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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家青梅很酸-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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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宁冉这回再不敢『乱』来,家里头都盯着,如果还是考不好进不去最好的班级,恐怕日子就难过了。她心里明白,也就完全没有保留,凭着正常的发挥拿了个好成绩,分到了据说是年级上最好的班级。这种班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聚集起最好的学生,尽可能的多培养几个能上top3的。整个学校的声誉都需要靠他们撑起来。

    我终于没有和宁冉同班,而是分到了她隔壁,传闻也是年级前一百才能进去的。这样来看,我还算是超常发挥了。

    阿芮和邱梓诚两个人是真的缘分不浅,竟然还是分到了一起,实在叫人好生感慨。查了名单之后我就忍不住侧目去调笑他俩,说这简直就是缘定三生,逃也逃不掉。邱梓诚看着阿芮傻乐,脸上的笑容都快溢出来了。

    宁冉就像憋了一股劲想要证明什么似的,自打开学之后整个人就上了发条,绷着一根弦学得特别认真,头一回月考完了之后才算是勉强缓了一口气。拿到成绩回去给宁叔叔他们看了,家里边的氛围总归是缓和了许多。

    尽管没有在一个班了,但是因为隔得近,我倒是经常跑到隔壁去,在他们门口张望,要是宁冉刚好抬起头发现了我,就大力挥手招呼她。

    每次去我都觉得自己会被他们班的气氛给憋死。实在是太压抑了。同样的一间教室,我们能坐上五六十个人,他们班松松散散坐三十来个,应该说是非常宽松了,可一眼望去根本毫无生气,几乎全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宁冉算是一个异类,清秀的样貌在一众标准好学生脸里面太好辨认了,故而我每次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目光锁定在她身上。

    在这样的氛围里,她就算想不认真念书也不太可能吧。

    去的次数多了,她们班的人也都挺眼熟我,有两个稍微活泼一点的还会替我招呼宁冉,“那谁,宁冉啊,你们家舒榆又找你来了。”

    宁冉就总是放下笔,看起来有点头疼的样子到门口来,先伸手在我脸上roulin一把再让我开口说事儿。

    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事情要找她。只是这么多年来养成了习惯,突然一下子不在一个班了,总想找她絮叨两句。她也不会不耐烦,正好借着这几分钟的空闲偷个懒,偶尔还略显娇气地抱怨两声,诉苦说这日子过得真闷。

    虽然宁冉她们班的要求比我们严一些,连上下学的时间安排都跟我们有些出入,但我们依然每天都一起上路,代价就是我得跟着她的作息来生活。

    一开始我当然会觉得有些累,睡眠时间一下子被缩短了不少,整个人都有些乏,时间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我自己的生活也跟着规律了起来。

    等到入了冬,日子就变得不那么好过了。天『色』亮得晚,黑得又早,骑车上学风也特别大,早起晚归的生活实在难捱。我们甚至已经来不及在家里吃了早餐再出门,每天都是带着面包豆浆,囫囵吞枣一样在路上解决掉。

    我因为要骑车载她,并不能腾出手去拿吃的,只能靠着宁冉在后面将面包撕成小条状,把手伸到前头来喂我。我的胃口大,吃的不少,每天早上上学的二十多分钟她的手都只能『露』在外面,等我们到了学校,早就被冻得冰凉,连笔都拿不稳。

    天气从头年十二月就开始冷,要一直到来年三月才能够慢慢转暖。刨去中间寒假的个把月,有六七十天的日子她都是这么过来的。我总觉得过意不去,后来她再给我递早饭,我就三两口咬进嘴里直接往下吞,尽量吃得快一些,好让她把手伸到我背上捂一捂,这样比带手套热得快。有两回吃得太急了,被噎得直翻白眼。

    我一向不喜欢春天,因为我总是容易招蚊子,那年开春的时候却非常高兴,停好车握着宁冉的手一试,再不会冻得和冰块一样。

    她的手是要拿来握笔写字的,不好好养着怎么行。

    阿芮墨迹了快一年的时间,到底还是和邱梓诚在一起了,两个人开始公开地出双入对。有好事的人得到消息后倒关心起了宁冉,毕竟当年她和邱梓诚的绯闻也小范围地流传过,阿芮又是她的好朋友,这两个人在一起了,想来宁冉的心情会非常复杂。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我们几个人的耳朵里,大家都笑笑置之不理了,回头还是当着那些人的面大大方方一起吃饭谈笑,绝了他们看戏的念头。只是阿芮想起当年瞎起哄的事情,悔不当初跟邱梓诚说了一箩筐好话。

    那段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即便是现在想起,我也忍不住要脸上带着笑。

    然而剧本到底还是握在老天爷的手上,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一页他都写了什么。

第二十八章() 
我认识陶淞年就是在三月底; 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

    早先说过,我们这里地方不大; 认识的基本上都是老同学,一起升学上来的。学校也基本上就是一套班底; 无论是从管理方式还是风气上来讲; 都是一脉相承的。

    按照传统,每年开春的时候就到了要准备篮球赛的时候; 规则什么的都和初中那会儿一样; 对很多人来说都已经非常熟悉了。

    我那时在新的班级里面待了也就一个学期; 和大部分同学都不熟; 有好些人我连脸都认不清楚,遇到这样的集体活动,自然是鲜少参与。本来篮球赛我也没打算报名,但班上有不少人都是初中部升上来的,知道我以前参加过; 班主任一说要打比赛; 就有人在底下推荐了我。当着全班的面我也不好推辞; 只能支支吾吾地应下来。

    阿芮和邱梓诚就不用说了; 肯定是会参与的。尽管大家现在分散在不同的班级; 但是练习的时候还是会约在一起。过去初中打比赛认识的小伙伴也都不会刻意保留实力; 场地紧张或者没带球的时候都乐意凑在一起玩玩; 互相学习; 到了赛场上就不留情面了。

    我自从那次比赛负伤下场后就很少碰球; 歇了好些日子; 现在乍一下要重新踏上赛场,心里还是有些发虚的,总觉得身体已经跟不上了。为了不在比赛的时候太丢脸,我早早地跟着阿芮她们去练了起来,准备先找找感觉。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离开赛场太久,我的身子骨都是僵硬的,在场上跑几分钟就开始大喘气,四肢酸得像灌了铅似的。

    那段日子天气也开始渐渐变热,练上一会儿就能出一身的汗,又正值蚊虫肆虐的季节,总能招来一群小黑点在眼前嗡嗡嗡。若是说话的时候不注意,很容易就让它们飞进嘴里,满口的虫子味儿。

    练球虽然很累,但我逐渐找回了过去在场上驰骋的痛快感,心情舒爽了很多。花的精力足了,技术自然也慢慢练了回来。我过去在班上篮球队是『射』手,命中率自然不低,重新捡起来之后练的也基本上就是投篮。状态好的时候能有百分之六七十。

    认识陶淞年那天是周五,晚自习前的那段时间。

    我们通常是下午五点半上完课,中间能休息一个小时,六点半再开始上晚自习。原先不准备比赛的时候,我就跟宁冉她们一起去校外吃点东西,然后到『操』场走一走,到点了就回教室上课。比赛报了名后,我和阿芮他们俩都要练球,吃饭的时间只能省下来,泡在球场上,等到快打上课铃了,再差人帮忙带一份鸡排面包扔在桌上,晚自习的时候偷偷在底下吃两口,填个肚子。

    进了高中已经一个学期,宁冉的成绩差不多稳定下来,不像开始的时候那么拼命,如果得了空闲就会来『操』场看我们练习,和过去一样。

    我记得那天天气非常暖和,阳光很足。下午五六点的时候余晖也还是金黄耀眼,照在『操』场上像给天地都镀了一层『色』,空气里弥漫的气味也一扫凛冽,变得有些香甜。

    周五的『操』场一贯都是最热闹的,因为临近周末了,大家崩了一个星期的神经都开始放松下来,不少人会选择打球撒野舒缓一下。

    快下课的时候我收到阿芮的消息,说是他们班数学老师临时起意做小测验,估计他俩都不能去打球了,让我溜到他们班后门把球拿走,自己上『操』场练去。

    等我耽搁了一阵抱着球到『操』场,大篮筐早就被人占了,就剩了一个树丛边上的小篮筐还没人用,勉强能拿来投两个找找感觉。

    旁边其实有熟识的小伙伴在打比赛,要是过去打个招呼,也能让她们带我一个,不过我嫌天气热了,不想做太激烈的运动,出一身汗黏糊糊的不舒服。

    我抱了球一个人试着投了两个,身体舒展了不少,正要继续练,不想下一秒手里一滑,球被大力掷了出去,并没有往篮筐的方向飞,而是直接冲着人去的。

    球脱手的一瞬间我就知道要出事,眼看着它要砸到过路的人,我不禁心里一紧,都没看清人家的样子,嘴里头就大喊起来:“小心!”

    我本来以为铁定是要砸到人了,都做好了准备过去跟人道歉,然而那人听到我的呼喊后反应极快,张开一只手稳稳当当把球接了下来,另一只手还拿着两盒牛『奶』,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

    还好还好。

    我抬眼去看,一个修长的身影立在前面,身板很瘦,身上松松垮垮套了件拼『色』的花『毛』衣,脸倒是很好看,眼线狭长唇『色』红润,肤『色』显出一种病态的白,一头漆黑的卷发看起来蓬松又柔软。是个看上去很温和的女生,但是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浓烈的少年气息,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

    “呃,不好意思,没有砸到你吧?”我略微愣了愣神,反应过来后发现对方正勾起嘴角盯着我笑,便赶紧红着脸道了歉。

    “没有。”她笑着摇摇头,把球递给我,“我刚刚在旁边看了一下,你命中率还挺高的,有兴趣比比吗?”

    我没料到会收到这样的邀约,有些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举起手里的球示意,“嗯?”

    对方往前走了两步,笑着说:“怎么?我看起来不像是会打球的样子?”

    我上下打量她两眼,跟着笑起来,“那倒不是。你想怎么比?”

    她见我有意,便从我手里又把球拿走,提议说:“我们就比投篮,一人三十个,不管用什么方式,最后谁进的多就算赢。”

    “好。”我对自己的命中率还是很有信心的,便点头应了下来,“有惩罚吗?”

    “当然有,输的人做五个俯卧撑。”她张开一只手掌,指节纤细笔直。

    “就在这儿?”我指了指球场的地面。

    “嗯哼。”对方抱着球从我旁边过去,鼻尖掠过一丝清爽的洗发水味道,我不自觉地又深吸了一口气,将这气味记下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没有做自我介绍,定好了玩法后就轮流着开始投篮,互相记着数。

    我一开始就没有觉得她是那种不擅长运动的人,她虽说看上去略显单薄,但是从她单手稳稳接住我砸过去的球就能看出还是有些底子的。

    第一轮的十个投完之后,她进了七个,我进了六个,差距不算大。

    “歇两分钟吧。”她显然心思挺细,看我的手臂有点抬不起来,便停下来招呼我。

    跟她比赛之前我已经投了有一小会儿,手臂上的肌肉有些负累,这时候难免会不太利索。

    “好。”我没推辞,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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