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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文青是不是种病-第63章

小说: 文青是不是种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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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微博和贴吧还没有现在全民在线的火热,人们习惯于纸质的读物。

    那个时候,创世和纵横都没出生,看小说基本都在起点。

    那个时候,日漫和**还没有兴起,腐女和伪娘还未泛滥成灾。

    至于《盗墓笔记》,他却是在这本书真正火起之后才看的,看完了是看完了,但只觉得不太符合口味。

    零七年和《鬼吹灯》同一时期的火爆小说,白安看过的,还有《明朝那些事儿》和《藏地密码》。

    这三部,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三个领域的开篇立祖。

    《明朝那些事儿》是用小说传记的写法,用一种轻松幽默的形式去刻画一个朝代历代君王忠奸,以讲故事的形式戏说历史。

    《藏地密码》是以一只獒为切入点,从它的身上,进入一段探索被遗忘的历史,关于西藏,关于玛雅,关于狼,并特立独行的讲述了一种类似于人类进化史的狼类进化史。

    有些东西,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埋葬于历史的洪流,反而会因为不断的沉积,而像优酿的酒一般,变得更有味道,乃至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

    《鬼吹灯》作为盗墓小说的鼻祖,当年却是以网络小说但形式出现的,主要内容便是盗墓寻宝,天下霸唱开一派之先河,完成了这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说实在的,白安若是真要做文抄公,在他这个年纪,可以抄《盗墓笔记》,但不能抄《鬼吹灯》。

    莫言说过,文学最大的用处,就是它没有用。

    文学作品的价值,便是基于它本身的内涵,它们往往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

    小说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要写一本小说,你没了解,没有经历,或者没详细去体会过的生活,只单单靠想象,那么这样一部小说,就是没有灵魂的。

    但凡创造伟大的小说,都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的影子,正因为如此,才看起来真实,感染并且吸引人。

    而天下霸唱此人的文化底蕴,不得不让人佩服,这是个真正有经历的人。

    《鬼吹灯》这本书,无论从文学历史,还是民俗逻辑的考量上,都是足够慎密的。

    从一个墓到另一个墓,《鬼吹灯》为了解在精绝染上的蛊,环环相扣的牵扯出了关于张三链子、雪莉杨外公及胡八一祖上的故事。

    可所谓越看后面越豁然开朗,连成一线,自圆其说。

    从莫名其妙的开始盗墓,到后面完整的结束盗墓,这本书都具备优秀悬疑小说的慎密合理。

    而这些东西,放在白安身上没法解释。

    《盗墓笔记》就简单一些,三叔自己也亲口说过,这本书借鉴了《鬼吹灯》。而它的全文线索,就是讲述吴邪的身世,从他的身世上讲盗墓,这就是小哥的身世之谜……重点放在一个家族在勾心斗角中的兴衰上,符合现代人的喜好,漏洞也多。

    可以畅销,并且符合年龄。

    然而白小少爷不太想干这事儿,所以只能自己写,作为《鬼吹灯》的死忠米分,把这部书来来回回看了六七遍的白安,对于这方面算是很有些了解的。

    又有《盗墓笔记》这个商业成功典范的参考,加上因为喜欢盗墓文,后来还看了不少出版的和起点里的盗墓类小说,金点子还不少。

    比如人气超级火爆的小哥人设,高冷面瘫能力高强,身世为谜默默背负一切,还有侧面描写的高颜值……

    瓶邪p简直官配样的存在。

    虽然南派三叔一再否认迎合了腐女的口味,然而从后期吴邪和小哥的交流来看…三叔绝对必有麦腐嫌疑。

    可谓得腐女者得天下……

    虽然作为一只笔直的2b铅…不,笔直的直男,白安不太喜欢卖腐,然而为了商业效益,略微丢一点节操,做个讨喜的人设还是可以的。

    嗯,所谓腐眼看人基,他只认认真真写情节,不刻意麦麸,妹子们邪恶了,也不关他的事不是?

    题材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

    作为一个起名废,他不知道书名该叫什么……

    算了,白安使劲摇了下脑袋,直接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不管了,先整理资料。

    再列个大纲。

    鸡鸣灯灭不摸金。

    盗墓的四大门派——搬山道人、摸金校尉、发丘天官、卸岭力士。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

    在天下霸唱的文里,“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还好这个世界也有三国和曹操,摸金校尉,自然也不是没有来由,这个设定可以直接用。

    粽子这些个称呼也可以沿袭。

    设定的功夫直接省了。

    然后就是文风的问题。

    不同的故事和题材,都有各自最适合的不同文风。

    就同《鬼吹灯》引子里说过的一般。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写盗墓,也是一样的道理。

    沾了一个盗字,又是创造这些脱不开民俗传说的事儿,那用的笔调就不能太阳春白雪,写这样一本书,必须得接地气,有那么一股泥里打滚的讨喜俗味儿。

    p:本章借用了度娘百科和一些网络评论,特此申明。

    然后,各位兄弟姐妹,作为一个起名废,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帮忙想个盗墓小说的书名呗,说不定这本小说的名字直接就是你起的那个了。╮(╯▽╰)╭

第一百零五章 人点烛,鬼吹灯() 
第一百零五章人点烛,鬼吹灯

    言盗墓,有谚云: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看过《鬼吹灯》的人,估计会对这首谚语印象深刻。

    这一首,白安却是准备直接照搬。

    还有那些让人感到身临其境逼真感的,比较专业的黑话行话,以及鬼吹灯完整的能够自圆其说的盗墓系统,他都准备直接套用。

    天下霸唱的书里,谚语、俗语、歇后语、成语无数,他便犹如老酒馆里的说书人,一口顺溜儿的土腔,一杯润口的茶,一块儿烂渣渣的惊堂木,开腔就是满满的故事,嗓子里带着泥土的腥辣味儿,嬉笑怒骂,活泼贴切。

    直到听完散场,客人仍旧舍不得离去,品嚼着故事和字眼,回味无穷。

    这对于白安前世出生东北农家大院儿的李唯七来说,就算不懂那些个所谓的文学价值、艺术手法,也显然是亲切到极点的享受。

    因为喜欢,所以深刻印象。

    白小少爷确实是不想直接抄袭,但现成的体系设定却是不用白不用。

    即使在原地球,有了《鬼吹灯》的情况下,治用设定也是被允许的。

    秋老虎未去,随着午时临近,天气微微变得燥热起来。

    钢笔精致的笔尖在纸上游动,黑色的笔墨漫延下,伴着嘁嘁沙沙的书写声,半个树状图已经显出了形。

    在思考的时候,白安并不喜欢用电脑去打字,纸张摩擦的真实触感,会传达给他宁静的氛围。

    这个时候,离他拿起笔,才刚刚过了一个小时,大纲却已经完成了一半。

    效率很是惊人,却建立在心中有数的基础上。

    但要目前的白安仿造出鬼吹灯的风格水平,却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无论是丰富的民俗知识,丰富的盗墓行业专业知识,有真实的空间感,有合理的地理知识,还是对一民间文学和民间故事的研究,游刃有余的引用与穿插,都不是能速成的东西。

    过目不忘也没用。

    不说别的,就是书里那种时代特有的人物对白和语言,都需要时间和深入探索的沉淀。

    所以白安向三叔致敬,直接以家族门派为线索。

    在他的大纲里,主角越玉设定为盗墓世家从百年前便只能一代单传了的唯一后人,摸金一系大派,地龙门最小的嫡系弟子。

    在一次倒斗中,越玉因初生牛犊不怕虎,深入墓穴,导致沾染上了不详之物。

    而在他寻找解决办法的途中,不详之物与越家血脉中百年的神秘诅咒发生反应,在他身上形成了怪异的血色曼陀罗印记。

    其师多方寻找线索,从古册中得知,越玉若不消除印记,活不过一年。

    越玉同师兄与家仆跟着线索一路探穴寻暮,途中却遇到了不止一个有着同样血色印记的人……

    很多人喜欢把《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不断的互相比较,其实根本就没有必要。

    这两本书即使有雷同的东西,也压根不是一个类型的。

    《鬼吹灯》环环相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森感,《盗墓笔记》有些缺失;

    《盗墓笔记》人设情节的商业亮点,《鬼吹灯》也整不来。

    在《鬼吹灯》里,这么一段读者都会比较印响深刻的情节。

    雪莉杨的外公“鹧鸪哨”,一边赶在鸡鸣之前脱下随时可能尸变的女尸的外衣,一面还要阻止成群的野猫将蜡烛扑灭的场景。

    霸唱文笔十足精彩、功底扎实、节奏紧促,只这么一段,生生看的人头皮发麻。

    然后。

    我们试着把这场景换到盗墓笔记里面看看。。。…

    “张起灵咬破手指,一滴血悄无声息的落在棺椁之上。那女尸周身白毛立即消退,竟缓缓曲下身子,给闷油瓶跪了下来。”

    完。

    所以说,明明就是两种画风……

    《盗墓笔记》的引人入胜之处,在于允许金手指的存在,以及突出妖魔鬼怪的神秘邪性,加入了爽文元素,言情设定,刺激的人大量分泌肾上腺激素。

    摸金,看民间传说,你可以选鬼吹灯。

    玩阴谋,看世家,那就看看盗墓笔记。

    如果读者是偶像派,一般会喜欢盗墓笔记,因为有张启灵。

    如果读者喜欢传说,大多会着迷鬼吹灯,民间的味道足。

    两种人,两种几乎完全相反的喜好,所以喜欢盗墓笔记的人,和推崇鬼吹灯的人,基本上是相看两相厌。

    而《盗墓笔记》的总体路子,对于白安反而是最适合的。

    要写勾心斗角,出身豪门的白小少爷亲身经历,绝必比三叔要来的更感同身受……

    还是那句老话,小说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经典之作《亮剑》,其作者都梁退本身便是伍军人,十年磨剑著一作,他的军旅生活在其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而在迎合市场上……当初看了多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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