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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忏悔录(节选)-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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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思想都把握不住,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成百上千种事情,我该是什么德性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条条框框,而我至少要忘掉几条,这就足以把我给吓住了。我甚至弄不明白别的人是何以那么大胆,敢在众人面前说话,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面面俱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点会冒犯别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他们更清楚地知道什么话不该说,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一不留神就说走了嘴,可想而知,从云山雾罩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只要一开口说上一分钟,必然遭到驳斥。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很尴尬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你又得逗着他说。光是这种难以忍受的尴尬场面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逼着立即说话、总要说话更加可怕的窘迫了。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厌恶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那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    
    更加讨厌的是,当我无话可说,本该学会沉默的时候,我却像是早点还债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忙地、结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算了,可我本想掩愚藏拙,却偏偏很少不出丑的。这种例子不胜枚举,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候,只要可能的话,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的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劲头。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出来也无伤大雅,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天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女主人让人送来一剂软糖式药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吃两次药。另一位贵妇见她一脸苦相,便笑着说:“是特隆桑法国名医(1709—1781),1755年在日内瓦被任命为医学教授,而且,成了伏尔泰的医生。他以鸦片为原料配制的软糖药剂主要是用来医治性病的。先生的软糖式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口吻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言道:“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大家全都愣住了,谁都没有吭声,谁也都没有笑一笑。不一会儿,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话,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遭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而我却是真的无意冒犯她的。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件事,因为,除了这件事本身就令人难忘而外,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而我尽管不是个傻瓜,但却常常像个傻瓜似的,甚至连善于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尤为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但对了解今后的事情还是挺有用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一把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使然,其实我根本不是这种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的话,我是会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写书著述和离群索居,这对我是最适合的了。我若是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有什么价值,甚至都不会朝这方面去想一下。迪潘夫人的情况就是如此。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第二部分:谈判中取胜的必备才能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就这么定下来了,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又不太懂,没法当神甫。华伦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学习一段时间。她跟院长商量了这事。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会士,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精瘦,头发花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会士,我这样说的确不算过分。    
    他有时来妈妈家里,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逗他,有时还让他替她系系衣服背后的带子,这是他很乐意干的。当他帮着系带子的时候,妈妈便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摸摸这个,弄弄那个。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不停地嘟哝着:“喂,夫人,您别走来走去的呀。”这倒是可以绘成一幅挺美的画的。    
    格罗先生欣然地同意了妈妈的安排。他只要了很少的膳宿费,并负责教导我。剩下的就是等待主教点头了。主教不仅同意,还愿意代出膳宿费。他还允许我穿世俗衣服,直到大家通过测验,认为我已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止。    
    变化多大呀!我不得不听从。我就像是遭受酷刑一般地到修道院去了。修道院真是阴森可怕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个离开了一位可爱女人的家的人来说,尤其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是我求妈妈借给我的,它是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到是什么样的一本书——一本乐谱。在她所培养的才能中,没有忘掉音乐。她嗓音挺好,歌唱得也不错,还会弹点羽管键琴。她还好心地教过我点音乐,但必须从最浅显的开始,因为我连圣诗乐谱几乎都摸不着门儿。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十来课,还老是断断续续的,所以不仅没有教会我视唱,而且都没教会我四分之一的音乐符号。但我对这门艺术那么地热爱,以致想自己试着练练。我带走的乐谱并不是最浅显的,那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我可以说既不懂变调,也不懂时值,但竟然能识得、并不出错地唱出《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乐曲。可想而知,我下了多大的功夫,又是多么地刻苦执著。的确,这首曲子谱得非常地准确,只要按照节拍诵诗,就能与音乐合拍了。    
    修道院里有一个该死的遣使会会士,专找我的碴儿,使我对他想教我的拉丁文都感到厌恶。他一头服帖油滑的黑发,香料面包色的面孔,水牛嗓子,灰林鹗的眼睛,野猪鬃的胡须。他一脸奸笑;四肢动弹起来好像木偶似的。我忘记了他那讨厌的姓名,但他那吓人而又让人肉麻的面孔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我只要一想起他来,必定颤抖不已。我仍记得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景,他彬彬有礼地把他那顶油腻的方软帽一摆,请我到他房里去。我觉得他那房间比黑牢房还要可怕。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这么一位老师同当过我老师的宫廷神甫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如果我再听任这个恶魔摆布一两个月,我相信我必定会精神失常的。但是,憨厚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很忧伤,吃不下饭,人在消瘦,便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事很容易解决。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魔爪,而且干脆把我交到与之截然不同的一个最温和的人手里。这个人是一位年轻的弗西尼神甫,名叫加蒂埃,是来修道院深造的。出于对格罗先生的尊重,而且我认为也是出于仁慈,他很乐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未见过比加蒂埃先生相貌更动人的人了。他一头金发,胡子近乎红棕色,风度如同他家乡的人,大智若愚,但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心地善良、仁慈友爱、热情洋溢。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温柔、亲切和忧伤,让人一看便注意上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声调看来,似乎他已预知自己的命运,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他的性格与他的相貌完全相符。他非常耐心且温和地好像在同我探讨,而不是教育。我立即就喜欢上他了,因为他的前任为他奠定了基础。然而,尽管他没少为我花时间,尽管我俩都挺努力,尽管他教得挺好,可我虽然刻苦但长进不大。很奇怪,我虽然理解力不差,但从未能从老师们那儿学到点什么,除了我父亲和朗贝尔西埃先生而外。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东西,是,我自己学到的,大家以后便会明白的。我的思想忍受不了任何的束缚,不能屈从于时间的限制。而且,我担心学不会,所以无意集中精力。我害怕让讲课的人着急,便不懂装懂,因此对方在往下讲,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我的思想想按自己的节奏运转,而不能忍受别人的安排。    
    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便回到本省去当六品修士了。他带走了我的遗憾、我的依恋和我的感激。我祝愿他,但那些祝愿如同我对自己的祝愿一样,没有兑现。好几年后,我听说他在当一个教区的副本堂神甫时,同一位他以从未有过的、十分温柔的心爱上的姑娘生了一个女孩。在这一个管得十分严厉的教区里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丑闻。按照常规,神甫们只能同已婚妇女生孩子。他因为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被投入监狱,名誉扫地,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后来是不是恢复圣职了,但是,他的不幸遭遇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在写《爱蜜尔》时,我又想了起来,因此,我把加蒂埃先生同盖姆先生揉在了一起,把这两位可敬可爱的神甫变成了萨瓦副本堂神甫的原型。欣慰的是我的描写并没有损害我的两个原型。


第二部分:谈判中取胜的必备才能受益匪浅的乐谱

    当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多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阿纳西,因为地方长官大人认为他同自己的妻子有染有伤大雅。这其实就像是“园丁的狗”这是一句谚语:“园丁的狗不吃狗食,但牛来吃时则汪汪直叫。”一般,因为尽管科尔维奇夫人很可爱,但他同她夫妻不和,山外人的怪癖“山外”指的是阿尔卑斯山的另一边,用“山外人的怪癖”指责科尔维奇,是影射同性恋,因为法国人从16世纪起便指责意大利人搞同性恋。又使她对他毫无用处,于是,他便粗暴地对待她,两人只好分居。科尔维奇先生是个无耻小人,阴险毒辣,狡猾奸诈,因为树敌太多,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自己的仇人是唱歌:多博纳先生写了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把剧本寄给了华伦夫人,她让我看了剧本。我挺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产生了写一出剧的幻想,我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像该剧作者所说的那么蠢。但是,直到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实现这个愿望,写了《顾影自怜》。因此,我在该剧本的序言中所说的,我是18岁时写的它,那是瞒掉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却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当我已经把它忘了的时候,社会上却是风言风语的。我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我用不着说出我利用这一天都干些什么。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与妈妈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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