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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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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有大悲与菩提心所摄慧,即得无住涅槃之解脱。无通达空性之慧所摄之方便,即繫缚於生死边。反之则得无住涅槃之解脱。”
《道炬论》:“般若离方便,方便离般若,俱说为繫缚,故二不应离。”
又:“除般若度外,施波罗蜜等,一切善资粮,佛说为方便。”
④《伽耶經》云:『諸菩薩道略有二種,何等爲二,謂方便智慧。』:
《略論釋》(七二六頁):『昔藏王菩提光問阿底崳奖闩c慧,只修一分可否?阿底崳妒窃臁兜谰嬲摗芬源鹬疲骸x慧度瑜伽,不能盡諸障。爲無餘斷除,煩惱所知障,故應具方便,修慧度瑜伽。般若離方便,方便離般若,俱說爲繫俊识粦x。’藏王再問,何者爲方便?何者爲慧?故此論又云:‘除般若度外,施波羅蜜等,一切善資糧,佛說爲方便。由修方便力,自善修般若,彼速證菩提,非單修無我。徧達蘊處界,皆悉無有生,了知自性空,說名爲般若。’』
《道炬論釋》第八章:“波羅蜜多與四攝,四無量及七覺支,十法行及餘善業,拢叻ㄘ斄S念,獻曼達與造塑像,繞佛等等皆方便,爲圓滿報化身因。獨般若度是智慧,而彼即是法身因。”
⑤大臣所保国王:大臣依王、护王。
⑥不离:《略论释》(七二七頁):“谓已得之义”,已得布施等诸度功德也。


  又若执谓,唯应修空余不应修,世尊亲为敌者而善破斥。谓若果尔,则①菩萨时多劫行施,护尸罗等,悉成坏慧,未解了义。《摄研经》云:「弥勒,若诸菩萨为欲成办正等菩提,修行六种波罗蜜多。然诸愚人作如是说,菩萨唯应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何须诸余波罗蜜多。此是思惟,破坏诸余波罗蜜多。②无能胜,此作何思。前为迦希王时,为救鸽故自肉施鹰,岂慧坏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弥勒,我昔修行菩萨行时,修集六种波罗蜜多相应善根,是诸善根有损我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无能胜,汝亦曾於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忍辱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靜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彼诸愚人作如是说,唯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法,此等未能清淨诸行。」故若说云,有空解者不须励力修方便分,是谤大师昔本生事,为是未解了义之时。设作是念,由种种门修施等行,是未获得 
坚固空解,若有空解即此便足,是大邪见。此若是实,则已获得无分别智,③证胜义谛大地菩萨,及诸特④於无分别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不须修行,然此非理。《十地经》说:「於十地中虽各各地,於施等行别别增上,然於余行非不修行。」故一一地中说皆修六度或修十度,此等经义,无能胜尊、龙猛、无著,皆如是释,定不可作余义解故。


①菩萨时:佛因地时。
②无能胜:慈氏菩萨。
③证胜义谛大地菩萨:登初地以上之菩萨。
④於无分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略论释》(七二八页):“以八地(菩萨)於无分别慧获自在,不但入空时,即在后得,见一切相皆无实执,故自八地至成佛最速。”


  特八地位灭尽一切烦恼,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诸佛於彼作是劝云:「唯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故。当观①我身及智、土等,此无量德,我之②力等,汝亦非有,故当精进。又当思惟,未能靜寂诸有情类种种烦恼之所逼恼,亦复不应棄舍③此忍。」尚须修学菩萨诸行,得少三昧便生喜足,棄舍余德,诚为智者所轻笑处。如《十地经》云:「佛子,若有菩萨安住菩萨此④不动地,诸佛世尊於此安住法门之流,发宿愿力,为令善修如来智慧,作是教言,善男子,善哉善哉,当随证悟一切佛法,此虽亦是⑤胜义法忍,然汝尚无我之十力及无畏等圆满佛法。为徧求此圆满佛法故,当发精进,亦不应舍此法忍门。善男子,汝虽得此靜寂解脱,当思此诸異生凡夫未能靜寂,起种种惑、种种损恼。又善男子,当念宿愿,饶益有情,不可思议智慧之门。又善男子,此乃诸法法性,随诸如来出不出世,然此法界恆常安住。谓一切法空性,一切法不可得性,非以此故差别如来,一切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法性。又善男子,当观我身无有限量,无量智慧,无量佛土,无量成办智,无量光明轮,无量清淨音声,汝亦当如是修。」《十地经》又说:「譬如大船入大海已,顺风所吹一日进程,未入海前励力牵行,纵经百年亦不能进,如是已至八地不待策励,须臾进趣一切智道,若未得入此地之前,纵经亿劫励力修道,亦不能办。」故若唱言有速疾道,不须修学菩萨行者,是自诳自。 



①我身及智、土:我之身相及智慧、刹土。
②力等:十力、四无畏、大悲、三念住。
③此忍:八地之证。
④不动地:即八地。
⑤胜义法忍:即“寂灭一切戏论胜义(空性)”。


  设谓非说不须施等,然即於此无所思中完具施等,不著所施能施施物,具无缘施,如是余度亦悉具足。经中亦说一一度中摄六六故。若仅由此便为完足,则诸外道心一境性奢摩他中,亦当具足一切波罗蜜多,於住定时亦无如是执著故。特如前说声闻独觉,於诸法性无分别时,应成大乘,具足一切菩萨行故。若因经说,一一度中摄六六度,便以为足,若尔供献曼陀罗中「①具牛粪水即是施」等文,亦说具六唯应修此。②故见摄行,方便摄慧者,譬如慈母丧失爱子,忧恼所逼,与诸余人言说等时,任起何心,忧恼势力虽未暂舍,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於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故於如此名③无缘施。若全无舍心则不能施,如是於余亦当了知,方便智慧不离之理,当知亦尔。又经宣说福资粮果,为生死中身及受用长寿等事,亦莫误解。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⑤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教证无边。又汝有时说一切恶行一切烦恼恶趣之因,皆能变为成佛之因,有时又说施戒等善增上生因,是生死因非菩提因,应当令心正住而说。


①具牛糞水即是施:《略論釋》(七三O页):“如執經文一一度攝六度,即此爲足,則供曼遮時塗牛糞等亦攝六度,亦經有明文(塗牛糞,即前講供曼遮時所用之牛身五物。亦攝六度者,謂塗牛糞水即是施。作此塗施者,即是淨戒。謂以香水洗染麥等使之清淨故。又謹慎選擇去其莠,即屬於忍。作此事業者,即屬精進。一心專注即屬禪供。以明了觀想,即屬慧度)。豈可僅修曼遮即能成佛。”
②故见摄行:《广论》自释:“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於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
方便摄慧:《广论》自释:“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
《略论释》(七三O页):“在自宗心要尚有要著,成佛以后,方便与慧同时俱行,未成佛者名为一流。修空时,空性显现而方便则不现。修方便时,方便显现而空性即不现。仅能如上文所谓以余势互相摄持。必至成佛,始能刹那同缘二谛。”
③无缘施:《略论释》(七三一页):“故无缘之施,非谓於能施所施之物绝不作意,乃谓布施时为从前修空力量所摄,一面在施,一面不离通达自性空之力量。於此有先后之分,先修空,后修布施,则修空勇猛力势即能真实摄持布施。反之,先修方便菩提心,后修空性亦然。如虽修空性而不勇猛,后行布施,仅能谓空性不离,不能谓真实摄持。其真实摄持者,布施时,境虽是有,而由了空之慧达其非为实有,不过因缘和合假名安立之有。如是乃为真实以慧摄方便。”
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若离智慧,福资粮果则为生死中身相及财物受用、长寿等事之因,若不离慧,则又是解脱及一切种智之因。
⑤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宝鬘论·摄菩提资粮品第三》:“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糧生。”
《略论释》(七三一页):“此即指慧摄之方便言,亦即是答大乘和尚身语二业不能成佛之说。”


  又如经说:「著施等六,是为魔业。」《三蕴经》说:「堕所缘故而行布施,由①戒胜取守护戒等,如是一切②皆悉忏悔。」《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於此等义亦莫误解。


①戒胜取:《略论》作“执戒为胜”。
②皆悉忏悔:《略论》:“皆当忏悔。”


  初经义者,谓於①二我颠倒执著,所起施等未清淨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靜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①二我:人我、法我。


  第二经义亦於颠倒执著所起未清淨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①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①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皆为补特伽罗相执或法我相执。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著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於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①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淨修归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②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③而引定解。


①知识:善知识。
②行心:行菩提心。
③而引定解:以思惟引生定解。


如於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於二品①全无发生猛利恆常定解之处。②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於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於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決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決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於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決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況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③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此理於毘缽舍那时,茲当广说。


①全无发生猛利恆常定解之处:无生猛利恆常決定了知之地位矣。
②故如果位……始得墮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本论的因位、道时、果位即基、道、果,或称体、道、果,或称境、行、果。
《略論釋》(七三三頁):“以見害行,以行害見,不墮於常,必墮於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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