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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31章

小说: 西方的没落(第二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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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定发展得既迅速又有力。在整个光的世界中,一切都具有空间的位置和在空间中持续的性质,这光的世界——在那原因和结果、事物和性质、对象和主体的紧张关系中!——很快就获得了无数的名称,并就这样铭刻在记忆中,因为我们现在所说的“记忆”就是通过名称去理解被命名物的一种储存能力。在被理解的视觉对象的领域之上,加上了一个更理智的命名物的领域,它和前者都具有按极性安排并被因果原则所支配的纯粹广延物的逻辑性质。一切词型,如格、代词和介词(它们当然产生得较晚),都具有关于被命名的单位的因果的或局部的意义;形容词和动词也常常成双成对地产生出来;通常'如在卫斯特曼(Westermann)所研究的非洲西部的埃维语(E’we)中',同一个词由于发音的高低而表示诸如大与小、远与近、被动与主动等特性。后来,这些姿势语言的残余完全变成了词的形式,例如,我们在希腊文的μακροs(大)与μικροs(小)及埃及文中表示痛苦的u音中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开始于这些成双成对的正反词的对立思考的形式,构成了一切无机逻辑的基础,并把关于真理的每一种科学发现都变成了概念矛盾的运动,其中最普遍的例子就是旧观点和新观点的概念被对比成“谬误”与“真理”。
  第二个伟大的转折点是文法的运用。现在,除了名称以外还有了句子,除了词的称名以外还有了词的关系,随之而来的,反思——它是一种运用词的关系所进行的思考,它来自于用词的标记来标明其存在的事物的知觉——成了人的醒觉意识的决定性特征。交往语言在真正的“名称”出现之前是否就已经包括了有效的“句子”,这是一个很难以回答的问题。句子,按这个词目前被接受的意义来理解,其实是在这些语言的内部、根据它自己的条件、按照自己的阶段发展起来的,但是,其前提就是得有名称先行存在。句子作为一种概念关系,只有随着与其诞生一同出现的理智的变化才有可能。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假定,在高度发展的无词的语言中,特征或特性一个接着一个在持续的实际运用过程中转变成了词的形式,并由此以一种日益牢固的结构而奠定了其位置,这就是我们今日的语言的原始形式。因此,所有文字语言的内部结构都是建立在古老得多的结构的基础上的,为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它不必依赖词的储备和它的命运。
  事实上,情形正好相反。因为,随着句法的出现,原始的个别名称变成了词的体系,这些词的特征是给定的,但不是通过其固有的意义,而是通过其文法的意义。名称是作为某种新奇的和整个地自足的东西而出现的。但是,词类则是作为句子的要素而出现的,从此以后,醒觉意识的内容就有如滔滔江水涌入词的这个世界,它们要求在词的世界中得到标明和表现,直到最后,甚至于“所有的一切”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态变成了一种词,能为思维过程所采用。
  从此以后,句子就成了决定性的因素——我们用句子而不是用词语来说话了。时常有人试图给这两者下个定义,但从来没有成功。根据F。N。芬克(Finck)的说法,词的形成是心理的一种分析活动,而句子的形成是心理的一种综合活动,前者先于后者。可以证明,作为印象而被接受的同样的现实性会获得不同的理解,因此,词也可以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界定。但是,根据通常的定义,一个句子是一种思想的词语表现,是说话者心灵中的几种观念的联系的一种象征(保罗就这么认为)。在我看来,要从句子的内容来确定它的性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实仅仅是,我们把那些相对而言最大的机械单位叫做是被使用的“句子”,而把那些相对而言最小的单位叫做是“词”。文法规则只有在这个范围内才是有效的。但是,一当我们从理论过渡到实践,就看到,通常所使用的语言不再具有这样的机械结构;它服从的不是规则,而是节奏。因此,在把要传达的东西按一定排列置于句子中时,就先验地包含了一种种族特征。同样的句子,对于塔西佗和对于拿破仑而言,对于西塞罗和对于尼采而言,是迥然不同的。英国人遣词造句的方式,与德国人判然有别。在原始的、古典的、中国的和西方的言语共同体中,决定句子单位类型的,并由此决定词与句子的机械关系的,不是观念和思想,而是思考的过程,是生命的类型,是血气。文法与句法之间的边界,应当划定在言语的机械方面终止和说话的有机方面开始的地方——后者指的是一个人用以表达他自己的方式、用法、习惯、观相。另一个边界,则在于词的机械结构变为声音构成及表现的有机要素的地方。英国的移民,即便是小孩,常常也能从英文“th”的发音方式而被辨认出来——这种发音方式乃是土地的一种种族特征。只有在这些范围内的东西,才可以正当地称之为“语言”,它具有体系,是一种技术工具,能够被发明、被改善、被改变和被废弃;相反地,发音和声音表现则是附着在种族之上的。我们识别一个我们所熟悉的人,不需要看到他,而只要听他的发音;不仅如此,我们还能以此来识别一个异族的成员,即便他能说一口纯正的德语。巨大的声音变异,如加洛林时代的古高地德语和哥特晚期的中古高地德语,是有地域界限的,而且它们只影响语言的言说,而不影响句子与词的内在形式。
  我刚刚已经说过,单词是句子中相对来说最小的机械单位。可能再也没有东西能像各个人种获得此等单位的方式那样最可代表其思维的特征。例如,对于班图(Bantu)黑人来说,他所看见的某个东西,首先是属于一大堆的理解范畴。相应地,那用来表示这个东西的单词,总包含着一个核心或词根,包含着一大堆单音节的字音。当他说到田野中的一个妇女的时候,他大体会用这样的词:“活的-一个-大的-老的-女的-外面的-人”;这里共有七个音节,但它表示一种单一的、头脑清醒的、而在我们看来却是十分陌生的理解行为。在有一些语言中,词所涵盖的范围,几乎和句子不相上下。
  以文法的结构逐渐地取代身体或声调的姿态,这在句子的形成过程中实在是一决定性的因素,但是此一过程从未完成。世上并没有纯粹的文字语言。用单词来说话的活动,当它变得越来越精细时,便会通过字的发音,唤起了我们的意义感觉,转而又通过词组的发音,进一步唤起我们的关系感觉。故而,我们在语言方面的学习,使我们在这种简捷象征的形式中,不但能了解光的事物和光的关系,而且能了解思想的事物和思想的关系。语词原先只是用于命名,使用也不确定,故而,听者要想理解,就必须去感受说话人的意思。言语就是这样,也只有言语是这样,故而,容貌和声调在现代言语的理解中所起的作用,远较一般公认的要大。对于许多的动物来说,甚至可以设想实词符号的存在,但动词符号的存在决无可能。
  在这一把文字言语的形成多少引向终止的历史中,最后的一个重大事件便是动词的产生。自一开始,这个事件便意味着一种高度的抽象。因为实词是这样的一些词,通过它,那在明亮的空间中被感觉所确定的东西,也将在事后的思考中成为可唤起的,而动词则是对变化类型的描述,这种变化类型是看不见的,而只能通过注意各个别情况下的特殊特征,通过从这些特征中抽取概念,来从千变万化的光的世界中提取出来。“下落的石头”原本只是一种单位印象,但我们首先把运动和运动物分开,然后把下降当作一种运动从无数其他种类的运动——下沉、踉跄、绊倒、滑倒——中分离出来。我们“看”不到那种区别,但我们“知道”它。逃与跑、或飞行与漂移之间的差别,全都超出了它们所产生的视觉印象,只有通过一种受过词语训练的意识才能了解。但是现在,由于这种动词思考的出现,甚至生命本身也可以成为沉思的对象。从在醒觉意识中留下的活生生的印迹中,从生成之物(单纯模仿性的姿势言语对它从不过问,也从不加以考察)的环境中,生命本身的东西——即出现的独特性——被无意识地消除了,剩下的东西作为某一原因的结果(风的吹拂、闪电、农民的耕种),在纯粹广延性的描述下,被置于了符号体系的适当位置。人们必须全身心地埋头于主语和谓语、主动和被动、现在时和完成时的牢固的确定性中,才能认识到理解在这里是多么完整地掌握了意义和非心灵的现实性。在实词中,人们还能把心理的东西(观念)看作是视觉物的副本,但在动词中,人们用无机的东西来取代了有机的东西。我们是活着的——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时此刻正感知着某物——这个事实最终成为被感知物的一种属性。依据词的思维,被感知物即是持存,亦即现在时态的“是”(is)。就这样,最后形成了思想的各种范畴,并按照什么是其所固有的,什么不是其所固有的而分成许多等级;就这样,时间作为一个维度、命运作为一种原因、活生生的事物作为化学的或心理的机制而出现。数学思想、司法思想和教义思想的风格就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
  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还产生了在我们看来与人的本质不可分割的不一致性,而实际上,这种不一致性只是词的语言在人的醒觉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种表现。自我与对方之间的这种交往工具,因为它的完善而从动物性的感觉领悟中形成了一种用词来进行的、代替感觉的思考。那种无谓的思考——亦即所谓的“吹毛求疵”——就是用词的意义来同自己对话。这种活动,除了词的语言,别的语言皆无可助益,而且随着词的语言的日益完善,这种活动成为全部人类的生活习惯的一个显著特色。僵化的和没有生气的言语与言说之间的分离,使得要在文字话语中囊括全部的真理成为不可能,尤其是,这种分离在词语的符号体系中产生了深远的后果。抽象的思考就在于运用某一有限的词语框架,并力图把生活的全部无限的内容压缩在这个框架中。于是,概念扼杀了存在,并欺骗了醒觉的存在。很久以前,在语言史的青春时期,当理解为了保持自己对感觉的控制而不断作出努力时,抽象思考的这种机械化对于生命还是无足轻重的。可是现在,人已经从一种偶然才进行思考的存在变成了一种思考着的存在,并且,每一种思想体系的理想,就是去一劳永逸地使生命屈从于理智的支配。在理论上,这一理想已通过下列方式实现了:认定只有已知事物才是真实,而把现实的东西硬指为虚幻和悠谬。而在实际中,这一理想的达成,乃是通过强迫血气的声音在普遍的伦理原则的面前保持沉默。
  对于理智来说,逻辑学和伦理学都同样地是绝对而永恒的真理的体系,而对于历史来说,它们并非真理。不论在思想的领域中,内在之眼如何完全地压倒了外在之眼,在事实的领域中,对永恒真理的信仰却是一出卑琐而荒谬的舞台剧,只能存在于个体的头脑中。一个真实的思想体系是断然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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