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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全三国文-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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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兼之,不修圣道,乃构阿房之宫,筑长城之守,矜夸中国,威服百蛮,天下震
竦,道路以目;自谓本枝百叶,永垂洪晖,岂悟二世而灭,社稷崩圯哉?近汉孝
武乘文、景之福,外攘夷狄,内兴宫殿,十馀年间,天下嚣然。乃信越巫,怼天
迁怒,起建章之宫,千门万户,卒致江充妖蛊之变,至于宫室乖离,父子相残,
殃咎之毒,祸流数世。
    臣观黄初之际,天兆其戒,异类之鸟,育长燕巢,口爪胸赤,此魏室之大异
也。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可选诸王,使君国典兵,往往棋寺,镇抚皇畿,
翼亮帝室。昔周之东迁,晋、郑是依,汉吕之乱,实赖朱虚,斯盖前代之明鉴。
夫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咏德政,则延期过历,下有怨欢,则掇录授能。由此
观之,天下之天下,非独陛下之天下也。臣百疾所锺,气力稍微,辄自舆出,归
还里舍,若遂沈沦,魂而有知,结草以报。(《魏志·高堂隆传》)
    ○上韦抱事
    太史许芝所举韦抱,远不度于古,近不仪于今,每祭与吏争肉,自取百斤,
犹恨其少也。(《书钞》五十五)
    ○上言张掖瑞石事(青龙四年)
    古皇圣帝所未尝蒙,实有魏之祯命,东序之世宝。(《魏志·管宁传》)
    ○谏杀鹿抵罪
    近日有司宣令,有杀禁地鹿者,身死,财产殁官。有能先觉白者,厚赏赐之。
此为重禽兽而贱人,同于齐宣王矣。(《御览》九百六引《高堂隆集》)
    ○奏事
    阳符一名阳燧,取火于日。阴符一名阴燧,取水于月。并入铜作镜,名曰阴
阳之镜。(《御览》七百一十七引《魏名臣奏》)
    ○五祀议
    国行、中ニ、门、井、灶多不遍,唯祀在者,故曰祭五祀在于庙。今每门户
辄祭之,自汉以来,非旧典也。祭井自汉,从水类不列五祀,宜除之。祭井祀行,
《世本》曰:“微作伤五祀。”《汉书仪》曰:“祠五祀谓五行金木水火土也。”
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贤能治
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御览》五百二十九引《魏名臣奏》)
    ○荐新议
    按旧典,天子诸侯,月有祭事,其孟则四时之祭也。三牲黍稷,时物咸备。
其仲月、季月,皆荐新之祭也。大夫以上将之以羔,或加以犬而已,不备三牲也,
士以豚,庶人则唯其时宜,鱼雁可也。皆有黍稷。《礼器》曰:“羔豚而祭,百
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余。”羔豚则荐新之礼也。太牢则时祭之礼也。《诗》
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周之四月,则夏之二月也。月令仲春,天子乃
献羔开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荐鲔;仲夏之月,天子乃尝鱼,咸荐之寝庙,
此则仲春季月荐新之礼也。(《通典》四十九)
    ○祀功臣议(太和四年)
    按先典,祭祀之礼,皆依生前尊卑之叙,以为位次。功臣配食于先王,象生
时侍宴燕礼;大夫以上皆升堂,以下则位于庭;其馀则与君同牢。至于俎豆荐羞,
唯君备。公降于君,卿大夫降于公,士降于大夫。使功臣配食于祭,所以尊崇
其德,明其勋以劝嗣臣也。议者欲从汉氏祭之于庭,此为贬损,非宠异之谓也。
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今使配食者因君之牢,以贵贱为俎,庶合事宜。《周
志》曰:“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共用谓之勇,言有勇而无义,死不登堂而
配食,此即配食之义,位在堂之明审也。下为北面,三公朝立之位耳,宴则脱履
升堂在庭也。凡献爵有十二、九、七、五、三之差,君礼大夫三献,太祝令进三
爵于配食者可也。(《通典》五十)
    ○告瑞玺议(太和六年)
    案典,瑞,天子有事,必告宗庙,以象生也。凡宗庙,祖尊而祢亲,祭祀告
事,皆先尊而後亲。往者得瑞玺,以告宗庙而奠于亲庙,此则告于尊奠于亲故事。
明比文皇帝、文思皇后,其为慈亲一体也。告之曰:质明,守官筵于庙堂之奥,
设玉几近南,设洗于阼阶东南,酒人设醴酒于堂,脯人、醢人执笾脯、豆醢于洗
北西面,公位于阼阶西南北面,太常位于阼阶北面,差出公後,百执事叙立于卿
後,执玺使者立公西北东面。诸博士差退,唯笾人、豆人不拜,馀皆拜。拜讫,
解剑纳履。博士引公,祝道盥,升自阼阶。博士立于高皇庙室户外西东面,祝先
入室南面,入户内西面;博士并引卿与从公笾人、醢人、百执事皆从升;博士引
使者升阶,如在廷之位。卿受脯于户外,入于筵前,醢人以醢授卿,卿拜兴受,
设于笾北。兴出,俟事于大皇帝室南面,祝酌酒奠笾南,祝道公。博士引使者执
邸受瑞玺于户,祝西面立于户外东,使者还复位,公奠玺于几东。兴复位,祝入,
公再拜稽首,兴立。漏移一刻,公执玺邸授使者户外,遂造太皇帝、武皇帝、文
皇帝,皆如高皇出。礼毕之後,可使都督黄门兼诸官告瑞于文思皇后寝堂,如庙
之礼。(《通典》五十五)
    ○告瑞玺又议
    往者得瑞玺,祝文曰:“於惟往者,神灵吐耀,天球玉玺,见于宗庙之宫。”
今则西岳之精神,天意重出瑞玺王国之域,实为皇天后士明报皇高曾祖武文之德,
德祚洋溢,光润万国。孝皇帝讳谨使上公臣某,敢用嘉荐醴酒,奉呈瑞玺,以告
先灵。尚飨!”(《通典》五十五)
    ○改正朔议
    按自古有文章以来,帝王之兴,受禅之与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
民心也。《易》曰:“《革》,元亨利贞。”“有孚改命吉。”“汤武革命,应
乎天,从乎人。”其义曰,水火更用事,犹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也。《易通卦
验》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应天地三气三色。”《书》曰:“若稽古帝
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初“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荐玉以赤缯,高辛氏以
十三月为正,荐玉以白缯。”《尚书传》曰,舜定锺石,论人声,乃及鸟兽,咸
变于前。故更四时,改尧正。”《诗》曰:“一之日发,二之日栗烈,三之日
于耜。”传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诗
推度灾》曰:“如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可知。以前检後,文质相因,法度相改。
三而复者,正色也。二而复者,文质也。”以前检后,谓轩辕、高辛、夏后氏、
汉皆以十三月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为正,高阳、有虞、有周皆以
十一月为正,后虽百世,皆以前代三而复也。《礼大传》曰:“圣人南面而治天
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乐稽曜嘉》曰:“禹将
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雷雨,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是以舜禹虽继平受禅,犹制
礼乐,改正朔,以应天从民。夏以十三月为正,法物之始,其色尚黑。殷以十二
月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周以十一月为正,法物之萌,其色尚赤。能察其
类,能正其本,则岳渎致云雨,四时和,五稼成,麟皇翔集。”《春秋》:“十
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传》曰:“当夏四月,是谓孟夏。”《春秋
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处,更称号,改正朔,
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宝,质文再而改,穷则相承,周则复始,正朔改则天命
显。”凡典籍所记,不尽于此,略举大较,亦足以明也。(《宋书·礼志一》)
    ○瑞贽议(青龙二年)
    按《周礼》,公执桓,公谓上公九命,分陕而理,及二王后也。今大司马
公大将军,实分征东西,可谓上公矣。山阳公、卫国公,则二王后也。侯执信圭,
谓地方四百里;伯执躬,谓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户数,多者可如侯,
少者可如伯。子执谷璧,谓地方二百里;男执蒲璧,谓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
县主户数,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上公礼,其率诸侯以朝,则执桓,自非
朝宗,则如八命之公;与王论道,有事而进,则执璧。今二王后诸王,若入朝觐,
二公率以进退,则执桓;其朝王,则与群公执璧。按《周礼》,王官唯公执璧,
汉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开府辟召掾属,与公同仪,则执璧可也。孤皮帛,
卿羔。孤谓天子七命之孤。及大国四命之孤。副公与王论道,尊于六卿,其执贽
以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禄勋卫尉尊于六卿,其执贽如孤也,其朝王
执皮帛可也。三府长史亦公之副,虽有似于孤,实卑于卿,大夫之礼可也。公之
孤ぽ聘于天子,及见于其君,其贽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谓山阳公之上
卿可以当之。卿谓六官六命之卿,及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命永寿、永
安、长秋、城门五校皆执羔可也。诸侯之卿,自于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饰羔
雁以缋,诸侯卿大夫饰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赐劳,秩比中二千石者,其朝
觐,宜依卿执羔。金紫将军秩比中二千石,与卿同。大夫执雁,谓天子中下大夫
四命,及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于卿,今王府长史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
也。博士儒官,历代礼服从大夫,如前执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赐者,宜依大夫执
雁,皆饰以缋。诸县千石六百石今士大夫若或会觐,宜执雁饰以布。士执雉,谓
天子三命之士,及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府史以下,至于比长庶人,在官亦谓之
士,诸县四百石三百石长,从士礼执雉可也。(《通典》七十五)
    ○服黄读令议(景初元年)
    黄属土也,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生于火,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二季则
不,其令则随四时,不以五行为令也。是以服黄无令。(《通典》七十。景初元
年,通事奏曰:“前后但见读四时令,至于服黄之时独阙。”太令史高堂隆以为。)
    ○诸侯称薨议
    诸侯曰薨,亦取陨坠之声也。《礼》“王者之后公及王之上公九命为二伯”
者,侯、伯皆执圭,子、男及王之公皆执璧,其卒皆曰薨。今可使二王後公及诸
国王执圭,大将军县亭侯有爵土者,车骑卫将军辟召掾属与三公俱执璧者,卒皆
称薨。《礼》大夫曰卒”者,言陈力展志功成事卒,无遗恨也。今太中大夫秩千
石,谏议中散大夫秩皆六百石,此正天子之大夫也。而使下与二百石同列称不禄,
为大夫死贬从事,殆非先圣制礼之意也。士不禄者,言士业未卒,不终其禄也。
(《通典》八十三)
    ○答卞兰难取钟
    夫礼乐者,为治之六本也。故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雷鼓六变,天神以降;
政是以平,刑是以错,和之至也。新声发响,商辛以陨;大钟既铸,周景以弊;
存亡之机,恒由斯作,安在废兴之不阶也?君举必书,古之道也;作而不法,何
以示後?圣王乐闻其阙,故有箴规之道;忠臣愿竭其节,故有匪躬之义也。
(《魏志·高堂隆传》)
    ○对或问藏主
    或问高堂隆曰:“昔受训云,冯君八万言章句,设正庙之主,各藏太室西壁
之中,迁庙之主于太室北壁之中。按《逸礼》藏主之处,似在堂上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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