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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人一生要读的60篇小说-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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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谈论的至少是美利坚合众国哩。    
    后来终于谈到我们搭乘的这只船“快速号”,接着又谈到船员。最后我的父亲才有点局促不安地问:    
    “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看上去倒很有趣。您知道点儿这个人的底细吗?”    
    船长最后对这番谈话感到不耐烦了,他冷冷地回答:    
    “他是个法国老流浪汉,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国。据说他在勒阿弗尔还有亲戚,不过他不愿回去找他们,因为他欠着他们钱。他叫于勒……姓达尔芒什,或者是达尔旺什,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边曾经一度阔绰过,可是您看他今天落魄到了什么地步。”    
    我的父亲脸色煞白,两眼呆直,嗓子发哽地说:    
    “啊!啊!好……很好……我并不感到奇怪……谢谢您,船长。”    
    他说完就走了,船长困惑不解地望着他走远了。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神色是那么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    
    “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他一屁股就坐在长凳上,嘴里结结巴巴地说道:    
    “是他,真是他!”     
    然后他就问:    
    “咱们怎么办呢?……”    
    我母亲马上回答:    
    “应该把孩子们领开。约瑟夫既然已经全知道了,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千万要留心,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    
    我的父亲好像吓傻了,低声嘟哝着:    
    “真是飞来横祸!”    
    我的母亲突然大发雷霆,说:    
    “我早就知道这个贼不会有出息,早晚会再来缠上我们!倒好像一个达夫朗什家里的人还能让人抱什么希望似的!”    
    我父亲用手抹了一下额头,正如平常受到太太责备时那样。    
    我母亲接着又说:    
    “把钱交给约瑟夫,叫他赶快去把牡蛎钱付清。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再被这个讨饭的认出来,在这船上可就有热闹看了。咱们到船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她站了起来,他们在给了我一个五法郎的银币以后,就走了。    
    我的两个姐姐等着父亲不来,正在纳闷。我说妈妈有点晕船,随即问那个卖牡蛎的:    
    “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我真想喊他:“我的叔叔。”    
    他回答:    
    “两个半法郎。”    
    我把五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把找头递回给我。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衰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我心里默念道:    
    “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半个法郎的小费,他赶紧谢我:    
    “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先生!”    
    说话的声调是穷人接到施舍时的声调。我心想他在那边一定要过饭。    
    两个姐姐看我这么慷慨,觉得奇怪,仔细地端详着我。    
    等我把两法郎交给我父亲,母亲诧异起来,问:    
    “吃了三个法郎?……这不可能。”    
    我用坚定的口气宣布:    
    “我给了半个法郎的小费。”    
    我的母亲吓了一跳,瞪着眼睛望着我说:    
    “你简直是疯了!拿半个法郎给这个人,给这个无赖!……”    
    她没有再往下说,因为我的父亲望望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远地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泽西岛了。    
    当船驶到防波堤附近的时候,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我想再看一次我的叔叔于勒,想到他身旁,对他说几句温暖的安慰话。    
    可是他已经不见了,因为没有人再吃牡蛎;毫无疑问,他已回到他所住的那龌龊的舱底了,这个可怜的人啊!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号船,以免再遇见他。我的母亲一肚子心事,愁得了不得。    
    我再也没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今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于此。    
    赵少侯译    
    作品赏析    
    《我的叔叔于勒》写于1883年,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名作之一,曾被译为多国文字。小说通过法国北部海港一对夫妇对至亲兄弟落魄前后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的描写,展示出一幅资本主义社会世态炎凉的世风图,揭露了资产阶级小市民爱慕虚荣、摆阔气的庸俗心理,嘲讽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本质。小说构思巧妙,情节大起大落,先是多方渲染“我”的一家对于勒的重视和盼望,千呼万唤不见其人,造成强烈的悬念,后来于勒以落魄者的身份突然出场,故事情节急剧转折,人情世态真相毕露,对照鲜明,效果强烈。小说语言朴实简洁,细节描写真实生动,结尾耐人寻味,发人深思,在思想表现和艺术手法两方面达到了完美的结合。


外国卷第60节 十字勋章

    ‖作者简介‖    
    巴比塞(1873~1935),法国小说家,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国战争作家之一。16岁开始在报刊发表作品。一战前做编辑工作长达20年。曾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经历了战争的危险和苦难,以亲身的体验认识了这场帝国主义战争的实质。1915~1916年,他在战壕中写成了第一部成名作长篇小说《火线》,该书以一个步兵班在战争中遭到的苦难和牺牲,再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残酷景象, 小说曾获得龚古尔文学奖。巴比塞拥护俄国十月革命,1923年加入法国共产党。1935年病逝于苏联。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可能是另一大同小异的叫法)。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真凑巧,这天上,所有罗洛贝族的武士(人们大概就是这样称呼这些乌依斯底,不过我也拿不准)都出去打猎了。    
    多亏深厚的暮色,又亏得有这样的一招:我们的一个士兵偷偷打死了一个非常丑陋的守卫者,这人满脸皱纹,活像是一只上了鞋油的旧皮靴;他蹲在围墙旁边,自以为守卫着村子。我们这才神不知鬼不觉地一直爬到了中央广场的附近。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只待我们开火消灭所有这些人影儿。他们仍然一无所知,三三两两地坐在石头上和地上,另外有一些人来来往往地走动着。    
    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说实话,我承认,对逃过我们密集的排射,跟田鼠一般钻进矮茅屋去的那些男男女女的幸存者,我们后来打发得有些过火。为了胜利的欢乐,这一场杀戮是可以谅解的,而且在战场上这也是极其自然、极为人道的,何况我们又喝醉了——我们在一所较大的茅屋里找到了一桶甜酒,可能是个什么倒霉的英国间谍卖给这些罗洛贝族人的。至于我个人,必须交代一下,当时发生的事情,在我脑海里只留下一片极端混乱的印象。但是有一件事,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罗洛贝族的武士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我所有的同伴全都送了命,而我却得到了勋章!这一天我是在一种无法描述的激情中,和一种至上的幸福中入睡的。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我做着种种美梦:父亲,母亲,邻居,所有人的面孔都出现在我跟前。我昔日的那些旧友仍然是些穷光蛋,不敢和我交谈。工厂的那些领班们都来和我拉交情。谁料得到呢?说不定那位有钱的慕莉爱小姐也会不顾她那一大把年纪,答应嫁给我!    
    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有位先生,他的那件小燕尾服紧紧地裹在身上,脸孔红得像头母牛。我还没来得及走下车厢的踏板,他就急忙向我致意。那位德·维勒凡尔伯爵,古堡的主人,身上穿着猎装,朝我微笑。人群熙熙攘攘,拥挤不堪。有人嚷着:“瞧,就是他!”这就好像在高呼:“国王万岁!”我的父母,在人堆里,身穿礼服,满面春风,我几乎认不出来了。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加拉各光荣的幸存者,塞内加尔的英雄”。人们以数不清的各种不同的说法,在我面前谈我立下的功勋,并且用某一种方法,猛然间使之和法兰西、文明等等有关的事情混在一起。    
    将近黄昏,午餐才告结束。人们平静下来,一位新闻记者走到我的坐位旁,请我为他的报纸亲自跟他谈谈我的光荣事迹。    
    “嗯,好,”我说,“就是这样……我……我……做了……”    
    然而我找不到任何词句来继续这个开场白,只好哑口无言,呆望着他。    
    我的手臂莫名其妙地乱挥了一阵,落了下来。    
    “我记不清楚了!”我无可奈何地这样说。    
    “回答得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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