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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语言交际的艺术-一言九鼎的奥秘-第17章

小说: 语言交际的艺术-一言九鼎的奥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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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准备好的话去应付——因为根本无法事前都想到和准备好。所以对用语的
要求是极严格的。每一个概念和每一个判断都不能有歧义和错误,每一个语
言单位都符合你要表达的意思。所以词语的选择、语句的组合、句式的选用
都要恰到好处,准确无误,否则就可能使自己陷于被动,被对方抓住攻击的
把柄,打开进攻的缺口。

论辩中的语言交锋瞬息万变,而且有时又要当场脱口而出,不可能按事
先准备好的话去应付——因为根本无法事前都想到和准备好。所以对用语的
要求是极严格的。每一个概念和每一个判断都不能有歧义和错误,每一个语
言单位都符合你要表达的意思。所以词语的选择、语句的组合、句式的选用
都要恰到好处,准确无误,否则就可能使自己陷于被动,被对方抓住攻击的
把柄,打开进攻的缺口。

甲:你开始说“衣着打扮”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得干涉!刚
才又说如果穿“比基尼”逛大街,是不雅观的。这不是自相矛盾
吗?

乙:“干涉”,是一种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施加的举动;
“不雅观”,则是一种看法,是纯属个人意识中的道德评价,这
两者一点都不矛盾。请问:对各色各样奇怪衣着打扮,你没有自
己的看法吗?难道据此你就可以认为是出面干涉人家的衣着打
扮吗?

甲进攻就是从概念入手的。乙的回答将概念加以确切分析,指出自己的语言
并不矛盾。可见语言准确在论辩中是多么重要。
(二)论辩的常见技法

1.埋伏引诱法
这种论辩技法是以迂为直,先不直接辩驳,而是设下一个埋伏,引对方
上钩,等对方发现“上当中计”时,已经无法退守了,只得认输。例如,本
世纪三十年代中期,香港有一起诉讼案子:

英国商人威尔斯向中方茂隆皮箱行订购三千只皮箱,到取货
时,威尔斯却说,皮箱内层有木材,不能算是皮箱,因此向法院
起诉,要求赔偿百分之十五的损失。在威尔斯强词夺理、法官偏
袒威尔斯的情况下,律师罗文锦出庭为被告辩护。

罗文锦站在律师席上,取出一只金怀表问法官:“法官先生,

这是什么表?”
法官说:“这是伦敦名牌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没有关系。”
罗文锦坚持说与本案有关,他继续问:“这是金表,事实上

没有人怀疑。但是,请问内部机件都是(黄)金制的么?”

法官已经感觉到中了“埋伏”。律师又说,“既然没有人否
定金表内部机件可以不是黄金做的,那么茂隆行的皮箱案,显然
是无理取闹,存心敲诈罢了。”

这样的辩驳,既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又简洁明了,令人痛快。起初对方被
你转移了话题,失去了警觉,等你一旦回到正题,进行类推时,再想否认时
就比较难了。这就是这种技巧的有利有力之处。

使用这种技巧,需注意两点:一是“埋伏”要远离正题,又要暗合正题。
“远离”是为了把对方的思路引开,“暗合”是本意所在,也便于拉回。二
是“埋伏”的事物道理上要与正面论辩的话题道理一致,不能有丝毫不吻合
之处,这样,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2.直言相抗法
论辩也要看对象。有时遇到刁难、讥讽、侮辱的言词,那就需要以牙还
牙,直言相抗。不必拐弯,不必“谦逊”,也不必长篇大论,而是要针锋相


对,逐条批驳。例如:

对,逐条批驳。例如:

这种论辩就是坚持一个原则,怎么说就怎么应,始终不为对方所左右。

运用这种技巧,一要应变能力强,不管对方后题扯多宽,都有话对付。
二要看对象和场合,如果是论辩学术问题,就不必这么直言无忌,应配合些
礼貌语言、委婉语气。

3.设事为喻法
有时为了更好地说服和驳倒对方,论辩时可以先假设一个对象,一种情
况,一桩事理,让对方认可、同意,然后将话题转到要说的别的道理上来。
这种技法与埋伏引诱法有相似之处,都是“以彼说此”。但设事为喻是假设
的一桩事理,横向类比,而埋伏引诱有时则是迂回牵引,不一定都是横向类
比。最典型的“埋伏引诱”(又叫“请君入瓮”)要数武则天手下的两个酷
吏,一个叫来俊臣,一个叫周兴。周兴犯了事,来俊臣负责审案。他先问:
“犯人不招供怎么办?”周兴说:“好办。用一个大瓮,在外面烧火,把犯
人放进去,他自然招供。”来俊臣说:“现在有人告你谋反,那请你入瓮吧!”
周兴立即伏罪。这虽然不是论辩,但可见这种技法与设事为喻是相类似但又
不同。下面举两个设事为喻的例子:《三国志》上有一记载:

曹操用的马鞍被老鼠咬坏了。曹操认为这是不吉之兆,要以
死罪治管理仓库的官吏。曹冲获悉后,戳破了自己的衣服,状如
鼠咬一般,到曹操面前故作愁容。曹操问他原因,曹冲乘机答道:
“世上一般人认为被老鼠咬破衣服的主人大不吉祥,现在我的单
衣被老鼠咬了,所以忧愁。”曹操忙功慰说:“老鼠咬破衣服,
主人就不吉祥,这全是无稽之谈,何用忧愁。”后来管仓库的官
吏来向曹操请罪,曹操只得一笑了之。

战国时期,魏惠王派大臣庞葱跟随魏太子到赵国的邯郸去当
人质。临行前,庞葱对魏惠王说:“如果有一个人说市上有老虎,
大王相信不?”魏王毫不迟疑地回答说“不信”。”如果两个人
说市上有虎,大王您相信不?”庞葱又问。“那我就有点怀疑了,
但不一定就相信。”魏王又答。这时,庞葱接着问:“有三个人
都说在市上见到了老虎,大王您相信不?”魏王于是毫不迟疑地
回答:“那我就相信了,三个人都这么说,总该是真的了。三个
人怎么可能都撒谎呢?”于是,庞葱对魏王讲:“市上明明没有
老虎,可是经过三个人反复说,您就相信真的有老虎了。如今我
去赵国的邯郸,远离咱的国都大梁,这其间的距离比王宫离市场
的距离要远得多;而且讲我坏话的人,一定也会超过三个。他们
如果讲我的坏话都同样,您会相信吗?希望大王能够明察,千万


别偏听偏信。”魏王认为庞葱讲得很有道理,安慰说:“你放心

别偏听偏信。”魏王认为庞葱讲得很有道理,安慰说:“你放心

运用设事为喻技法的要求是:一是两事理之间相合相通;二是必须先让
对方承认特设的事理之后,再联系本意要讲的事理,否则火候未到,达不到
目的。

4.揭穿矛盾法
论辩时,也可以找出对方自我矛盾之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样再
雄辩的论敌也会陷于狼狈的境地,他的观点会被彻底攻破。这是最便利、最
经济、最有力的论辩技巧之一。如:《古今潭概》中记载:

齐大夫邾石父谋叛。齐宣王不仅杀了邾石父,还要灭他的九
族。邾石父的家族中有人求救于艾子。艾子怀揣三尺长绳,胸有
成竹地求见齐宣王。问道:“谋叛的只是杯石父一人,为什么要
诛杀他的同族呢?”齐宣王说:“《政典》上写得清清楚楚:‘与
叛同宗者,杀无赦’。先王之法,不敢废也。”艾子于是跪下来
说道:“。。过去您的舅舅公子巫不也投降了秦国吗?那么大王
也是叛者的族人,按照先王之法也应连坐。。”说完恭恭敬敬献
上三尺麻绳。

这里,艾子抓住齐宣王的主要论据《政典》中的法律条文,然后运用法律的
普遍性,指出要“治罪”都得治罪,这就使齐宣王进退两难,陷于自相矛盾
的境地了。所以艾子取得了论辩的胜利。

5.以退为进法
在论辩中,有时不急于以眼还眼,针锋相对地直言对抗,而是先承认对
方的分析和指责是对的,自己似乎同意了对方论据的合理性,然后出其不意,
或指出对方的矛盾,或说出事实的真相,或做出另外的分析,最终达到证明
自己论点正确性的目的。比如在某大学的一次辩论会上,甲乙双方就“馅饼
教授”问题的一场争论:

甲方:教育,作为上层建筑,是不是应该适应经济基础?
乙方:是。
甲方:目前来说,教育是不是要为市场经济服务?
乙方:是的。
甲方:又请问,教师作为社会成员,可不可以利用业余时间

搞第二职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乙方:可以。
甲方:那宣传“馅饼教授、教师”有什么不好?
乙方:首先,教育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但服务的方式是提高

国民的文化素质,而不是自己也去做生意。比如说,教师都去经
商(“卖馅饼”),这不是削弱、损害教育,最终也危害经济基
础吗?也并不是所有学科都能直接为经济服务,比如考古学就是
如此。其次,个别教师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业余从事第二职业无
可厚非,但作为一种舆论导向,以为这是解决教师收入的主要途
径,就完全错了。改善教师待遇,主要靠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投


资,靠教育的深化改革,并不是教师、都要去卖“馅饼”。我刚
才说过“可以”,可以是一回事,大力提倡则是另一回事。。
这一段话,乙方是先退后进的。等于是后发制人,所以振振有词,批驳有力。

资,靠教育的深化改革,并不是教师、都要去卖“馅饼”。我刚
才说过“可以”,可以是一回事,大力提倡则是另一回事。。
这一段话,乙方是先退后进的。等于是后发制人,所以振振有词,批驳有力。

6.乘隙而入法
论辩与演讲不同且比演讲困难之处,在于双方始终在“斗智斗嘴”,交
锋情况干变万化,这就要求既会防范,又会“乘隙”抓住对方的弱点和漏洞,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以求突破缺口,取得论辩的胜利。如:

有一个名叫阿姆斯特朗的年轻人,被人诬告谋财害命,判定
有罪。当时作为律师的林肯,在查阅有关案卷后,愿为被告辩护。
在法庭上被原告收买的证人福尔逊一口咬定被告阿姆斯特朗用
枪击毙了死者,并且发誓说是在 
10月 
18日晚月光下亲眼看到
的。

在法庭上林肯问:“你在草堆后面,被告在大树下,相距 
20—30米,你能看清楚吗?”福尔逊答,“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
很明亮,我看清了他的脸。”

林肯又问证人“具体的时间也能肯定吗?”福尔逊说:“完
全可以肯定,那是 
11点 
15分。”

质问完毕,林肯转身向法官和旁听的观众说:“我不能不告
诉大家,这个证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接着他又说:“请大
家想一想,10月 
18日那天是上弦月,11点钟时月亮已经下山了,
哪里会有月光呢?退一步说,就是提前一些时间,月光还没有下
山,那只能从西向东照射,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面向
草堆,脸上是不能照到月光的。证人怎么能从 
20—30米远的草
堆后面看清楚被告的脸呢?”证人无言以答,只好承认伪证,于
是冤案得以推翻。

运用这种方法,一要会听,在听时发现对方论证中的毛病。或是论据虚
假,或是论证不严密,或是大小论点不吻合。而这类毛病往往掩盖在一大篇
言词中,如果能抓准一点,即可准备反击。二要集中攻击。专攻缺点,不及
其他,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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