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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相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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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     序(余秋雨)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我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这使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只要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
  2000年7月,《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篇题为“英语改变人生”的报道,把我归为“英语天生派”。在此之前,我并没有觉得我的生活会因为一门语言而变得精彩。对我来说,语言就是工具,不用的时候它不过是搁置在仓库里的闲物。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小时候,我生活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很自然地就成了“双语儿童”,在北京讲普通话,在上海讲上海话。两者语音、语调上的差别和南北方言结构上的不同,都让我觉得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之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爸妈都是学外语的。他们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学的是那个年代时髦的语言。我爸学了斯瓦西里语,我妈学了孟加拉语。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他们的专业实在有些生僻。每次向别人介绍斯瓦西里语我总得费番口舌:“斯瓦西里语是非洲的一个语种,主要使用的国家有坦桑尼亚、肯尼亚等,Disney动画片《狮子王》中的插曲‘Hakuna Matata’就是斯瓦西里语,意思是‘一切平安’。解释半天,仍然会有人皱着眉头追问你:“什么?稀里哗啦语?”
  小的时候听爸妈叽哩咕噜地说外国话,觉得神奇,于是也立下志愿,长大后学外语,每天绕着舌头说话,让谁也听不懂。
  我爸很希望我能继承父业。我才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学会“a…o…e…i…u…ü”,他就问我:“要不要学英语?爸爸来教你。”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充满期待。
  “你?”据我爸回忆,当时我转着眼球撇着嘴,一脸不屑地说:“你中学学的是俄语,大学学的是斯瓦西里语,你说的英语有口音。我,要么不学,要学就学最标准的英语。”我小小年纪就敢于藐视权威,这让我爸既感动又很有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不再提教我英语的事情。
  初中一年级,我才开始学ABCD。
  第一个月,我完全找不着感觉。拼写单词的时候,我非得把26个字母从头背一遍,才能找到要用的那个字母。
  但是,世上真的有奇迹。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采访著名钢琴演奏家鲍蕙荞女士,她也谈到了类似的经历。
  鲍蕙荞9岁学琴。别人通常是从单手练起,可不知为什么她的妈妈找了本教材一开始就要求她双手弹琴。入门就这么难,用鲍蕙荞自己的话说就是:“第一天,我整个就是搞不清楚。可到了第二天,忽然好像就会了。”
  鲍蕙荞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不住地点头,心里不断地在说:“对啊,我学英语也是这么突然开窍的。”想当年,我嘴里开始咕噜咕噜往外冒外语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初一暑假,我回到了上海。当时,人民公园有个英语角,一到礼拜天就吸引很多英语爱好者去那里练习口语。整整一个假期,每个周末我都由姑姑带着,从浦东坐车,再坐船过黄浦江去参加英语角的活动。
  英语角是露天的,就在公园里一条没什么游人光顾的小路边。路面窄窄的,铺着石板,路边有几棵小树,勉勉强强能遮挡一些夏日的阳光。
  英语角每次都聚集一、二百人,大家来自各行各业,有老师、工人、机关干部和在校大学生。不过,没人在意身份、地位、年龄,在英语角,惟一的衡量标准就是英语,谁的口语最好,谁就引人注目,而且可以占据小树下树荫浓密的地方,其余的人会自发地围成一个圆圈。
  我的出现,在英语角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时我13岁,身高150米,梳着马尾辫,身穿花布连衣裙,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可我不怯场,大方地用“流利”的英语向身边每一个人做自我介绍:
  “我叫陈鲁豫,是北京师大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我们学校是北京市著名的重点中学。我的爸爸妈妈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作……”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我的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想和这个英语讲得很棒的小孩聊上几句。小时候我是个人来疯,人越多越精神。看到那么多大人都专注地听我用英语侃侃而谈,真有些洋洋自得。
  其实,我那时的英语水平很低,一共就会那么几十个单词、三五个句型。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自我介绍,是因为我翻来覆去就会那几句话。好在去英语角的都是初学者,成年人大多爱面子,怕说错不敢张嘴,于是成就了我,让我脱颖而出,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
  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英语老师最后的心理防线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个问题,全班如果都答不上来,老师势必会把目光转向我。这时,我会知趣地举起手,说出老师想听到的答案。我知道,如果我也答错,老师一定精神崩溃。
  高一英语第一课是“卡尔·马克思”,课后老师留的作业是背书。可我居然就给忘了,也不知为什么,那一次,全班同学都忘了。
  第二天上课,教室气氛凝重。当第三个同学站在那吭吭哧哧背不出来,老师的脸已经阴得快下雨了。我低着头,心里砰砰乱跳。
  老师走到了我这一组,她沉着脸,用手指在第一个同学的桌面上敲了敲:“你!背第一段!”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老师没准盯上我们组了,可我也没背啊!”
  我定了定神,把书翻开,假装漫不经心地瞟着书本,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记忆着课文里的内容。
  果然,老师盯准了我们小组。
  谢天谢地,我虽然个不高,但视力好,所以坐在最后一排,是第7个。这样,前边6个同学为我争取到了宝贵的几分钟时间。
  “陈鲁豫,你来背!”老师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期待和信赖。这时,我们组已经全军覆没。
  全班同学都看着我,只要我能背出课文,他们就得救了。
  我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合上书,之所以慢,是因为我的嘴里还在念念有词地背着最后一句。之后,我咳嗽了一下,开始背书。
  我相信,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会有超水平的发挥,那天的我,是在为荣誉而战。
  我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背完了整篇课文,我故作镇静地坐下。
  教室里安静极了。
  老师飞快地转过身,低声说了一句:“下面,我们学习第二课。”
  从她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她脸上的微笑。全班同学都长出了一口气!
  我兴奋得不行,对自己崇拜极了。
  第一次看没有配音、没有中文字幕的英文原版电影是初中二年级,在政协礼堂,看的是美国影片《情暖童心》。电影的英文原名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是《鸽子号》的主演Debray Raffin(黛博拉·拉芬)和当时很红的少女明星Diane Lane(她后来沉寂了10年,直到2003年才重获影坛认可,赢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可惜输给了美艳无双的Catherine Zeta Jones。)影片讲了一个女教师鼓励残疾女孩战胜病魔,热爱生命的故事。电影很一般,即使在外国影片还很少的1983年,它的情节也不够吸引人。想想看,一个圣母般的老师和一个自闭忧郁的少女,这样的人物组合怎么能产生爱情、阴谋、危机、幽默诸种好莱坞大片必备的元素呢?不过,就是这么一部沉闷的电影,还是把我看傻了:“原来,外国人是这么说英语的!”
  看完电影回到家,我闷闷不乐。
  “怎么了,电影看得懂吗?”爸爸问我。
  “连蒙带猜就听懂百分之二十。”学了一年多英语,我竟然连外国人在说什么都听不明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
  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英文教科书,这一看,发现了问题。原来,我学的都是所谓Chinglish——中国味的英语。随便翻开一页,就会看到这样的对话:
  “Kate;where are you going?”(凯特,你去哪?)
  “Tom; Im going to the No。4 Middle School。”(汤姆,我去第四中学。)
  2000年,我在美国盐湖城碰到一个热爱中国文化的摩门教老太太,她是个中学老师,退休后一直刻苦学习中文,已经学了好几年,可中文还是差得让人无法听懂。一翻她的中文课本,我乐了,这分明和我的中学英语书如出一辙嘛。她磕磕巴巴地念了几句:
  “李明,你的铅笔是在哪儿买的?”
  “小王,我的铅笔是在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的。”
  老太太念完,好奇地问我:“Do you buy your pensils at the No。1 Peopoles Pensil Store?”(你也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铅笔吗?)
  这倒把我问愣了,我想反正跟她也说不明白,不如开个玩笑,于是特认真地说:“是啊,我们都去那儿买。”
  美国老太太容易较真,不知道她是不是至今都认为中国人买铅笔都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

  11个外教教过我

  整个80年代,在北京的外国人不多,和老外聊天练习口语的机会很少。好在从高中到大学,一共有11个外教(外国老师的简称)教过我。他们对我语言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小。
  现在想想,他们的资历是否适合教中国未来的主人翁挺值得怀疑,不少人的英语还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好在我的意志比较坚定,在英语发音上没有受到不良影响。
  这让我想起我爸给我讲的一件事情——也许其中有演义成分。
  六十年代,中国派出专家、技术工人远赴非洲,帮助坦桑尼亚修铁路。因为朝夕相处,当地的非洲工人学了不少中国话。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中文有着浓郁的山东口音。原来,中国派出的专家大多来自胶东半岛。据说,直到今天,在遥远的东非还有一群操流利山东话的非洲兄弟。
  我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外教,是个又高又胖的美国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叫John Smith。当年没觉得什么,多年后去了美国,才听朋友们开玩笑说,美国男人带女孩去酒店开房间又不想被人知道,多半会留John Smith这个名字。这就像中国人叫李华、刘明什么的,因为太常见,所以怎么听都像是化名。
  John冬天总穿一件中国的军大衣,不管多冷,永远敞着怀。我们猜他是太胖了系不上扣,所以成天感冒,上课的时候常常旁若无人地大声擤鼻涕,惊天动地的架势弄得我们十分尴尬,想笑又不敢笑。
  John的课讲得怎么样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让我知道了外国人在生活中是如何讲英语的。
  James是我大学时的外教。美国人,2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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