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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如何阅读一本书-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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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再补充一些说明。让我们以一本实用的书做例子。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可以简述为:

  这本书是在探索人类快乐的本质,分析在何种状态下,人类会获得或失去快乐,并说明在行为与思想上该如何去做,才能变得快乐或避免不幸。虽然其他美好的事物也被认可为幸福快乐的必要条件,像是财富、健康、友谊与生活在公正的社会中,但原则上还是强调以培养道德与心智上的善行为主。

  另一本实用的作品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一开始,作者就写了一篇“本书计划”的声明来帮助读者。但这篇文章有好几页长。整体来说可以缩简为以下的篇幅:

  本书在探讨国家财富的资源。任何一个封劳力分工为主的经济体制,都要考虑到薪资的给付,资本利润的回收,积欠地主的租金等关系,这些就是物品价格的基本因素。本书讨论到如何更多元化地有效运用资本,并从金钱的起源与使用,谈到累积资本及使用资本。本书借着检验不同国家在不同状况下的富裕发展,比较了不同的政经系统,讨论了自由贸易的好处。

  如果一个读者能用这样的方法掌握住《国富论》的重点,并对马克思的《资本论》作同样的观察,他就很容易看出,过去两个世纪以来最有影响力的这两本书之间有什么关联了。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是另一个好例子,可以帮我们看到科学类理论作品的整体性。这本书可以这么说:

  这本书所叙述的是,生物在数不清世代中所产生的变化,以及新种类的动物或植物如何从其中演变出来。本书讨论了动物在畜养状态下的变化,也讨论了动物在自然状态下的变化,进而说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类的原理,如何形成并维持一个个族群。此外,本书也主张,物种并不是固定、永恒不变的族群,而是在世代交替中,由比较小的转变成比较明显的、固定的特征。有一些地层中的绝种动物,以及胚胎学与解剖学的比较证据,可以支持这些论点。

  这段说明看来好像很难一口消化,但是对许多19世纪的读者来说,那本书的本身才更难消化—部分原因,是他们懒得花精神去找出书中真正的意旨。

  最后,让我们以洛克的《论人类悟性》当作哲学类理论性作品的例子。你大概还记得我们谈到洛克自己说他的作品是“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真理与极限,并同时讨论信仰、观点与核准的立场与程度”。作者对自己作品的规划说明得这么精彩,我们当然不会和他争辩什么,不过,我们想要再加两点附带的补充说明,以便把这篇论文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精神也表达清楚。我们会这么加一段话:本书显示出人类没有与生俱来的观念,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由经验而来的。本书并论及语言是一个传递思想的媒介—适当的使用方法与最常出现的滥用,在本书中都有指证。

  在继续讨论之前,我们要提醒你两件事。首先,一位作者,特别是好的作者,会经常想要帮助你整理出他书中的重点。尽管如此,当你要求读者择要说出一本书的重点时,大多数人都会一脸茫然。一个原因是今天的人们普遍不会用简明的语言表达自己,另一个原因,则是他们忽视了阅读的这一条规则。当然,这也说明太多读者根本就不注意作者的前言,也不注意书名,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其次,是要小心,不要把我们提供给你的那些书的重点摘要,当作是它们绝对又惟一的说明。一本书的整体精神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诠释,没有哪一种一定对。当然,某些诠释因为够精简、准确、容易理解,就是比另一些诠释好。不过,也有些南辕北辙的诠释,不是高明得不相上下,就是烂得不相上下。

  我们在这里谈的一些书的整体重点,跟作者的解释大不一样,但并不觉得需要道歉。你的摘要也可以跟我们的大不一样。毕竟,虽然是同一本书,但对每个阅读者来说都是不同的。如果这种不同透过读者的诠释来表达,毫不足为奇。但,这也不是说就可以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虽然读者不同,书的本身还是一样的,不论是谁作摘要,还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检验其正确与真实性。

  ※ 驾驭复杂的内容:为一本书拟大纲的技巧

  现在我们来谈另一个结构的规则,这个规则要求我们将一本书最重要的部分照秩序与关系,列举出来。这是第三个规则,与第二个规则关系很密切。一份说明清楚的摘要会指出全书最重要的构成部分。你看不清楚这些构成部分,就没法理解全书。同样的,除非你能掌握全书各个部分之间的组织架构,否则你也无法理解全书。

  那么,为什么要弄两个规则,而不是一个?主要是为了方便。用两个步骤来掌握一个复杂又未划分的架构,要比一个步骤容易得多。第二个规则在指导你注意一本书的整体性,第三个则在强调一本书的复杂度。要这样区分还有另一个理由。当你掌握住一本书的整体性时,便会立刻抓住其中一些重要的部分。但是这每个部分的本身通常是很复杂,各有各的内在结构需要你去透视。因此第三个规则所谈的,不只是将各个部分排列出来,而且要列出各个部分的纲要,就像是各个部分自成一个整体,各有各的整体性与复杂度。

  根据第三个规则,可以有一套运用的公式。这个公式是可以通用的。根据第二个规则,我们可以说出这本书的内容是如此这般。做完这件事之后,我们可以依照第三个规则,将内容大纲排列如下:(1)作者将全书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谈的是什么,第二部分谈的是什么,第三部分谈的是别的事,第四部分则是另外的观点,第五部分又是另一些事。(2)第一个主要的部分又分成三个段落,第一段落为X,第二段落为Y,第三段落为Z。(3)在第一部分的第一阶段,作者有四个重点,第一个重点是A,第二个重点是B,第三个重点是C,第四个重点是D等等。

  你可能会反对这样列大纲。照这样阅读岂不是要花上一辈子的时间才能读完一本书了?当然,这只是一个公式而已。这个规则看起来似乎要你去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但事实上,一个优秀的阅读者会习惯性地这么做,而且轻而易举。他可能不会全部写出来,在阅读时也不会在口头上说出来。但是如果你问他这本书的整体架构时,他就会写出一些东西来,而大概就跟我们所说的公式差不多。

  “大概”这两个字可以舒解一下你的焦虑。一个好的规则总是会将最完美的表现形容出来。但一个人可以做一个艺术家,却不必做个理想的艺术家。如果他大概可以依照这个规则,就会是个很好的练习者了。我们所说明的规则是个理想的标准。如果你能作出一个草稿来,跟这里所要求的很类似,就该感到满足了。

  就算你已经很熟练阅读技巧了,你也不一定读每本书都要用上同样的力气。你会发现在某些书上运用这些技巧是个浪费。就是最优秀的阅读者也只会选少数相关的几本书,依照这个规则的要求做出近似的大纲来。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对一本书的架构有个粗浅的了解已经很满意了。你所做的大纲与规则相近的程度,是随你想读的书的特质而变化的。但是不管千变万化,规则本身还是没有变。不论你是完全照做,或是只掌握一个形式,你都得了解要如何跟着规则走才行。

  你要了解,影响你执行这个规则的程度的因素,不光是时间和力气而已。你的生命是有限的,终有一死。一本书的生命也是有限的,就算不死,也跟所有人造的东西一样是不完美的。因为没有一本书是完美的,所以也不值得为任何一本书写出一个完美的纲要。你只要尽力而为就行了。毕竟,这个规则并没有要你将作者没有放进去的东西加在里面。你的大纲是关于作品本身的纲要,而不是这本书要谈的主题的纲要。或许某个主题的纲要可以无限延伸,但那却不是你要为这本书写的纲要—你所写的纲要对这个主题多少有点规范。不过,你可不要觉得我们在鼓励你偷懒。因为就算你真想跟随这个规则,也还是不可能奋战到底的。

  用一个公式将一本书各个部分的秩序与关系整理出来,是非常艰难的。如果举几个实例来说明,或许会觉得容易些,不过,要举例来说明这个规则,还是比举例说明另一个抓出重点摘要的规则要难多了。毕竟,一本书的重点摘要可以用一两个句子,或是几段话就说明清楚了。但是对一本又长又难读的书,要写出仔细又适当的纲要,将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节,一路细分到最小的结构单位都写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几张纸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论上来说,这份大纲可以比原著还要长。中世纪有些对亚里士多德作品的注释,都比原著还长。当然,他们所含的是比大纲还要多的东西,因为他们是一句一句地解释作者的想法。有些现代的注释也是如此,像一些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所作的注释便是一个例子。莎士比亚的注释剧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详尽无比的纲要与其他的论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几倍长—甚或十倍之长。如果你想要知道照这条规则可以做到多详尽的地步,不妨找一些这类的注释来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注解亚里士多德的书时,每个注释的起头都要针对亚里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达的某个重点,拟一份漂亮的纲要,然后不厌其烦地说明这个重点如何与亚里士多德的全书融为一体,这个重点和前后文又有多么密切的关系。

  让我们找一些比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要简单一点的例子。亚里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紧凑简洁的,要拿他的作品来拟大纲,必然费时又困难。为了要举一个适当的例子,让我们都同意一点:就算我们有很长的篇幅可以用,我们还是放弃把这个例子举到尽善尽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国联邦宪法是很有趣又实用的文献,也是组织整齐的文字。如果你检验一下,会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来。这些重要部分本来就标示得很清楚,不过你还是得下点功夫作些归纳。以下是这份大纲的建议写法:第一:前言,声明宪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条,关于政府立法部门的问题。第三:第二条,关于政府行政部门的问题。第四:第三条,关于政府司法部门的问题。第五:第四条,关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第六:第五、六、七条,关于宪法修正案的问题,宪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认可之地位。第七: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构成人权宣言。第八:其他持续累积到今天的修正案。

  这些是主要的归纳。现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项,也就是宪法第一条为例,再列一些纲要。就跟其他的条一样,这一条(Article)也区分为几个款(Section)。以下是我们建议的纲要写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国国会的立法权,国会分成两个部分,参议院与众议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个别说明参议院与众议院的组成架构,与成员的条件。此外,惟有众议院有弹劾的权力,唯有参议院有审理弹劾的权力。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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