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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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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Ruler of the Middle)的伟大想象中,其疆域被称之为“天下”,即位于上天之下的一切;第三,是在早期哥特时期。在962年,鄂图大帝——他对深奥的神秘感有一种感应,他渴望着当时正席卷世界的历史的和空间的无限——设想出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观念。但是,甚至更早的时候,还完全专注于奥古斯丁式的——亦即麻葛式的——思想路线的教皇尼古拉一世(Nicolas Ⅰ),已经梦想过一个凌驾于世俗君主之上的教皇民主制;而从1059年起,格列高里七世以其浮士德式的全部主要力量,在一个普遍的封建主义的诸多形式下,着手实现以各国王为封臣的教皇世界治权。实际上,罗马教廷本身,在其对内的方面,构成了坎帕尼亚的一个小封建国家,其贵族家族控制了教皇的选举,并且这种选举使红衣主教团(自1059年起,这个职责就委托给了它)非常迅速地转化成为某种贵族寡头政治。但是,在比较广阔的对外政策方面,格列高里七世实际上获得了对于英格兰和西西里的诺曼国家的最高封建权——这两个诺曼国家都是靠他的支持建立起来的——并确实授予过王位,如同鄂图大帝授予过罗马教皇皇位一样。但是,一些时候以后,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六世在相反的意义上也取得了成功;甚至狮心王理查(Richard Coeur…de…Lion)也曾为了英格兰而向他宣附庸之誓;并且当历代以来最伟大的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Ⅲ)(1198~1216年在位)使教皇对世界的最高领主地位一度成为现实的时候,一个世界帝国正在成为事实。英格兰在1213年成为罗马教皇的封地;继而是阿拉贡、里昂和葡萄牙,丹麦、波兰和匈牙利,亚美尼亚和刚刚在拜占廷建立的拉丁帝国。但是,随着英诺森的去世,解体在教会自身内部就开始了,那些高尚的宗教显贵们——他们的封地使他们变成了作为最高领主的教皇的附庸——不久就仿效世俗附庸的榜样,着手借助适合他们等级的代表制度来限制教皇。有一种观点认为公会议要高于教皇,这一观点不是源自宗教方面,而是首先来自封建原则。其倾向与英国显贵在大宪章中已经达成的倾向恰好一致。在康士坦茨(Constance)会议(1414年)和巴塞尔会议(1431年)上,人们作出最后的努力,想把教会在其世俗的方面变成一种僧侣的封建主义,在这种封建主义中,红衣主教的寡头政治将变成西方整个僧侣等级的代表,以接替迄今为罗马贵族所占据的位置。但是,到那个时候,封建观念早就已经让位于国家观念,成为次要的观念,因此,罗马贵族赢得了胜利。教皇职位的候补者的范围仅限于最狭窄的罗马近郊区,而统御教会各组织的无限权力实际上对中央有所保证。至于神圣罗马帝国,它很久以前就已变成了一个受尊敬的影子,如同埃及帝国和中华帝国那样。
  与这些决定的巨大动力相比,封建主义在古典世界的建立是缓慢的、静态的、几乎没有声息的,因此它几乎是不可辨识的,除非从变迁的蛛丝马迹去看。在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荷马史诗中,每一地区都有它的巴西琉斯(Basileus),十分明显,巴西琉斯曾经也是一个大附庸——我们在阿伽门农这个人物身上可以看到这样的状况:一个广大地区的统治者带着他的一帮贵族一起出征。但是,在希腊世界中,封建世界的解体是与城邦即政治“点”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结果,世袭的朝臣职位,如archai和timai、prytaneis、Archons,可能还有最初的Praetor,在性质上全都是城市的;并因此,那些名门望族不是像在埃及、中国和西方那样分别地在他们的州郡中发展,而是在与城市最密切的接触中发展,在那里,他们逐项地获得了国王的权利,直到除了因诸神的缘故而不能触及者——即附属于统治家族的圣礼功能的称号'因而有了“奉神的国王”(rex sacrorum)这样的名称'——以外,再也没有给统治家族留下一点东西。在荷马史诗(公元前800年左右)较后的部分中,那把国王奉上王位甚至废黜国王的都是贵族。实际上,《奥德赛》所知道的只是作为英雄传奇之一部分的王权——它显示给我们的实际的伊塔卡岛(Ithaca)其实是一座由寡头统治的城市。斯巴达统治者,如同“库里亚人民大会”(itia Curiata)的罗马贵族团一样,是封建关系的产物。在“乡饮酒礼”(phiditiae)中,明显保留有古代贵族公饮的遗迹,但是国王的权力已经降至罗马“奉神的国王”或者随时都可能会被监察委员监禁或撤换的斯巴达“国王”那种徒有虚名的尊位。这些情况的本质的相似使我们不得不假定:在罗马,公元前500年的塔尔奎尼亚僭主政治之前还有一个寡头政治的统治时期。并且,摄政(interrex)的无可怀疑的真实传统可以支持这一看法。摄政是这样一种人,他由贵族会议(元老院)从自身成员中任命去行使职权,一直到他们打算再选出一个国王为止。
  在此,跟在其他地方一样,封建主义日趋衰微的时候到了,但是即将来临的国家此时尚未成形,邦族也尚不“具有形式”。这是以王位虚悬形式到处出现的可怕的危急关头,它形成了封建联合与阶级国家之间的分界线。在埃及,封建主义到第五王朝中期左右的时候已充分发展起来。法老阿索喜(Asosi)真的把他的领土一块一块地分封给他的附庸,而且,僧侣集团的富饶的采邑还被免税(和西方的情形一样),并逐渐地变成了大寺院的永久财产(应当说是“永久管业”)。埃及的“霍亨斯陶芬”时期随着第五王朝一起(约公元前2530年)走向了终结。在短命的第六王朝有名无实的王权统治之下,王公们(rpati)和伯爵们(hetio)变得独立了;高级职位全都是世袭的,从碑铭我们看到,对古老谱系的强调越来越充满自豪感。后来的埃及历史学家们在所谓的第七、第八王朝的名号下秘而不宣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历时半个世纪之久的无政府状态和诸侯间彼此争夺领地或争夺法老封号的不法冲突。在中国,甚至懿王(公元前934~909年)也为他的封臣所胁迫,而不得不交出全部的征服土地,为的是把它们分配给封臣们所指定的次租人。公元前842年,厉王被迫携其继承人一同逃亡,帝国的行政转由两位亲王主持。在这个王位虚悬期间,周室开始瓦解,王的名称开始下降为一个尊贵但无意义的称号。这一情形酷似德国1254年开始的王位虚悬时期,后者在1400年温策斯劳斯(Wenceslaus)的统治下,皇帝的权力已达至它的最低点,而与之同时,文艺复兴类型的佣兵队长(condottieri)的权力开始崛起,教皇的权力开始全面衰落。博尼法斯八世逝世后——他于1302年在“一圣”(Unam sanctam)通谕中再次重申了教皇的封建权力,并因此而遭到法国代表的拘捕——教皇政权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放逐、无政府状态和无能;而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英格兰的诺曼贵族多半也在约克(York)家族和兰开斯特(Lancaster)家族的王位争夺的斗争中灭亡了。
  四
  教权与皇权的这一衰落,意味着国家对等级的胜利。在封建制度的根基处,曾经有这样一种感觉,即生存的目标就是“生命”应依照它本有的意义去度过。历史在贵族血统的命运中已经囊括无遗。但现在又出现了这样一种感觉,即除贵族血统外,还有某种另外的东西,某种甚至贵族也要隶属于它,且所有其他阶级(不论是有身份的阶级还是有职业的阶级)也都分享它的东西,这是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是一种观念。对事件的评判不再是根据率直的私法的立场,而是依照“公”法的方面。国家在骨子里可能(几乎毫无例外地就是这样)仍是贵族政治的;它的外貌并未因从封建集团过渡到阶级国家而有丝毫的改变;那些在等级之外的人不仅拥有权利而且拥有义务的观念仍然不为人知;但是,感觉已经不同了,生命就是为经历历史之巅峰而活着这样的意识已经让位于另一种情感,即生命还包含一种任务。当我们把伦纳德·凡·达萨尔(Rainald van Dassel)(卒于1167年)——德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的政策与皇帝查理四世(卒于1378年)的政策作一对比,并同时考虑到在那里古典情感从骑士时代的“忒弥斯”(Themis)过渡到日益壮大的城邦的“狄刻”(Dike)时,就可以看到,那区别是很明显的。忒弥斯仅包含一种要求,狄刻却还含有一种任务。
  国家观念在其强健的青春时代总是——并且由于深深扎根于动物性本身之中的一种自然性而自明地——与个别统治者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同样地,每一奋起的人群在每一个决定性的形势中也都是以同样的自明性与个别统治者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如同每一次暴动的集会和每一个突发的危急时刻所生动地证明的。这样的人群是一些情感的单位,但也是盲目的单位。只有当他们为领袖所控制时,他们对于事件的突发才是“合乎形式”的,这个领袖突然现身于他们当中,由于那种情感的一致而立即居于首领的地位,并要求一种无条件的服从。这一过程在我们称作民族和国家的重大生命单位的形成中反复重演,只是更为缓慢且具有更确定的意义而已。在高级文化中,时常会为了一个伟大的象征而人为地取消或抑制这个过程,以利于其他形态的“合宜形式”;但甚至在这个时候,在这些形式的掩饰之下,我们实际上还是常常会见到一种事实上的个人统治者职位,不论那职位是国王的顾问还是政党领袖;并且在每一次革命剧变中,事物的原始状态会重新出现。
  与这一宇宙事实紧密联系的,乃是所有有方向的生命最本质的一种内在特性,即传嗣的意志,这个意志在每一强有力的种族中都以一种自然现象的力量呈现自身,它甚至驱使那暂时的领袖(常常是十分无意识地)去强固他的地位,以便延续他的个人生存,甚或——不止于此——让他的血统子子孙孙延续下去。同样深刻的和植物性的特性激励着每一个真正的后继者,他感到领袖的血统的延续是他自己的延续的一种保证和象征。恰恰是在革命中,这种原始本能显现出来了,充盈有力且无视任何原则。也恰恰是因为这种原始本能,1800年的法国才不仅把拿破仑,而且把他的世袭职位,都看作是大革命的真正完成。那些从概念的理想出发而不是从血统的事实出发的理论家,诸如马克思和卢梭,是无法领会蛰伏于历史世界中的这一巨大的力量的,结果,他们只能把这一力量的表面效果标记为可憎的和反动的。但是,这些效果就在那里,并具有如此顽强的力量,以至于甚至诸高级文化的象征主义也只能暂时地和人为地凌驾于它们之上,例如在古典的情况中所表现的特殊家族对选举的官吏的独占,在我们自己的情况中所表现的巴罗克时期的教皇的任人唯亲。常常也有这样的情况:随意辞去领袖的职位,并说“德者治之”。在这个事实的背后,实际上总是有显贵们的竞争,他们原则上不反对世袭的统治者职位,但实际上不断阻挠它,因为他们当中的每个人暗地里都觉得自己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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