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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06年读书选集-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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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暴力的和平,而是相对于生命、人类生存和明天的和平;不是、不只是战争、灾难、浩劫过后的橄榄枝,或无助、祈祷的黄丝带,而是无言而倔强地站立着的生命之树。 

  在中国区,北京、香港和昆明举行的和平妇女聚会上,一向耻于真情流露、泪水轻弹的笔者,一次次地泪流满面,乃至不能自已。但那泪,是为动乎于衷而淌,是为终于窥见了希望而流。如同面对意气勃发的王选,深深地知晓这美国人口中的能“令日本沉没”的“中国女人”,不仅是在为日本细菌战的中国受害者讨还公道,不只是在为中华民族的尊严而战,而且是在为人类的尊严、人类记忆的权利、书写记忆的权利而战;为了“活着,并且要记住”。如同面对隽朗热诚的高金素梅,体认着她带领台湾原住民、自己的泰雅族人前往东京靖国神社讨还祖灵,将靖国神社、日本首相小泉告上大阪法庭;和自己的族人前往纽约,向联合国控诉日军对台湾原住民犯下的种种暴行;不只是在国族的意义上伸冤雪耻,也是在向日本、向世界昭示原住民——这一在现代世界上饱受苦难与剥夺的群体的存在与力量。还有“天国的女儿引我与和平妇女相遇”的黄淑华,她在泪水和绝望的深渊中站立起来;为我们背诵食指的《相信未来》的农村妇女王树霞、英气勃勃的农民演出队的领头人王霞、用阿拉伯文引证着《古兰经》讲述和平道理、男女平等的女阿訇金梅花、香港女工合作社那些充满活力、不屈不挠的女人们……一百零八位,一百零八个故事。讲述着和平的真义。另类的和平或朴素真切的和平。 

  或许,便从这里开始,寻找并构筑别样的故事,别样的世界。我感到欣悦,我参与了成就这场梦,我参与了尝试开启别样的现实。 

  二○○六年二月 北京 
    
                                                                                 返回目录似曾相识的敛财大亨们
                                                    □姜 纬《读书》2006年第3期
 
   美国社会中有一个由极少数人组成的阶层,他们是社会经济金字塔最顶端的万分之一超级富翁(目前大约一点三万户)。他们中的最上层,其人数为一百三十二户,是我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在不同人的笔下,这些人有不同的别名。在好莱坞电影中,他们叫做“XX(钢铁、石油等)大亨”;在我青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中,他们是“寡头资本家”;在卡内基音乐厅的墙上刻着他们中一些人的名字,他们是“慈善家”。 
  这一阶层离我是如此遥远,如果我斗胆谈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只能是贻笑大方。我对他们的兴趣是因为我长期以来感兴趣的问题: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及其历史变迁。这一特殊群体的产生机制以及他们对美国社会财富控制行为的演变,标志着美国过去一百余年收入及财富分配史的三大阶段: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镀金年代(the 
Gilded Age)”;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社会(the Middle…Class 
Society)”;以及八十年代以来的“新镀金年代(the New Gilded Age)”。 

谁是富人? 
    三年前我问过父母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美国中位(50%百分位)家庭(通常为三到四口之家)的年收入是多少?95%和99%收入百分位的家庭年收入应该是多少?”95%百分位的家庭收入在95%的家庭之上,在5%的家庭之下。由于收入统计资料来自美国国税局,而报税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收入分配也是以家庭(而非单个收入者)为单位。每个家庭税收抵扣情况各异,税前收入比税后收入更有可比性。所以谈到收入分配时一般指税前。我父母是生活在杭州的知识分子,他们对美国的印象来自浮光掠影的访美经历、中央电视台国际新闻、《参考消息》、好莱坞电影,以及来自在纽约工作的女儿的只言片语。他们的回答是八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 

  事实上,二○○○年美国中位家庭、95%和99%百分位家庭的年收入分别为四点二万、十四万和二十五万美元。也就是说,我父母远远高估了美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生活水准(他们高估中位家庭收入两倍),同时他们也高估了美国中位家庭与高收入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99%百分位家庭收入只是中位家庭的六倍,而不是他们估计的十二点五倍)。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也问过我在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和EMBA学生们同样的问题。这些学生绝大多数成长于美国上中产家庭,毕业于名牌大学本科,进商学院之前有良好的职业,对毕业后的收入前景充满了高期望。他们的良好禀赋、勤奋和自负让他们把自己牢牢定位在社会精英的层次上;另一方面,同类竞争压力和成功机会的倏忽交臂又让他们觉得自己的相对平庸。他们中多数人对美国50%、95%和99%百分位家庭收入的估计为六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事实上,大多数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如果与收入相当的配偶组建家庭,可望在毕业后三年内步入1%最高收入家庭的行列,而EMBA学生们则大多已在其中。 

  但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幸运的少数之列。每次我公布真实数据后,课堂里总是有一阵骚动。学生们没有想到的是,即使在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真正的“中产”(50%百分位)家庭的收入仅够支持一个文明社会所要求的基本开支。一方面,他们能够达到95%或99%目标感到兴奋和自豪;另一方面又对收入从中位数到99%百分位上升的平缓感到惊讶。是的,95%以上的家庭都会觉得以廉价著称的沃玛特(Wal-Mart)是日常用品购物的好去处。 

  然后总会有不善满足的学生问我:到底要上升到哪个百分位才算“真正有钱”?于是我会告诉他们:你们需要知道最上层的1%家庭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状况才会真正了解美国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近年来,最上层的1%家庭(大约一百三十万户)占全美当年收入总和的16%,和全美私人财富总量的40%。我们把这百分之一的家庭叫做“富裕家庭(the 
Rich)”。“富裕家庭”中的1%,也就是全社会的万分之一(0。01%)分位家庭的二○○○年收入大约为四百万美元,大约有一点三万家庭年收入高于这一水平。我们称这万分之一的家庭为“超级富翁(the Super Rich)”。最后,有大约一百三十二个家庭处于社会百万分之一的顶尖,他们是人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谈到“亿万富翁”时,我不得不谈到财富,而不只是收入。越往上走,“真实”收入的衡量越来越难,财产的测算却变得相对容易。账面(报税)收入只是当年已实现的收入的得益。富有阶层往往持有大量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如果价值上涨而持有人没有出售实现得益,这一部分就不会进入收入统计,但会进入财富增值统计。对于中产阶级而言,则是收入易算财富难测,因为他们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所得(工资),而财富则主要是居住房产中的股权。如果不出售,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很难测算。 

  我们今天所说的“亿万富翁”在历史上曾有一个别名:敛财大亨(the Robber 
Barons)。这个词源自美国政治评论家约瑟夫逊(Matthew Josephson)于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同名书,曾被译为“强盗资本家”,作为直译并无不妥,但却没有把握住这一称呼的精髓。根据《韦氏大辞典》,“Robber Barons”的原意是“十九世纪后叶通过利用和榨取(自然资源、政府影响、低工资水平等)而致富的美国大资本家”,因此译为“敛财大亨”似乎更达意,也是一个较为中性的称谓。 

  约瑟夫逊的《敛财大亨》在罗斯福年代颇有影响,但在其后的五六十年间,约瑟夫逊与他书中描述的群体一起被人们淡忘。到了九十年代末,《敛财大亨》一书及其主题又开始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例如,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学家德龙(Bradford DeLong)教授旧题新析,对“敛财大亨”现象在过去一百年中的变迁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名为《敛财大亨》的译文载于中信出版社《比较》第十辑。《比较》编辑室将“Robber Barons”翻译成“攫财大亨”)。让我借用此文中的美国1%富有家庭占全美私人财富比例的变迁图来概括这一历史过程。由于战争和经济大萧条对富有阶层的破坏力相对超过对低产、无产者的影响,历史上出现的几次显著的财富分配平均化过程大多与战争和经济大萧条重合,如一八六○——一八六五年(与南北战争重合)、一九二○——一九三○年(与大萧条重合)、一九四○——一九五○年(与二次世界大战重合)和二○○二——二○○三年(与股市熊市重合)。 
 

镀金年代 
    成为亿万富翁从来就是异常不易,但是,德龙指出,在一八七○年之前,以及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八○年之间,自造亿万富翁的可能性几乎被杜绝。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是敛财大亨们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历史上被称为“镀金年代”。在财富集中达到顶峰的一九○○年前后,约45%的私人财富集聚于最富有的1%家庭。 

  在一百年前的 “镀金年代”中,代表性敛财大亨是铁路、钢铁大亨和与此相连的金融大亨,如铁路大亨斯坦福(Leland Stanford,斯坦福大学的缔造者)、范德比尔(Cornelius Vanderbilt)、亨廷顿(Collis Huntington)、古尔德(Jay Gould),钢铁大亨卡内基(Andrew Carnegie)。这一代大亨的集体名声是“无情的敛财者”。他们操纵证券市场、蒙蔽投资公众、贿赂政府官员。事实上他们从铁路债券/股票投机中圈的钱远远超过了铁路的实际运营收入。范德比尔特的名言是:“先生们,如果你们执意欺骗我,我不会起诉你们,因为法律遥遥无期。但我一定会毁了你们。” 

  从一九○○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金融寡头逐渐代替了铁路和钢铁大亨的地位,这一时代的代表大亨是摩根(J。 P。 Morgan)。这是一个赢利至上的年代:垄断不受限制、童工合法、工人权利没有保障、消费者无处投诉、环境污染没有人关注。二十年代的几个重大事件标志着社会主流对早期敛财大亨们所代表的范式的挑战,它们是:反垄断法的通过、童工被法律禁止和工人基本权利法案的通过以及第一个药品食物法的通过。这些法律的通过和社会对“企业道德”看法的转变,迅速减慢了财富向社会顶层集中的速度。在其后的五六十年间,几乎没有出现新的家喻户晓的敛财大亨。 
 
中产阶级社会 
    二次大战后的二三十年间,美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的社会。虽然少数富翁仍然过着平常百姓难以想像的优越生活,但他们在商界远不如早期敛财大亨们那般跋扈,生活上也不像后者那样招摇。纽约长岛北岸的超级豪宅成为一个建筑史活博物馆、一个“镀金年代”的纪念碑。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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