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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奇迹课程正文简体版-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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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势不两立的信念

1。 唯有宁静的心才能忆起上主。2这记忆不可能出现于充满冲突的心境,因与自我为敌的心灵,是无法忆起永恒之宽仁的。3斗争的手段绝非和平的手段,好勇斗狠者所记得的绝不会是爱。4除非你仍留恋胜利的信念,否则战争无由孳生。5你内在的冲突,正显示出你相信小我有战胜的能力。6还有什么原因能使你与这信念认同?7你一定很清楚,小我正在与上主交战。8其实,小我并没有敌人。9可是它却坚信敌人的存在,必须予以克服,而且自信会大获全胜。
2。 你难道体会不出,与自己为敌就等于向上主宣战吗?2这种胜利简直难以想像。3就算是可能,这种胜利,岂是你想要的?4上主若可能死亡,你就必死无疑。5这还能算是胜利吗?6小我一向致力于打败别人,因为它自认为有战胜你的可能。 7上主的想法则完全不同。8这根本不算是战争,不过是相信上主的旨意可能遭到攻击且被推翻的一种疯狂信念而已。9你可以与这类信念认同,但它除了疯狂之外,成不了大事的。10恐惧将在疯狂中统治一切,且在那儿俨然
取代了爱。11这正是冲突的目的所在。12这种手段对于肯定其可能性的人 ,显得真实无比。
3。   有一点是必然的,上主与小我,或是你与小我根本不可能碰头。2你表面上好像与它碰头了,并在荒谬的基础上建立起诡异的联盟。3你们的信念交会于身体,那是小我所选定的家园,你也相信那是你的家园。 4你们因过错而相遇,也就是你那错误的自我评估。   5小我加入了你们的幻相,成了你们的共识。6然而,幻觉是不可能结合的。7它们是同一个虚无。8它们的结合是建立在虚无上;凡是无意义之物,不论是一个、两个;或是一千个,都同样无意义。9小我本是虚无,又与虚无结合。10它所寻求的胜利,就和它自身一样毫无意义。
4。 弟兄,与你自己的交战已快过去了。2你的旅程终会抵达平安之境。3此刻,你还不想接受上天赐你的平安吗?4你以往所抗拒的那位破坏你平安的“敌人”,在你的眼前摇身一变,竟成了平安的施主。5你以前的“敌人”竟是上主自己,祂对于冲突、胜利、攻击这类事情,一无所知。6祂圆满、彻底而且永恒不渝地爱着你。7上主之子向他的造物主宣战,这种心态简直荒谬绝伦,好比自然界向风怒吼,宣称与它断绝关系。8自然界真的能够作此声明,而且弄假成真吗?9至于哪一部分属于你,哪一部分与你无关,这也由不得你。
5。 与自己为敌,只是为了教上主之子承认:他并不是他自己,也不是天父的圣子。2为此,他必须忘却对天父的记忆。3囚禁在身体内的生命确实忘了此事,只要你还认为自己只是一具身体,你便会相信自己失去了那记忆。 4然而,真理是不可能忘记自己的,你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真相。 5你唯一记不起来的,就是那诡异的自我幻觉,也就是想击败自己真相的那个愿望。
6。 与自己为敌,只是两个幻觉之间的斗争,你拼命想把它们变得彼此有别,并相信战胜的那一方才是真实的。2实际上,它们与真理之间并没有冲突。3它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区别。4反正两者都不是真的。5因此它们以什么形式出现,根本无关紧要。6它们既是出自神智不清之境,自身必也同样神智不清。7疯狂之境恫吓不到实相,更左右不了实相。 8幻觉无法战胜真理,对它也产生不了任何威胁。   9它们所否定的实相,与它们毫无瓜葛。

7。 你所记得的那一部分,就属于你。2因你必定是上主所创造的样子。3真理从不与幻觉交战,幻觉也无法与真理交战,4幻觉只能与自己的同类交锋。5它们本身支离破碎,故也只有分化的作用。6但真理是无法分化的,绝非幻觉小小的能力可及。7你一旦明了自己不可能陷于冲突,就会忆起自己已知的一切。8你的某个幻觉会与另一个幻觉冲突,但幻觉与幻觉之间的交战,不会有任何结果。9既无战胜者,更无胜利可言。10真理则丝毫不受冲突的影响,在上主的平安中放出无玷而祥和的光辉。
8。 必须有两股势力,才有引发冲突的可能。2力量与虚无之间,是不可能起冲突的 。3你所能攻击之物,必是你自己的一部分。4你一攻击,便造出了两种自我幻相,冲突迭起。5只要你不以爱心对待上主的任何一个造化,就会陷入此境。6冲突之所以可怕,只因它是恐惧的温床。7然而,任何出自虚无之物,都不可能透过战争而击败实相的。8你为何让自我冲突充斥了你的世界?9何不让神圣为你化解这一切疯狂,在平安中回归于你对上主的记忆;这记忆在你宁静的心中依旧光华四射。
9。  你可看到,幻觉之间的冲突一被带到真理前,便销声匿迹了。2只有当你视它为两种相互矛盾的真理之间的交战时,才会显得真实;胜利的一方变为比较真实,挫败的一方则因着败北而显得较不真实,沦为幻相。3由是观之,冲突原是在两个幻觉间的一种抉择过程,一个被加冕为真理,另一个则因败北而受到轻视。 4在这种境地,没有人会忆起上主来。 5然而,没有一个幻相侵犯得了祂的家园,将祂由永远深爱的家中逐出。6祂所爱的,必然永存于平安宁静之中,因为那是祂的家园。
10。 祂所钟爱的你,并非幻相,与祂一般真实而神圣。2你对祂及自己的肯定,那种安宁自得便是你们两个的家园;你们安居一处,有如一体,永不分离。3打开祂至圣的家门,让宽恕扫尽罪之信念的一切旧迹,使得上主与其子从此不再一块儿流离失所。4你不再是上主家中的异乡客。5欢迎你的弟兄一起回归家园吧!上主早已将他安顿于平安庄严之境,并与他同住。6凡爱所在之处,幻觉无法立足,因为爱会保护你远离一切虚假不实之物。7你所安住的平安,就如造物主自身那般无止境;凡愿忆起祂的人,一切需求都会满全。8圣灵守护着祂的家园,确保平安在那儿永不受侵扰。
1。 
11。 上主的安息之所,怎么可能跟自己作对,而企图打败安住其间的那位圣者?2试想如果连上主的家园都视自己为分裂的,会有什么后果?3祭坛消失了,光明逐渐黯淡下来,圣者的殿宇变成了罪之渊薮。4所感所忆,尽是幻觉而已。5幻觉由于外形的相异,是可能产生冲突的。 6它们之间不断地交战,只为了证明哪一种形式才是真的。
12。 幻觉与幻觉同类相聚,真理亦然。2幻觉一相遇,必导致战争。3平安则着眼于自身,并向外推恩。4战争是恐惧所孳生的温床,恐惧在其中不断扩展,企图称霸天下。5平安则是爱的居所,也是爱设法与人分享自己之处。6冲突与平安是对立的。7彼此势不两立,不共戴天。8因此,心灵一旦沦为幻觉交锋的战场,它对上主的记忆就会变得模糊不清。 9然而,这记忆的光芒远远超越这荒谬的战场之上;只要你与平安同在,就会忆起上主来。

二. 无明乱世的法则


1。  无明乱世的运作“法则”虽不可理解,但仍能带到光明之中。2混乱无序之法则可说是毫无意义,不属于理性的领域。3但外表上却成了理性及真理的障碍。4我们不妨平心静气予以正视一番,俾能了解其真相,从而予以识破,以免为其论调所蒙蔽。5重要的是,应了解其作用,因为其目的不外乎制造荒谬,打击真理。6以下便是你所营造的世界的几个运作法则。7其实这些法则什么也掌控不了,根本不用去推翻,只要予以正视,就超越过去。
2。  第一条乱世之法:真理因人而异。2这一条法则与其它法则一样,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各具一套想法,使他与众分立。3这条法则是由相信幻觉具有不同层次而演变出来的,相信某些幻觉显得较有价值,也比较真实。 4每个人不只为自己建立这种层次架构, 并且藉着攻击他人的价值观而使自己的价值层次显得更为真实。 5这并不难自圆其说,既然价值各有出入,持守不同价值观的人,顿时互为异类,彼此为敌。
3。  可以想见,这对奇迹的第一条原则表面上会形成多大的干扰。2因为这使得各种幻觉有了不同程度的真实性,某些幻觉会显得比其他幻觉更难克服。3只要明白,幻觉其实全都是同一回事,同等的虚妄不实,我们就不难理解奇迹能够运用于所有的幻觉上。4任何错误都可以修正,只因它们全都虚妄不实。 5只要我们将它们带到真理前,而不是任凭它们针锋相对,它们就会遁形而去。6不会有某一类的虚无比其它的虚无更加违反了真理这一回事。
4。 第二条乱世之法,深为所有膜拜罪之人所珍视。它就是:每个人必会犯罪,所以加以打压、处死,乃是罪有应得。2这原则与第一条相互呼应,同样强调错误应受惩罚,而非修正。 5因犯错者所造成的破坏已使得他无药可救,且无可宽恕。4他所犯的过错就这样被诠释为无可挽回的判决,连上主都爱莫能助。5他既相信上主之子能犯下天诛地灭的过错,故这罪是不可能被豁免的。
5。 想想看 ,这对天父及其子的关系表面上会产生什么影响。2他们从此会显得不再是一体了。3因其中一方必然总是遭对方定罪。4如今他们不只分歧,还反目成仇。5他们的关系成了敌对的,就像上主之子每个分裂的部分,一碰头就冲突迭起,更遑论结合了。6一方因挫败而被削弱,另一方则趁势坐大。7于是,畏惧上主和相互戒惧的心态就变得理所当然,因着上主之子对自己与造物主所作的一切而弄假成真了。
6。 乱世之法所凭据的傲慢心态,在此更为一目了然。2这个原则有意自行界定创造实相的造物主之真相:祂必作何想,祂必信何事,必会作何答复等等,并且还深信不疑。3你甚至不必向祂探问一下,你加在祂头上的信念究竟有几分真实。4上主之子会这样告诉祂,祂别无选择,祂若不接纳他的观点,就表示祂错了。5这直接导致第三个本末颠倒的信念,使无明乱世变得仿佛万劫不复。6因上主若不可能是错的,就必须接受上主之子所相信的自己,并为他那副德性而痛恨不已。
7。 你可看出第三条原则如何增加了你对上主的畏惧。2如今,你更不可能在困境中向祂求助了。5因为祂从此成了一切的罪魁祸首,你的“仇敌”;对祂申冤,会有何用?4上主之子内也不可能有救恩,他的每一部分似乎都在与祂交战,并且攻击得理直气壮。5如今,冲突已势所不免,连上主都无法挽救。6如今,连他在人间的救主都与他为敌,还有什么得救的希望?

1。 
8。 从此再也没有解脱及出路。2救赎成为一种“迷思”;上主的旨意只是为了报复,而非宽恕。3从此,任何救援都没有成功的希望。4最后只有毁灭一途。 5连上主都好似在助纣为虐,存心打倒其子。5不要以为小我能帮你逃避它所乐见的结果。6这是本课程的任务,不再重视小我所贪恋之物。
9。 小我只重视它所占有之物。2由此引申出第四条乱世之法;前面几条若说得通,这一条也必言之成理了。3这几可乱真的法则,使你相信自己真的拥有所占有之物。 4于是,别人的损失就成了你的收获,如此,你便无法看清一个事实,亦即除了自己的东西以外,你什么也拿不走。5然而,其他的法则全都导向这个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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