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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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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ive; measurements for interim reporting purposes are made on a year…to…date basis。 

An appendix to IAS 34 contains guidance for applying the basic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principles at interim dates to such items as employer payroll taxes; periodic maintenance costs; 
provisions; year…end bonuses; contingent lease payments; intangible assets; pensions; pensated 
absences; ine taxes; depreciation; inventories; foreign currency translation; and impairments。

国际会计准则第 
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目标

本准则的目标是规定中期财务报告最基本内容,并规定中期完整或简明的财务报表中应
采用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及时和可靠的中期财务报告可以帮助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人士了
解企业获利和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及其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范围


1.1.
(1)至少提供截至其财务年度前半年末的中期财务报告;
(2)在中期期末以后 
60天内提供其中期报告。
2.每类财务报告,无论是年度报告还是中期报告,在评价其是否符合国际会计准则时
具有独立性。在一个特定的财务年度,可能出现企业没有提供中期财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
报告不符合本准则要求等情况,这并不防碍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3.如果一个企业的中期财务报告被描述成是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则其应符合本准则的所
有要求。在这点上,第 
19段要求作某些披露。
定义 


4.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中期,指短于个完整的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期间。
中期财务报告,指包括涵盖个中期的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词见《国际会
计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或套简明的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

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5.《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将“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 
”界定为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收益表;
(3)反映①权益变动;或②与业主的资本交易和给业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权益变动以外的权
益变动的报表;
(4)现金流量表;
(5)会计政策和说明性附注。 
6.考虑及时和成本效益原则,也为避免重复以前已报告过的信息,企业可能被要求或可

能自行选择在中期提供较其年度财务报表少的信息。本准则将中期财务报告的最基本内容界
定为包括简明的财务报表和选择的说明性附注,中期报告旨在提供比最近那套完整的年度财
务报表更新的信息。相应地,中期财务报告注重新的活动、事项和情况,不重复以前已报告
过的信息。 


7.本准则决不禁止或阻拦企业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公布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
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的规定),而不是简明的财务报告和选择的说明性的附注,本
准则也不禁止或阻拦企业在简明的中期财务报表中包括比本准则所规定的最基本项目或选择
的说明性的附注更多的内容,本准则中的确认和计量指南也适用于完整的中期财务报表,这
些财务报表既包括本准则要求的所有披露(尤其是第 
16段规定的选择附注披露),也包括具
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的披露。
中期财务报告的基本组成部分 


8.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简明资产负债表;
(2)简明收益表;
(3)反映①权益变动;或②与业主的资本交易和给业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权益变动以外的权
益变动的简明报表;
(4)简明现金流量表;
(5)选择的说明性附注。
中期财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9.如果企业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公布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这些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符
合《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为套完整的财务报表所设立的要求。 
10.如果企业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公布套简明的财务报表,这些简明报表至少应包括最
近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列出的每个标题和小计项目和本准则要求的选择的说明性附注。如果缺
少某些额外的项目或附注将使筒明中期财务报告产生误导,则还应将这些额外项目或附注包
括在内。 
11.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应在中期收益表内列报,无论收益表是完整的还是简明的。

12.《12.《第 
1号》提供了有关财务报表结构的指南,并包括一个附录:“示范
性的财务报表结构”,该附录为主要标题和小计项目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南。 
13.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要求反映权益变动的报表作为企业财务报表的单独组
成部分列报,但是该准则允许有关资本交易和给业主的分派引起的权益变动的信息,或者在
表内,或者在附注中反映,企业就反映权益变动的中期报表所采用的格式,应与其最近的年
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格式一致。 
14.如果企业最近的年度财务报表是合并报表,则中期财务报告应按合并基础来编制,
母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与最近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合并报表不一致,如果企业的年度财务报
告除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包括母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本准则既不要求也不单上将母公
司单独的财务报表包括在企业的中期财务报告中。
选择的说明性附注 


15.企业中期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也可以取得该企业最近的年度财务报告,因此,中期财
务报告的附注中无需提供最近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己报告过的,那些不十分重要的更新信息。 
16.如果重要且不在中期财务报告以外的其他地方披露,则企业在牛期财务报表的附注
中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应以“年初至今”为基础报告。但是,企业也应披露
对于理解本中期显得重要的事项或交易。
(1)项中期财务报表采用了与最近年度财务报表致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的声明,或如
果这些政策或方法己变更,对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的损述;
(2)对中期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的说明性评述,
(3)由其性质、大小或影响程度而特别,且影响资产、负债,权益、净收益或现金流量的
项目的性质和金额;
(4)本财务年度的以前中期己报告过的金额的预计变更的性质和金额,或在以前年财务年
度报告过的金额的预计变更的性质和金额,如果这些变更对本中期有重要影响的话;
(5)债务和权益证券的发行、回购和提前偿还;
(6)为普通股和其他股分别支付的股利(总额或每股股利);
(7)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分部收入和分部成果,视产业分部还是地区分部为企业分部报
告的主要基础而定(只有当《国际会计准则第 
14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在其年度财务报表

中披露分部数据时,才要求企业在中期财务顿告中披露分部数据);

中披露分部数据时,才要求企业在中期财务顿告中披露分部数据);
(9)中期内企业结构变化的影响,包括企业合并、子公司和长期投资的购买或处置、重组
和中止营业;
(10)自上个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来发生的或有负债或或有资产的变化。 
17.第 
16段要求披露的种类的范例列示如下。单项国际会计准则为其中的许多项目的披
露提供了指南。
(1)存货减记至可实现净值,以及这项减记的转记;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的确认,以及减值损失的转记;
(3)重置成本准备的转记;
(4)固定资产项目的购买和处置,
(5)购买固定资产的承诺;
(6)诉讼清偿;
(7)以前报告过的财务数据中存在的重大错误的更正;
(8)非常项目;
(9)债务违约或后来未纠正的债务契约的违约;
(10)关联方交易。 
18.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了应在财务报表中所作的披露,就其而言,财务报表指通常
包括在年度财务报告和有时包括在其他报告中的那类整套财务报表。如果企业中期财务报告
只包括简明的财务报表和选择的说明性附注而非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则不要求作其他国际
会计准则所要求的披露。
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致的说明 


19.如果企业的中期财务报告与本准则保持致,则应对此予以披露。只有中期财务报告
符合每项适用的准则和每项适用的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的所有要求时,才能认为是与国
际会计准则保持致。
要求列报中期报表的期间


20.20.
(1)截至本中期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截至上个财务年度末的比较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收益表和本财务年度年初累积至今的收益表,并提供上个财务年度可比中
期(当期和年初至今)的收益表;
(3)反映本财务年度年初累积至今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上个财务年度年初至今可比期
间的比较报表;
(4)本财务年度年初累积至今的现金流量表,以及上个财务年度年初至令可比期间的比
较报表。 
21.对于经营具有高度季节性的企业,截至中期财务报告日前十二个月的信息以及前一
个十二个月的比较信息可能是有用的。因此,鼓励那些经营具有高度季节性的企业除提供第 
20段所要求的信息外,提供这种信息。 
22.附录 
1针对半年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企业,说明了要求列报的期间。
重要性 


23.为编制中期财务报告而决定如何确认、计量、分类或披露某项目时,应对中期财务
数据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在评估重要性时,应认识到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中期计量可能在
更大程度上依靠估计。 
24.国际会计准则前言指出:“国际会计准则不打算运用干不重要项目。”国际会计准则
概念框架指出:“如果信息的省略或差错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该信息
就具有重要性。”〈国际会计准则第 
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额和会计政策的变更》要求单独
披露重要的特别项目、非常的一般项目、中止营业、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
的变更。《国际会计准则第 
8号》没有对重要性提供量化指南。 
25.虽然为编制财务报表而对重要性进行评估时需要运用判断,但是,为便于理解中期
数据,本准则还是以中期数据本身为基础拟定确认和计量政策。因此,特别和非经常项目、
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差错应以与中期数据相关的重要性为基础子以确认和披露,以
避免由于不披露而产生误导性干扰。最重要的目标是确保中期财务报告囊括与理解企业中期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所有信息。
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26.26.
。 
27.《国际会计准则第 
8号》要求披露对本期有重大影响或对以后期间预计有重大影响的
估计变更的性质和(如果可行话)金额。本准则第 
16段(4)要求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作类似
的披露。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在财务年度的以前中期已报告过的最后一个中期内发生的存货减
值、重组或减值损失等方面估计的变更。第 
26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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