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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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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一,决不会过度。所以此种欲望据第四部分命题八是起于对于善的知识,而不是起于对于恶的知识,因此遵循理性的指导,我们是直接地追求善,只是间接地避免恶。此证。 

    〖附释〗这一绎理可用一个病人和一个健康的人的例子去说明。病人因为害怕死,愿意吃他所不愿意吃的东西。而健康的人便对食物感觉乐趣,则较之因畏死或直接地欲避免死而用食物者,更能感觉生活的意味。同样的道理,当法官判决一个罪人的死刑时,他并非出于怨恨或忿怒,而乃只是基于对于公共幸福的尊重,故可说是纯是为理性所指导。 

    〖命题六十四〗关于恶的知识是不正确的知识。 

    〖证明〗关于恶的知识据第四部分命题八即是我们所意识着的痛苦之自身。痛苦据情绪界说三是到较小的圆满的过渡,因此据第三部分命题六与七不能从人的本质本身得到理解。所以痛苦据第三部分命题三是建筑在不正确的观念之上的被动的情感据第三部分界说二。因此据第二部分命题二十九关于痛苦的知识,或关于恶的知识,是不正确的。此证。 

    〖绎理〗由此可以推知,如果人的心灵只具有正确的观念,它将不会形成恶的观念。 

    〖命题六十五〗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于两善中,将择其大者,于两恶中,将择其小者。 

    〖证明〗如果有善物于此,足以阻止我们享受一较大之善,则此善物实际上即是恶。因为我们肯定事物是善的或恶的正如第四部分序言内之所指出那样,是就我们把它们拿来相互比较而言。根据同样的理由,一个较小之恶,实际上即是善。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只是追求或择取较大之善与较小之恶。此证。 

    〖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为了一个较大之善起见,我们宁愿择取较小的恶,如果一个较小之善可以成为较大之恶的原因,则我们亦宁愿放弃比较小之善。因为此处所谓较小之恶,实际上是善,反之,此处所谓较小之善,实际上是恶。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绎理我们追求前者,放弃后者。此证。 

    〖命题六十六〗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宁追求将来的较大之善而不择取现在的较小之善;宁择取现在的较小之恶,而不追求将来的较大之恶。 

    〖证明〗如果心灵对于一个将来之物能有正确的知识,则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二它对于将来之物的感受与对于现在之物相同。因为,单就理性的本身看来,正如本命题所假定那样,无论较大之善或较大之恶是在将来,或在现在,都是一样的。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五我们宁追求将来的较大之善,而不择取现在的较小之善等等。此证。 

    〖绎理〗依照理性的指导,我们将追求足以成为将来的较大之善的原因的现在的较小之恶,我们将放弃足以成为将来的较大之恶的原因的现在的较小之善。这一绎理与前一命题的关系,正如命题六十五的绎理与命题六十五的关系。 

    〖附释〗如果持上面所说的话与第四部分前十八命题里所证明的关于情感的力量的话相比较,便可容易看出,那只受情感或意见支配的人,与为理性指导的人,其区别何在。前者的行为,不论他愿意与否,完全不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而后者的行为,不是受他人的支配,而是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且仅作他所认识到在他的生活中最为重要之事,亦即仅追求他所最愿望的对象。因此我称前者为奴隶,称后者为自由人。至于自由人的性格与生活方式,我还要补充几句话在下面。 

    〖命题六十七〗自由的人绝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 

    〖证明〗自由人,亦即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他不受畏死的恐惧情绪所支配,而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三绎理直接地要求善,换言之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四,他要求根据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原则,去行动、生活,并保持自己的存在。所以他绝少想到死,而他的智慧乃是生的沉思。此证。 

    〖命题六十八〗假如人们生来就是自由的,只要他们是自由的,则他们将不会形成善与恶的观念。 

    〖证明〗我曾说只依照理性的指导的人是自由的。所以一个生来就自由并能保持其自由的人,只会具有正确的观念,因此据第四部分命题六十四绎理他将不会有恶的观念,而且因为善与恶是相联系的观念亦不会有善的观念。此证。 

    〖附释〗这个命题的假定,据第四部分命题四看来,显然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不能设想的。除非单就人的本质而论,或单就神而论,不是就神是无限的,而是仅就神是人的生存之原因而论,实无法理解。 

    这一点以及我们前面所证明的几点,似乎即是摩西所记初人历史的意义。在摩西的初人历史里,除了上帝创造人类之外,没有设想到上帝的别种力量。换言之,他只设想到那最能照顾到人类的利益的力量。所以他警告我们说,上帝禁止自由人吃那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实,假如他吃了那树上的知识之果的话,他将立即恐惧死亡,而甚于愿意生活。他并且复进而告诉我们,当人寻着了一个完全与他的性质相符合的妻子时,他发现天地间除了他的妻子于他最有利益外,没有别的。及至他渐渐相信禽兽也与他有相似之处,他便立即开始模仿它们的情绪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二十七,因而失掉他的自由。直到后来教会中的长老才又将天赋的自由恢复转来。而此种自由的恢复乃得力于接受耶稣基督的精神的领导,亦即受上帝的观念的指导,而且唯有上帝的观念可以使人自由,使人力求自己所欲之善,让他人也可以共同享有,有如在上面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所证明的那样。 

    〖命题六十九〗自由人的德性表现在避免危险和表现在征服危险方面,有同等伟大。 

    〖证明〗一个情绪据第四部分命题七非通过一个相反的较强的情绪不能加以克制或排除。但盲目的勇敢或恐惧据第四部分命题三与五可以认为是力量同等强大的情绪。所以要想克制勇敢与要想克制恐惧所必需的心灵德性或意志力量关于意志力量的界说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九附释必是同等的强大;换言之,自由人避免危险和征服危险都须凭借同等的心灵德性。此证。 

    〖绎理〗因此在一个自由人那里适时的逃避比起战斗来需要同样强大的意志力量,这就是说,自由人选取逃避和选取战斗一样都需要具有同样的意志力量和机警。 

    〖附释〗什么是意志力量或什么是我所了解的意志力量,我已在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九附释中解释过了。此处所谓危险是指任何一个足以为恶,如痛苦、怨恨、争执等的原因之物。 

    〖命题七十〗一个生活在无知的人群中的自由人将尽可能努力避免他们的恩惠。 

    〖证明〗每一个人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十九附释都是根据他自己的情感来判断什么是善。所以如果一个无知的人施予他人一点恩惠,他将要根据他自己的意见加以估价,假如他看见那受惠的人将它估价稍低,则据第三部分命题四十一他将会感觉痛苦。但自由人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努力与他人缔结友谊,而不愿以施惠者依据其情感对于他所施的恩惠的估价为准则,去报答他人的恩惠。他但愿依据理性的自由判断的指导他自己以及别人,而且仅作他自己所知道的最重要之事。所以一个自由人为不致引起无知者的怨恨且不致屈服于无知者的嗜好而只是为了遵循理性的指导起见,将尽可能努力以避免他们的恩惠。此证。 

    〖附释〗我说“尽可能避免他们的恩惠”,亦即含有不必完全拒绝他们的恩惠之意。因为人虽无知,究亦是人。对在困难中的人,他们也能给予出于人情的助力,须知此种人情内的助力,是人所有的最有价值的助力。故有时接受他们的助力并依照他们的愿望予以酬谢,也是必要的。此外,当我们辞谢他人的恩惠时,尤须谨慎,不可流露出轻视施惠人的态度,亦不可表现出因为吝啬而害怕酬报别人的恩惠,如是,便不致因力求避免他们的怨恨,反而惹起了他们的怨恨。所以于避免他人恩惠之时,我们必须顾全到利益与礼貌。 

    〖命题七十一〗唯有自由的人彼此间才有最诚挚的感恩。 

    〖证明〗唯有自由的人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五及其绎理一彼此间才最为有益,或彼此间才有最真挚的友谊的联系,而且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也唯有他们才会以同样热烈的爱情彼此力求互施恩惠。所以据情绪界说第三十四唯有自由的人彼此间才有最诚挚的感恩。此证。 

    〖附释〗那些为盲目的欲望所支配的人彼此间表示的感恩,大多是属于交易性质,或者是一种诱惑手段,而非真正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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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
 
■序言■ 

    最后我进到伦理学的另一部分,来讨论达到自由的方法或途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我将讨论理性的力量,指出理性有什么力量可以克制感情,并且指出什么是心灵的自由或幸福。由此我们将可看出,有智慧的人比愚昧的人是多么强而有力。至于应当用什么方法、取什么途径来使知性完善,以及应当用什么技术来保养身体,使它能以适当发挥其机能,则不属于本篇范围。因为后者属于医学,前者属于逻辑的范围。因此这里所要讨论的,正如以上所说,只限于心灵或理性的力量,并且首先要指出理性克制感情,管辖感情的权威究竟有多大,以及性质如何。因为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过,我们并没有克制感情的绝对权威。 

    斯多葛学派的人诚然以为感情绝对依赖我们的意志,以为我们能够绝对驾驭感情。但是这种说法,虽不违背他们的原则,却为经验所反对,使他们不得不承认,要想克制和调节感情,所需要的训练与毅力确实不少。这一点有人曾用两条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来作例子加以说明,一条是家犬,一条是猎犬。经过长期的训练,最后可以使家犬会出去打猎,猎犬则反而会见了兔子不去追逐。 

    斯多葛派的这种意见,笛卡尔也很表赞同。因为他认为灵魂或心灵与脑髓的某一部分,即所谓松果腺的部分,有特别密切的连系;心灵凭借着这松果腺能对身体内部所激起的一切运动,以及外界的对象,有所感觉;而且心灵单凭着意志的力量即可以使得这松果腺起种种不同的运动。他认为这松果腺悬在脑髓的中心,一受到生命精神最轻微的运动影响,就会运动。他更认为生命精神碰击这松果腺的状态不同,这松果腺悬在脑髓中心的状态便随之不同;并且印在松果腺上的不同迹象,与刺激生命精神碰击松果腺的外界对象,其数目是相等的。因此,心灵的意志是可以推动松果腺作种种不同状态的运动的,如果它后来使松果腺在某种状态下悬着,和以前为生命精神刺激时悬着的状态一样,那么松果腺便也可以推动与决定那些生命精神,使它们与从前被同样地悬着的松果腺所推动时呈现同样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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