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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俾斯麦-第20章

小说: 俾斯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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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议会也往往因为憎恶他,不肯在他的意志面前屈膝。一个人只能够作一个独裁者或作一个政客,而决不能二者兼善。    
    到了星期六晚上,议长巨宅的大屋子里塞满了人民的代表。有一些反对党的议员也到这儿来了——是被他们的大对头的磁力吸引来的,也有冲着他那极其丰富的饮食而来的;主人预备下了上好的酒食,以之作为一种政治平心剂。俾斯麦极其客气地欢迎他的客人,有时还带着刻意而为的礼仪。他虽然不能说出每位来客的名姓来,但他都认得他们,所以,他说他的眼睛如同新式枪一样瞄得极准,他的记性却很慢,又靠不住,如同用火石的旧式枪一样。除了客人到来时向客人表示欢迎外,俾斯麦没有其他礼节,也不介绍客人,而是随客人自己跑过去拧开黑啤酒的龙头,灌满一大杯啤酒。在这种自由随便的聚会里,很少有女士参加。聚会进行到接近夜半时分,主人仍然站在一大群人中间,自言自语,讲过去的故事,说未来的蓝图,时时保持着一个明星演员的作派。在他四周环绕着许多人,他们正在等待良机,以取代那个高高在上的人。    
    俾斯麦坐在那里,半倚着椅子,右手夹着一支德意志大烟筒,周围放着许多报纸,这使他像一个独奏演员面对着一群给他伴唱的演员。他的双眼牢牢地盯住客人的眼,看得很深也很透,尤其留意他的主要敌手。他穿着军服,没有带武器,理应有几个保镖才对。有两只高大的丹麦狗守卫着他,始终不离他的左右,虎视耽耽地监视着一切,犹如在弦之箭随时都可以发射出去。在这个大宴议员的晚上,被宴请的一百多个仇敌,或许他更应该留神。有一位他的世交这么写道:“在这种宴会中,他自由自便地吃喝,当他叫人把他的烟筒拿来时,他犹如一位师长面对着他众多的门徒。”在这里聚会的人,性格大异其趣,命运也便个个不同,正所谓“性格即命运”。    
    你会发现有这么一个人:他瘦弱不堪,但动作敏捷。他有着高高的额头,脑袋几乎全秃了,浓黑的胡须与红彤彤的脸色倒也相配。他双目炯炯,透着聪慧,他的神态温和却又不失庄重。从外形看,谁都会当他是一个仁慈的人,但是他脸上那道宽宽的刀痕却让人猜测他是一位军官,而他的神态气度却又显示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实际上,他是一个有家室的仁慈的军人——他是本尼格森,那个时代一位最杰出最具才能的人。他像罗恩,话不多,有男子汉气概,大度而忠诚,自然谦逊,但他并不菲薄自己的才能。似乎他天生就是上天为了让他当国家领袖似的,而在节骨眼上,他又迟迟不愿进入内阁,他似乎要把毕生精力放在做一个党的领导人上,他的善于调停是与生俱来的。他因他的罕见的正统的演说,因他在委员会会议的勤劳,和他的全体同事们经常呆在一块儿,而非常有利于他的工作。他的那个党原本是一个中立党,这就是民族自由党,他在这个党里处于两个极端之中。    
    俾斯麦嫌他太柔和,不喜欢他看上去像一幅画一般的感觉和没有什么激情;俾斯麦认为他是一个日耳曼理想家,这不错,并认定他是一个敏于思想而拙于行动的人。当本尼格森七十岁时,他仍在格丁根大学同学生坐在一起听老师讲课。他是下萨克森一个元帅的儿子,也算得上世代相传的名门望族,可堪与俾斯麦家族相媲美,所以宰相还算敬重他。他背离了他的父母之邦——汉诺威,而为德意志效力,却也并不爱普鲁士。俾斯麦是把汉诺威并入普鲁士版图的人,对这一点他心知肚明。有时候,俾斯麦还愿意称本尼格森为“受尊敬的朋友”;本尼格森作为一党领袖,遇到他的党不再听从他的命令——而非要与他决裂时,俾斯麦无论如何也不理解会发生这样的事。因而,俾斯麦称本尼格森是一个笨伯。    
    再一个就是卡尔多尔夫,他显得有些粗鲁,冷淡。他身材高大结实,显示出他有相当坚强的意志;他那灰色而凌乱的头发给他增添了几分斗士的风度,同俾斯麦一样,他是一个斗士,骄傲而粗暴。他比宰相俾斯麦年轻些,当他不戴眼镜时,他的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也像俾斯麦一样犀利而逼人。但是,当人们把目光停留在他那古铜色的脸庞上时,谁都不能不注意到他那蓝白色的鼻子——这是一只假鼻子,他原有的鼻子当他还是学生时,在一次决斗中,斗掉了。    
    他的性格和他的才干曾经引起了俾斯麦的注意,只因他决心要独立,才使他没有被俾斯麦所支配。他因为是独立的,所以能够与俾斯麦长久地作朋友。当其他人永远离开而另投明主时,他却依旧忠于他的朋友的家族。他比他的同阶级的人思想开明,虽然处身于右派政党中,但他往往会大胆地进入自由的领地之内。在经济方面,他却死死揪住流行于易北河以东的众多观念不放,支持俾斯麦采取一种保护税的政策。    
    在众多的德意志贵族人群里,有一个犹太人,黑而且瘦,脸上棱角分明,这位名叫拉斯克。他与本尼格森同岁。与本尼格森一样,当陷身于他家的深宅大院之中时,他学习骑马和练习击剑;当他作为一个小孩子住在波森的一个小市镇里时,他读过《塔尔木特》(一部希伯来法典),曾把席勒的作品译成希伯来文。他本是一位不错的律师,人又聪明,是激进派的领袖,他很快就成了本尼格森强劲的对手,也就不足为怪了。以批评家、辩论家、演讲家的标准去衡量,他都要超过本尼格森。他心目中的国体是立宪国体,本尼格森却趋向于民族国家。他有社会党化的倾向,他爱国的热情并不亚于本尼格森,他的目的在于实行。他没有什么嗜好,脾气蛮横,所以与俾斯麦合不来——况且俾斯麦喜欢胖子及随和的人环绕其左右,不太喜欢瘦子与热心人。    
    还有一个犹太人,是同一政党的党员,有着灰白色的脸,带着怀疑的神色听拉斯克讲话。他叫巴姆贝格尔,有把子年纪了,胸膛窄瘦且又驼背。眼前的他瘦多了,使今天见到他的人不敢相信他在1848年曾经那样行动,也不会相信他从前是个著名的大力士。看到今天的他,人们会认为,像这样一个人,只能在现实生活中作点小事,他的热心顶多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可是,从前的巴姆贝格尔虽然患有肺结核,却也曾受他的激情驱使,加入了激进派。由于弄出了几桩事,他只得逃离普鲁士,本想逃往美国,后来却跑到了伦敦,跟他有钱的亲戚住在一起。他二十六岁就在他们的银行里当了一个二等助理,发了大财,在开仗前迁往巴黎,而他的浪漫精神却使他留驻在这儿——法国人的机灵,法国人的作派,法国人的幽默,还有巴黎的佳丽,把他迷倒了。他是个唯美主义者,各界人士都喜欢他,欢迎他。


第4卷帝国议会(2)

    这家伙在人生的舞台上曾一度扮演过很活跃的角色,只是后来他变得把人生也当作是一出戏,不过,当他心境好的时候他自个儿上场。他没有成家,人们都欢迎他,他说和写法文跟他的母语一样自如流利,所以他的观察和事先预料的灵活手段能够在巴黎大有用武之地。大赦之后他回到德意志,变成一位民族自由党党员,当发生战争时,他持定一种几乎是中立的不偏不倚的态度,曾经给一位挚友写信说:“在巴黎,天主教的浪漫主义之花盛开;在凡尔赛,在德意志的大本营里,一个暴发户的激进主义占了上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正遭到围攻,福尔与甘必塔是维护正统的,威廉与俾斯麦是革命的。”尽管这样说,他仍然奉召来到大本营,因为俾斯麦能使他关于银行的专门知识得以发挥。巴姆贝格尔很公平地说俾斯麦是“一个化合物,是斯图亚特王朝的保王党、普鲁士军官、德意志封建制度的贵人、西班牙的唐吉诃德化合而成的,”无论现在和将来,他都会承认俾斯麦的伟大之处,而俾斯麦却无法容忍他。    
    这儿有一位,利希特,年纪轻轻,却有了胡子,是一位少见的客人。俾斯麦憎恶他,超过憎恶巴姆贝格尔。可以断定,俾斯麦今天晚上一定会失眠,因为利希特离开这一群人,独自远远站在那儿,戴着眼镜,犀利的带着批判的眼光看着俾斯麦。利希特身体强健,年纪又轻,醉心于奋斗——那个比他年老的人很妒忌他拥有这几种优势。利希特很令人奇怪地知晓许多事实。他毫无通融余地地抱定他的宗旨,任何贿赂也无法使他有丝毫动摇。在暴发冲突的那几年,他受到了惩罚,成为俾斯麦的众多牺牲者之一!他的地方行政长官的职务被撤销了,他的市长职务和收入也被削夺了,因为他胆敢写文章斥责警察的专制。他只好改行当了记者,但是,因为拉萨尔同俾斯麦谈判时,他曾反对拉萨尔——他最喜欢为国人的公利效力,他追求的既不是自己的目标,也不是权力,他只是希望有益于民众的事情不断发展,所以他很密切地注视着拉萨尔——现在他又很密切地关注着俾斯麦。他既不愿在统治阶级面前把自己的身份降低下来,也不肯在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大势力面前使自己受到屈辱,所以,当利希特在议会里开始发言时,俾斯麦就走开。到了次日早上吃早饭时,俾斯麦就读报上登载的利希特的攻击——也许是批评陆军预算,有数字为证,有许多揭露为发明——俾斯麦迅速去到帝国议会以便展开反攻:“可惜得很,利希特常常呆在房子里与报纸堆里,并不怎么了解现实生活;民主党的这位专制者专门喜欢夸大其辞说些吓人的话;他的演讲里往往藏着一根刺。”于是,利希特便带着令人愤怒的安详神情回答说:“帝国宰相晓得……么?”    
    也许宰相看见了这位客人背后有另外两位客人的身影出现了,这两位都是影子,像班寇的鬼魂,而不是血肉之躯——因为在俾斯麦与这两个影子之间的看不见的辩驳,只有两个相冲突的与不可和解的世界的无声且怒气冲天的竞争——是一种像地球的南北两极那样相距甚远的两种见解的冲突。要么是你,要么是我,决不会出现“我们”。这两个影子之一就是李卜克内西,他能像俾斯麦一样追数出自己好多代祖先,并且当他敬祭祖先时他能够考证出他是一个伟大人物的后代。这个人与俾斯麦有相像的地方,甚至比俾斯麦的祖先——强盗武士,更像俾斯麦——李卜克内西是路德的后代。况且他能够考证出他是好几位有学问的德意志名人之后,他既是他们的后人,他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学者和一个学会的会员。他少年时代父母双亡,日子过得极为艰苦。假如效法他们同一阶级的人,这个有志少年的生活会变得十分舒适,但是,他的头脑里有着一个理想家一样的目标——他不光要为自己的阶级谋福利,而且要为全人类谋福利。所以,在他二十岁时,因为是一个共产党员而被驱逐出境。1848年,参加巴登人起义。二十二岁时他就是这样举起共和大旗。结果呢,他碰巧幸免逃脱镇压,不然就会与他的同党一样被枪毙——就像七十年后他的儿子因创立共和国而遭杀害一样。    
    这样的人过的是什么生活!这种人永远与仇视自己的裁判员相对立,与无情的狱卒相对立,被关在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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