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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俾斯麦-第1章

小说: 俾斯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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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看到,在昏沉幽暗的光芒中,一幅全身披挂的画像凸现出来——这是奥托·冯·俾斯麦,注定只是奥托·冯·俾斯麦。    
    在最后的那些年间,党派的偏见、怨恨、仇视始终围绕着他,他的一副威武刚强的外表却怎么也掩饰不了他的忧郁、失意。    
    俾斯麦在世的时候,很少有人会爱他,因为他很少去爱别人。在他死去之后,人们对他并没有多少怀念之情,只是为他塑了一座石像,冷冷清清地站在一处并不繁华的场所。他的目光肃穆地盯着前方,面部毫无表情,这使人们难以对他的内心世界做出合情合理的诠释。    
    我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描绘一个因为连连得胜而四处找事的将军的形象。在这本书里,我把俾斯麦写成是一个满肚子都是骄傲、勇敢和怨恨的人——这三种元素构成了他性格的基石。至今,对于俾斯麦的功过得失,人们褒贬不一,如果要想真正了解他,我们很有必要对他的精神历史作一些深入细致的研究。    
    历史人物常常是有机的统一体,性格构成比较繁杂。我们不必用学院方法,不需要许多注解,我们认为今天有必要把这种人物绘出具体形象,作为世人的榜样或警告。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人与政客是分不开的,情感与行为是互相关联的,公与私总是如影随形,美术家若能真正认真对待他的作品,他必须要从多个角度了解他的创作对象。    
    到1830年初,俾斯麦的性格已经基本上定型,当然,在此前的十五年间,他的性格波动是很大的。此后,俾斯麦所要做的不过是把刻好的线再弄得深一些。我们之所以要把他的少年时代(在没有从事政治活动之前)说得尽可能详细一些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大多数传记作家在此处只有寥寥数页,只有一位作家曾经较为细致地描写过俾斯麦的心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位作家就是被人误会的克来因·哈丁根。1911年,我开始尝试从心理学的角度描写俾斯麦那种令人难以猜度的性情以对抗关于这位“铁血宰相”的稗史。十年之后,我又创作了一部关于俾斯麦的戏剧,曾经希望能够在德意志的舞台上演。    
    我的较早的著作是不谈政治的,现在却有所改变。和我的第一本关于俾斯麦的书相比,这本书的视角更接近真实。在新旧两个版本中,只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其中的主人公的性格是别人无法猜度的。环境有所变化了,所以我要对俾斯麦作一个新颖而更为批判的描写。欧战之后,我们也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关于俾斯麦的事实材料,这给我的写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变换了视角后的俾斯麦,形象愈发显得丰满。显然,他不是为了那座无人喝彩的雕像,而是苦苦追寻一个奋斗家的功业。俾斯麦的一生永远是不停地奋斗,有时打胜仗,有时也打败仗,永不停止的激情,永不满意的现状。有时候他也办错了不少事,但即使办错了,也总是带着天才的特色。总之,他是一个令传记作家们着迷的人物。    
    


第1卷武士的后代

    这是一个闷热的夏天,有一个小孩在园里的一棵老橡树下嬉戏。这个小孩双眼乌黑发亮,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    
    这是个四岁的小男孩,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显得大一些。此时,他耐心地用铲子刨土,把一块块的土装在小推车上,然后推走,堆在池边。他在那里用石头和泥土不知在筑造什么,看得出,他干得很卖力。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园丁跑过来请他回去吃饭,他拒绝了,而且还发了一通脾气。    
    他家的住宅是一所很简单的乡下房子,并不像一个乡绅的住宅。房子的材料基本上是木头,没有多少装饰,只有一层,中间却是两层,大概有五个窗户那么宽。    
    小男孩又出现了,他站在一楼明亮的窗前,出神地向远处望去,他的眼前呈现出一片广阔的平原,成熟的庄稼滚动着金黄色的波浪,这幅景象极其富有诗意。小男孩想起了父亲。每次,当父亲领着他去村子里的时候总是说道:“这都是我们的。”父亲新近在尼朴甫得了两千英亩的田地。    
    当小男孩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带着他离开萨克森的申豪森,来到波美拉尼亚。小男孩想道:“这全是我们的。”是的,整个村子都是他们的。他们没有佃户,只有种田的小工。小工住在破草房里。其实,他们就是农奴,尽管他们和雇佣他们的乡绅们都不肯承认这一点。村子里有煤窑,还有打铁铺。    
    有一天,小男孩跑入牛栏,快乐地在牛身下爬来爬去。管牛的老头,九十岁的布兰德着急地喊道:“少爷,小心呀!母牛会踢着你的眼睛。它只顾安心地吃草,眼睛可看不见你,它只要一踢就会把你的眼睛踢坏!”这个高龄的老头子称这个小孩子作“少爷”,他说的是下日耳曼方言。    
    七十年后,俾斯麦依然记得这个慈祥的乡下老人,他对孩提时的俾斯麦讲了许多关于前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的故事。据这位老人说,远在腓特烈皇帝之前,他就在库斯特林亲眼见过这位国王。    
    每次庆祝日,父亲带着俾斯麦来到那间有三个窗子的大厅时,就会讲起许多古老的故事。大厅中央挂了好几位祖先的画像,都是披戴盔甲的武士,年久日深,画架上都落满了尘土。五百多年前,祖先们大都在易北河畔做着乡绅。到了九岁俾斯麦更懂事的时候,父亲就会给他讲更多的故事。父亲说,好几百年以来,祖先们都是住在庄园和大宅里,有许多农奴为他们干活。他们都是一些在地方上有实权的地主,自古以来,每当星期日来临的时候,他们会与亲人分开,端坐在教堂里另外一个地方的橡木座位上——今天,许多地方还是这个样子。    
    也许,父亲还告诉过俾斯麦,祖先们都是旧玛赤的硬汉子,大多是对君主不满才远走他乡的。父亲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诸侯强逼俾斯麦家族让出他们最好的森林,以此换得申豪森。一百年前,俾斯麦父亲费迪南的曾祖父去面见国王呈上旧玛赤的武士们的抗议书。那时,国王坚持要求他们纳税,他们坚决不肯,并说道:“我们是自由的武士,不是纳税的地主。”国王在临死之前交了一份黑名单给儿子小腓特烈,黑名单上开列了四个抗命不尊的姓氏,俾斯麦氏首当其冲。    
    俾斯麦的祖父喜欢饮酒,还喜欢打猎,据说他曾在一年内打过一百五十四只红鹿,俾斯麦长得最像他祖父。俾斯麦的父亲和祖父都不是武士。他的祖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在他的年轻夫人死去的时候——刚好在威尔德时代之前——他发表了一篇动人的挽歌,用很赤裸大胆的字句描写他的夫人和他们结婚的细节。    
    俾斯麦的祖父还是卢梭的弟子,他只希望四个儿子都做谦谦君子。他称儿子们为“我的朋友”,他喜欢看儿子们写给他的文辞优美的信,他的藏书室内满世界都是学问高深的书籍。受父亲的影响,费迪南和他的几个兄弟都秉承了胸无大志的特性,几个兄弟虽然都打过仗,立过赫赫战功,但是他们都不愿去做官而宁愿悠闲地呆在家里。    
    费迪南二十二岁时打过一次仗之后,就甩手不干了,跑回家教育儿子去了,这令国王很生气,一怒之下革去了他的武职,收回了他的盔甲,直到很久以后才归还给他。其时正逢乱世,费迪南却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1806年,弗兰茨皇帝已经退位,当时费迪南不过四十岁,正当壮年,当年耶拿战役爆发之际,他还是躲在乡下不去打仗。    
    俾斯麦这位厌恶战争的父亲,有着高大魁伟的身躯和同儿子一样的急性子,感情异常丰富。在他的孩提时代,他曾同腓特烈大帝说过话,这件事令他记忆犹新。费迪南的父亲是法国文明的信徒,他既教育孩子们如何作一位贵族,又要求他们抛弃阶级偏见,平等待人。费迪南十分感谢父亲的谆谆教导,这使他一生居然能够保持一种泰然宁和的心境,自己当家作主,没有什么奢望。他的性情很温和,看上去很快乐,靠自己的产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田产已交由别人管理),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猎,要么就是饮酒——数百年以来,俾斯麦家族一向有好饮酒的习惯。这可以从费迪南的信中窥见一斑:“今日是奥托(即俾斯麦)的生日,我最喜欢的公羊死了,天气很糟糕……有两种葡萄酒好像不太够劲儿,所以我改喝波打和舍早,但愿能合我意,当然,没有浓咖啡,我可过不了。”随后又写了两句关于牡蛎和鹅肝冻的话。“我虽然净吃这些好东西,但还是腰痛——人老了,不中用了。”    
    他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娶了一位十七岁的少女做妻子,她长得很漂亮,高而挺拔的鼻子,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她面容冷峻,神态显得很有教养。她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讲理不讲情,而且还有强烈的奢望。她的祖先是门肯氏,一百多年来一直是法律或历史教授,并把这两种素质遗传给了她的父亲。腓特烈皇帝在位的时候,门肯当过内阁参政,随后担任内阁主席,随之失宠被革职。这是1792年,正是国王对俾斯麦的父亲发怒的时候。到了1800年,门肯再度做官,随后弹劾腓特烈国王,要求国王确定权限,力劝他实行内阁责任制。门肯一再表示自己如同斯泰因男爵那样是一位改革家,斯泰因曾恭维他说,他是一个优秀的自由党分子。门肯的女儿就是俾斯麦的母亲,她承继了父亲的许多优点,对所作之事大多数都很有主见。她热爱城市生活,好出风头,还喜欢宫廷。她简直和她的丈夫格格不入,她的丈夫只想自己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极不希望受到干扰,她却不一样,表现得很不安分。    
    俾斯麦的理性,他的深入而不为情所动的睿智,都是母亲遗传给他的,但是他的脾气,他的性格,大概是从他父亲那儿得来的。他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几种性情证实了叔本华的学说。


第1卷一段柏拉图恋情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波美拉尼亚乡间的小乡绅队伍里,虔信派忽然变得很时髦。老塔登、他的妹夫路德维希·冯·格拉赫、路德维希的兄弟(是一位军官,也是君主的侍臣)老普特卡默、皮尔萨赫——所有这些军官学校的学生,后来在自由党战争的时候都成为军官——都在柏林改信了新教派。后来,他们把这种新教带回了波美拉尼亚,与此同时,他们还带回了与他们思想一样的牧师们。这些牧师在家里、乡村里讲经布道,人们开会忏悔,逐渐改变了原来的宗教信仰。    
    玛丽·冯·塔登是一位秀美、健壮、活泼的女子也易动感情,喜爱音乐、多愁善感。她曾读过让·保尔和歌德的书,演奏过门德尔松的乐曲。作为莫里茨·冯·布兰肯堡的未婚妻,她认识了未婚夫的朋友俾斯麦,那时俾斯麦正在考虑到亚洲旅游。她虽然爱他,但羞于出口,因为他是她未婚夫的朋友,应该尊重他,所以只能把爱的思绪埋在心底:“他潇洒的仪表,拨动了我的心弦。但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感觉到如履薄冰。”在她看来,俾斯麦不是一个天才就是一个魔鬼。我们可以从她的言辞中进行推论。这是流传下来的惟一的一封信。一个家境良好、易动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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