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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在咸猪手下的日子-第113章

小说: 在咸猪手下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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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局动乱,两个烂摊子搭在一起,神仙也是回天乏术,更何况,岳正阳不是神仙,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天真的读书人呢!白雪尽了妻子应尽的本分,没有刻意逢迎或者低三下四,前者岳正阳不需要,后者白雪做不到。生活如同白水一样,渐渐氤氲出透明清爽的味道,白雪小心翼翼地抓着幸福的尾巴,谁料到,雷霆响彻天空,岳正阳突然卧在病床上。

    “白雪妹妹,真是对不起,今生我已经辜负了一个人,没想到,还辜负了你!”

    岳正阳瘦削的脸上眼神黯淡。

    白雪大眼睛里泪水无声滑落。

    预料之中,失去了岳正阳这唯一的臂膀,白氏轰然垮台,岳氏很快被买办收购,堂堂两大企业终于没有躲过结束的厄运!白雪还能叫做白雪吗?为了避嫌、为了自保、为了生计、更是为了一个本家三叔的好意,白雪化名为玫兰瑛去了法国留学,辗转遇见了沈重阳,结婚后两人回国。

    唐欣雅在悲伤和绝望以及那一次次伸出手继而收回的过程中,忐忑不安,度日如年。终于打听到了白雪的消息………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叫玫兰瑛了………她昂头挺胸,仪态雍容地敲开了门,自顾自将沈笛韵塞进了白雪的怀中,看着她潸然泪下,她倔强地转身就走。

    沈重阳理智、大度、温存,伟岸如山的肩膀上承担了妻子一个小小的秘密。他答应她,一定会把她视为己出。

    白雪点点头,涕泪滂沱。

    沈笛韵呱呱地叫出声来,学会了走路,跑步,跳舞,唱歌。

    小苗儿一样蹿地飞快。

    小学时,她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笑着对玫兰瑛招招手,“妈妈我去学校了!”

    “等等!”玫兰瑛紧走两步,将她搂在怀里,甜蜜的吻在那小小白白的脸上洇出一朵花儿。

    “妈妈!人家要迟到了呢!”沈笛韵低头扭捏,鼻子不开心吸了一下。

    “哦!”玫兰瑛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沈笛韵,看着她边走边擦着脸颊时些许疑惑的眼神,悄然笑出声来。

    那眼神、那动作、那笑容、那吸鼻子的动作,那样像极了那个人啊!玫兰瑛一阵寥落,那个人去了那么久,却还是影子一般在玫兰瑛心尖跳动。

    “妈妈,为什么只有妹妹坐在你怀里!”大儿子沈博言撅着小嘴。

    “妈妈,为什么妹妹要学钢琴?”二儿子沈承恩有点不理解。

    “妈妈,为什么姐姐有新玩具?”小儿子沈承泽眨着大眼睛。

    玫兰瑛微微一笑,“因为她是妹妹啊!她是女孩子,她需要被保护被疼爱,需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需要……”玫兰瑛说了一大堆,终于连自己有点说不清楚,看着一溜儿站的三个儿子,她承认,自己把太多的爱泼水一般倾泻给了沈笛韵。

    无非是因为,沈笛韵身上有岳正阳的影子。无非因为,沈笛韵是玫兰瑛弥补唐欣雅的唯一途径。

    再次想起那个人,眼神明亮,脸上两坨病态的红晕,独自忍着肺病的剧痛,在入不敷出的岳氏勉力支撑,那地上数不尽的烟头,紧皱的眉头,长长短短的叹息,那样轻轻传入了白雪的心间。

    心知肚明,一切覆水难收,却仿佛是赴死的壮士一般,风萧萧兮易水寒。 

番外 篇 二 沈笛韵(2)() 
小时候的沈笛韵,从没想到过这些,高大的爸爸,慈祥的妈妈,勇敢的哥哥,纤细敏感的弟弟,无穷无尽的家宴,奢华的酒会,无数的奖杯和证书,构成了沈笛韵七彩的童年。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每到下雪天,哥哥们总是欢呼雀跃,终于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拉,即便是在厚厚的雪地里面打滚翻腾,也是那样惬意而快乐。洁白的雪花仿佛是棉被一样,软软的、柔柔的、漂漂的、轻轻覆在地上,他们像欢快的小马一样扑着蹄子撒着欢子,身子下面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伴随着他们欢快的小声,响彻在小院的上空。

    沈笛韵穿着鹅黄色的羽绒服、头戴鲜红的毛线织的帽子、长长的乳白色围脖几乎搭在了咖啡色的打底裤上,穿着小小的奶油色的皮鞋,在雪地上踩出咯吱咯吱富有节奏的声音,她一边踩着一边聆听着这种特殊的声音,看着外面一片银装素裹的纯白世界,仿佛置身童话故事一般的惊喜。

    在雪地里玩疯了的沈承恩和沈博言,看着一边纹丝不动的沈笛韵,露出了狡黠的微笑,突然,一团雪夹带着晶莹的雪花向着沈笛韵飞来。沈笛韵一个躲不及,鹅黄色的羽绒服上面噗的开出了一朵大大的“雪花”。

    沈笛韵回过神来,看着吃吃笑着两个哥哥,弯下腰抓起了一把雪来,小鹿一般地欢蹦着过去。倐地,塞进了沈承恩的衣领间,笑着想远处跑去。

    “好冷啊!”沈承恩感到一团冰凉在脖子上传出,慌忙伸出手去试图拿出那个冰凉的家伙。

    松散的雪团顷刻间吸收了男孩身上的温度,外面的一层很快变成了水顺着脊背流下。

    沈笛韵圆圆的看着沈承恩吸着鼻子怪叫,露出胜利者一般的笑容,冻地通红的鼻尖仿佛是一株红梅一样,衬得白皙的皮肤更显得娇嫩白皙。。

    二楼的窗子轰然打开,玫兰瑛站在窗户旁,笑着看着玩耍的孩子们。

    沈承恩看着看看一旁偷笑的沈笛韵,登时顿悟,欢快地笑了起来。“你这个坏丫头,看我不抓住你!沈博言你在哪里,快点来帮我啊?”

    沈承恩大叫着自己的帮手,沈笛韵也不示弱,沈承泽早就跑到了他那边助阵,不论什么时候,沈承泽总是和沈笛韵站在一个阵营里。

    沈承恩叫嚣着在地上抓起一团雪,向沈笛韵发起进攻。沈笛韵灵巧地躲避着希冀,笑着向前面跑去,院中顿时响起了欢快的尖叫声。

    “砰”的一声,一个雪球咋在了沈承恩的脸颊上,滑溜溜的冰凉,沈承恩不觉止步,“啪啪”拍下了依然残留在脸上的雪花。只看见沈承泽和沈笛韵狡黠的交换了一下眼神,嘲笑一般地看着笨熊一般的在后面追赶的沈承恩。

    “臭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沈承额指着沈承泽叫嚣道,“沈博言,你还快点出来,赶快迎战啦!”沈承恩大声喊着大哥沈博言,要组成盟军一起对付这两个淘气鬼。

    沈笛韵和沈承泽早已有了防备,身边已经码好了一溜儿的雪球,枕戈待旦一般。

    沈博言姗姗而来,仿佛是兵临城下的将军一样,气定神闲地拍拍弟弟的沈承恩的肩膀,眼睛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沈笛韵笑着拉拉沈承泽的手,微笑着看着对方。两个人拿起身边的雪球,向着对面的沈承恩和沈博言扔了过去。

    沈承恩和沈博言岂能示弱,抓起雪球向对方展开全力攻击。

    雪球呼啦啦地飞了过去,打在了沈承泽的鼻子上,沈笛韵微微一愣,却看见沈承泽潇洒地甩掉了雪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抓起眼前的雪球,向对面扔了过去。

    “哎呦,我的耳朵!”沈博言跳起脚来,一只手抓住了一只耳朵,上面还残留着洁白的雪花。

    兴奋地尖叫声充斥着整个庭院里。玫兰瑛站在窗前看着她的四个孩子,眼神中充满了做母亲的骄傲和喜悦。

    这是沈笛韵童年最美好的时光,很久之后,当沈博言和沈承恩要剥夺了她的合法继承权将她扫地出门的时候,沈笛韵总是会想起小时候的美好时光,那时候,她是多么快乐啊!

    不到一会,雪团横飞,尖叫声、欢呼声、呐喊声在门前的广场上升腾起来,那欢快的笑声搅动了冬日滞闷的空气。

    疯狂地跑着叫着,不到半小时,沈笛韵的小脸上就渗出了汗珠,一向纤弱的沈承泽更是停下来穿着气,沈博言,沈承恩等热得脱下了外衣。

    玫兰瑛远远看见,仿佛老母鸡看见有人踩了自己的小鸡一样,惊叫着跑了出来,忧心忡忡地无不担忧道“快把衣服穿上,感冒了可怎么办呢?沈博言,沈承恩,谁让你把棉衣脱下来的?”

    玫兰瑛再看看跃跃欲试的沈承泽,他只是微微一笑,放弃了还没有来得及的叛逆举动。

    沈承恩和沈博言乖乖穿上衣服,仿佛小老鼠一样依偎在玫兰瑛身边,“妈妈中午吃什么啊?我们都饿了!”

    玫兰瑛弯腰抱起沈笛韵,看着一溜儿高的三个儿子,笑道,“那还不快点回家洗手?今天爸爸要回来吃饭,还有你们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呢!”

    “好啊!好啊!”一听见爸爸要回来,沈博言和沈承恩顿时拍手欢呼着,沈承泽咧嘴笑笑,牵着母亲的衣袖跟在后面。

    玫兰瑛抱着沈笛韵,牵着沈承泽,沈博言和沈承恩则在后面大呼小叫着,顺手弯腰抓起雪团玩着。

    沈重阳果然回来了,出差两周后,第一次看见孩子们,眼里是数不清的疼爱和喜悦。

    他笑着从包里拿出带给孩子们的礼物,第一个总是沈笛韵的。

    一个金发碧眼的芭比娃娃,沈笛韵欢喜地捧在手上,笑着扑进了爸爸的怀里。沈重阳笑着给男孩们分着礼物。

    沈重阳和玫兰瑛对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无限感慨,每次小小的重逢后,沈重阳总是要带给大家不大不小的惊喜。

    周末,一家人也会出去郊游,洁白的游艇上行驶在蔚蓝的大海中,孩子们站在舢板上,看着肥胖的海鸥在天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

    一次游玩,沈笛韵看见了夏浩轩。

    夏浩轩的爸爸夏萧初来这座北方城市经营业务,很自然拜见颇有声望的沈重阳。两人一间如故,结为好友。沈重阳待人慷慨义气,很快提携着夏氏渐渐变强,两家自然也成了好朋友。

    夏萧看着粉嫩的沈笛韵,半开玩笑地笑道,“这么漂亮的小公主啊!要是能给我们浩轩当媳妇可就好了?”

    沈笛韵睁着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是蝴蝶的翅膀一样轻轻地扑闪着,似乎在思考着媳妇是什么意思。

    夏萧看着她懵懂而可爱的模样,不觉哈哈大笑起来。

    “笛韵妹妹?和我们一起出去玩好吗?”夏浩轩礼貌地伸出手来。

    沈笛韵看看眼前的男孩,白皙的脸庞,瘦削的身材,比自己稍微高一点,大大的眼睛仿佛装满了星光一般闪烁着纯净的光芒。看着周围大人注视的目光,她对夏浩轩产生了莫名的信任,微微迟疑一下,伸出手去。

    沈笛韵不知道的是,一次小小的伸手,却衍生了太多太多的故事。

    从此,夏氏和沈氏更加亲近,沈重阳心里把夏浩轩作为未来的女婿,对于夏氏更加竭尽全力,加之夏萧本人本来就极富生意头脑,因此,不到几年,夏氏的生意竟然超过了沈氏,抢了沈重阳以前老大的位置。

    沈重阳的诸多好友暗里告诫,防人之心不可无,况且夏萧此人在生意场上冷酷无情见利忘义,劝沈重阳一定要多堤防一点。

    沈重阳却不以为意,依然和夏萧称兄道弟。

    转眼间,夏浩轩上了大学,沈笛韵则高三。

    夏浩轩会弹琴唱歌,加上外形抢眼,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崭露头角后,顷刻吸引了大批的女粉丝,无数的学姐学妹送来了鲜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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