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第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舐钏膊桓一芈睿驮谀嵌梦衣睿蠢硭邓梦衣睿Ω貌缓檬馨桑慰鏊只沟美朔亚兀克裕艺婊骋伤窬〉摹�
过年那天,我打峰手机,听到一个女人说话,说我是枫,在旁边说的,后来不知道谁按停了。那手机号码据峰说来是临时借人的,反正现在我打那电话,说是过期了。他说那时在乘车,旁边很多女人也一起乘火车,因那手机借别人,不能多打。他后来发誓说,从来没有过年时和枫(疯)在一起,早就跟那女人结束了。我说那女人天天烦我,我要找人教训她,他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才不会理她呢。我在乎的人是你。
那好吧,我就开始对付这女人了。我找我网上一大帮兄弟,打那个女人的手机,天天骂她。后来我有天打她手机试试,哈,居然停机了,我真感到痛快,这变态女人,不给她点厉害,她真以为我吃白果呢!
我后来告诉了峰,他也哈哈大笑,我说我有朋友在江苏南京,还可以直接去找她出来打她呢,他说好呀,南京师范学院教师宿舍楼,你就找人去揍她!
嘿,我真不知道枫(疯)女人知道了会如何反应,我想她应该一头撞死算了,因为她爱的那个男人,居然如此讨厌她,甚至可以让他爱的,讨厌她的女人去教训她。
枫(疯)女人,不止是疯女人,更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辣妹公主(一)
——小锶
北京,青云中学。
正是黄昏时分,可学校内还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这儿——
体育馆内,聚了一大堆人,不停地起哄:“上呀,打她,男子汉大丈夫,上呀!”穿过那密集的人群,我们可以看到馆内正站着两个人,一边是个男子,一米五左右,脸宠稍黑,然而那双尖锐的眼神,丝毫掩饰不了他的英挺气息。此刻,他正手握一把长剑,一瞬不瞬地望着对手,然而他的眼神好奇怪,含一股期待,含点点的委屈,更含着那种炽热之情。
而他的对手,竟是一个一身劲装的少女!
只见她也是手握长剑,却是一副气定神闲,沉着冷静的神情,眉如新月,眼如秋水,然而那眼神很亮,叫你一见就忘不了,而看她那股风度,仿佛就是天生的赢家。
她清了清喉咙,扬声说:“一锋,过来吧,我接受你的第128次挑战!”一锋咬了咬牙,“好,为了要你的一吻,我一定要打赢你!”
众人叫得更欢了:“快上,快上,打败她!”也有些女孩子们叫着说:“胜男,你就心软一次,让他一让啦!”
哄叫声中,一锋已猛然出剑。然而他的出手,马上碰到了胜男狂风骤雨般的还击,胜男似乎早就摸透了一锋的招式,一锋剌来的每一招,都给她稳稳地接住,而又往往还击向一锋意想不到的部位,很快一锋就被杀得手忙脚乱,这时只见胜男牙一咬,一剑“唰”地剌来,一锋避无可避,一下子正中前胸。哈,幸亏是软剑,要是古代那种长剑,一锋肯定没命。胜男得意地笑了,“一锋,你又输了!”一锋面色都由黑变红了,他苦笑着说:“谁叫我就是爱你,为了你的吻,我一定要打败你,让你心甘情愿让我吻!”
旁边的男孩儿都起哄了,“啊,又输了,谁上呀?”可嚷归嚷,居然没人敢上前挑战,而那些女孩子们则有些欢呼,有些则充满嫉妒地看着这位校园小公主——叶胜男。
胜男冷冷一笑,见没人再来挑战了,把剑挂在背上,大踏步就走出了体育馆。而夕阳正柔柔是照着她身上,黑发随风飘逸着,更让一锋看得呆住了。
好了,让我们来认识一下这位女主角吧——
叶胜男,16岁,青云中学高一女生。自进中学以来,年年大考,在级前三名包有她位置,也不见她如何死念书,反正她能过目不忘,过耳不忘,所以学什么都是易如反掌。话说这青云中学,从去年初,就组织了花剑队,而对于这自小就钟情于武侠小说,迷令狐冲迷张丹枫迷萧十一郎的胜男来说,简直就正中下怀,她以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天天苦练剑术,不久就称霸于整个学校剑击队了。她虽然力量不太够,然而极其聪慧,往往攻其不备,出奇制胜,而这是花剑最需要的。所以在整个青云中学,莫说女队员,就是男剑术队员,也没有一个是他对手。
(待续)
之一刹芳华远()
一刹芳华远
——小锶作于2003
——怀念一代巨星梅艳芳
她的脚步已远。
想看到她,只能在电视里,重播的颁奖晚会,有着她无与伦比的风姿。
或许,她不算太美,可是她一站在舞台,她就是独一无二的皇后。
我怀念,这香港一代的巨星。
想起她初出道时,简单叫人惊艳。
她的舞姿,她在台上的一举一动,是无比的高贵大方,她为舞台而生。
然而,不知何故,她逐渐憔悴,越来越瘦。
或许,她太专注工作,或许,她缺少感情的滋润。
想起她的《封面女郎》:“……IJUSTWANTTOBE,BEASIMPLEGIRL,共情人漫长大地上看夕阳,多么的想,抛开千片惆怅……”
相信,这首歌是她心声。
她喜欢做个女人,像她的〈女人花〉:“我有花一朵,藏在我心中……”
很喜欢她充满女人味的歌。
〈夕阳之歌〉更充满一种大气的风度:曾遇上几多风雨翻,编织我交错梦幻……
然而,她的歌声,她的风姿,我们只有在回忆里看。
2003年,香港乐坛一片愁云惨雾,失去了张国荣和梅艳芳,这两位甚至可以流芳百世的巨星。
梅艳芳死于子宫颈癌。
我相信,这可能与她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有关。
只是太可惜了,一代红颜。
如今,我们放眼整个乐坛,不止香港,甚至中国,台湾,还有可以与她一比的巨星吗?
我找不到。
一刹芳华,已经飘远。
问题女人
——小锶
有时,我觉得我真是问题女人。
我把我网络中的遭遇说给我老公听,他很反感,开玩笑说:“你为什么这么多是非?把你嫁给洪七公算了,他隐居深山,不会有任何瓜葛惹到你。”
我说:“多是非,是因为别人妒忌我。”
老公说:“不上网不是可以了?”
我说:“我上网写东西,是为了把心中的感觉说出来,给自己作品一个存放的地方。”
可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总出名,不论在白鹿,红袖,还是现在的西陆。于是,妒忌的苍蝇上千飞来。
曾经写过一篇《永远的女主角》,在西陆上页了,那是我确确实实的心情写照。
树大招风,我却不愿意这样。
偏偏很多贱人不识相。
在西陆,地头太多了,垃圾也特别多,个个妒忌我人气高,拼了命的要把我赶出去。
更可气的是,西陆上的昏君为了抚慰他们,居然删除我'小锶'的ID。
我只有冷笑。
我的留住美丽不再,换为维护美丽,誓要抗争到底,站长换了我另一名号'蝶衣飞飞'。
我受不了这口气,我已向网络警察投诉。
今天,我决定不去灌水,让他们骂个够去。
像若云姐说的,他们是狗急跳墙了。
我在看一出闹剧。看猴戏。
我这个问题女人,只因为太重侠义,看见什么不满就跳出来说。
我本德狂侠女也。
喜欢元曲
注:小锶作于未了解元曲之前,后来发觉,元曲更着重平仄规律。
喜欢元曲,喜欢它那种接近百姓的风格,喜欢它的纯真自然。
元曲没有宋词那种过于雅致的感觉,元曲更接近于生活,唱出了百姓的喜怒哀乐,而又朗朗上口,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其实元曲本就是在唐诗宋词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它承继了押韵的风气,只是平仄方面没有像宋词那么计较,而且除个别调子有固定格式,一般加字减字是随意的,就不像唐诗宋词没一种都有固定句式。只是元曲对押韵要求更高,有的作品甚至一韵到底。
简单地说,元曲,只是简单的一句还是两三句,却通篇连韵,读来朗朗上口。有的甚至很直白,很口语化,这就是元曲。
我喜欢创作元曲多于宋词,真的,我讨厌宋词那种死按平仄,更多时候缚住了思路的发展。而元曲,我可以一下子就写得出来了,因为我本身就连新诗也极喜欢押韵,对于这元曲的一般要求通篇押韵,对于我是小菜一碟。
应该来说,只要你写下来的调子很顺,让人读起来像唱歌一样,那么你写元曲就有根底了,这是我的个人理解。
很多元曲是从元剧中选出来的,一句元曲就能让你了解作者的一种心情,如著名的关汉卿、卢致、马致远,都是元曲大家。
关汉卿的《窦娥冤》是元剧中的极品,里面许多经典句,抽出来,就是一首极妙的元曲。
如这一首《碧玉萧》--
席上尊前,衾枕奈无缘。柳底花边,诗曲已多年。向人前敢言,自心中祷告天。情意坚,每日空相见。天!甚时节成姻眷。
完全是一个深受相思之苦的女子口吻,然而读来却感情真意切,感同身受。
而张可久的这一首更妙,完全是闺中乐趣。《山坡羊?闺思》--
云松螺髻,香温鸳被,掩春闺一觉伤春睡。柳花飞,少琼姬,一声"雪下呈祥瑞",团圆梦儿生唤起。"谁?不做美!呸!却是你!"
完全是一个熟睡中的美少妇,刚被惊醒后的娇态,她正在做春梦,却想不到被小丫鬟吵醒了,于是这个场景,在张可久的笔下妙趣横生,美不胜收。
而马致远的《天静沙?秋思》,却是另一番景致。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句句写景,层层叠加,有哀景,如"昏鸦、瘦马、夕阳",更衬托了断肠人,而暖景"小桥流水",却更从反面刺激断肠人,引发了浓浓的乡愁。一正一反,构成了绝美之元曲,而这一首,也成了千古绝唱。
喜欢元曲,因为我喜欢唱歌,我认为,歌词和宋词元曲都是相通的,君不见,有多少名作被弄成歌词而千古唱颂?如苏轼的《水调歌头》,还有很多很多。
喜欢元曲,甚于宋词,因为我更喜欢自由,更喜欢元曲的无拘无束。
最爱女主角
——小锶
《最爱男主角》登出后,很多人很喜欢,四个男主角都有人喜欢,不过其实我最爱的男主角,应该是《德狂侠女》的正牌男主角,可惜我至今还未确定是谁。
那么,我就再来数我的最爱女主角吧,第一位当然是小锶的货身--德狂侠女柳如锶。
第一位,德狂侠女--柳如锶。我会花我最大心血,塑造柳如锶这个人物。她是我的化身,活泼聪明,美丽大方,有才气更有傲气。她敢爱敢恨,这一生爱她的人很多,她也会花心,可一旦遇到真爱,她必会一心一意地对他。她也有仇人,因为有很多人妒忌她,而她也将锄强扶弱,面临很多挑战,甚至九死一生。遗憾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