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掠影-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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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的妈妈,总是用玲子的事情来挤兑自己。总是玲子哪里都比自己强。如果自己再不听她的指点,妈妈貌似都能把她驱逐出境,这也难说。
孙晓红暗暗说她们:都是嫌贫爱富闹的,玲子嫁了个有钱人,就了不起了。她脸皮那么厚,身上的衣服没等穿坏了,都被人指坏了,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这种掩耳盗铃的笑话,有啥可显摆的。
孙晓红不爱慕虚荣,也不喜欢爱慕如荣的人。在整条胡同里,她最讨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并且很没底线的人,她马上也就成了众矢之的。
“说实话,你真的没有?别看咱两家离得这么远,反正你以前的事儿,我都一清二楚,我要知道你是在骗我的话,咱俩马上就一刀两断,谁也别耽误谁!”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孙晓红也不想这么说话,但是为了试试任浩轩的诚意,她还是有板有眼地说了出来。
“真没有,你又没去过我们村子,这些捕风捉影的话你也相信。不过,你要是真相信,我也不说什么。我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是正气太旺,歪风邪气上不了身,走到哪里腰杆都正。不是我自吹自擂,你还真的是低估了我的能力,不信你就去村里问问,我堂堂正正的任家大公子,走一步踩出两个脚窝,走的正,行的端,怎么会做出这种肮脏龌龊的事情来呢?”任浩轩阵阵有辞地一拍胸脯,他绝对敢保证自己的人品,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孙晓红见他言辞非常的激烈,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一再地追问下去,任浩轩也是有问必答。两个人聊得如此的默契,连空中的风沙,从身旁经过时,也变得温顺起来。
风还在吹着,满天的黄沙,还在到处弥漫,所到之处,沟满壕平。他们顶着一路的风沙慢慢地往前走着,那条弯弯曲曲乡村公路,坑坑洼洼地踩在他们的脚下,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往前走着,在山体硕大的阴影里,他们一直走到黄昏日落,长烟尽散,才不知不觉中渐渐接近了山口。
第九十七章 借酒消愁()
孙晓红走了以后,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孙国栋整夜整夜地抽着旱烟,脸上的愁云始终不展。最近,他的牙痛病又犯了,他经常用手捂着腮帮子,连柔软的米粒都吞不下去。一片连着一片的镇痛药,天天吃个不停,却总是见不到效果。他总是熬夜,心火太大,好像眼睛也出了问题,看什么东西都一片模糊不清。家里出现这么多的矛盾,几粒镇痛药怎么能治好一块心病呢!
晓红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她不顺心的时候,火气更旺,她的情绪就像气吹的一样,很容易冲动。晓红住宿以后,她一肚子的怨气,因没地方发泄,就在院子里面不是打狗就是骂鸡,整天疑神疑鬼,弄得全家人都很紧张。她和孙国栋不一样,她的脾气越来越暴,也越来越古怪,像一枚*,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孙晓红的事情,她的脑子马上就会爆炸,接着就会当着众人的面,像苦大仇身的冤家,滔滔不绝地开诉苦大会,直到说够为止。
可能是性子越倔的人,心里越是脆弱。晓红妈今年50来岁,可能是更年期提前了,脑子里面多半是胡思乱想的东西。她经常在家里跟孙国栋抱怨,挣了一辈子钱,没花过钱,却也没见到钱的影子。自己养了一辈子孩子,却没养出一个省心的,她说东,偏往西看,她说南,偏往北瞅,像前辈子惹下的孽障,个个都跟自己唱对台戏过不去。特别是晓红去学校住了以后,她魂不守舍的,像中魔一样,整天坐卧不安。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太失败了,现在孩子大了,都要出飞了,她却是叫山山不应,叫水水不答。可能是过于敏感,她的精神已经出了问题。
孙晓红不恨妈妈对自己苛刻,她只是恨自己不争气。高考的时候,哪怕是再多打几十分,她可能就不是今天的这个样子了。当无数次的幻想破灭以后,她也只能低着头自认顺其自然了。
孙晓红进门的那一刻,陡然看见刚刚进屋的老爷爷脸色大变,就上前打了声招呼,转身去找脸盆洗脸去了。老爷爷呆呆僵坐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他披着一路的风沙走了一天的路,筋疲力尽地从坎下赶到坎上,他受了老板的委托,是来当说客的。可他没等说出此次前来的目的,一眼看见孙晓红身后的任浩轩,神情异常慌乱,他暗暗叹息一声,自知白跑一趟。
他这么大的年级,还是第一次给人当说客。如果不是老板屡次求他,他也不会讨这样的麻烦。替老板办事,就得把事儿办得圆满。细细想来,多数也是为了晓红好。可他还没等开口,就碰了钉子。盯着任浩轩看了半天,他的眼睛里少了一些温度,整张脸都变得木讷起来。他本来就不应该来,就身份来讲,说得好听一点儿,他就是给老板看家护院的长工,说得不好听的,他就是一个混饭吃的稻草人,今天站着个不阴不阳的位置,明天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
人老如敝履,他的处境虽然有些卑微,可老板对他也不错,平时一口一个叔地叫着,好吃好喝地供着,他知足,也知道感恩。他本想借此机会成人之美,却没想到,他的一番好意,竟然愚蠢到被任浩轩给占了上风。他见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的眼里全是避之不及。
他正低头盘算着怎么退场的时候,一眼瞥见晓红妈从窗外走了过来,他连忙走出门去,把晓红妈叫到一旁:“晓红妈,我今天来还是为了小红的事儿,现在说可能晚了点儿,说完就得走,老板还在鱼塘那边等着我回去呢!”老爷爷的心平气和,又招来晓红妈的一阵同情。
“您好不容易来看坎上一趟,那么着急走干啥?您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正好今天晓红把对象领回来了,您在一起吃顿饭,也好给孩子把把关。您就消消停停在这住一宿,回头给老板去个电话,告诉一声,省得人家惦记!”晓红妈好像没听清楚老爷爷说的是啥,依然不明是非地让着,她这个人平时还很精明,一到关键的时候,她脑子里面的韬略就卡壳了。
“不用了,不用了!你看晓红都把对象带家里来了,当着孩子的面,我再说这事儿的话有点儿不大好,我就不在这里添乱了吧!你快点儿忙吧!”说着,他迫不及待地抬腿要走。他想说,老板家的亲戚都把饭菜准备好了,就等着他来坎上的消息了。可话到嘴边,他又说不出口了,觉得不能久留,就想快点儿离开。然后回去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让人家死心。
话说到这里,晓红妈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刚才,她光顾忙着做饭了,居然把这件事儿给忘了。她一拍脑门,一脸歉意地说:“晓红的事儿,给您添麻烦了!你说这孩子,她也不听我的,我和她爸都说她多少回了,可她就是一根筋,咋也转不弯来。孩子大了,主意就正,说啥也不听,我们也摸不清她啥脾气,说深了不行,说浅还不中。前些日子,我说她两句。她可倒好,把行李一搬,跑到学校里去住宿舍去了,你说气不气人!我寻思着,只要孩子愿意,我也不管了,管多了,都是仇。”
晓红妈无奈地说着,想想她这辈子人活得也挺悲催的。她一辈子都说了不算,她五岁没爹,跟着老娘屈居嫂子的摆布,年轻时嫁到孙家以后,听婆婆的摆布。现在儿女大了,翅膀硬了,她还是说了不算。如果不是自己要强,性子烈,她早都被人一脚踩到泥里去了。
“都是为了孩子好,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本来我还想劝劝你,可晓红都把人给你带到家了,我也就不好说啥了。这小伙子挺不错,我刚才也看见了,比我们老板亲戚家的孩子强多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只要他们两个愿意,你也别在中间掺和了。这事儿你也别多想,还是听孩子的吧。我回去跟老板把话说开,老板那边啥事儿没有。天快黑了,我得赶紧走了!”说着,他不动声色地走了。夜色茫茫,晓红妈看着他走出院门后,想到晓红这么不懂事,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钱难买后悔药,不撞南墙不回头。这话,她都说了千遍,嘴皮子都磨薄了,可晓红就是不听她的,还一条道跑到黑,她也拿她没有办法。被冲昏头脑的孙晓红,可能还没能意识到这一点儿。孩子是妈的心头肉,十个手指伸出来,咬哪个都疼。可是疼又能怎样,她用那么多年的心血培养的女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找了这么一个人家,她能不糟心吗。
奶奶又进城到大姑那里去了,她已经去了好几天。五子也没在家,他可能又出去找他的朋友去了。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餐桌。望着平平常常的四个菜,冒着热气摆在上面,这哪像招待客人呀!孙晓红看着看着,她的脸色变得异常的难看。这明摆着是差别对待。无奈自己不会做饭,只要任浩轩不挑理,这顿饭也只能将就吃了。
孙国栋不露声色地坐在中间的正位,任浩轩坐在他的旁边,他拿起酒瓶,将酒杯斟满,放在他的面前,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杯酒下肚以后,紫铜色的脸立刻变得通红,他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下咽后,把筷子往桌子上端端正正一放,平时不多言多语的他,现在的话却多了起来。
“浩轩哪,今天你第一次到家里来喝酒,叔很高兴。来,咱爷俩再喝一杯!”酒倒满之后,他又端了起来。孙晓红见他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知道爸爸在喝闷酒,就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说:“爸,你胃不好,别在喝了!再喝,又该吃胃药了!”
“没事儿,你爸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你看,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爸爸高兴!爸爸就是高兴了,才喝这么多酒,你爸我海量,浩轩来了,不喝酒怎么能成!”一仰脖,一个二两装的酒杯,他一饮而尽。爸爸喝醉了,他的嘴唇切诺着,孙晓红看见他的一双醉眼里滚出一行泪水,连忙过去扶他休息。“爸,你喝多了,快点儿到炕头上躺一会儿吧!你再这样喝酒的话,身体会出问题的?”孙晓红一边说,一边扶住他的胳臂。
“我没喝多!松花江的水没干,细水长流,我怎么能喝醉呢!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我特别高兴,看见他给我倒酒,我更高兴!你不用过来扶我,我没喝醉!”孙国栋踉踉跄跄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抬腿就往前迈步。他哪里是什么高兴,分明是在自虐,分明是在借酒消愁。孙晓红连忙把他扶到炕头上躺下,见他一动不动地打着呼噜,这才放心。
妈妈见孙国栋喝成这样,她偷偷地去厨房里面暗自垂泪。她就是想不明白,她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孩子,那么宽敞的大路不走,她怎么一条小道儿就跑到黑了呢?
看着一桌子饭菜,闹得乱哄哄的,孙晓红再也没有胃口吃下去。
第九十八章 姐姐出嫁()
姐姐的婚礼定在五月一日那天,一切都是大姑姑做的主,她说这天日子好,全国人民都在放假。多少年不见面的亲戚都能来,大家凑在一起喜庆,图的就是一个人多热闹。姐姐从小就跟心高气傲的大姑姑亲,她羡慕城里人过的日子,她把大姑姑当成自己的亲妈。现在自己在城里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自恃长得漂亮又嫁了城里人,不愿意回到土得掉渣的村里去办喜事。她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