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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元音老人文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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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地。开始用功时,总是心散难定,但随著念佛功夫的深入提高,一天一天的以佛念将妄念挨拶消去,散心必然慢慢地变为‘一心’而‘不乱’了,所以,用不著耽心害怕,甚至畏难而止。只要以深信切愿为前导,就不怕不努力用功,也不怕散心不变成一心了。这‘信、愿、行’三字诀,不但在净土宗最最要紧,其他宗也离不开信愿行。

    我们读了《心经》,深信佛说的真实语,愿度一切苦厄,行深般若波罗蜜多,了悟‘诸法空相’,识得一切色相、一切心法都是因缘所生、了无自性,都是空花水月、了不可得,都是自性的显现,都是真空妙有,那么,我们就可以时时透过色相见本性了,自然就会一切无住、顺逆无拘、纵横无碍、解脱自在了。

    我们做功夫,必须要有自知之明。我们要时时不断地反省:自己是否真识得一切事物都是性空缘起,都是自性的显现,见物就是见性,而不随物动摇。果真能这样,且理事无碍,就是真正见性了。倘若理上已了悟明白,并自肯承当,这一念断处了了分明的灵知,即自己的本命元辰。但在对境的时候,却不免有所动摇,在事上还做不到。那也不要害怕,不要疑惑自己所悟的真理有误。须知,这是过去的习气深重,一下子力量还不够,一时未能扫尽余习而不无波动。只要在事上多锻炼,时时凛觉,不断与习气斗争,日积月累,功夫自然随著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即能把习气渐渐消光,而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最后必然证得菩提胜果。《楞严经》曰:‘理则顿悟,乘悟并消。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我们把理和事联合起来做功夫,只要理上认得深、见得透,就能在事上著力用功了。假如见不透、信不真,还有疑惑,对于真性理体还识不透,肯定不下来,对事物还恋著不忘,那就不能颟顸笼统地未得谓得、未证谓证,而莽莽荡荡地遭祸殃。那就要加紧打坐用功,或者念佛、或者参禅、或者修密,把妄心打死,才有入手处。这一定要弄清楚,含糊不得!

    我们果真能透过相而见性,则会透得过一切事物,识得一切无不都是自己,都是自性的显现。既然性是不生不灭的,那么,一切境物也就不生不灭了。所以,《法华经》说:‘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明乎此,纵然是事相,又有什么生灭、垢净、增减可言呢?故《心经》云:‘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如果著相而不见性,那就背道而驰了,就会以‘遍计所执’之心,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生灭、垢净、增减的,从而不能出六道轮回了。

    四、法用分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佛大慈大悲,为了提醒我们大家不要著相,以免受六道轮回之苦,于是告诫我们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这句乃上文的延续,是著重语。佛诚恐法会中的诸弟子以及未来的诸弟子,仍不明白色法和心法、有相相和无相相的一体性,所以再加以强调:妙有真空中无色相可言。有相相的色法既无,那么,无相相的心法则无从生起,也是不存在的。这是举一反三的推理。明白了一点,其他也就不言而喻了,不须一一详加说明。

    ‘色受想行识’五蕴是诸法之总。‘是诸法空相’,无一法可得,那么,五蕴当然也就没有了。这五蕴总法不是体而是用,是覆盖我们本性光明的坏东西。但是,反过来又是妙用。凡夫、二乘圣人、菩萨乃至诸佛都离不开五蕴的妙用,妙用与妄作只相隔一线。妙用是应缘无住,妄作是著相粘滞。凡夫处处著境生心,时时攀缘不息,故将妙用反化作妄心、妄想、妄作、妄行了。前面在讲解五蕴时,我们已讲过了。

    佛于下文又告诫我们说: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心经》是一乘法,是教我们直下成佛的捷径。要成佛,就必须革除凡夫的一切执著陋习,除尽物欲之私,方能上上升进。这就像闹革命一样,先从底层下手,然后升级扩大,方能尽其全功。所以,佛先从革凡夫的命下手,为空却凡夫的‘十二处’(六根六尘)法,而告诫我们:‘无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无色声香味触法(六尘)。’

    这句经文是由前句‘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承贯而下的,而前句又是‘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延续下来的著重语,再往前伸展,这句经文乃是承上文‘照见五蕴皆空’而来的。既然诸法空相,没有生灭、垢净、增减,五蕴法既无,十二处法当然也随之而无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能生者谓之‘根’,根能生枝叶,眼根能生眼识,耳根能生耳识,乃至意根能生意识。六根中眼耳鼻舌身五根是身体所具有的生理器官,是由物质组成的,是有相的,故为色根。意根属于思想、精神作用,是无相的,故为心根。色根又谓之‘浮尘根’,心根又谓之‘胜义根’。身体既是四大假合之体,空无所有,六根又何有之?身体包括这五根生理器官,乃是由父母精血交合而成,因缘和合而有,缘生性空,无自性、无实体,如梦幻泡影,了不可得,故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乃‘空’之意,即六根皆空。空其浮尘根、胜义根,故能破我执,证我空之理。

    ‘无色声香味触法’,是六尘皆空之意。尘又名为‘境’,能染污心性,犹如尘埃一样,使其本来面目由于六尘所盖而无法显现。万有诸法虽多,均为四大所显。无知的器世间,诸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森林等等。有知的有情世间,诸如人类、飞禽、走兽等等。归纳起来不外乎‘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所谓色尘者,就是眼根所对、四大所显的情器世间中,一切以色相为体的境;声尘者,即是耳根所对、四大所显的情器世间中,以声响为体的境;香尘者,则是鼻根所对、四大所显的情器世间中,以诸气味为体的境;味尘者,则是舌根所对、四大所显的情器世间中,以诸味道为体的境;触尘者,则是身根所对、四大所显的情器世间中,以接触感受为体的境;法尘者,乃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每一根对境时,意根也随之而加以分别,所落谢的影子,存放于意地之中。法尘摄世间一切有形有相和无形无相。例如日常生活中,眼所见过的一切色境、耳听过的音声、舌尝过的味道等等,五尘之境虽早已过去,但在心中却能浮想回忆起来,或者再遇此境时,即能分别出来。这些记忆的存留,谓之法尘,是心意所想,是起心动念之因。当五根对境时,往往摄入意根而起分别,意根有起分别之用。比如:眼根见色时,则因六根相应的分别,故有色相。耳有分别,故有声相。舌有分别,则有味相……。每起一根,意根则同时相应分别而起之,由此而生色声香味触法。倘若五根对境时,意根不起分别,则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则无色声香味触法也。犹如镜照诸物,物去镜空,物来镜映。这就是说,前五根对境时,意根不随之分别,那就是现量而不是比量。若不执、不住五根所对的幻化之相,此乃无相之境。由此则空其浮尘根,而入胜义根之妙用,即起般若之慧观。又如前述之,六根尚且空,又何来六尘呢?故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六根、六尘既空,六识也空无所有。前面我们已讲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属于心法,它的产生必须是内依根、外和尘(境),根尘相对,并分别其领受的形象,由此集合而产生了识。单方面孤立地是不会产生识的。比如:单独一根或一尘,或是前五根对五尘不加分别,则不是识。弥勒菩萨说:‘分别是识,无分别是智。’眼根对色尘则生眼识,故名眼识界。其他亦复如是。六根、六尘、六识合称‘十八界’。六识如同六根、六尘一样,都属于众缘和合而生。缘生性空,皆非实相,均属梦幻泡影,都是我人真性光中的幻影,心光之影像,均是影子,均生灭无常,当体即空无所有,故称为‘无’。但这个‘无’不是凡夫所见的有、无相对的无。不是顽空,更不是外道所执的断灭空,也不是小乘所观的析法真空和菩萨所证的体法真空,而是诸佛妙有真空的体性。这一丝不挂、一法不立的真空妙体,并非佛所独有,凡夫也同样俱足。可惜凡夫妄认这十八界为真,死执为实有之法,致使妙体不能显现,岂不可悲可叹!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这一句是省略之词,十八界不一个个地说出来了。‘界’乃界限之意。无眼界,则是无眼识界限。内六根、外六尘、根尘相对生起六识,三六一十八,故名十八界。本来没有界,皆因著相,故而有了界。‘本是一精明,分为六和合。’其实都是一灵明真性的作用,完全是可以通用的,而没有界限。但因凡夫著相,则眼根抓住自性为能见,只能看不能闻了;耳根抓住自性为能闻,只能听不能看了。因而将一个总体大宝分了家,有了界限。假如我们明白了这个真理,消灭了妄心,一切无著,不住相,不起分别,即能恢复本性光明。恢复了本性的功能,即可打破界限,而六根互用。现在,有些具特异功能的人,耳朵可以认字(能看),眼睛能听,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说,虽然有界限,各有各样,但实质上是百川分流、总归一脉。倘若能够了然‘有就是无’之意,那么,法法皆是真空实相。无界则无缚,无缚则顿超十八界。因此,我们修行用功夫,不是一定要由小乘而大乘,一级一级地逐渐升上去。只要我们能够体悟‘诸法空相’,体悟自性,识得十八界都是自性的显现,即可由凡入圣,随缘起妙用,自在而成佛了。所谓小乘圣人不及大根基的凡夫,道理就在于此。

    佛在《心经》中说:没有这十八界!但凡夫是无论如何也不承认、不接受的。因凡夫皆执色身为我,所以有眼、耳等六根之见闻觉知。有能见即有所见,因之有相应的色、声等六尘。根尘相对,即有眼识、耳识等六识。这十八界,凡夫皆执为实有之法。于是,迷真执妄,被十八界缠缚困惑住了。在眼,见明暗美丑;在耳,闻动静善恶;在鼻,嗅香臭通塞;在舌,尝酸甜苦辣;在身,触冷暖滑涩;在意,分爱憎取舍。被这十八界营谋生计、起居饮食……束缚住了。二六时中,不是眼著色,就是耳著声;不是鼻著香,就是舌著味……。时时刻刻都在意识里分别,无有停息。一天到晚,忙忙碌碌地在空花水月般的尘境上作活计,身心俱被尘劳缠缚拖累住了。非但日间从未安宁自在,就是在夜晚睡梦中,也常为虚名幻利而惊心动魄、烦恼不休。

    人生在世,既执著了假相,认为实有,以妄为真,那就没有一个不贪取爱境的。自己所喜欢的尘境,就贪取。要得到它,那就不能没有行动。在行动中要不造业,是绝对不可能的。譬如:爱财、好色的人,为欲取得之,往往是不择手段,任何丧天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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