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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苏先生刚好暗恋我-第109章

小说: 苏先生刚好暗恋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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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真想不到他的未婚妻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宋氏小女儿。那他又为什么来招惹小锦呢?”萧蓝眼神微黯。

    “哼!就是个渣男,有未婚妻还来招惹我们小锦。还好我们小锦聪明,早就离开他了。”

    李玲替徐锦不公,真没想到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带了个带了个未婚妻回来。

    “别的我不知道,但我第一眼看到苏城。我就觉得这个男人,不简单。”

    “不简单?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这么说?”李玲不明白。

    “不知道,只是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活在徐锦回忆里的男人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不简单,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建筑师那么简单。应该说,他身上有一种气质。”

    “什么气质?”李玲问。

    萧蓝将手里的酒杯放到台上,转过去看着李玲,一本正经的说到:“简单说,就是一种有钱人的气质!”

    “有钱人的气质?切,你在说什么!”李玲不屑一顾。

    “都跟你说了是简单来说了。”萧蓝白他一眼,“复杂的说,就是他的穿着和他的身份不符。建筑师,无论再怎么在国际上有名,他当时手上戴的那个表也不是一个中产阶级能承担的。所以,要么他认识身份不简单的人,要么他身份不简单。而我更偏向后者。”

    “拉倒吧你,凭一个表看人。那万一人家就是有那么多钱呢?”李玲不相信。

    萧蓝也不恼,只是说到,“那你怎么解释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成为bekshalar的执行总裁,运气吗?”

    被萧蓝这么一说,李玲顿时觉得是很奇怪。苏城回来的时候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建筑公司的设计师,却在数个月内成为了国际一流顶尖服装公司bekshala的中国区执行总裁,还有一个身份是宋氏千金的未婚妻。这一切,都在说明苏城不简单。

    萧蓝继续说到:“现在我不管苏城他简单不简单,我只是希望他能放过小锦。小锦她吃了太多的苦了。”

    “但愿如此。”

    两个人虽然嘴上说着希望苏城不要来惹徐锦,但是她们心里比谁都清楚,苏城和徐锦,他们之间不会那么简单就结束。

    “蓝蓝,玲子。”

    “小锦,你散心完回来啦!”李玲给徐锦递了一杯水,徐锦接过水,拿在手里没有喝。

    “嗯。”

    徐锦坐下,“怎么?我们是现在走,还是过会儿?”

    “既然你来了,就在等等吧!走太早,别人会说是我们evol怕了bekshala的。”萧蓝提醒大家。

    “唉!确实不能有太早,不过按我说,这里也确实没什么意思。小锦,你一向不喜欢这类人多的活动,这地方连我都受不了,更何况你了。难怪你要出去散心。”

    徐锦的表情一滞,低下头,“哦,是啊。”

    “哎?你”李玲还要说些什么。

    “徐总,你在这里啊?”秦墨出现到了徐锦的面前。

    “哦?哦。是啊!有什么事吗?”徐锦看着秦墨。

    “我刚刚怎么都没看见你,你去哪里了?”

    徐锦又想到了楼梯口的事情,缓了缓心绪,说到:“我去外面散心了。”

    “可是我在外面找了一圈,几乎把所有地方都翻遍了怎么都没有看到你?”

    徐锦一瞬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你当你是小锦什么人啊,以这样的语气对她说话。没看到又怎么样,可能是错过了呗。”

    “李玲。”萧蓝制止李玲。

    “什么啊!”李玲不满,“真当自己是什么人了,这么对小锦说话。”

    秦墨有一瞬间的尴尬,他刚刚是着急了,一直没找着人,就想问个清楚,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语气有什么不妥。

    “徐总,对不起。我刚刚没有注意到语气。”秦墨向徐锦道歉。

    “算了。”徐锦不想多说。

    “几位,你们怎么在这里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宋子萱出现在了她们面前。

    徐锦拿了一杯酒,站了起来,笑着看向宋子萱,“宋小姐,你好。”

    宋子萱本来是看向大家,徐锦这一站起来,她的目光便移到了徐锦的身上,不着痕迹的打量,“想必这位就是evol的徐总了吧!”

    “还真是荣幸啊,宋小姐竟然认识我。”徐锦微笑着说到。

    “徐总这是说的哪里话,我要是连evol的徐总都不认识,那我该怎么在这个圈子里混啊!你说是吧?”宋子萱有些夸张的说到。

    此时,萧蓝也开始做自我介绍,“宋小姐你好,我是evol的萧蓝。”指向身边脸色有些不对的李玲,“这是李玲。”

    李玲只是看了宋子萱一眼,便又将目光移向别处。这个态度在一般人看来是很轻曼了的,但是宋子萱一点也没生气。非但没有生气,还微笑着伸出手和他们握手,“你好,萧总。”移向李玲,“你好,李总。”

    李玲没有打算理她,也就没有和她握手。

    在这人来人往的宴会,被大家捧着的李玲,却在自己主动伸出手之后被人晾着,不回应,是个人都会觉得很没面子。但是这个身份尊贵的宋子萱,一点儿也没生气,也看不出一丝尴尬。

    她慢慢的收回自己的手,当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笑着对他们说到,“今天真是感谢你们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我们的举办的宴会。”

    “哪里,哪里,宋小姐说笑了。能来参加你和苏先生举办的宴会,简直是我们的福气,哪有抽出时间这么严重。”萧蓝是哪种在任何场合,碰到什么人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现在的她正以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对宋子萱说话。

    “呵呵。久闻萧总大名,但是没想的近距离接触的萧总更是能说会道。”

    “谢谢,不过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宋子萱微笑,将目光看向徐锦。

    “徐总真是有福,像萧总这么好的副总,现在可不多见。您真是淘到宝了。”

    “不需要淘,萧蓝和李玲都是我的好朋友,evol不仅仅是我的,也是他们的。对于属于我的人,我会让她们过的更好,对于不属于我的人,我是绝对不会去抢的。因为,就算抢到了,那也不是我的。宋小姐,你说是吗?”

    “当然,徐总好想法。”

    “过奖。”徐锦朝周围看了一下,说到,“宋小姐,真是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来,我们似乎还有其他的事情没有做,请恕我们先走一步了。

    “徐总,既然你们有事,那我也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走。”

    “好的,谢谢您的款待。再见。”

    徐锦说完就向宋子萱微微颔首离开了,身后跟着秦墨,李玲和萧蓝。

    没走几步,意料之中的人出现了。

    “你们这是去哪里?”苏城没有什么表情,状似不经意的问。

    徐锦不想和他说话,但是她又不得不必须要和他说话。

    “离开。”

    “是我们招待不周吗?”苏城站在大家前面,徐锦又走在最前面,所以苏城和徐锦的距离是最近的。

    苏城又上前一步,与徐锦几乎只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俯下身子,在几乎碰到了徐锦的距离下,用只有徐锦一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说到,“还是说,是我招待不周?”

    说完,退了回去,观察着徐锦的反应。

    苏城这话有歧义,徐锦听到这话便不由自主的想起楼梯间发生的事,脸不争气的有些变红。

    李玲张大了嘴,这苏城的胆子未免有些太大了吧!他名义上未婚妻还站在这里呢?他就距离小锦这么近说悄悄话,他这样未免让人误会。

    舞会上的其他人似乎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他们纷纷向这边投来疑惑的目光,等着看好戏。

    苏城有恃无恐,宋子萱也没有说些什么。徐锦倒不替他们尴尬了。

    只是她现在处的这个地位有些难办,苏城当着自己未婚妻和这么多业内人士的面和自己的举动确实有些亲密。

    看着苏城的眼睛,徐锦一时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谢谢苏总,你们招待的很周到,但是我和同事确实有些事情要走了。”

    苏城一笑,正要说些别的什么。

    却看到一双手过来牵住了徐锦的手,顺着这双手看去,发现这双手的主人有着一张和自己颇为相似的脸。

    苏城对着秦墨不屑一笑,然后转头看着徐锦,说到,“我对你说过什么,你要记住哦。”

    徐锦不明白苏城这话是什么意思,苏城说的什么话。

    注意到秦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牵着自己的手,徐锦有些反感秦墨的做法,不动声色的将自己的手拿开。

    秦墨一愣,疑惑到:“徐总。”

第138章 解脱() 
“我们走吧。”目光移向苏城,“多谢苏总和宋小姐的款待。”

    说完,不等他们什么反应,徐锦一个人径直离开了。

    秦墨看了一眼苏城,眼神挑衅,然后就跟着徐锦走了。见此情形,萧蓝向宋子萱打了声招呼之后,便也和李玲一起离开了。

    注视着徐锦离开的背影,苏城一手插进裤子口袋,一手抚上自己的领带,若有所思。

    “看来你的小情人生气了啊!”宋子萱来到他身边,似笑非笑的说到。

    苏城转过头去看她,黑色的眼眸中透露出点点寒光,“你少惹她。”

    宋子萱一愣,随即一笑,青葱玉指抚上苏城的手臂,“怎么?你心疼了吗?”

    苏城将自己的另一只手握住了宋子萱放在自己手臂上的手,俯下身在她耳边说到,“我的女人,只有我可以动。”猛地将她的手从自己的手臂上甩开。

    宋子萱没有料到苏城会这么对自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其他人,休想!”苏城说完,大踏步离开了。

    宋子萱看着苏城远去的身影,抬起自己刚刚被苏城握住的那只手,只见,手腕处已经红了一片。

    心疼的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苏城,你真是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活该你禁欲那么久。”

    东华大学。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这是依照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

    “老师。”有人举手。

    “这位同学请讲。”

    “共同犯罪不是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吗?怎么会是第24条第一款呢?”有同学刚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下面便有人跟着附和。

    曾世黎听了学生的提问,回忆了一下自己说过的话,然后,不确定的问学生,“我说的难道是第24条吗?”

    “嗯,嗯。”下面的人纷纷点头。

    曾世黎翻开自己的教案,确定了一下,“对不起啊,同学们,老师刚刚是讲错了。这个共同犯罪是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在这里修正一下,你们不要记错了。另外,再说一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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