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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郎咸平文集-第16章

小说: 郎咸平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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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抽象的系统。成员在专业中可获得的社会地位带来在知性和情感上的满足,这
满足感使成员怂在引诱和压力下,也能保持专业操守。从比较下可见神职是一种
专业的雏形。教会则是所有专业的摇篮,孕育了其它专业的地方。 
教会拥有着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教会本身为一独立法律个体,乃透过
企业经理去管治。教会有着如会计和法律般的管理系统,而且神职是一种专业的
雏形。专业的操守也就是专业的良心,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基础。正因如


此,教会实在可以被称为第一个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引进了股份制,但我们
引进了专业良心吗? 
奴役之路的温床 
教会求取及管理财产的系统和程序实在运作得过份良好,管理阶层因而可享
受奢华的生活。物质富裕盖过了良心的责备,且令人贪得无厌地再找更多更新的
财路。这个现象是不是和今天亚洲企业的贪得无厌,尔虞我诈十分类似呢? 
但是很不幸的是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一个“良心的责备”这段心路历程。当
一些创新意念被更大规模地复制到另一国家,但又缺乏足够的认知和监管,一个
又一个的经济泡沫便会由此而形成。这个现象和1997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是否
有相似之处呢?当时这些创新意念是好的,但公司治理不足,监管不足,大股东
剥削小股东,所以形成了几次欧洲金融危机。这次的亚洲金融危机起因也是由于
公司治理不足所形成。那时,有一些公司的股票价值只建基于拥有贸易专营权,
而政府把长期战争债卷转成为那些公司的股票,便形成了法国的密西西比泡沫和
英国的南海泡沫。每只股票都在那细小而不成熟的市场上形成泡沫,而那些国际
投资者更把泡沫加大及扩散至其它地方,例如扩散到荷兰和葡萄牙。 
这些事实显示出了历史的巨轮不断地重复过往的悲剧。但最悲哀的莫过于亚
洲国民对这一切的无知,而眼睁睁的步入了“奴役之路”。 
自由政治经济体系把政治从资源分配中彻底分开。简单的说,也就是政府不
再从事商业行为及利益的分配,而由私营企业进行商业行为。在上述过程中,法
制法、自由市场和民主的理念,在英式的经济中成为管理的基础。但在亚洲各国
的发展中,我们依样画葫芦地用了股份制,但却只吸收了自由市场和有限的民主,
因而造就了到奴役之路的温床。 
理想的管理制度——英式管理 
在不断吸收历史经验教训及改革的过程中,一个理想的管理模式——英式管
理出现了。英式管理是以法制法、自由市场和民主为理念。 
在经济方面,英国实施了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把商业与政治分开,奠定
了自由经济的基础。这一切的转变是因为整个社会认清了亚当斯密的理论而彻底
奉行的结果。亚洲的亚当斯密会出现吗? 
美国的开放制度吸引了一群选择个人主义、追求目标、愿意舍弃自已原有社
会、家庭朋友的不同移民人口,形成了一股无法抵挡的移民潮。美国的平等主义


文化颂扬个人自由平等,支持政府与商业活动分开,反对权力集中的官僚主义。
政府主要的社会角色是宣扬和平过程而非和平结果。总括而言,政府采用了自由
市埸经济,自由竞争的政治系统及独立的司法制度这三个互相联系的组织。 
美国民众的流动性、多样性及推崇个人主义的精神特质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
联系,也影响了生意交易的长期合作关系。相反地,法律约束及未来的生意机会
刺激了公司业务表现,以往清教徒的情操及良心渐由法制所取代。公司顾主、管
理人员及职员之间仅存着合约关系,缺少忠诚关系。因此,管理人的表现是受到
法律、董事会以及市场所监管。即是说,如果公司市值低于标准,则有可能会招
致其它公司的收购,并由市场上更能为公司增值的人接管。董事例行选举使股东
能够透过大多数票数去投选或更改股东及管理层。 
美国政治制度的成功就是公司选举制度延伸所引致。由此可知一个成功的股
份制应该是在一个完全法制化的环境下才能孕育。但如果法制不健全(如同大多
数的亚洲国家),则个人的情操与良心是维系股份制的唯一方法。遗憾的是亚洲
国家两者均缺。无法制无良心的股份制是略夺剥削的温床,是通向奴役之路的
“康庄大道”。 

2004。02。03 郎咸平:中国民营企业的春天来临了? 

2004。2。3 郎咸平 
据1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4年1月2日,河北省委、省政府批
转了河北省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
决定》。《决定》第7条规定,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已超过
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在追诉期内的,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
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
处罚或判处缓刑。我在国内提出“民企原罪论”之后,各方反应比较热烈,尤其
在我担任仰融的独立第三方以后更获社会大众的关切。目前保护民企的呼声越来
越高,而以河北省为首的省份更开启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先河,给民营企业家的
保护打了一剂强心针。 
所谓原罪就是利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的行为。河北省这项决定的本
质是为了保护民营企业家免受原罪的牵拌,除了对河北省的做法表示鼓励之外,


我还有如下两点看法: 
第一、河北省的这份文件规定“赦免”过时民企“原罪”的规定,表面上看,
将会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使这些机关的执法活动
不再随意。这个规定重申了法律的原有规定,好像在客观上给民营企业家创造了
一个宽松的创业环境,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河北省这个规定最大的
问题是在追诉期内的原罪,政府机关可以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
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
民企今天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行政干预司法,中国有太多红帽子企业家是先被
行政官僚所定罪,而后法院不敢不按照长官意志判罪。因此民企需要的是一个独
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一个公正的司法机构,而使民营企业家有一个公平的申诉机
制。河北省的这个规定比较其他省份是有着长足的进步,但仍然没有改变问题的
本质,因为这些规定仍然将民企的命运交到了地方政府的手上。那么反过来说是
不是政府又可以“按情节轻重”随时“综合考虑”民企的现况而随意定罪呢?
我认为河北省可以将处理民企原罪的司法权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也就是行政部
门不能干涉司法部门对于原罪的诉讼。这个改变对于中国的司法改革将是一个巨
大的贡献。由于兹事体大,河北省不妨考虑先由民企原罪的诉讼开始做起。 
当然,我理解河北省的原意,他们是希望通过这个规定,在追诉期内依法减
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这意味着政府不再追究民企“原罪”。但这个规定产
生了一个河北省可能还没有意识到的问题,那就利用“执法不严”来保护民营企
业的发展。这种想法和做法表面上好像给了民营企业家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但
这个规定违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因为这个执法不严的最大害处就是有选
择性的不严,民企只要早点犯罪就可以豁免,晚点犯罪就不能豁免。那么这个早
犯罪和晚犯罪的切点如何选择呢?我们设想一种可能性,这一群早犯原罪的民企
和地方政府勾结在一起对其后的新民企设下了一连串不公平竞争条款。也就是他
们以前可以做的事,现在都不能做。我担心这个措施将很难激励新民企的发展。
从此以后,新民企很难有机会和这些曾经犯过原罪的老民企竞争了。只要竞争减
低,老民企的特殊权力就可以被确保,从而形成垄断,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
长期之下势将危害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民营企业家应该要被保护,但是河北省所提出的保护可以更进一步的修正。
我们简单的将民企原罪划分成刑事罪和民事罪。如果民企所犯的罪行是刑事罪,


比如走私、伤害、欺诈等等,这根本就不是原罪问题,而必须坚持要由司法解决。
如果民企的问题是资产来源和权益说不清,但说不清并不表示没有责任,代表大
多数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仍然可以追究。但是河北省目前处理民企问题虽是一大
进步,但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没有保护公众的利益。社会大众肯
定会问凭什么将社会的资源无偿的给民营企业家。政府处理民企问题必须以最大
限度的保护公众利益为基本原则; 提早的让企业家出局或全部归与企业家对于
公众都是不利的。因此如何维护公众利益,但又要兼顾企业家的积极性是目前我
国政府面临的艰巨挑战。 
我认为短期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钱赎罪。例如美国对于不严重的经济犯
罪问题仍然是比较偏向于用钱赎罪的方式。第一是美国每十来年就会对非法移民
进行大赦。虽然非法移民违反了美国联邦法, 但众多的非法移民无法缴税也是
个事实; 因此美国政府大赦的真正目的就是透过大赦获取税款。第二个例子是美
国证监会处理股市的不法交易也是利用以钱赎罪的方式。参照美国证监会的和解
案例,在美国证监会强而有力并可强迫被告提证的压力下,90%被调查的案子均
可不经诉讼而由被告出钱和解了事。这种和解的主要原因基是非常微妙但是有效
的,对于被告而言; 就算胜诉也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及不必要的曝光。而一旦被
告败诉, 则被告不但会立即遭到制裁,而且最重要的是被告在未来被股民控告
的民事诉讼中不可进行翻供,将会面临天文数字一般的赔偿诉讼。 但相对来说,
庭外和解则没有此种不可翻供压力。而对于证监会调查员而言,由于其人手及资
源有限,因此不可能处理大量案件。所以他们也乐于采用这种杀一儆百事实上起
到惩罚作用的措施。因此,这类诉讼之中,被告均选择透过和解而接受禁止令或
其它处分,但被告不需要承认或否认控罪。 同时证监会调查员也可宣称赢得此
案而不需要将被告强押上法庭以接受更严重的处分或不必要的曝光。但和解的事
实及法例会由证监会发出和解通知书; 而该和解通知书可以当成往后调查的案
例。但是对于重大违法案件,那么美国证监会一样会进行法律行动而进入司法程
序。因此 “轻罪和解而重罪司法”的思维是我国目前还没有掌握好的手法。如
果将大大小小产权不清的问题都以司法程序处理; 不仅造成我国司法体系过重
负荷,也容易造成民企大量资金外逃。 
至于如何解决以钱赎罪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由企业家和代表大多数百姓利
益的政府之间协调,例如联想的案例或者政府和民企之间股权利益三七开或四六


开。但为了避免政府偏袒企业家,在我国司法机构还未独立之时,我曾经建议找
一个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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