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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文献通考1-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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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温公为枢密副使,公以言新法不见听,力辞,上使人谓之曰:“枢密兵事也,
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辞。”其时文潞公亦在枢府,虽持正论,终不能抑新法之
行。至哲宗初即位,蔡确为相,温公为门下侍郎,章知枢密院。温公欲复差役
法,而确言:“此大事,当与枢密院同议取旨。”果驳温公所言。然则密院虽
可以参谋三省之事,而又在所以委任之者如何。温公、潞公当熙宁之时,与国论
不合,则欲其专任本兵,不预他事。蔡确当元之初,欲引章以自助,则欲其
共立异议,阴排正人。至绍圣以後,则两府皆忄佥人附会绍述,更无异议,亦不
复闻以文、马之俦参错其矣。
    ○枢密使
    五代置枢密使。
    宋朝国初因之(详见《枢密院门》)。建隆二年,以枢密副使、兵部侍郎赵
普为检校太保充枢密使,不带正官自普始也。又以宣徽北院使李处荣为南院使兼
枢密副使(自五代以来,凡枢密院官皆文武参用,大中祥符七年,以王嗣宗、曹
利用并为检校太保、充枢密副使,亦不带正官)。开宝九年,以曹彬为枢密使,
领忠武军节度使,带节度自此始也(至道三年,以镇国军节度曹彬兼侍中充枢密
使,彬自节镇入罢旄钺)。太平兴国六年,以枢密副使石熙载为户部尚书、充枢
密使,以文资正官充使,自此始也。大中祥符五年,以知枢密院王钦若、陈尧叟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枢密使,儒臣为枢使、兼使相,自此始也。皇五年制,
以枢密使高若讷为尚书左丞、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同群牧制置使。故事,
罢枢密使当学士降麻,及若讷罢,但令舍人草词,遂以为例。元丰官制行,罢使、
副。绍兴七年,诏:“枢密,本兵之地,事权宜重。可依故事置枢密使、副使。”
闰月,诏宰臣兼使;同月,诏枢使立班序立依宰相例。乾道五年,以虞允文为枢
密使,立班、恩数并依宰臣。
    ○宰相兼枢密使
    枢密使带相印为枢相,自後唐始。
    宋初,魏仁浦以宰相兼枢密使,後罢。庆历二年,二边用兵,富弼言:“边
事系国安危。国初,范质、王溥以宰相兼知枢密事。今兵兴,宜令宰相兼领。”
仁宗然之,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吕夷简为首相,曰:“恐枢密谓臣夺权。”时
谏官亦论宰相宜知兵事,遂降制以宰相判枢密院。或曰二府体均,判字太重,乃
改为兼枢密使。建炎初置御营司,以宰相为之使。四年罢之,以其事归枢密院机
速房,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自庆历後宰相不兼枢密者八十馀年,其兼自此
始。绍兴七年,令宰臣张浚兼枢密使,赵鼎、秦桧亦以左、右仆射兼。绍兴二十
五年,秦桧死,乃诏依祖宗故事,更不兼领。其後或兼或否,至开禧而宰臣兼使
为永制矣。
    ○知枢密院
    晋天福初,桑维翰以翰林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枢密院事,知院之名始此。
    宋初不置,淳化二年,枢使王显出镇,始以张逊知枢密院事。知枢密院、同
知院,并正二品。知院掌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院为之副。凡边防军务,常与三
省分院禀奏,事干体要,则宰相、执政官合奏(《神宗正史·职官志》)。元丰
官制行,废枢密使。政和未,邓莘公官至少保,犹止为知院焉。中兴初,宰相兼
枢密只兼知院。
    容斋洪氏《随笔》曰:“国朝枢密之名,其长为使,则其贰为副使;其长为
知院,则其贰为同知院。如柴禹锡知院,向敏中同知;及曹彬为使,则敏中改副
使。王继英知院,王旦同知,继冯拯、陈尧叟亦同知。及继英为使,拯、尧叟乃
改签书院事,而恩例同副使。王钦若、陈尧叟知院,马知节签书。及王、陈为使,
知节迁副使,其後知节知院,则任中正、周起同知。惟熙宁初,文彦博、吕公弼
已为使,而陈升之过阙,留,王安石以升之曾再入枢府,遂除知院,知院与使并
置,非故事也,安石之意以沮彦博耳。绍兴以来,唯韩世忠、张浚为使,岳飞为
副使。此後除使固多,而其贰只为同知,亦非故事也。又使班视宰相,而《乾道
职制杂压令》,副使反在同知之下。”又曰:“赵汝愚初拜相,陈癸自参知政
事除知枢密院,赵辞不受相印,乃改枢密使,而陈己供职累日,朝论谓两枢长,
又名称不同为无典故。然熙宁陈升之知枢密院,文彦博、吕公弼为使,乃知院
与使并命故事也。”
    ○同知枢密院
    五代有参知枢密院事。(详见《枢密院》)
    宋朝国初阙。淳化二年,王显出镇,张逊知枢密院事,始以温仲舒、寇准同
知院,同知之名自此始也。元丰官制行,废使、副,存同知。绍兴中,高宗以本
兵之地,事权宜重,依祖宗故事置枢密使,而知院、同知院亦仍旧,由是并除。
    ○签书枢密院同签书院事
    宋太平兴国四年,石熙载以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签书之名自此始也。八年,
张齐贤、王沔并以右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端拱元年,以内客省使杨守一为宣
徽北院使、签书密院事。景德三年,韩崇训检校太傅,马知节为检校太保,并签
枢密院事。天僖四年,以华州观察使曹玮为宣徽北院使、镇国军留後、签书枢密
院事,签书兼藩镇自此始也。元丰官制行,使副、签书悉罢。元初,复置签书
枢密院事。初除皆带密直,及罢政,乃拜端明殿学士。靖康初,李回首拜延康殿
学士、签书,延康今为端明,自是遂为故事。
    枢密院旧无同签书院事者,治平中,始以郭逵为之。签书大抵以处资浅之人。
若签书一经亲祠,方进同知及枢副。若武臣权预国政,只除同签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枢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签书、同签书
之别,虽品秩有高下,然均称为枢密。明道中,王沂公自故相召为检校太师、枢
密使,李文定公为集贤相,以书迎之於国门,称曰‘枢密太师相公’,子家藏此
帖。绍兴五年,高宗车驾幸平江,过秀州,执政从行者四人,在前者传呼‘宰相’,
赵忠简也;次呼‘枢密’,张魏公也,时为知院事;次呼‘参政’,沈必先也;
最後又呼‘枢密’,则签书权朝美云。予为检详时,叶审言、黄继道为长贰,亦
同一称。而二三十年以来,遂有知院、同知之目,初出於典谒、街卒之口,久而
朝士亦然,名不雅古,莫此为甚。”
    ○都副承旨
    五代有承旨、副承旨,以诸卫将军充(魏仁浦为枢密副承旨,周祖问屯兵之
数及将校名氏,令取簿参视之。仁浦曰:“臣悉能记之。”遂口占以对,无一差
误)。
    宋太平兴国中,以杨守一充都承旨,都承旨自守一始也。是时都承旨、副承
旨多用士人,真宗後稍稍遂用吏人。殴阳修建言请复旧制,不克行。熙宁二年,
始以东上ト门使李评为枢密都承旨,李绶为之副,不用院吏而更用士人,自评始
也(《续会要》:初,评受命,文潞公为枢使,以旧制见,不为礼。评诉於上。
命检故事,不获,乃诏都承旨、副承旨见枢密使、副,并如ト门使礼)。熙宁五
年,以尚书比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宽为起居舍人、充史馆修撰、
兼都承旨。先是或用士人,亦止於右职中选。用文馆兼领,自孝宽始也。元丰三
年,用张诚一为客省使、都承旨,自是都承复用武臣。元中,复以文臣带待制
充都承旨(《哲宗职官志》)。至崇宁以後,则专用武臣矣(《四朝志》)。绍
兴二年,权礼部侍郎赵子画充徽猷阁待制、密院都承旨。自改官制後除文臣,自
子画始(《中兴系年录》)。建炎四年,高宗在会稽,以武臣辛宗道为都承旨,
颇用事。绍兴元年十二月,辛宗道既免,乃诏依元职制,置都承旨一员,并差
两制为之,然但闻一二人而已。淳熙中,王久用事,孝宗恶焉,遂复用士人。
    ○检详
    检详之职古无之。宋熙宁四年,诏以编修《经武要略》官四人王存、陈侗、
刘奉世、苏液检详枢密院诸房文字,礼遇视中书检正官。元丰三年,诏定置三员。
及改官制,检详官寻罢。建炎三年,枢密院请依祖宗朝置检详诸房文字两员,叙
位在左右司之下。绍兴二年,诏枢密院己置都承旨一员,减检详一员。枢密请置
二员,从之。三十二年,诏枢密院诸房令检详书拟,从左右司请也。乾道二年,
诏枢密院检详系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亦令遵两省官施行。
    ○编修官
    编修官古无之。庆历四年,史馆王洙、承旨单士宁编修例册,编修之名自此
始。熙宁二年,枢密院乞将祖宗以来法制所宜施行於久远者,并与删取大旨,著
为画一,及圣政革,检寻本院文书,以次记录。其事目:曰兵制,凡招拣、屯
戍、训练之类皆附焉;曰马政,曰边防,曰夷狄,曰属国,曰守城,曰器械,曰
捕盗,曰选材,曰责效,各以其事类相从,一如兵制,候编成策,仍於逐门各留
空纸,以备书载将来处置事件。从之。诏以《经武要略》为名。熙宁三年,以馆
职王存、顾临等同编《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元四年,诏密院条例久
未编修,又自官制後旧事例,他司所存者亦未删正,命承旨司取索编修。以奉议
郎蔡る、宣德郎卫规充编修官。旧以四员为额,绍兴兵兴,裁省其半。三年,枢
密请置检详二员,编修止存一员。後复编修官随事置,无定员,以本院官兼者不
入衔。
    ○宣徽院
    唐置宣徽南、北院使,有副使(宦者严季实、杨复恭皆尝为之)。梁因之,
後唐省副使。院在枢密院北,二使共院而各设厅事。使各一人,以检校官为之,
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後,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
院者。南院使资望比北院使稍优,然事皆通掌,只用南院印。掌总领内诸司及三
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事,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其名物。分掌四
案,曰兵案,曰骑案,曰仓案,曰胄案。其吏史则有都句押官、前行、後行。其
给使则有知客、押衙、道引、行首之属。故事,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
密事以先後入叙位。
    宋熙宁四年,诏位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下,著为令。九年,诏:
“今後遇以职事侍殿,或中书、枢密院合班问圣体及非次庆贺,并特叙二府班。”
官制行,罢宣徽院,以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初,王拱辰治平中知宣徽
院,神宗即位,拜太子少保,明年检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寻迁南院,立班序
位视签枢。元丰六年,拱辰除安武军节度使,再任,自此遂罢使名不复除,独太
子少师张方平许依旧领南院使致仕。哲宗即位,始迁太子太保而罢使名。元三
年,复置南、北院使,仪品恩数如旧制,在京人从视签枢。六年,以冯京为南院
使,而张方平亦复使名。中书舍人韩川言:“祖宗设此官,礼均二府,以待勋旧,
未尝带以致仕。且宣徽,武官也;宫保,文官也,不宜混并。”不听。方平亦固
辞不拜。七年,冯京亦以使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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