跑。

    财不外露,我现在抱着这么多钱,又是个势单力薄的小姑娘,太危险了。

    心脏突突地狂跳,我瞄准不远处的银行就跑。

    还没跑出去,唐乐骋就拦住了我:“苏小姐,你帮我赢了不少钱,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吃午饭?”

    “你怎么知道我姓苏?”我警惕的打量了他一眼,突然就觉得他脸上的暖笑特别虚伪。

    “这家酒吧我有入股,知道曾经员工的名字很奇怪吗?”

    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钱,若有所指道:“苏小姐魅力四射,我已经注意到不少垂涎的眼神了,如果苏小姐不嫌弃,不如由我来当一回护花使者?”

    他威胁我!

    眉头微蹙,我打量着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怀里的钱。

    现在正是酒吧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我的钱被人抢了,这么多人,我根本有理说不清。

    明明唐乐骋赢的钱更多,可那些人却不敢打他的主意,说明他这个人的背景令人畏惧。

    罢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先脱离危险再说。

    我笑了笑:“吃饭就不必了,你赢钱是你的本事,无功不受禄,不过好歹我们算是共享福了一次,也算有了点革命感情,不如我们一道去存个钱?”

    他哈哈大笑,提着箱子,点了点头。

    银行就在酒吧的不远处,我存好钱的时候唐乐骋手里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他双腿交叠着坐在椅子上,身边还多了个戴眼镜的男人。

    跟他道了谢,想起买衣服的事儿,我就问他哪里有不错的商场。

    唐乐骋眸光深了深,突然对旁边的眼睛男说:“我似乎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天越来越冷了,我是不是也该添置几件厚衣服?”

    眼镜男有些欲言又止,张了张嘴,又点头道:“是该添置几件。”

    “真是巧了,苏小姐,介不介意同行?”唐乐骋笑看我。

    我本来想拒绝,可他毕竟帮我免了灾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了想,还是说不介意。

    于是,我就坐上了唐乐骋的车。

    他果然不是个普通老百姓,车是奔驰车,还有个眼镜男当司机。

    这是我第二次坐豪车,上一次是前世我去机场接元凯的时候,陈语凤家里的车来接,是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听元凯说那辆车很贵,好几百万。

    我从那时候就对陈语凤有点敬畏,毕竟我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买不起人家车的一个车轱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总觉得陈语凤能对元凯的前途有帮助,所以很支持元凯跟陈语凤来往。

    一直到我惨死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元凯早就是陈语凤养的小白脸了,哪里用得着我操心他的前途。

    车很快就停在了一个大商场门口,唐乐骋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笑道:“看来我是该打扮打扮了,一路上都没能引起苏小姐的注意,真是伤自尊啊!”

    我下了车,被他打趣的话逗笑,连忙摆手,“唐先生很帅。”

    “苏小姐也很美,相信很快苏小姐就会更加光彩照人。”

    进了商场,唐乐骋走进一家女装店,看着我又道:“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你太瘦了,该吃些好的补补,晚饭我请客,苏小姐可不能拒绝,我这可是为了早日饱一饱我的眼福,苏小姐心善,好歹给我点成就感。”

    唐乐骋十分会说话,尽管他打女人让我十分反感,可我却怎么也讨厌不起他来。

    不过前世的经验告诉我——越会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情商越高,也就越危险,更何况唐乐骋是个有钱人。

    元凯就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所以陈语凤才能跟他暗通款曲那么多年,到了最后,甚至鬼迷了心窍,非他不嫁。

    见唐乐骋已经自顾自的帮我挑衣服了,我连忙上前:“唐先生,十分抱歉,我晚上要去机场接人,恐怕没办法给你成就感了。”

    唐乐骋用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温和道:“不必道歉,来日方长,去试试这件。”

    我接过衣服,习惯性看了眼吊牌,瞬间心惊肉跳。

    一件连衣裙,居然五千块!

    将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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