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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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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形之理,如日临檐,分寸不可逾也。有形之物,如鉴照影,对面则互易也,
是图绘必然之势也。彼好言尚古,而不知情理之安,则亦不可以论著述矣。
建置所以志法度也,制度所不在,则不入於建置矣。近代方志,或入古迹,
则古迹本非建而置之也。或入寺观,则寺观不足为建置也。旧志之图,不详经制,
而绘八景之图,其目有曰:南桥秋水,三塔春虹,韩城留角,汉庙西风,西山叠
翠,通镇鸣钟,灵泉鼓韵,雁口声。命名庸陋,构意勉强,无所取材;故志
中一切削去,不留题咏,所以严史体也。且如风月天所自有,春秋时之必然,而
强叶景物,附会支离,何所不至。即如一室之内,晓霞夕照,旭日清风,东西南
北,触类可名,亦复何取?而今之好为题咏,喜竞时名,日异月新,逐狂罔觉,
亦可已矣。
○永清县志水道图序例
史迁为《河渠书》,班固为《沟洫志》,盖以地理为经,而水道为纬。地理
有定,而水则迁徙无常,此班氏之所以别《沟洫》於《地理》也。顾河自天设,
而渠则人为,迁以《河渠》定名,固兼天险人工之义;而固之命名《沟洫》,则
考工水地之法,井田浍畎所为,专隶於匠人也。不识四尺为洫,倍洫为沟,果有
当於瓠子决河、碣石入海之义否乎?然则诸史标题,仍马而不依班,非无故矣。
河为一渎之名,与江、汉、淮、济等耳。迁书之目《河渠》,盖汉代治河之
法,与郑、白诸渠缀合而名,未尝及於江、淮、汶、泗之水,故为独蒙以河号也。
《宋》、《元》诸史,概举天下水利,如汴、洛、漳、蔡、江、淮圩闸,皆存其
制,而其目亦为《河渠》,且取北条诸水,而悉命为河,(不曰汴而曰汴河,不
曰洛而曰洛河之类,不一而足。)则几於饮水而忘其源矣。(《水经》称诸水,
无以河字作统名者。)夫以一渎之水,概名天下穿渠之制,包罗陂闸,虽曰命名
从古,未免失所变通矣。孟子曰:“禹之治水,水之道也。”倘以水为统名,而
道存制度,标题入志,称为水道,不差愈乎?永定河名,圣祖所锡;浑河、芦沟,
古已云然;题为河渠,是固宜矣;然减水、哑吧诸水,未尝悉入一河,则标以
《水道》,而全县之水,皆可概其中矣。
地理之书,略有三例,沿革、形势、水利是也。沿革宜表,而形势水利之体
宜图,俱不可以求之文辞者也。迁、固以来,但为书志,而不绘其图,是使读者
记诵,以备发策决科之用尔。天下大势,读者了然於目,乃可豁然於心。今使论
事甚明,而行之不可以步,岂非徇文辞而不求实用之过欤?
地名之沿革,可以表治,而水利之沿革,则不可表治也。盖表所以齐名目,
而不可以齐形象也。图可得形象,而形象之有沿革,则非图之所得概焉。是以随
其形象之沿革,而各为之图,所以使览之者可一望而周知也。《禹贡》之纪地理,
以山川为表,而九州疆界,因是以定所至。后儒遂谓山川有定,而疆界不常,此
则举其大体而言之也。永定河形屡徙,往往不三数年,而形势即改旧观,以此定
界,不可明也。今以村落为经,而开方计里,著为定法,河形之变易,即於村落
方里表其所经,此则古人互证之义也。
志为一县而作,水之不隶於永清者,亦总於图,此何义耶?所以明水之源委,
而见治水者之施功有次第也。班史止记西京之事,而《地理》之志,上溯《禹贡》、
《周官》。亦见源委之有所自耳。然而开方计里之法,沿革变迁之故,止详於永
清,而不复及於全河之形势,是主宾轻重之义。滨河州县,皆仿是而为之,则修
永定河道之掌故,盖秩如焉。
○永清县志六书例议
史家书志一体,古人官《礼》之遗也。周礼在鲁,而《左氏春秋》,典章灿
著,不能复备全官,则以依经编年,随时错见,势使然也。自司马八书,孟坚十
志,师心自用,不知六典之文,遂使一朝大典,难以纲纪。后史因之,而详略弃
取,无所折衷,则弊之由来,盖已久矣。
郑樵尝谓书志之原,出於《尔雅》。彼固特著《六书》、《七音》、《昆虫
草木》之属,欲使经史相为经纬,此则自成一家之言可也。若论制作,备乎官
《礼》,则其所谓《六书》、《七音》,名物训诂,皆本司徒之属,所谓师氏保
氏之官,是其职矣。而大经大法,所以纲纪天人而敷张王道者,《尔雅》之义,
何足以尽之?官《礼》之义,大则书志,不得系之《尔雅》,其理易见者也。
宇文仿《周官》,唐人作《六典》,虽不尽合乎古,亦一代之章程也。而牛
弘、刘煦之徒,不知挈其纲领,以序一代之典章,遂使《会要》、《会典》之书,
不能与史家之书志合而为一,此则不可不深长思者也。
古今载籍,合则易存,分则难恃。如谓掌故备於《会要》、《会典》,而史
中书志,不妨意存所重焉;则《汉志》不用汉官为纲领,而应劭之仪,残阙不备;
《晋志》不取晋官为纲领,而徐宣瑜之品,(徐氏有《晋官品》。)亡逸无存,
其中大经大法,因是而不可窥其全体者,亦不少矣。且意存所重,一家私言,难
为典则。若文章本乎制作,制作存乎官守;推而至於其极,则立官建制,圣人且
不以天下为己私也;而载笔之士,又安可以己之意见为详略耶?
书志之体宜画一,而史家以参差失之。列传之体本参差,而史家以画一失之。
典章制度,一本官《礼》,体例本截然也。然或有《天官》而无《地理》,或分
《礼》、《乐》而合兵《刑》,不知以当代人官为纲纪,其失则散。列传本乎
《春秋》,原无定式,裁於司马,略示区分。抑扬咏叹,予夺分合,其中有《春
秋》之直笔,亦兼诗人之微婉,难以一概绳也。后史分别门类,整齐先后,执泥
官阀,锱铢尺寸,不敢稍越,其失则拘。散也,拘也,非著作之通裁也。
州县修志,古者侯封一国之书也。吏户兵刑之事,具体而微焉。今无其官而
有吏,是亦职守之所在,掌故莫备於是,治法莫备於是矣。且府史之属,《周官》
具书其数,《会典》亦存其制,而所职一县之典章,实兼该而可以为纲领;惟其
人微而缙绅所不道,故志家不以取裁焉。然有入境而问故,舍是莫由知其要,是
以书吏为令史,首领之官曰典史。知令史典史之史,即纲纪掌故之史也,可以得
修志之要义矣。
今之州县,繁简异势,而掌故令史,因事定制,不尽皆吏户兵刑之六曹也。
然就一县而志其事,即以一县之制定其书,且举其凡目,而愈可以见一县之事势
矣。案牍簿籍无文章,而一县之文章,则必考端於此,常人日用而不知耳。今为
挈其纲领,修明其书,使之因书而守其法度,因法而明其职掌,於是修其业而传
授得其人焉,古人所谓书契易而百官治,胥是道也。
或谓掌故之书,各守专官,连床架屋,书志之体所不能该,是以存之会典会
要,而史志别具心裁焉。此亦不可谓之知言也。《周官》挈一代之大纲,而仪礼
三千,不闻全入春官;《司马法》六篇,不闻全入夏官;然存宗伯司马之职掌,
而礼兵要义,可以指掌而谈也。且如马作《天官》,而太初历象,不尽见於篇籍
也。班著《艺文》;而刘歆《七略》,不尽存其论说也。史家约取掌故,以为学
者之要删,其与专门成书,不可一律求详,亦其势也。既不求详,而又无纲纪以
统摄之,则是散漫而无法也。以散漫无法之文,而欲部次一代之典章,宜乎难矣!
或谓求掌故於令史,而以吏户兵刑为纲领,则纪表图书之体,不可复分也。
如选举之表,当入吏书,河道之图,当入工书,充类之尽,则一志但存六书而已
矣,何以复分诸体也?此亦不可谓之知言也。古人著书,各有义类;义类既分,
不可强合也。司马氏本周谱而作表,然谱历之书,掌之太史,而旁行斜上之体,
不闻杂入六典之中。盖图谱各有专书,而书志一体,专重典章与制度,自宜一代
人官为统纪耳。非谓专门别为体例之作,皆杂其中,乃称隐括也。且如六艺皆周
官所掌,而《易》不载於太卜,《诗》不载於太师,然三《易》之名,未尝不见
於太卜;而四《诗》之目,则又未尝不著於太师也,是其义矣。
六卿联事,交互见功,前人所以有冬官散在五典之疑也。州县因地制宜,尤
无一成之法,如丁口为户房所领,而编户烟册,乃属刑房;以烟册非赋丁,而立
意在诘奸也。武生武举隶兵部,而承办乃在礼房;以生员不分文武,皆在学校,
而学校通於贡举也。分合详略之间,求其所以然者而考之,何莫非学问耶?
○永清县志政略序例
近代志家,以人物为纲,而名宦、乡贤、流寓诸条,标分为目,其例盖创於
元明之一统志。而部府州县之国别为书,亦用统志类纂之法,可谓失其体矣。夫
人物之不当类纂,义例详於例传首篇;名宦之不当收於人物,则未达乎著述体裁,
而因昧於权衡义理者也。古者侯封世治,列国自具春秋,(羊舌肸《晋春秋》,
墨子所引《燕春秋》。)则君临封内,元年但奉王正而已。至封建罢而郡县,守
令承奉诏条,万里之外,亦如畿内守土之官,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马、
班《循吏》之传,所以与时为升降也。若夫正史而外,州部专书,古有作者,义
例非无可绎。梁元帝有《丹阳尹传》,(《隋志》凡十卷。)贺氏有《会稽太守
赞》,(《唐志》凡二卷。)唐人有《成都幕府记》,(《唐志》凡二卷,起贞
元,讫咸通。)皆取莅是邦者,注其名迹。其书别出,初不与《广陵烈士传》
(华隔撰,见《隋志》。)《会稽先贤传》(谢承撰,见《隋志》。)《益部耆
旧传》(陈寿撰,见《隋志》。)猥杂登书。是则棠阴长吏,与夫梓里名流,初
非类附云龙,固亦事同风马者也。叙次名宦,不可与乡贤同为列传,非第客主异
形,抑亦详略殊体也。长吏官於斯土,取其有以作此一方,兴利除弊,遗德在民,
即当尸而祝之。否则学类颜、曾,行同连、惠,於县无补,志笔不能越境而书,
亦其理也。如其未仕之前,乡评未允,去官之后,晚节不终,苟为一时循良,便
纪一方善政。吴起杀妻,而效奏西河,於志不当追既往也。黄霸为相,而誉减颍
川,於志不逆其将来也。以政为重,而他事皆在所轻;岂与斯土之人,原始要终,
而编为列传者,可同其体制欤?
旧志於职官条下,备书政迹,而名宦仅占虚篇,惟於姓名之下,注云事已详
前而已。是不但宾主倒置,抑亦未辨於褒贬去取,全失《春秋》之据事直书也。
夫选举为人物之纲目,犹职官为名宦之纲目也。选举职官之不计贤否,犹名宦人
物之不计崇卑,例不相侔而义实相资也。选举有表而列传无名,与职官有表而政
略无志,观者依检先后,责实循名,语无褒贬而意具抑扬,岂不可为后起者劝耶?
列传之体缛而文,政略之体直而简,非载笔有殊致,盖事理有宜然也。列传
包罗钜细,品藻人物,有类从如族,有分部如井;变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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