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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文献通考1-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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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禄大夫以下
    秦时,光禄勋属官有中大夫。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汉志》曰:
“夫者,扶也,肤也。《诗》曰‘殷士肤敏,灌将于京’。明当以其肌肤知能侍
君父也。”),银章青绶。掌议论,属光禄勋。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无常
事,唯顾问应对,诏命所使,无员。後汉光禄大夫三人,凡诸国嗣王之丧则掌吊,
多以为拜假赠之使及监护丧事。魏氏以来无员,转优重,不复以为使命之官。
其诸公告老,皆家拜此位,及在朝显职,复用加之(魏文帝以杨彪为光禄大夫,
赐几杖衣袍。因朝会引见,令杨彪著布单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宾客之礼)。
及晋受命,置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而光禄大夫如故,加金章紫绶,并
与卿同。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并禄赐、班位、吏卒皆与
特进同。复以为优崇之制,而诸公逊位不复加之。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
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禄。其诸卿尹
中朝大官年老致事及内外之职如此者,前後甚众。由是或因得开府,或进加金章
紫绶,又复以为礼赠之官。本已有卿官者不复重给,其馀皆假。其假银章青绶者,
位在金紫将军下,诸卿上。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杨珧加给事中、光禄大夫。加兵
之制,诸所供给依三品将军(晋宣帝子平原王拜光禄大夫,加侍中,特假金章
紫绶,班次三司)。其馀自如旧制,终武、惠、孝怀三世(食俸日三斛。太康二
年,始给春绢五十匹、秋绢百匹。惠帝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置
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宋氏因之。齐左、右光禄大夫皆据
旧齿位从公,开府置佐吏如公,年重加亲信二十人。魏、晋以来无员。以左右光
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
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晋时王翘之为银青光禄大夫)。
乐安任遐为光禄,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启转为金紫是也。犹属光禄勋。梁又有
左、右金紫光禄大夫视吏部尚书,左、右光禄大夫视诸曹,并养老病。陈因之。
自晋以後,多为兼官。後魏有光禄大夫,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北齐皆以旧德就
者居之,与特进同。後周有左右金紫、左右银青四光禄大夫。隋有光禄大夫、
左右光禄大夫,皆为散官,不理事。唐初犹有左、右之名,贞观以後唯曰光禄大
夫、金紫光禄、银青光禄,并为文散官(按前代光禄大夫始加金章紫绶及银章青
绶者,并尊崇之,皆在光禄之上。後魏定令误,遂因仍不改)。
    宋元丰更官制,以金紫光禄大夫换吏部尚书,银青光禄大夫换五部尚书(时
宰相王任礼部侍郎、同平章事,上以久不进官,因改官制,乃特授银青光禄
大夫),光禄大夫换尚书左、右丞。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二阶,古无之,宋大观新置。
    正议大夫,隋散官,盖取秦大夫掌论议之义,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正议大夫换六部侍郎,并作一等。时议以为宰执贪进官作
此,盖故事丞郎作四转,今乃减作两转耳。
    通奉大夫,古无此阶,宋大观新置。
    通议大夫,隋散官,义与正议同,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通议大夫换给事中。
    太中大夫,秦官,亦掌议论,汉因之(哀帝初立,御史大夫王嘉奏曰:“苏
令发起为盗,欲遣大夫使。时见大夫无可使者,召屋令尹逢,拜为谏大夫遣之。
今诸大夫有才者甚少,宜预畜养也。”)。後汉置二十人(张湛拜太中大夫,居
中东门候舍,故人号为“中东门君”。又隗嚣广置职位以自高,郑兴止之曰:
“夫太中大夫、使持节官,皆王者之器,非人臣所当置也。”胡广云:“谏议、
光禄、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礼皆天子之下大夫、列国之上卿。”)。
魏以来无员。晋视中丞、吏部,绛朝服,进贤一梁冠,介帻。太始末,诏除王览
为太中大夫,禄赐与卿同。梁、北齐、唐皆因之。
    宋元丰官制行,以太中大夫换谏议大夫。神宗以寄禄官等级减少,遂以太中
大夫为宰相官,故蔡确时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先换太中大夫,及拜相则依
前太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遂为定制。其後,又以太中大夫以上
为侍从官(元丰中,自太中大夫至金紫止六阶,昔之五部尚书,今为一官,六部
侍郎为一官,是十一官并为两官矣。左右丞、左右谏议亦并四官为两官,其後增
置通奉、正奉、宣奉三阶。自太中大夫以上,惟宰执、侍从得迁)。
    中大夫,秦官,汉武改为光禄大夫,自後无闻。北齐有之。唐又置(龙朔二
年七月制:“诸王嫡子封郡王者,出身从四品下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中大夫换秘书监,而殿中监本一等,其时偶阙任殿中监者,
故只着秘书监。神宗以太中大夫为宰相官,故初除执政只授中大夫。是时拜翰林
学士蒲宗孟、王安礼为左、右丞,二公寄禄官皆未至大夫,只除中大夫守之。
    中奉大夫,古无此阶,宋大观新置。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汉因之,复置三十人。(《汉官》曰:“光武中兴
置。”)
    魏、晋无员。齐、梁视黄门侍郎,品服冠帻与太中同。陈及唐皆有之。
    朝议大夫,隋置散官,以取汉诸大夫得上奉朝议为名。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议大夫换左右司郎中(侍从)、太常少卿(馆职)、光
禄少卿(出身荫补。又元丰中,自朝议至中大夫凡三阶,後增至中奉、奉直大夫
两阶。盖祖宗旧制,有出身人自郎中三迁至秘书监,荫补人自郎中五迁至秘书监。
今增置奉直、中奉,而有出身人不迁中散、奉直,犹旧制也。侍从官在祖宗时,
自郎中再迁即为谏议大夫,是以朝议大夫径迁太中大夫,今亦迁中奉大夫,非旧
制也)。朝议大夫以上系卿、监。
    奉直大夫,古无此阶,宋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隋置散官,取汉将军、公卿年高德重者,以列侯就第特进奉朝请
之义。唐因之(龙朔置,诸王众子封郡公者,出身从五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请大夫换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隋置散官,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散大夫换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朝奉大夫换後行郎中(《官制旧典》
云:“故事,若各曹谓兵、刑、工部也,及司封、司勋、度支、金部、祠部、主
客,虽转正郎,亦不呼郎中,只称其曹名,以示其出常调也。自改大夫,更无别
异。且古大夫犹今之执政、侍从也,《书》所谓‘日宣三德’者是焉。《曲礼》
曰:‘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辱也’。由此观之,岂宜换授庶僚耶?在汉、晋,
只有光禄太中大夫、中散大夫为侍从官,当论思献纳之任。至隋、唐增名作阶,
己非所宜。今乃易少卿、监、郎中,是轻其名器也。”)。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
    王氏《挥麈录》曰:“更官制後,惟光禄大夫及中散、朝议二大夫分左、右,
增磨勘而已,初非以科第也。元,范忠宣当国,始带左、右,绍圣初罢去,
事见常希古奏疏。大观又置中奉、奉直二大夫,撤中散、朝议左、右字。绍兴初,
编修官杨愿启请再分左、右,自是以出身为重。”
    ◎朝议郎以下
    朝议郎,隋置散官,唐因之(显庆五年制:“郡公出身正六品下叙。”)。
    宋元。
    朝请郎,隋置散官,盖采晋及六朝并有奉朝请为名。唐因之(显庆制:“侯
出身正七品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请郎换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隋置散官,唐因之(显庆制:“伯出身正七品下叙;子出身从七品
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朝散郎换起居舍人及中行员外郎
    朝奉郎,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朝奉郎换左、右司谏及後行员外郎。
朝奉郎以上系员外郎。
    承议郎,隋有承议郎为散官,唐因之(品与朝议郎同)。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议郎换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隋置通议郎为散官(隋文帝於吏部别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
给事、承事、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骑、
羽骑八尉,其品则正六品以下,从九品以上。上皆为郎,下皆为尉。散官番直常
出入,使监检。至炀帝皆罢)。唐改通议为奉议郎(显庆制:“县公出身从六品
上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奉议郎换太常、秘书、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隋置三十人。盖采晋、宋以来诸官皆有通直,谓官高下而通为宿直
也,因此为名。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通直郎换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自通直郎以上系升
朝官。
    宣教郎。隋置宣德郎为散官,唐因之(品与朝散郎同)。
    宋元丰更官制,以宣德郎换著作佐郎、大理寺丞。政和避宣德门,改为宣
教郎。
    宣义郎。隋有游骑尉为散官,唐改为宣义郎。盖取梁宣义将军之名(显庆制:
“男出身从七品下叙。”)。
    宋元丰更官制,以宣义郎换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给事郎、徵事郎二阶,隋散官,唐因之。
    宋无。
    承事郎,古无此阶。宋元丰更官制,以承事郎换大理评事,为状元及第、宰
相任子之初官。
    承奉郎,隋置散官,唐因之。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奉郎换太祝、奉礼郎,执政任子初官。
    承务郎,唐置,盖因隋尚书省三十四司承务郎之名。
    宋元丰更官制,以承务郎换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自承务郎以上系京
官。
    承直郎,古无此阶。宋崇宁定选人七阶,以承直郎换留守、节察判官。
    按:元丰未改官制之先,大率以职为阶官。以宰执言之,如吏部尚书(阶官)、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尚书礼部侍郎(阶官)、参知政事(职)之数是也。
然所谓吏部尚书、礼部侍郎者,未尝专有所系属,治其事则以为职,不治其事则
以为阶官,犹云可也。独选人七阶则皆以幕职令录之属为阶官,而幕职令录则各
有所系属之监司、州县,遂至有以京西路某县令为阶官而为河北路转运司句当公
事者,有以陕西路某军节度判官为阶官而为河东路某州州学教授者,有以无为军
判官为阶官而试秘书省校书郎者,其丛杂可笑尤甚。元丰时未暇革正,至崇宁二
年,刑部尚书邓洵武极言其事,遂以承直郎以下七阶换之。
    儒林郎,隋置散官,盖取前史《儒林传》之义。唐因之。
    宋崇宁初,以儒林郎换节察掌书记、支使,防、团判官。
    文林郎,隋置散官,盖取北齐文林馆徵文学之士以充之义。唐因之。
    宋崇宁初,以文林郎换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
    从事郎,古无此阶。宋崇宁定选阶,以从事郎换防、团推官,监判官。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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