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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岁月与性情-第3章

小说: 岁月与性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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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老城区的黎明景象极具特色。每天清晨,天朦朦亮,便有人推着粪车边走边吆喊,家家户户提着马桶走出门来,把粪便倒进粪车,一时间街上臭气扑鼻,响起了一片用竹刷洗刷马桶的声音。一会儿,垃圾车来了,推车人玎玲玎玲地摇着手铃,家家户户又出来倒垃圾。街道就在这刷马桶声和铃铛声中醒来了。然后,女人们提着竹篮,围在街道边的菜摊旁讨价还价,一片喧哗声,开始了雷同而又热闹的一天。   
  走进侯家路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踏上一条窄窄的木走廊,我家便在走廊的顶头。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只有几平方米,上海人称做亭子间。顶上是水泥平台,太阳一晒,屋里闷热异常。它实在太小了,放两张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了空余之地,父亲只得在旁边拼接出一间简易屋子,用作厨房。现在我完全无法想象,那么狭小的空间里是怎么住七口人的,但当时却丝毫不感到难以忍受,孩子的适应性实在是超乎想象的。   
  从街上看,120号是一扇小门,走进去却别有天地,其实是一座颇深的二层建筑,住着十多户人家。二楼主体部分基本归毛家使用,小木走廊上的几间小屋以及一楼的房屋则租给了其他房客。楼下住着几家湖北人,常聚在一起搓麻将赌钱,楼上的居民就向警察告发,因此楼上和楼下之间充满敌对情绪。夏天的夜晚,二楼的居民经常在屋顶的水泥平台上乘凉,毛家叔叔喜欢讲鬼故事,我每每听得毛骨悚然,不敢回屋睡觉。他还讲过一个徐伟长的故事,说是有一寡妇怀了孕,被告到官府,徐伟长断案,论定只是因为这女人与婆家人包括小叔子共用一个马桶,马桶内有精气而致孕,后来女人生下一无骨死胎,证明了断案正确。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当时我头一回听到与性有关的谈论,似懂非懂,觉得很神秘。   
  毛家是浦东人,说话带浓重的浦东乡音。大毛是个胖子,一脸横肉,开了一家袜厂,车间就在楼梯边的大客厅里,七八个女工坐在手摇织机旁做工,满楼都听得见机器的咔嗒声。小毛是瘦高个,曾经劳改过,没有职业,一生潦倒。他的老婆也在袜厂做工,这个面色苍白的可怜女人常常遭到丈夫毒打。倘若楼里突然哭喊声连天,多半是毛家叔叔在打老婆了,其结果往往是老婆被推下长长的楼梯,跌得满头是血。此后若干天里,人们会看见毛家婶婶头上裹着一块布。毛家伯伯同样打老婆,同样打得狠,只是比小毛打得少些。在挨打之后,两家的老婆始终服服帖帖,把挨打视为她们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   
  在我的印象中,毛家伯伯对孩子很严厉,不苟言笑,毛家叔叔却是喜欢孩子的,见了面笑逐颜开,兴致好时还会带我上街玩。他待人热心,不过,有一回他帮的忙却使我父亲不太高兴。那一天,我把脑袋伸进床头的铁栏杆里玩,退不出来了,毛家叔叔闻讯赶来,用锤子把一根栏杆敲掉。父亲下班回家,见状责备毛家叔叔太笨,说既然能伸进去,就一定能退出来,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反正从此以后,我家的铁床就少了一根栏杆。   
  二毛家都多子女,现在我仍记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大毛家的大公子叫彩庭,年龄比我们大许多,在我上小学时就结婚了。他相貌堂堂,拍过一张化装成梁山伯的戏照,使我在心中崇拜了好一阵。他的婚礼在一家酒店举行,摆了一二十桌,在当时算得场面盛大。母亲背着父亲送五元钱礼金,带我们去参加了婚礼,目的当然是为了让我们饱餐一顿。老式婚礼有许多繁文缛节,新郎新娘不断地被领到每个稍有瓜葛的长辈前鞠躬,虽然当时我是一个孩子,也已发现他们越来越不耐烦,脸色渐渐阴沉。婚礼的高潮是拜天地,当司仪高声宣布之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人们发现新郎新娘不知了去向。大厅里一阵骚动,最后好像是从厕所里把他们找了出来,新郎脸色铁青,勉强三鞠躬了事。大人们说,新郎是新式人,不喜欢这些老式礼节。可是,结婚后不久,这个新式人也和他的父辈一样经常毒打那个当小学校长的妻子了。大毛家的二女儿叫彩虹,比我大两岁,父亲常开玩笑说要给我们两人订亲,使得我们见面时都有点忸怩。后来她的姐姐彩霞死于脑炎,她就继承了姐姐的婚姻,成了她的姐夫的妻子,据说这是浦东农村的一种习俗。   
  小毛家很穷,家里有两个男孩和我年龄相近,便成了我小时经常的玩伴。彩云比我大两岁,喜欢偷家里的东西卖掉。有一回,家里让他去一个地方办事,他约我同去。乘车时,他拿出一张五元整票买车票,我感到奇怪,问他有零钱为什么不用。他说,把整票找开,就可以谎报车费而留给自己一些钱了。这种做法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使我惊讶了很久。彩蜚比我小两岁,身上脸上永远脏兮兮的,总是拖着鼻涕,不时用舌头舔进嘴里。他曾认真地把他的一个重要发现告诉我,说鼻涕的味道很鲜美。   
  侯家路这座老楼里也许发生过许多故事,可是年幼的我知道得不多。在其余房客中,李家妈妈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穿过毛家用作车间的客厅,角落边有一扇门,门内就住着和蔼可亲的李家妈妈。她是一个漂亮的广东女人,弯弯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常常笑容可掬,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她也爱打扮,总是描着眉涂着口红,这在新社会是很忌讳的。她的丈夫是一个比她年长得多的老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留着八字胡,听说是国民党的一个遗老,在一天夜里突然死了。李家妈妈没有孩子,非常喜欢我,有一回把我请到她房里,不知怎么款待我才好,最后是给我煮了一碗甜面条。也许出于对她的身世的猜疑,母亲不太赞成我们和她往来,可是我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妩媚笑容所吸引。我记得的另一个特别房客是一个单身男人,住在一楼的一间没有光线的小屋里。他也不是本地人,和谁都不来往,平时没有人注意他。有一天,他突然上吊了,楼里的居民为此议论了好些天。有一个小孩看见了现场,向我描述死者那一根拖出的长舌头。从此以后,上楼梯经过那间小屋门口时,我就会感到一阵恐怖。   
  小学五年级时,我家迁居了,侯家路的屋子由我的三舅和外婆续住。迁居后,因为我和姐姐仍读原来的学校,为了方便上学,我俩就和外婆一起继续住在侯家路,只在周末去新居与父母团聚。外婆很疼爱我们,天天给我们煮鸡血豆腐汤,问我们好不好吃。开始我挺爱吃,后来就腻了,但为了让她高兴,就总是回答好吃。她真的很高兴,屡次告诉母亲,说我最喜欢吃鸡血豆腐汤。结果,我吃了一年鸡血豆腐汤。小学毕业后,我也离开了侯家路。几年前,在房产开发的热潮中,上海老城的那些旧街旧屋被全部拆毁,世上不再有侯家路,也不再有那间藏着我的童年记忆的亭子间了。         
三、上课爱做小动作           
  我上幼儿园和读小学都在紫金小学。这是一所私立学校,离我家很近,在短短的卵石路上拐两个弯就到了。小学最后一个学年,在公私合营运动中,紫金小学由私立改为公立。奇怪的是,校名也改成了晏海路第二小学,虽然它明明在紫金路上,而并不在晏海路上。我觉得紫金小学这个名字好听,改名让我不舒服。我毕业后,那里的马路扩修,并入河南南路,校名又改成了河南南路第二小学。学校改公立那天,我放学回家,看见人们在街上敲锣打鼓,毛家伯伯表情严肃地站在120号门口放鞭炮,他的袜厂也被合营了。   
  解放初期政治运动不断,除了公私合营外,留下印象的还有三反五反。大约七八岁时,父亲带我到他工作的税务局玩,一个伯伯笑眯眯地问我:“想不想看老虎?”我点头,他就领我到一个房间门口,把门推开。我正害怕,却发现屋里没有老虎,只有几个和这个伯伯差不多的人坐着或站着。他告诉我,这些人就是老虎。我莫名其妙,许多年后才知道,当时把贪污犯称作老虎。   
  紫金小学附设幼儿园,当时叫幼稚班,我是三岁被送进那里的。据说三岁是一条分界线,此时大脑发育可能有一个特殊的过程,启动了记忆功能,同时把三岁前的事遗忘,彻底封存在了无意识之中。我最早的记忆也只能追溯到三岁上幼稚班时。我记得老师姓俞,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温和女子,戴一副度数很浅的近视镜。我是和比我大两岁的姐姐同时入幼稚班的,为了便于照顾我,老师把她的座位安排在我的旁边。可是,这个不懂事的弟弟老是欺负姐姐,上着课就和姐姐打了起来。老师便把她的位置调开,但我仍然会离座去她那里打架,最后老师只好把我们编在不同的班里。   
  那时候,幼稚班的孩子也要参加考试,如获通过,便能升入一年级。我记得考试时的一个场景:我坐在课桌前,老师和我的母亲站在我身边,我拿着铅笔在考卷上乱涂一气,直到把空白都涂满。现在我很难推测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因为那时我肯定已经认了一些字。当然,我未获通过,事实上是留级了。其后我在家里呆了半年,再读了半年幼稚班,才成为小学生。如果不留级,我上小学的年龄就不是五岁,而应该是四岁。那一年刚解放,对于上小学的年龄还没有限制。解放无疑是那一年发生的最重大事件,但我对它毫无印象。在我的记忆中,可以和它联系起来的惟一事情是国民党时期发行的纸币不能用了。家里有成箱这样的崭新的小面额纸币,一捆一捆整整齐齐,父亲说是假钞票,不时拿一些给我们玩,很长时间才玩光。后来知道,解放前夕通货膨胀严重,这些钞票本来就不值钱。   
  我上小学时已经解放,有了许多公立学校,每学期的学费是六元,而紫金小学的学费是二十四元。但是,父亲认为这所小学教学质量好,就让我接着上。不过我享受减免学费的待遇,每学期缴八元。其实这所学校规模很小,只有一座二层小楼和一些平房,几乎没有空地。校长是一位姓汪的女士,总是很严厉的模样,有一回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里,为了一件什么事情狠训了我一顿。我很怕她,好在不常见到她。每当我在记忆中沿着上学的路线走到校门前时,眼前出现的不是这位校长,而是教体育的李老师。当时李老师已是一个白发老妇,戴着瓶子底般的厚镜片,极喜欢孩子,一到上学的时间就坐在校门口,亲切地与每一个学生打招呼和开玩笑。   
  小学六年中,我的班主任一直是陆秀群。除了当班主任,她还教我们语文课。她大约四十岁上下,对学生也相当严厉,我常常因为上课爱做小动作而被她点名批评。在每学期我的学生手册上,这一条缺点也是逃不掉的,我已习以为常。现在我知道,即使一个大人坐四十五分钟也很难不做小动作,何况一个孩子,可知这个要求之荒谬。反正我一辈子也改不掉这个缺点,凡属我的身体失去自由的正经场合,我的手便忍不住要为身体偷回一点儿自由。陆老师有时也表扬我,她好几次摊开我的作业本给全班同学看,称赞字写得“像刻的一样”。我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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