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教育出版电子书 > 文献通考1 >

第350章

文献通考1-第350章

小说: 文献通考1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後方次金,故秋不得继夏,由隔於土,由此脾不得继肺,隔於心也。为此肝之上
有肺,有心,脾之下唯有肾,俱得为藏之中也。云‘北而设主於门左枢’者,谓
庙门外左枢,北面,以在门外,故主得南向,而北面设之。云‘乃制肝及肺、心
为俎,奠於主南,设盛於俎东’者,皆约《中ニ礼》文也。‘其他皆如祭灶之礼’
者,谓祭心、肺、肝各一,及祭醴三,并设席於奥、迎尸之属也。”)。冬祀行,
祭先肾(冬阴盛,寒於水,祀之於行,从辟除之类也。祀之先祭肾者,阴位三下,
肾亦在下,肾为尊也。行在庙门之外西,为,壤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
祀行之礼,北面设主於上,及制肾及脾为俎,奠於主南;又设盛於俎东,祭
肉,肾一,脾再。其他皆如祀门之礼。疏曰:“按郑注《聘礼》云:‘礼毕,乘
车轹而遂行。’唯车之一轮轹耳。所以然者,以两轮相去八尺,今唯广五尺,
故知不两轮俱轹。云‘北面设主上’者,以主须南向,故人北面设之。其主
则郑注《大驭》云,盖以菩刍棘柏为神主也。《月令·大雅·生民诗》“取羝以
”,朱子注曰:“羝,牡羊。,祭行道之神也。”《曾子问》:诸侯
天子,道而出。见《因祭篇·会同条》。《聘礼》:宾亦币於行,及出祖,释
,归释币於门。见《因祭条》)。鬯人掌共鬯而饰之(注见《社稷篇》)。
凡祭祀,门用瓢赍(音咏。瓢,婢遥反。赍音齐。谓营ガ所祭。门,国门
也。杜子春读赍为“粢”。瓢,谓瓠蠡也。粢,盛也。元谓赍读为“齐”,取甘
瓠割去柢,以齐为尊。蠡,力兮反,或郎过反。柢音帝。疏曰:“郑知谓营ガ
者,欲见祭神非一,取营ガ而祭之一也。郑知门是国门者,《礼记》云天子祭七
祀,有国门故也。”《春官》)。《司门》:凡岁时之门,受其馀(郑司农云:
“受祭门之馀。”疏曰:“岁之四时,祭门非一,故云‘凡’以总之。若《月令》
秋祭门者,是祭庙门。此门亦谓国门十二者,除四时祭外,仍有为水祈祷,故
《左氏》庄公二十年秋,大水,有用牲於门之事。”《夏官》)。孟冬,腊五祀
(冬腊,谓以田猎所得禽祭也。五祀:门、户、中ニ、灶、行也。疏曰:“腊五
祀者,腊,猎也,谓猎取禽兽以祭五祀也。其腊五祀,谓之息民之祭。其服则黄
衣黄冠。”又曰:“腊谓田猎所得禽祭者,以欲腊祭之时,暂出田猎以取禽,非
仲冬大阅之猎也。《左传》云‘唯君用鲜’,则天子、诸侯祭用鲜兽。皇后云:
‘仲秋猎得禽兽,以为乾豆,至腊用之。’其义非也。云‘五祀:门、户、中ニ、
灶、行’者,《月令》殷礼言;若周,则七祀。”详见《百神礻昔条》)。天子、
诸侯、大夫祭五祀,岁遍(《曲礼》下)。王祭五祀则希冕(《春官·司服》注
见祭《社稷礼》之肉)。以血祭祭五祀(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五祀五色之帝
於王者宫中,曰五祀。元谓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时迎五行之气於四郊
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少氏之子曰重,为句芒,食於木;该为蓐收,食
於金;修及熙为元冥,食於水;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后土,食於火、土。
《春官·大宗伯》 杨氏曰:“先正以五祀为五色之帝,後郑以为五宫之神,以
《经》云‘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而五祀文在五岳之上故也。抑不思社稷、
五祀皆在内,故联序并言之;五岳在外,故序在社稷、五祀之後。此以内外分,
不以大小分也。”),三献文,三献焰(焰,似廉反。注疏并见《社稷礼》。
《夏官》,小子掌祈于五祀,见《因祭·衅条》疾病乃行祷於五祀,见《因祭·
疾而祷条》。《仪礼》问:“祭五祀想也只是当如此致敬,未必有此神。”朱子
曰:“神也者,妙万物为言者也。盈天地之间皆神,若说五祀无神,则是有有神
处,有无神处,却是甚么道理?”又曰:“五祀:行是道路之神,门是门神,户
是户神,与中ニ、灶凡五。古时,圣人为之祭祀,亦必有其神,如孔子说‘祭如
在,祭神如神在’,是有这祭,便有这神,不是圣人若有若亡,见得一半,便自
恁地,但不如後世门神便画个神像如此。”又问五祀祭行之义,先生曰:“行,
堂涂也。古人无廊屋,只於堂陛之下取两条路。五祀虽分四时祭,然出则独祭行。
又出门有一祭,作两小山於门前,烹狗置之山上,祭毕,却就山边吃却,推车从
两山间过,盖取跋履山川之义。”程子曰:“五祀恐非先王之典,报则遗其重者。
井,人所重;行,宁廊也,其功几何?”)。
    《白虎通》曰:“五祀者,谓门、户、井、灶、中ニ也。人之所处,出入所
饮食,故为神而祭之。大夫巳上得祭之何?士者,位卑禄薄,但祭其先祖耳。五
祀所以岁一遍何?顺五行也。故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
也。夏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秋祭门,门以
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在地中,冬亦
水王,万物伏藏。六月祭中ニ,中ニ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祭五祀,
天子、诸侯以牛,卿、大夫以羊。一说户以羊,灶以鸡,中ニ以牛,门以犬,井
以豕。或曰,中ニ用牛,馀不得用豚,井以鱼。”
    陈氏《礼书》曰:“五祀见於《周礼》、《礼记》、《仪礼》,杂出於《史
传》多矣,特《祭法》以司命、泰厉为七祀,而《左传》昭二十五年、《家语·
五帝篇》,则以五祀为重、该、修、熙、黎,句龙之五官;《月令》以五祀为门、
行、户、灶中ニ;《白虎通》、刘昭、范晔、高堂隆之徒,以五祀为门、井、户、
灶、中ニ。郑氏释《大宗伯》之五祀,则用《左传》、《家语》之说;释《小祝》
之五祀,用《月令》之说;释《王制》之五祀则用《祭法》之说。而荀卿谓五祀
执荐者百人,侍西房。侍西房,则五祀固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则五祀固非
门、户之类。然则所谓五祀者,其名虽同,其祭各有所主。七祀之制,不见他经。
郑氏以七祀为周制,五祀为商制。然《周官》虽天子亦止於五祀,《仪礼》虽士
亦备五祀,则五祀无尊卑隆杀之数矣。《祭法》自七祀推而下之,至於士二祀,
庶人一祀,非周礼也。然《礼》所言五祀,盖皆门、户之类而已。门、户,人所
资以出入者也;中ニ,人所资以居者也;灶、井,人所资以养者也。先王之於五
者,不特所资如此,而又事有所本,制度有所兴,此所以祀而报之也。中ニ,土
之所用事,故祀於中央;灶,火之所用事,故祀於夏;井,水之所用事,故祀於
冬;户在内而奇,阳也,故祀於春;门在外而耦,阴也,故祀於秋。两汉、魏、
晋之立五祀,井皆与焉,特隋唐参用《月令》、《祭法》之说,五祀祭行,及李
林甫之徒,复修《月令》,冬亦祀井而不祀行。然则行神亦特於始行而已,
非先王冬日之常祀也。考之於《礼》,五祀之牲牛牛(《小司徒》,小祭祀共
牛牲)。凡祭五祀於庙,有主,有尸。观《月令》腊先祖、五祀同时,则五祀祭
於庙可知也。《曾子问》,既殡而祭五祀,尸及三饭,则五祀有尸可知也。既殡
而祭,不不酢,则凡祭五祀,固有侑与酢矣。老妇之祭,先儒以为灶配,则
五祀固有配矣。先儒又谓卿以上宗庙有主,五祀亦有主矣。大夫以下宗庙无主,
五祀亦如之,然大夫之庙未尝无主,五祀有主与否,不可考也。”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
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
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士立二祀:曰门,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司命主督察三命,中ニ主堂室居处,门、
户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厉主杀罚,灶主饮食之事。《明堂月令》:春曰“其
祀户,祭先脾”,夏曰:“其祀灶,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ニ,祭先心”,
秋曰“其祀门,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肾”。《聘礼》曰:“使者出,
释币於行;归,释币於门。”《士丧礼》曰:“疾病,祷於五祀。”司命与厉,
其时不著,今时民家或春秋祀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是必春祠司
命,秋祠厉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厉也,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谬也。
《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疏曰:“司命者,宫中小神。熊氏曰:
‘非天之所命,故祭於宫中。’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其义非也。曰
中ニ者,主堂室神。曰国门者,谓城门也。曰国行者,谓行神,在国门外之西。
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後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王自为
立七祀者,前是为民所立,与众共之,四时常祀,及为群姓祷祀;其自为立者,
王自祷祭,不知其当同是一神,为是别更立七祀也。诸侯为国立五祀者,减天子
户、灶二祀,故为立五祀也。曰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後者,诸侯称公,其鬼为厉,
故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者,义与天子同。大夫立三祀者,减诸侯司命、中ニ,
故为三祀也。曰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後者鬼也。族,众也。大夫众多,其鬼无後
者众,故曰族厉。曰门、曰行者,其大夫无民国,故不言国门、国行也。云‘司
命主督察三命’者,按《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
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
善恶而报之。云‘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者,郑解厉称山之意。汉时人民
嫌恶厉,汉时巫祝之人意以厉神是厉山氏之鬼为之,故云厉山。所以谬者,鬼之
无後,於是为厉,厉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厉山之神,何得其鬼为厉?故云谬也。”
《祭法》《曲礼》:天子、诸侯、大夫祭五祀。注曰:“五祀:户、灶、中ニ、
门、行也,此盖殷时制也。《祭法》曰:天子立七祀,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
士立二祀,谓周制也。”疏曰:“祭五祀者,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ニ,秋
祭门,冬祭行也。云‘此盖殷时制也’者,以天子、诸侯、大夫同云祭五祀,既
无差等,故疑殷时制也。按《王制》云,大夫祭五祀,文与此同,而郑云五祀谓
司命也、中ニ也、门也、行也、厉也,与此不同者,《王制》之文,上云‘天子
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既有尊卑等级,疑是周礼,故引《祭法》
五祀以解之。与此不同,是有地大夫祭五祀,无地大夫祭三祀。”又疏曰:“郑
注《曲礼》,大夫五祀为夏殷法;注《王制》,大夫五祀是有采地者。郑何以知
然?《曲礼》文连於大夫五祀,故知非周,而《王制》王立七祀,故知周礼。大
夫五祀,是有采地者,以彼推此,大夫三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