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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文献通考1-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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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胄玄、王朴二十八人封伯,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芳、
许遵、耿询、刘焯、刘炫、傅仁均、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王希明、李鼎祚、
边冈、郎ダ、襄楷二十人封子,司马季主、洛下闳、严君平、刘徽、姜岌、张邱
建、夏侯阳、甄鸾、卢太翼九人封男。考其所条具,固有於传记无闻者,而高下
等差,殊为乖谬。如司马季主、严君平止於男爵,鲜于妄人、洛下闳同定《太初
历》,而妄人封伯,下闳封男,尤可笑也。十一月,又改以黄帝为先师云。”
    书学 篆、隶、草三体字,《说文》、《字说》、《尔雅》、《博雅》、
《方言》五书,仍兼通《论语》《孟子》义,愿占大经者听。三舍试补、升降略
同算学法,推恩差降一等。
    画学 曰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以《说文》、《尔雅》、
《方言》、《释名》教授。《说文》则令篆字,著音训,馀书皆设问答,以所解
义,观其能通画意与否。仍分士流、杂流,别其斋以居之。士流兼习一大经一小
经,杂流则诵小经或读律。考画文等,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态、形色俱若自然,
笔韵高简为工。三舍试补、升降以及推恩略同书学。惟杂流授官,止自三班借职
以下三等。
    医学 初隶太常寺,神宗时置提举判局,始不隶太常。亦置教授一员,翰林
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三百人为额,三学生愿
预者听。仿三学之制,立三舍法,为三科以教诸生。有方脉科、针科、疡科。方
脉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病源》、《千金翼方》为小经。
考察升补等略如诸学之法,其选用最高者为尚药医师以次医职,馀各以等补官,
为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云。
    小学(见《童科门》)
    高宗建炎初,诏即驻跸所置国子监,立博士二员,以随驾之士三十六人为监
生。
    国子监生员皆胄子也。旧制,行在职事官同姓缌麻亲、务官大功亲,听补
试入学,每三年科场举三人取一,若未补中则七人取一。然太学生皆得以公私试
积校定分数升舍,惟国子生以父兄嫌,但寄理而已,须父兄外补,乃移入太学而
得升。
    绍兴八年,叶林上书言:“西汉夺於大盗,天下非汉有矣,光武起於河朔,
五年而建太学。西晋灭於狂胡,天下非晋有矣,元帝兴於江左,一年而建太学。
光武时十分天下有其四,元帝时十分天下有其二,然二君急於教养,未尝以恢复
为辞,馈饷为解。我宋以儒立国,垂二百年,懿范闳规,非汉、晋比也。”“今
中兴圣祚驻跸东南,百司庶府,经营略备,若起太学,计官吏、生徒姑养五百人,
不过费陛下一观察使之月俸。愿谋之大臣,咨之宿学,亟复盛典以昌文治。”而
廷臣皆曰:“若仿元丰则军食未暇而削弱,非礼也。请徐议之。”
    十三年,始建太学,置祭酒、司业各一员,博士三员,正、录各一员,养士
七百人:上舍生三十员,内舍生百员,外舍生五百七十员。凡诸道住本贯学满一
年,三试中选,不犯第三等已上罚,或虽不住学,而曾两预释奠及齿於乡饮酒者,
听取应充弟子员。是岁秋季始开补,就试者五千人。自後春秋两补。三舍旧法凡
四百十条,绍兴重修,视元丰尤密。诸斋长、逾月书学生行艺於籍(行谓帅教不
戾规矩,艺谓治经程文),每季终论可选者考於学谕(仲月後入学者,次季选考),
十日考於学录,二十日考於学正,三十日考於博士,四十日考於长贰,岁终校定
(三经季选者准此校定,至升补日,展一季)。外舍百人内舍三十人注於籍(如
逐舍与校定生不满元额,即计分数取)。内舍仍分优、平二等,於次年六月以前
闻奏。诸补内舍附公试,以外舍上二等同考选,簿参定,若簿内所选者,据阙升
补(阙多就试人少者,以就试人所为率,不得过一分五;上舍准此,不得过三
分。若簿未成,其合理升补年月听以试中日为始。即试虽入上二等而考选不预者,
候补一岁。私试入三等及不犯三等已上罚,或预选而试不入上二等者,候再试。
入三等已上听补)诸补上舍,以岁九月五日锁院(发解年,候试毕,别为一甲
附试),考校合格,分优、平二等奏号,长贰同拆号。官入院以所奏行艺参定,
俱优为上,一优一平为中,俱平或一优一否为下(否谓已经三季已上选,或校考
不预闻奏,而试入优等,及有优等校定而试不入等者)。注籍讫,具名闻奏。上
等命以官,中等免省,下等免解。中、下等补及一年,并申尚书礼部(若下等自
该免解,及已经免解而再该免者,即与免省。其不自该免者许再试。入优与升等)。
    王奂知临安府,括民冒占白地钱,岁入十二万缗有畸,为太学养士之费。
    十八年,诏太学在籍外舍生,若入学已及五年不预校定及不曾请到国学解,
或不曾公试入等,自绍兴十九年为始,岁终检校除籍,免请本州公据,止召本学
生二员委保再补。以後岁终,依此检校。
    权礼部侍郎陈诚之言:“国庠立额不为不广,然有待阙之士者,臣尝得其说
矣。京师视四方为甚远,非身隶业上庠者不能取应,其请假归省即就乡举,故额
常有馀。今首善之地,江、浙土人便於往来,一补中外舍,即无假满不参之人,
故未尝有阙,後来之士将何以待之。国子监勘会,昨京师上庠外舍生以二千人为
额,自来未尝满额。盖缘四方士人请假归乡,道途既远,往往止就乡举;又旧法,
或三经试而不与升补,或两经试而曾犯规罚,自有除籍之法,所以阙额周流,源
源不塞。今来上庠见以一千人为额,江、浙土人往还既无告假逾限除籍之虑,得
以故作规避,占据学籍,使有司补试不行,有妨後进。”故有是命。
    按:自崇、观以来,三舍之法大备,议者病其立捷径之涂,长奔兢之风。然
观此疏,则知当时尚有参假而归,复取乡举者。如後来之法,以资望言则舍选尊
而乡举卑,以名额言则舍选优而乡举窄,盖未尝有以太学生退就乡举者。非惟国
家无此法,而士亦决不肯辞尊而居卑,舍优而就窄矣。
    二十七年,诏自今以春季放补,省试年即以孟夏,立为定制。
    孝宗隆兴元年,始三岁一补。
    太学遇覃恩,旧无免解法,帝始创行之,自是为例,省额增数十人。
    乾道二年诏:下省并曾请举赴补人,以太学遇省阙额收补,额外勿增。在朝
清要官期亲许牒子弟作待补国子,别号考校。如太学生遇有期亲任清要官,更有
国子生,不预校定、外补及差职事,惟得赴公试、私试,科举则混试焉。旧公、
私试皆学官主之,自淳熙後公试仍锁院,降敕差官,学官不预。
    太学补弟子员,故例,每三岁科举後,朝廷差官锁院,凡四方举人皆得就试,
取合格者补入之,谓之混补。淳熙後朝议以就试者多,欲为之限制,乃立待补之
法,诸路漕司及州、军,皆以解试终场人数为准,每百人而取六人许赴补试,率
以开院後十日揭榜。然远方士人多不就试,则为他人取其公据代之,冒滥滋甚。
庆元中遂罢之。嘉泰二年,复行混补,就试者至三万七十馀人,分六场、十八日
引试云。
    三年,黄伦以两优释褐,自绍兴建学,至是始有两优,用崇宁恩例,授承务
郎国子录。
    《朝野杂记》:“旧制,太学上舍生积校已优而舍试又入优等者,就化原堂
释褐,号释褐状元,例补承事郎、太学正录。淳熙初,郑鉴自明由此选,不四年
而为著作郎,补郡。自明数言事,上甚喜,久而稍厌之。六年,刘纯叟尧夫复以
解褐除国子正。时王仲行为兵部尚书,奏言:‘今两优释褐,初授京秩即授学官,
视状元、制科恩数过之,事理不当,乞先与外任。’时知滁州张商卿亦言:‘今
中上舍为学官,不数年便可作监司、郡守,狱讼财赋非所素习,岂能保其不谬,
乞先注职官。’上然之。十月丙申,诏与殿试第二人恩例。”
    光宗绍熙三年,礼部侍郎倪思请混补以徕多士。诏两省、台谏可否。於是吏
部尚书赵汝愚等合奏曰:“伏奉诏书,讲论混补之法,盖有根本之论。稍师古始
而言,我国家恢儒右文,列圣一揆,内自京师,外至郡县,皆有学,庆历以後,
文物彬彬,几与三代同风。迨至崇、宁,创行舍法,诚得党庠遂序之遗意。故一
时学者粗知防检,非冠带不敢行於道路,遇乡曲之长及学校之职事,则敛容而避
之,习俗诚美矣。而其失也,在於专习经义,崇尚老、庄,废黜《春秋》,绝灭
史学。又罢去科举,遂使寒之士,进取无他涂,事理俱违。旋行废革。炎祚中
兴,始建太学於行都,行贡举於诸郡。然奔竞之风胜,忠信之俗微,亦惟荣辱升
沈,皆不由乎学校,至於德行道艺,惟取决於糊名,苟为雕篆之文,无复进修之
志,视庠序如传舍,目师儒如路人,季考月书,尽成文具。臣请远稽古制,近酌
时宜,不烦朝廷建官,不劳有司增费,惟重教官之选,仍假守贰之权,仿舍法以
育才,因大比而取士,考终场之数,定所贡之员,期以次年,试於太学。庶几士
修实行,不事虚文,渐复淳风,仰裨大化,有三舍之利而无三舍之害。其诸州教
养、课试、升贡之法,下有司条上。”思议遂寝。时朱熹门人或问三舍法如何,
熹曰:“欠去根头理会,若太学无非望之恩,又於乡举额窄处增之,则人自安乡
里矣。”
    朱子《学校贡举私议》曰:“学校必选实有道德之人使为学官,以来实学之
士,裁减解额、舍选谬滥之恩,以塞利诱之涂。盖古之太学,主於教人而因以取
士,故士之来者为义而不为利。且以本朝之事言之,如李チ所记元侍讲吕希哲
之言曰:‘仁宗之时,太学之法宽简,国子先生必求天下贤士真可为人师者,就
其中又择其尤贤者如胡翼之之徒,使专教导规矩之事。故当是时,天下之士不远
万里来悦师之,其游太学者端为道艺,称弟子者中心悦而诚服之。’盖犹有古法
之遗意也。熙宁以来,此法浸坏,所谓太学者,但为声利之场,而掌其教事者,
不过取其善为科举之文,而尝得隽於场屋者耳。士之有志於义理者既无求於学,
其奔趋辐辏而来者,不过为解额之滥、舍选之私而已。师生相视漠然如行路之人,
相与言,亦未尝开之以德行道艺之实,而月书季考者,又祗以促其嗜利苟得冒
昧无耻之心,殊非国家之所以立学教人之本意也。欲革其弊,莫若一遵仁皇之制,
择士之有道德可为人师者以为学官,而久其任,使之讲明道艺以教训其学者,而
又痛减解额之滥以还诸州,罢去舍选之法,而使为之师者考察诸州所解德行之士
与诸生之贤者,而特命以官,则太学之教不为虚设,而彼怀利千进之流,自无所
为而至矣。如此,则待补之法固可罢去,而混补者又必使与诸州科举同日引试,
则彼有乡举之可望者自不复来,而不患其纷冗矣。至於取人之数,则又严为之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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