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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全三国文-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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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暨
    暨字休先,荧阳人,骁骑将军恪之子。明帝时为中领军将军。卒,谥肃侯。
    ○上明帝表
    武皇帝始征张鲁,以十万之众,身亲临履,指受方略,因就民麦以为军粮。
张卫之守,盖不足言。地险守易,虽有精兵虎将,势不能施。对兵三日,欲抽军
还,言“作军三十年,一朝持与人,如何”。此计已定,天祚大魏,鲁守自坏,
因以定之。(《魏志·张鲁传》注引《魏名臣奏》)
    ☆隐蕃
    蕃,青州人,明帝使诈叛归吴,求作廷尉,以离间大臣,事觉闭口而死。
    ○归吴上书
    臣闻纣为无道,微子先出;高祖宽明,陈平先入。臣年二十二,委弃封域,
归使有道,赖蒙天灵,得自全致。臣至止有日,而主者同之降人,未见精别,使
臣微言妙旨,不得上达。於邑三叹,曷惟其已。谨诣阙拜章,乞蒙引见。(《吴
志·胡综传》)
    ☆丁谧
    谧字彦靖,沛国人。明帝时为度支郎中。齐王时迁散骑常侍,转尚书,坐曹
爽诛。
    ○肉刑论
    《尧典》曰:“象之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怙
终贼刑。”咎繇曰:“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吕刑曰:“蚩尤惟始作乱,延
及于平人,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寇攘矫虔。苗人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
爰始淫为刑劓斫黥。”案:此肉刑在于蚩尤之代,而尧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
文,不载唐虞之籍,而立刑之数,亦不具于圣人之旨也。禹承舜禅,与尧同治,
必不释二圣而远则凶顽,固可知矣。汤武之王,独将奚取于吕侯?故叔向云:
“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此则近君子有征之言矣。(《通典》一百六十八)
    ☆杜布
    布,明帝时为博士。
    ○会丧宜去寇议
    《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故周人去玄冠,代以素弁;汉去玄冠,
代以布巾,亦王者相变之仪,未必独非也。古礼野夫著巾,古者军礼韦弁冠,今
者赤帻,此明转相变易,不可悉还及古。今宜因汉氏故事。又案《汉仪注》诸侯
王薨,天子遣使者往,皆言使者素服。又《礼》,自天子下达于士,临殡敛之事,
去玄冠,以素弁。君子临丧,必有哀素之心,是以去玄冠,代之以素。是以汉中
兴,临丧之事与《礼》合。自是之后,或言临丧,使者常吉服布巾,以为使者亦
宜去玄冠,代以布巾,示不纯吉。侍中散骑诸会丧,亦宜去玄冠,代以布巾。
(《通典》八十一;又八十三“杜布”作“杜希”)
    ☆张敷
    敷,明帝时博士。
    ○薨卒不禄议
    诸王公、大将军、县亭侯以上有爵士者,依诸侯礼,皆称“薨”;关外侯无
土铜印,当古称“卒,千石、六百石下至二百石,皆诣台拜受,与古士受命同,
依礼称“不录”。(《通典》八十三)
    ☆杜恕(一)
    恕字务伯,京兆杜陵人,尚书仆射畿子。明帝时为散骑侍郎,转黄门侍郎,
出为弘农太守。齐王时转赵相,以疾去,擢河东太守,迁淮北都督护军,复以疾
去。拜御史中丞,出为幽州刺史,加建威将军使持节护乌丸校尉,免为庶人,戍
章武,卒。有《体论》四卷,《笃论》四卷。(案:《笃论》即《杜氏新书》)
    ○表韩观王昶
    韩观、王昶信有兼才,高官重作,不但三州。(《魏志·徐邈传》注引《魏
名臣奏》,黄门侍郎杜恕表。)
    ○请令刺史专民事勿典兵疏
    帝王之道,莫尚乎安民;安民之术,在于丰财。丰财者,务本而节用也。方
今二贼未灭,戎车亟驾,此自熊虎之士展力之秋也。然绅之儒,横加荣慕,厄
腕抗论,以孙、吴为首,州郡牧守,咸共忽恤民之术,修将率之事。农桑之民,
竞干戈之业,不可谓务本。帑藏岁虚而制度岁广,民力岁衰而赋役岁兴,不可谓
节用。今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丧乱之弊,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然而
二方僭逆,北虏未宾,三边遘难,绕天略币;以所统一州之民,经营九州之地,
其为艰难,譬策羸马以取道里,岂可不加意爱惜其力哉?以武皇帝之节俭,府藏
充实,犹不能十州拥兵。郡且二十也,今荆、扬、青、徐、幽、并、雍、凉缘边
诸州皆有兵矣,其所恃内充府库外制四夷者,惟兖、豫、司、冀而已。
    臣前以州郡典兵,则专心军功,不勤民事,宜别置将守,以尽治理之务;而
陛下复以冀州宠秩吕昭。冀州户口最多,田多垦辟,又有桑枣之饶,国家征求之
府,诚不当复任以兵事也。若以北方当须镇守,自可专置大将以镇安之。计所置
吏士之费,与兼官无异。然昭于人才尚复易,中朝苟乏人,兼才者势不独多。以
此推之,知国家以人择官,不为官择人也。官得其人,则政平讼理;政平故民当
实,讼理故囹圄空虚。陛下践阼,天下断狱百数十人,岁岁增多,至五百馀人矣。
民不益多,法不益峻。以此推之,非政教陵迟,牧守不称之明效欤?往年牛死,
通率天下十能损二;麦不半收,秋种未下。若二贼游魂于疆场,飞刍挽粟,千里
不及。究此之术,岂在强兵乎?武士劲卒愈多,愈多愈病耳。
    夫天下犹人之体,腹心充实,四支虽病,终无大患;今兖、豫、司、冀亦天
下之腹心也。是以愚臣忄娄々,实愿四州之牧守,独修务本之业,以堪四支之重。
然孤论难持,犯欲难成,众怨难积,疑似难分,故累载不为明主所察。凡言此者,
类皆疏贱;疏贱之言,实未易听。若使善策必出于亲贵,固不犯四难以求忠爱,
此古今之所当患也。(《魏志·杜畿传》)
    ○议考课疏
    《书》称“明试以功,三考黜陟”,诚帝王之盛制。使有能者当其官,有功
者受其禄,譬犹乌获之举千钧,良、乐之选骥足也。虽历六代而考绩之法不著,
关七圣而课式之文不垂,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语曰:“世有
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
吕之辅矣。今奏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掇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矣。
于以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臣以为未尽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
皆有事效,然後察举,试辟公府,为亲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
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臣以为便当显其身,用其言,使惧为课州郡之法,法具
施行,立必信之赏,施必行之罚。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且天下
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须
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
焉有大臣守职辨课可以致雍熙者哉!且布衣之交,犹有务信誓而蹈水火,感知己
而披肝胆,徇声名而立节义者;况于束带立朝,致位卿相,所务者非特匹夫之信,
所感者非徒知己之惠,所徇者岂声名而己乎!
    诸蒙宠禄受重任者,不徒欲举明主于唐、虞之上而已,身亦欲厕稷、契之列。
是以古人不患于念治之心不尽,患于自任之意不足,此诚人主使之然也。唐、虞
之君,委任稷、契、夔、龙而责成功,及其罪也。殛鲧而放四凶。今大臣亲奉明
诏,给事目下,其有夙夜在公,恪勤特立,当官不挠贵势,执平不阿所私,危言
危行以处朝廷者,自明主所察也。若尸禄以为高,拱默以为智,当官苟在于免负,
立朝不忘于容身,洁行逊言以处朝廷者,亦明主所察也。诚使容身保位,无放退
之辜,而尽节在公,抱见疑之势,公义不修,而私议成俗,虽仲尼为谋,犹不能
尽一才,又况于世俗之人乎!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
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魏志·杜畿传》,又《通
典》十五)
    ○谏听廉昭言事疏
    伏见尚书郎廉昭奏左丞曹以罚当关不依昭,坐判问。又云:“诸当坐者别
奏。”尚书令陈矫自奏不敢辞罚,亦不敢以处重为恭,意至恳恻。臣窃悯然为朝
廷惜之!夫圣人不择世而兴,不易民而治,然而生必有贤智之佐者,盖进之以道,
率之以礼故也。古之帝王之所以能辅世长民者,莫不远得百姓之欢心,近尽群臣
之智力。诚使今朝任职之臣皆天下之选,而不能尽其力,不可谓能使人。若非天
下之选,亦不可谓能官人。陛下忧劳万机,或亲灯火,而庶事不康,刑禁日驰,
岂非股肱不称之明效欤?原其所由,非独臣有不尽忠,亦主有不能使。百里奚
愚于虞而智于秦,豫让苟容中行而著节智伯,斯则古人之明验矣。今臣言一朝皆
不忠,是诬一朝也;然其事类可推而得。陛下感帑藏之不充实,而军事未息,至
乃断四时之赋衣,薄御府之私谷,帅由圣意,举朝称明,与闻政事密勿大臣,宁
有恳恳忧此者乎?
    骑都尉王才,幸乐人孟思所为不法,振动京都,而其罪状发于小吏,公卿大
臣初无一言。自陛下践阼以来,司隶校尉、御史中丞宁有举纲维以督奸宄,使朝
廷肃然者邪,若陛下以为今世无良才,朝廷乏贤佐,岂可追望稷、契之遐踪,坐
待来世之俊乎!今之所谓贤者,尽有大官而享厚禄矣,然而奉上之节未立,向
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责不专,而俗多忌讳故也。臣以为忠臣不必亲,亲臣不必
忠。何者?以其居无嫌之地而事得自尽也。今有疏者毁人不实其所毁,而必曰私
报所憎,誉人不实其所誉,而必曰私爱所亲,左右或因之以进憎爱之说。非独毁
誉有之,政事损益,亦皆有嫌。陛下当思所以阐广朝臣之心,笃厉有道之节,使
之自同古人,望与竹帛耳。反使如廉昭者忧乱其间,臣惧大臣遂将容身保位,坐
观得失,为来世戒也!
    昔周公戒鲁侯曰:“使大臣怨乎不以。”不言贤愚,明皆当世用也。尧数舜
之功,称去四凶,不言大小,有罪则去也。今者朝臣不自以为不能,以陛下为不
任也;不自以为不智,以陛下为不问也。陛下何不遵周公之所以用,大舜之所以
去?使侍中、尚书,坐则侍帷幄,行则从华辇,亲对诏问,所陈必达,则群臣之
行,能否皆可得而知;忠能者进,暗劣者退,谁敢依违而不自尽?以陛下之圣明,
亲与群臣论议政事,使群臣人得自尽,人自以为亲,人思所以报,贤愚能否,在
陛下之所用。以此治事,何事不辨?以此建功,何功不成?每有军事,诏书常曰:
“谁当忧此者邪?吾当自忧耳。”近诏又曰:“忧公忘私者必不然,但先公後私
即自辨也。”伏读明诏,乃知圣思究尽下情,然亦怪陛下不知其本而忧其末也。
人之能否,实有本性,虽臣亦以为朝臣不尽称职也。明主之用人也。使能者不敢
遗其力,而不能者不得处非其任。选举非其人,未必为有罪也;举朝共容非其人,
乃为怪耳。陛下知其不尽力也。而代之忧其职,知其不能也。而教之治其事,岂
徒主劳而臣逸哉,虽圣贤并世,终不能自此为治也。
    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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