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教育出版电子书 > 文献通考1 >

第187章

文献通考1-第187章

小说: 文献通考1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改给事郎为给事中,後定为四员。龙朔二年,改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复旧。常
侍从,读署奏抄,驳正违失,分判省事;若侍中、侍郎并阙,则监封题,给驿券。
前代虽有给事中之名,非今任也。今之给事中,盖因古之名,用隋之职。
    宋淳化四年,诏给事中,凡制敕有所不便,准故事封驳。九年,诏停给事中,
始以封驳司隶银台。元丰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归门下。又诏给事
中许书画黄,不书草,著为令。元元年,门下、中书言後省修成,所有省、曹、
寺、监条贯,以门下、中书後省为名。从之。六年,诏驳正事赴执政禀议。给事
中韩忠彦言:“朝廷之事,执政所行,职当封驳,则己与执政异,当求决於上,
尚何禀议之有?”诏从之。绍圣四年,叶祖洽言:“两省置给舍,庙堂设施得以
更相验。今使舍人兼封驳,则给事职废。”诏特旨书读不回避,馀令互书。元符
三年,曾肇言:“门下驳正中书违失。近给事中封驳中书录黄,令舍人书读,隳
坏官制。”宣和元年,张叔夜言:“命令之出,中书宣奉,门下审读,尚书颁行;
而密院被旨,亦录付门下省,神宗制也。今急速文字不经三省,诸房以空黄先次
书读,则审读殆成虚设,乞立法禁。”从之。元丰寄禄为通议大夫。建炎间,因
旧制置门下後省,以给事中为长官,四员为额(绍兴二年,韩世忠赏功文字,给
事中贾安宅除工部侍郎,门下後省阙官,乃诏检正李与权书读。此事亦前所未有)。
    岳氏《愧郯录》曰:“唐李藩在琐闼,以笔涂诏,谓之涂归。国朝严重此制,
银台既设封驳二字,亦许缴奏。元丰改官名,门下省则有给事中,中书省则有中
书舍人。然中兴以後,三省合为一,均为後省。封还或同衔,则曰未敢书读书行,
否则析之,其辞止此而己。珂按典故,元四年五月乙酉,权给事中梁焘缴蒲宗
孟知虢州,及胡宗回、范锷、孙升、杜天经等放罪罚金指挥,其驳文皆曰:‘所
有录黄,谨具封还,伏乞圣慈,特付中书省,别赐取旨施行。’语意乃与今异。
以时考之,盖官制既行,分省治事,谨审覆揆议之训,故其制如此耳。然元之
初,司马文正光已尝乞合三省,则是道揆虽一,职守仍分。至如合二府於一堂,
列两省於同局,则固不必为是区别。斯亦南渡简易之制也。”
    ○散骑常侍
    散骑常侍。自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并音步浪切。骑而散从,
无常职)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汉因之,并加官(说在《侍中篇》)。
散骑有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後汉中,初省散骑,而中常侍改用宦者。
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於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後用士人,始以孟达补之。
久次者为祭酒(孟达字子度,自蜀降魏。魏文帝善达之姿才容观,以为散骑常侍)。
散骑常侍掌规谏,不典事。貂插右,骑而散从。又有员外者,因曰员外散骑常
侍。晋太始中,令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因曰通直散骑常侍,亦
武冠,右貂金蝉,绛朝服,佩水苍玉(《山公启事》曰:“郄诜才志器局,当为
黄、散。”黄散谓黄门侍郎及散骑常侍。又曰:“散骑常侍阙,当取素行者补之。”
遂举郄诜。又阮孚字遥集,为散骑常侍,尝以金貂换酒,为所司弹纠,帝宥之。
又曰贾充为常侍。後改常侍为侍中,未详其义。散骑常侍、黄门侍郎,共平尚书
奏事)。虽隶门下,而别为一省(潘岳云寓直散骑省)。自魏至晋,共平尚书奏
事。东晋乃罢之,而以中书职入散骑省,故散骑亦掌表诏焉(傅元为散骑常侍,
与皇甫陶俱掌直谏。又华峤字叔骏,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寺为内台,中书、
散骑、著作及理礼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典掌统之)。宋置
四人,属集书省。齐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并为集书省职,而
散骑常侍为东省官(其二卫、四军、四校为西省官,说在《将军总叙篇》。周盘
龙自平北将军为散骑常侍,武帝戏之曰:“卿著貂蝉,何如兜鍪?”对曰:“此
貂蝉从兜鍪中出耳。”)。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为显职,
与侍中通官。其通直、员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渐替。宋大明中,虽革选比侍中,
而人情久习,终不见重。寻复如初。梁谓之散骑省,天监六年,诏又革之(六年
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并参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
可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侍中,并侍帷幄。尚书案奏,分曹入集书。通直常
侍,本为显爵,员外之选,宜参旧准人数,依正员格。”)。自是散骑视中,通
直视中丞,员外视黄门郎,然而常侍终非华胄所悦。常侍亦四人,功高者一人为
祭酒,与侍中功高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逋违。陈因梁制。後魏、北齐皆为集书
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领诸散骑常侍、侍郎及谏议大夫、给事中等官,兼
以出入王命,位在中书之右(魏高祖谓散骑常侍元景曰:“卿等自在集书,ト省
逋堕,致使王言违滞,起居不修。”又宋弁为散骑常侍,迁右卫将军,领黄门。
弁屡让,高祖曰:“散骑位在中书之右,常侍者黄门之庶兄,领军侍二卫之假摄,
不足空存推让而弃大委任。”),其资叙为第三清(明毫为常侍,加武勇将军,
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武勇,其号至浊。”)。北齐常侍定限八
员,如金紫光禄大夫。随诸散骑官,并属门下省。凡历代散骑官,有郎骑常侍
(《汉书》有之。颜师古曰:“官为郎而常侍,以侍天子,故为郎骑常侍。”)、
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齐、
梁用人卑杂。又朱异为员外常侍、侍中、中领军、中书舍人,四职并驱卤簿,近
代未之有也。又贺琛字国宝,迁员外散骑常侍。旧尚书南座,无貂,貂自琛始)、
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晋代名家,身有国制者起家多为员外散骑侍郎)、通
直散骑常侍(按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太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
侍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齐、梁微轻。北齐张景仁除通直散骑常侍,及
奏,御笔点除“通直”字,遂为正常侍)、通直散骑侍郎(初,晋武帝置员外散
骑侍郎,及太兴中,元帝使一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按历代
常侍,或有员外者,或有通直者,故史传中谓员外散骑侍郎或单谓之员外郎;谓
通直散骑侍郎或单为之通直郎;其非员外及通直者,或谓之正员散骑侍郎,或单
谓之正员郎)。唐贞观二年制,诸散骑常侍皆为散官,从三品。後悉省之。贞观
十七年,复置为职事官,始以刘洎为之。其後定制,置四员,属门下,掌侍从规
谏。显庆二年,迁二员隶中书,遂分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左散骑与侍
中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改左、右散骑常侍为左、
右侍极,咸亨元年复旧。
    宋散骑常侍不常置,与谏议、起居、司谏、正言,皆附两省班籍,通谓之两
省官(左散骑常侍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皆掌谏诤,虚不除人,亦为检校官)。
    石林叶氏曰:“元丰既新官制,四十年间,职事官未有不经除者。惟御史大
夫、左右散骑常侍,至今未尝除人。盖两官为台谏之长,非宰执所利,故无有启
之者。或云元丰末,黄安中为中丞久次,神宗欲擢为常侍,会寝疾不果。崇宁中,
朱圣子为中丞,尝请除二官,竟不行。”
    按:神宗之初行官制也,尝谕辅臣,欲取新旧人两用之,又曰:“御史大夫
非司马光不可。”蔡确进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王亦助确,乃己。盖
台谏之长,上意必欲取负天下重名如温公者居之,尤非小人之便,故遂终不除人
也。
    ○谏议大夫
    秦署谏议大夫,掌论议,无常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至汉武帝元狩五
年,始更置之(刘辅以美才擢为谏议大夫。成帝欲立赵婕妤为皇后,辅上书谏,
书奏,收辅系掖庭秘狱。又王α、贡禹、王吉、匡衡、何武、夏侯胜、严助等并
为之)。後汉增谏大夫为谏议大夫,亦无常员。二汉并属光禄勋(韦彪字孟达,
上疏曰:“谏议之职,应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补益於朝者。今或从徵试辈
为之,不宜也。”自後则无闻矣)。後魏亦曰谏议大夫。北齐有七人,属集书省。
後周地官府有保氏下大夫,规谏於天子,盖比其任也。隋亦曰谏议大夫,置七人,
属门下省,炀帝废之。唐武德五年复置,属门下(王为谏议大夫,尝有谏论,
太宗称善,遂诏:“每宰相入内平章大计,必使谏官随入,与闻政事。”)。龙
朔二年,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武后临朝,垂拱二年六月置匦四区,共为一室,
列於朝堂。东方,春,色青,有能告以养人及劝农,可投书於青匦,铭之曰:
“延恩”;南方,夏,色赤,有能正谏、论时政之得失,可投书於丹匦,铭之曰
“招谏”;西方,秋,色白,有能自陈抑屈,可投书於素匦,铭之曰“申冤”;
北方,冬,色元,有能谋智者,可投书於元匦,铭之曰“通元”。宜令正谏大夫、
补阙、拾遗等一人充使,知匦事。每日所有投书,至暮即进。天宝九载三月,改
匦为献纳。至德元年十月,复改为匦)。後又置谏议大夫,属中书(延载元年,
山人武付方拜正谏大夫平章事)。开元以来废正谏大夫,复以谏议大夫属门下。
凡四人,掌侍从规谏(至德元年九月制,谏议大夫论事,自今以後,不须令宰相
先知。乾元二年四月,两省谏官十日正封事,直论得失,无假文书,冀成殿最,
用存沮劝。大历七年二月,其四员外,内供奉不得过正员数。贞元四年五月,分
为左、右,各四员,其右谏议隶中书省)。
    宋承五代之弊,官失其守,官、职、差遣才以定俸入而不亲职。谏议大夫、
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谏院供职,方为谏官,亦有领他职而不与谏诤。
其由他官领者,带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凡朝廷阙失,大则廷议,
小则上封。明道初,陈执中为谏官,屡请置院,於是以门下省为谏院,徙旧省於
左掖之西(司马光有《题名记》)。真宗天禧元年,诏两省置谏官六员,不兼职
务。後复兼职如故。(诏曰:“朕大庇民,隆兴至治。弥纶阙失,交属於庶僚;
寤寐忠规,屡颁於明诏。虽曾虚伫,未协翘思。夫惟谏诤之臣,迨於风宪之列。
倘因循而自默,则献纳以曷观?况朕躬览万机,日披封奏,详延百执,素靡漏言。
举职徇公,有何所避?保身箝口,讵至於斯。将戒慢官,用申诞告,仍加优异,
以劝倾输。自今两省置谏官六员;御史台中丞、知杂、推直外,置侍御史以下六
员,并不兼领职务,每月添支钱十五贯,三年内不得差出。其或诏令乖当、官曹
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赋敛繁暴、狱犴稽留,并令谏官奏论、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